房屋装修协议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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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协议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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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协议合同范本
房屋装修协议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木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
区街单元室二、形式结构:
—层式—室—厅—厨—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西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80*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成,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元人民币O
七、付款方式:
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XX年4月——日至XX年7月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蓝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廿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曰年月曰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如下:
一、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
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而挂衣服)。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耍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二CO六年八月二十I」至二六年十月十I」,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圆。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伍仟陆佰圆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曰年月曰
房屋装修协议合同范本[篇2]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市区(县)路号楼室。
1.2住房结构:
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釆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总价黑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
材料费:
,人十费:
,管理费:
,设计费:
垃圾清运费:
,税金:
,其他费用: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5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天月日;竣工日期天月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条材料供应
3.1按合同约定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3.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四条工程质量
4.1本工程执行(填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填装饰装修號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4.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
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6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中请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山乙方仇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1±1甲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验收
5.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儿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乙方应提前
大通知甲方参加软收,阶段软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5.2I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九:
工程结算单);
5.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年。
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6.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至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2)完成%的工程量之口后的廿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款;
(3)竣工验收后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6.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6.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6.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的保修基金。
竣丄验收合格后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七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絞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利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八条工程监理
8.1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8.2木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8.3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施工图纸
9.1甲方在开工日期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9.3使用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事项。
第十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0.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10.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釆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10.3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甲方工作
11.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11.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1L3如确实需耍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11.4不拆动室内承車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H.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11.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乙方工作
12.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12.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12.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12.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12.5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12.6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
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
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2.7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
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Id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十四条工期延误
14.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⑶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4.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4.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
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5.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5.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
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5.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15.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5.6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5.7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15.8乙方擅□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7.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如耍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耍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7.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七条垃圾清运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十八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8.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8.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巳办妥并合法有效。
18.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8.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己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朿力。
乙方:
18.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8.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巳办妥并合法有效。
18.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8.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己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旦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通知
21.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1.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21.3-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22.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2.2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⑵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年,自年月任至
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上海市装修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甲方的有效证明: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2、装饰施工地址:
区(县)路弄(村)号楼室。
3、住房结构:
房型—房—厅—厨—卫阳台,套内施工而积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
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年,自年月任至
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上海市装修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甲方的有效证明: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2、装饰施工地址:
区(县)路弄(村)号楼室。
3、住房结构:
房型—房—厅—厨—卫阳台,套内施工而积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
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
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拆除费:
—元,清洁、搬运、运输费:
—元,管理费:
—元,税金(3.41%):
—元,利润:
元,其他费用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时上下增减的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结算价的5%.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8、工期:
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釆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
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釆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己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的规定。
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应按材料和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6、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木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屮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它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
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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