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未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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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未改
中交二公局六公司邢汾高速公路L4合同项目
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
1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邢汾高速公路L4合同项目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落实河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公路项目建设精细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全面实施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的工程管理,树立工程建设的精品意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1实施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使项目建设全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文明化施工,确保各项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得到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监理指令得到有效落实,各项环保检查指标均符合要求。
1.2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邢汾高速公路筹建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标准,认真履行环境保护施工管理程序,分析研究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每个具体细节,制定分项工程各环节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的目标、标准、任务、流程,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各环节、各工序的岗位环保工作职责和责任主体,根据施工过程中各不同工序、不同施工工艺、不同工种,提出精细化管理目标。
1.3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健全项目施工的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岗位责任,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从而保证各项环保管理要求能够落实到位,实现项目环保管理的精细化。
1.4制定依据
根据河北省交通厅公路建设项目精细化管理指导意见、邢汾高速公路筹建处有关文件等。
1.5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邢汾高速公路L4合同项目。
2目标
努力把工程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低限度,确保施工沿线耕地不受破坏,江河水质不受污染,植被受到有效保护。
严格按国家和河北省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做好环保、水保工作,坚持“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防止水土流失和空气污染,控制施工噪声。
3组织机构
为实现中交二公局六公司邢汾高速公路L4合同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管理目标,力争把邢汾高速公路L4合同项目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程,特成立中交二公局六公司邢汾高速公路L4合同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
3.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2环保管理保证体系
项目建立以经理为组长的,安质部为主责部门,各作业队为主体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
根据本项目的施工区域的生态环境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项目环保有关规定,实行生态保障领导负责制。
制定详细的环保措施(包括防止水土流失、水污染、维护生态平衡系统、维护土壤生物即避免土壤沙化,避免人为恶化环境等),从思想、组织、过程、检查、效果、目标、经济七个方面控制环保工作,实现总体环保目标。
3.3职责
(1)环保管理领导小组是综合管理机构,它在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的基础上,对环保工作进行综合管理。
(2)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环保工作的主管领导人。
(3)环保工作归口安质部门负责,根据工作需要设一专人处理日常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和地方环保部门的指导。
(4)其主要职责是:
①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各项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
②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项目环保规划、计划和工作规章制度,提出经费预算,并检查执行情况;
③对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实施监督管理;
④组织环保监测调查,掌握本部的环境和污染源情况,评价环境污染影响,提出改进措施。
⑤监督检查本部环保专用设施的使用和维修情况;
⑥建立健全环保技术档案,负责环保统计工作;
⑦积极开展环保交流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推广学习环保工作先进事迹及经验,表彰先进项目和个人;
⑧参与地方对本项目的公害纠纷调解和处理工作;
⑨对不积极治理污染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有权向上级或地方环保部门反映情况。
4环保管理办法
4.1加强培训与教育,提高现场人员的环保意识
根据环保管理体系运行的要求,结合环保管理方案,对所有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1)符合环境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环保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2)个人工作对环境可能生产的影响。
(3)在实现环境保护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4)违反规定的运行程序和规定产生的不良后果。
4.2加强信息交流与传送,实施有力监督
(1)建立项目内部环境保护信息的传递与沟通渠道,以便确认环境保护方案是否被实施,以及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从而对下一步工作及时做出决策。
(2)建立项目与企业总部,项目与外部主管部门的信息交流与传递渠道。
按规定要求接收、传递、发放有关文件,对需回复的文件,按规定要求审核后予以回复。
4.3加强文件控制,不断了解有关环保知识与法律法规
(1)文件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并设置专门的有效工具。
(2)对文件进行定期评审,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时,及时进行修改。
(3)确保与环保有关的人员,都能得到有关文件的现行版本。
(4)失效文件要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4.4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措施
4.4.1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措施
保护当地自然植被,采取措施使地表植被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房屋及生活设施、原材料堆放处和材料加工场均在规划的区域内进行。
修建的施工便道,要结合地方乡镇长远规划,选择线路。
弃土场必须做好防护工作,确保不发生水土流失情况,并进行弃土场绿化。
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自然资源及野生动植物的教育,严禁随意砍伐和偷猎,限制施工人员和车辆的活动范围。
施工便道选线、生活营地、大型临时设施场地选址尽量少占或绕避林地、耕地,保护原有植被。
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外的植物、树木等尽力维护,严禁超范围砍伐。
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复垦或绿化。
4.4.2合理规划施工用地
严格按设计和业主规定的征地范围和数量丈量用地,严禁超范围占用土地和水面。
施工临时设施在满足工程需要的前提下不占或少占农田,各种临时房屋采取因地制宜、简易方便的原则就近设置,充分利用荒山、荒坡、线路附近的既有道路和房屋场地。
4.4.3临时设施环境保护
做到临时施工场地布置优化,加强临时防护,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清理、土地平整,并复耕或恢复植被,要做好施工便道路基边坡挡护、护坡、排水防护,加强施工过程中的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和道路两侧绿化措施。
便道、砼拌合站及施工营地的设置,要合理、紧凑,严禁随意搭建,尽量减少对植被的损坏,不占用城市道路、阻碍交通。
搅拌站等高噪音生产设施尽可能远离居民区或采取限时作业措施。
施工场地周围预先开挖排水沟,做到排水畅通,场内不得积水、积污,应充分考虑其对原地面排水的影响,以免阻挡地表径流的排泄,影响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
施工营地及施工现场设固定的垃圾桶或垃圾池盛放垃圾,分类标识存放,定期清理,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或废品回收利用,不得乱扔、乱倒垃圾。
施工场地的遗弃物、废油等集中进行预处理后,采用专用车辆运输至指定的处理厂或存放点。
污水须排入当地的排污管道或经集中净化处理后排出,严禁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江河及其它水体中。
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须定期洒水养护,避免产生扬尘。
生活区及施工场地周围的植物、植被严禁随意践踏和破坏,并在生活区设立植被宣传保护牌,告示参加施工人员对环境的保护人人有责。
(1)施工便道工程环保措施
本项目便道的设计原则为:
少占农田、碎石铺面、洒水降尘。
本工程便道环保的主要措施如下:
①在施工前期做好施工现场的调查工作,充分了解便道周边的水文及地址情况,在场地布置中依据调查资料结合设计图纸、文件对施工场地进行合理布置。
②对于临时便道的修建,尽可能利用原有道路,对其进行加宽整平,使其路面宽敞、顺通。
并结合具体情况修设路边排水设施,做到雨天路面无积水,同时道路排水通畅。
③配备洒水车,经常对便道进行洒水,保持便道整洁,做到晴天不扬尘,防止扬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④便道表层铺设碎石、砂砾或宕碴,防止雨水冲刷基层土体,造成水土流失。
⑤经常对便道进行修整,对车轮碾压的凹痕进行经常性的采用碎石填补,保持便道表面的平整。
⑥经常对运输机械设备进行保养检修,防止油污漏洒,污染地面。
⑦本项目工程完工后,本项目部负责将临时便道拆除恢复原貌,在拆除过程中,应注意对便道的碴土进行集中堆放,或联系当地村民,将碴土利用。
(2)拌合站的环保措施
①全面合理规划好排水方案,做好排水设施。
②所有废水均通过沉淀池进行沉淀后,循环利用。
③安排专人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防止有漏油、漏水等污染源的产生。
并对消音设备进行经常性维修,避免噪声扰民。
④建设厕所和洗漱池,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专门排放。
设置垃圾池,生活垃圾集中处理。
⑤经常对拌合站员工进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将环保工作纳入正常的日常管理工作中。
⑥搅拌站设封闭的搅拌棚,在搅拌机上设置喷淋装置。
⑦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
排放的废水先排入沉淀池,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河沟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⑧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如水泥、粉煤灰等)的运输、储存要注意遮盖、密封,防止和减少扬尘。
⑨石料加工、混合料拌制加工场地须采取必要的防尘、除尘装置,控制大气粉尘污染。
(3)临时料场及钢筋加工场地环保措施
①场地采用建筑碎石铺底,顶面10cm厚C15混凝土硬化,始终保持场地的整洁。
②做好各类材料的标识工作,材料堆放整齐,严禁不同型号的钢材混堆。
③对钢筋采取上盖下垫措施,下垫时,保证钢筋原材料离地面25cm以上,防止钢筋锈蚀。
④对钢筋加工机械注意保养,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面。
⑤钢筋场地周边做好排水沟,有计划地将场地内的废水排入指定的污水池。
⑥钢筋在搬运过程中,采取车辆运输的方式,不得直接在地上拖拉。
⑦对于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的废料集中处理,防止废铁等其他易污染环境的杂物散落在地上。
⑧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⑨在施工区禁火焚烧有毒、有恶臭物体。
⑩工地上使用的各类柴油、汽油机械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使用气体排放超标的机械。
4.4.4生活区环保措施
生活区临时工程的修建本着节约用地、方便生活、利于生产、保护植被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选址,经业主、当地环保部门审批,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生活区的设置要相对集中,设置必要的公共卫生设施,化粪池,按照环水保部门的要求定期清理,避免生活垃圾污染环境。
生活固体垃圾集中堆放、适时运至环水保部门指定地点,保持驻地清洁。
临时生活设施的修建、拆除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照环水保部门的要求弃于指定地点处理。
4.4.5植被保护
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自然资源及野生动植物的教育,严禁随意砍伐,限制施工人员和车辆的活动范围。
施工便道选线、生活营地、大型临时设施场地选址尽量少占或绕避林地、耕地,保护原有植被。
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外的植物、树木等尽力维护,严禁超范围砍伐。
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复垦或绿化。
4.4.6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
注意夜间施工的噪音影响,尽量采用低噪音施工设备。
对距离居民区160m以内的工程,则应根据需要限定施工时间。
少数高噪音设备尽可能不在夜间施工作业,必须在夜间从事有噪音污染的施工应先通知附近居民,以征得附近居民的理解,如有可能采取限时作业措施。
对不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不能使用。
做好当地水系、植被的保护工作,在施工时对路基边坡及时进行防护与植被绿化,施工车辆不得越界行驶,以免破坏植被、庄稼、城市道路等。
场地即时进行清扫,以防粉尘被风吹扬。
凡对环境有污染的废物,如挖方弃土、建筑垃圾、生产垃圾、废弃材料等,弃在指定地点处理。
在桥涵施工时各种材料、机械不得随意堆放,破坏植被。
及时掌握天气的变化情况及当地的汛情,提前做好河道清淤、畅通工作。
钻孔桩泥浆经沉淀处理后定点排放,不得直接排入河流。
(1)桩基础施工
①桩基础施工前,根据地质、地形情况确定所采用的施工方案,尽量把对地表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保持原地表的生态。
②对于水量比较大的桩基,钻进过程中需要抽水的,必须在距离桩基础10m左右修建沉淀池,孔内污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才能排放到河中或循环利用,不得直接将污水直接排放河中或农田里。
③孔内出碴时应注意:
对于土碴,尽量选择在红线范围内的沟凹处,并及时整平压实,避免在雨季时雨水冲刷造成河道和农田污染。
④钢筋存放、加工制作场地应符合临时工程中的场地要求和规定。
⑤桩基础灌注前,应将护壁漏水点堵实,保证护壁不漏水。
灌注前,孔内污水抽排放时,应将污水排放在沉淀池内,沉淀后,清水排放到河道内。
⑥罐车灌注混凝土结束后,应及时对罐车进行清洗,应设立专门清洗点,清洗污水净化后集中排放。
⑦桩基础灌注结束后,桩顶面浮浆清理的混凝土碴应进行挖坑深埋,不得直接暴露于地表之上,影响地表植被的生长。
(2)承台、墩柱施工
①墩柱施工需要搭设脚手架的,对脚手架的材料进行检查,严重锈蚀及油污的钢管不得使用,扣件不得乱扔乱放,保持施工现场的有序、整洁。
②承台、墩柱钢筋加工场地应符合临时工程中的场地要求和规定。
钢筋加工时每天应对现场进行清理,对钢筋头、废焊条等及时收集,集中堆放。
③模板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点对模板进行除锈,锈碴及时清理深埋。
模板采用机油做脱模剂的,在上油前,地面上应铺设塑料布,防止机油洒落地面,污染环境。
④柱顶外露钢筋待混凝土施工完毕后及时采用彩条布进行包裹,减少锈蚀度。
⑤盖梁施工采取包箍法以减少钢管架搭设时对原地面的破坏,包箍与墩柱间采用土工布做夹层,避免包箍的铁锈对混凝土墩柱的污染。
⑥混凝土施工前合理安排,专人指挥,尽量避免大量混凝土残碴散落地面。
⑦养生采用土工布包裹洒水养生,掌握好洒水量和洒水次数,不得将水直接洒在便道和农田上。
4.4.7竣工环境恢复措施
工程完工后应将临时设施全部拆除,可以利用的临时设施,可通过当地政府或环水保部门的同意,协议转让。
对施工场地要认真清理并收集施工垃圾运至指定的位置处理或就地掩埋。
工程完工后,临时租用的土地立即复耕归还。
工程完工的同时,严格按照环水保及生态环水保的要求,对临时设施、施工工点、取弃土场及其他施工区域范围做好环保及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
4.4.8防止大气、噪声、水污染的措施
(1)防止大气污染措施
临时运输道路经常洒水湿润,减少道路扬尘。
对产生尘埃运输车辆和石灰等挥发性材料堆场加以覆盖,减少对空气污染,生产及生活垃圾定期处理。
严禁焚烧有毒废料。
(2)防止噪声的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包括施工现场、机械作业时和车辆运输时产生的噪声。
为减少噪声影响,机械设备选型配套时优先考虑低噪声设备,尽可能采取液压设备和摩擦设备代替振动式设备,并采取消声、隔音、安装防震底座等措施。
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确保施工噪声达到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合理布置施工和生活区域。
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车辆少鸣笛、不急刹、不带故障运行,减少噪声。
(3)防止水污染的措施
施工及生活废水的排放遵循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各种施工废油、废液集中储积,集中处理,严禁乱流乱淌,防止污染水源,破坏环境。
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必须经过沉淀池沉淀,并经净化处理,符合要求后排放。
食堂的废水处理应设置隔油池,定期清理油污,污水经过必要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道,施工、生活污水严禁排入农田和水源。
废弃物中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避免雨水冲刷后对地表、地下水造成污染。
4.4.9施工期废弃物处理
施工产生的废弃机具、配件、包装物及各类固态浸油废物等,应集中收集、装运,运至垃圾场进行处理或回收利用。
生活区的设置要相对集中,设置必要的公共卫生设施,化粪池,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定期清理,避免生活垃圾污染环境。
生活固体垃圾集中堆放、适时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保持驻地清洁。
临时生活设施的修建、拆除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弃于指定地点处理。
废弃物及解决方案见表5-1:
表5-1废弃物及解决方案
序号
名称
解决方案
1
施工现场产生的钻渣
专人负责,定期清理钻渣,运往指定弃置场地,用于筑路或填埋取土场
2
生产区废弃材料
对废弃的材料分类堆放,合理利用
3
生产区机械设备废弃物
合理规划利用
4
试验室废弃材料
对试验过的混凝土试块、砂石料、钢材等进行及时规范的归类回收
5
生活区垃圾
及时清理
4.4.10水土保持措施
(1)桥涵施工水土保持措施
桥梁施工,特别是钻孔过程中会有大量的泥浆水排放,为防止污染水源,破坏环境。
钻孔过程中的泥浆水先集中在沉淀池沉淀,符合要求后排放,严禁乱流乱淌。
在生活区设置污水处理系统,不将有害物质和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
保证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有效性,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
(2)防止水源枯竭的措施
地质断层溶洞涌水或漏水可能会影响地表水源变化,破坏水环境。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防水设施,按照“以堵为主,限量排放”和“先堵水,后开挖”的原则组织施工。
为此,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把防止水源枯竭作为一个重要内容,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保护措施,施工中认真贯彻执行。
施工时,安排专人对地下、地表水位进行观察,发现水位突然变化、水资源流失大时,及时向施工部门反映,改变施工方案,保证对水环境的保护。
施工、生活用水本着节约的原则,尤其对高山水池的管理,杜绝高山水池漏水,配设自动加水装置,当水量达到设计要求时,自动关机,防止水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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