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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施工监理细则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德建水库工程
施 工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有效期:
2016年3月~2018年3月)
清远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连山项目监理部
二O一六年三月
工程名称: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德建水库工程
编 写:
周建元 吴威
总监:
黎伟
审核:
陈浩怀
校对:
马成银
三、土石方明挖、填筑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9
十、洞挖、支护、衬砌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83十一、混凝土碾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96
十二、边坡锚喷支护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28
十三、草皮护坡监理实施细则……………134
十四、园林绿化、水生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37
十五、环保、水保监理细则………………145
一、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目的及依据
编制目的:
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在安全文明环境下进行。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建设部《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建设部《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
《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制》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监理原则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控制措施
监理原则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监理控制措施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机构。
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分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贯彻落实。
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其落实执行。
督促施工单位经常性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同时建立安全技术
交底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施工
单位实施整改。
推行安全文明施工“一票否决制”,即对存在安全施工隐患或安全措施未落实的工程,一律不允许开工或责令停工整改。
监理职责分工
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监理。
2.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安全生产监理;参与审查安全施工方案,并提出意见;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体系;督促安全生产计划的制订落实。
3.监理员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项目(工序)进行旁站;负责处理施工监理过程中的一般性安全技术问题;并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信息和问题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
(四)工程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内容
1.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机构,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成立安全文明施工机构。
保证安全生产。
项目经理是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在工程施工期内,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分级负责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同时建立和健全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
2.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档案:
为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建立和健全安全档案资料。
施工单位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有:
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
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和验收);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检查考核(包括隐患整改);
奖罚资料;
伤亡事故档案;
有关安全文件、安全会议记录;
工程安全文书资料。
安全管理资料的建档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收集积累资料;二要定期对资料进行整理和鉴定,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存的价值性;三要资料分科目、编号、装订归档。
3.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方案的制订:
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是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患。
从技术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人身事故,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
3.1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指导思想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2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编制的要求:
要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并报监理项目部审批。
之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实际、工程变更等变化情况,对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进行补充或调整。
要有针对性。
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的技术人员必须了
解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并熟悉安全法规、标准等针对工程的特点、施工方法、机械设备、易燃易爆作业及特定环境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要全面考虑、具体。
对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及水下、深坑、高坡等特殊工程,要求单独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方案。
3.3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
土方工程:
根据基础挖土深度和种类,选择开挖方法,
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以防止边坡坍塌。
脚手架及工具式脚手架的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网(围蔽)的架设要求、范围等。
立体交叉作业区的隔离措施。
场内运输通道及行人通路的布置。
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
在建工
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距离没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而采取的防护措施。
中小型施工机械的使用安全。
模板的安装与拆除安全。
防火、防雷等安全措施。
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施。
停止施工时,开挖的高坡下不准停放机械设备和人员的进入。
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如夏季施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雨季
做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防台风工作等。
13)有限空间施工安全措施。
(如
4.安全文明施工教育与培训:
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内容。
4.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安全思想和方针的教育。
劳动纪律教育。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遵
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4.2安全知识教育。
包括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流程、方法;企业施工(生产)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场内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
4.3安全技能教育。
要求职工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接、机动驾驶、起重机械、爆破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安全教育应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组织进行,同时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五)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监理内容
1.总则
1.1一般安全要求: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脚。
上班前和工作过程禁止饮酒。
1.2现场环境设施和道路的安全:
工程开工前应做好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现场平面布
置图,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以达到经常保持现场清洁,消除事故隐患。
施工现场要采用全封闭施工,现场应设置防止闲人进入的围
栏(围蔽),属于危险作业的地带应加上明显标志,必要时派专人看管。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1.3材料堆放
易燃材料(如汽油、氧气、油漆等)应设置专用仓库并由有
保管经验和了解物品性质的人员负责管理,堆放场所禁止烟火。
木材应分别码跺平整,堆码高度不能超过1.5米。
混凝土预制构件堆放应牢靠,距离堤肩应大于3米,以免影
响堤坝的稳定安全。
袋装水泥应按出厂日期先后按次序在仓库内堆放整齐,放置
在木平台上,高度不超过10袋。
钢筋堆放应在有遮盖的场所,钢筋不得伸入道路内。
砂、石沿施工场地堆放时,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高度一般不超过3米。
1.4现场用电与有关安全要求
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安装、维护必须由持证电工
负责,并定期检查,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各种设备、专用开关接地保护,同时应设置开关箱。
架空线路应用专用电杆,同时应与地面保持有足够的安全垂
直距离。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和霉烂电线,外绝缘层应无机械
损伤。
1.5施工机械使用安全要求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
动保护用品。
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
机械设备应定期保修。
机械进入作业点后,施工员必须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
术交底。
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6现场防火安全要求
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职
工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的意识。
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制订防火责任制度,落实各级防火责任
人。
制订宿舍防火、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用电等管理制度,并落
实执行。
施工现场、职工宿舍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1.7季节施工的安全要求
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的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
备、临时线路等,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加固,有危险的,立即排除。
夏季打桩机械、灌浆机施工时,应设临时避雷装置,机电设备的电气
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雨季施工时,斜道和脚手架平板桥,应有防滑措施。
2.土方工程
2.1基础(槽)管沟的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并按设计要求尽快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2基础(槽)开挖遇有下列情况时,应设置支护结构:
因附近有建(构)筑物而不能放坡开挖;
边坡处于容易失稳的松散土或饱和软土等。
2.3基础(槽)支护结构,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临近建(构)筑物、施工环境和方法等情况进行选择和设计。
支护结构在整个施工期间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必要时应设置支撑或拉锚系统予以加强。
2.4土体(堤坝、山体)滑坡的防治:
排水:
将易产生滑坡范围以外的地表水设置多道环形截水沟,使水不流入滑坡区域内;
控制堤顶堆土或堆放建筑材料的重量(加载);
将不稳定的陡坡部分削去,减轻滑坡体重量、减少下滑力;
严禁随意切割滑坡体的坡脚,同时也切忌在坡体被动区挖土。
2.5边坡塌方的防治:
控制基础(槽)的开挖坡度。
现场条件允许时,应结合经济
将开挖边坡适当放缓;
开挖基础(槽)时,因受场地限制不能放坡或放坡后土方量
太大时,采用设置挡土支撑的方法开挖;
防治地表水或渗流流入土坡体内;
控制坡顶加载(静载或动载)。
3.钢筋混凝土工程
3.1模板安装与拆除
模板安装必须按模板的施工设计进行,严禁随意变动;
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
严防倾覆;
在混凝土强度达到拆模强度时,才能进行模板的拆除工作。
拆除模板应严格遵守各类模板拆除作业的安全要求;
拆除模板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下;
已拆除的模板等应及时运走或合理安全堆放。
3.2钢筋工程
钢筋加工及焊接工作前必须对机械、电气设备等进行检查,
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绑扎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操作和攀登骨架上下;
绑扎桩帽及梁钢筋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设置工作木(竹)筏。
3.3现浇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搅拌机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技术和安全培训,并
经考试合格,才能正式操作。
临时架设混凝土运输用的桥道的宽度,应能容两部斗车通过,一般不小于1.5米。
架设要牢靠,桥板接头要平顺。
禁止在混凝土初凝后,终凝前在其上面行走斗车。
使用振捣器应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3.4混凝土预制构件的装运、堆放和吊装安全要求
起重所用的材料、工具(如主拨杆、滑车、吊钩、钢丝绳、
卷扬机和卡器等)应经常检查、保养和加油,发现不正常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应避开物件吊运线路和物件悬空时
的垂直下方。
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遇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处起重作
业。
现场吊装的场地,应划出危险地带,禁止非有关人员来往和
停留;构件就位还没有固定前,不准用手攀或脚蹬构件。
二、建筑材料质量控制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德建水库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管理,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及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编制本细则。
(二)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德建水库工程内所有土建工程需用水泥、钢筋、砂石骨料、外加剂等建筑材料。
与本细则配合使用的监理细则: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细则》等。
(三)监理职责
1、检测监理工程师可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或项目法人的要求对工程各项材料进行抽检试验。
2、按照承包合同规定对施工单位抽检的原材料进行见证,对建筑材料检测过程进行跟踪。
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建筑材料的采购合同、出厂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书、材料样品和出厂试验报告等。
4、定期检查原材料使用情况,如在施工现场发现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将不合格材料限时拖离施工现场。
5、做好原材料检查、检验等相关记录。
(四)施工单位的责任
1、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建筑材料的采购合同、出厂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书、材料样品和出厂试验报告等(水泥等材料的28d龄期强度必须在龄期到时后4d内补报)。
2、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承建合同的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水泥、土工合成材料、止水材料、钢筋、钢材、模板、砂石骨料、石料、土料等建筑材料和用于工程施工的水泥浆、水泥砂浆、砼、砼预制件和水泥等半成品或成品材料进行自检取样试验,并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和监理文件的有关要求将试验成果的原始报告报送项目监理项目部审核。
3、施工单位应按工程施工承建合同的有关规定提供监理抽检试验用的各种材料和试件,必要时将现场试验室提供给监理工程师使用并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各项取样和试验工作,尽可能的为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取样和试验过程提供方便。
4、施工单位应对提供使用的所有建筑材料负全面责任。
一旦发现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施工单位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并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运离工地,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合同责任。
5、施工单位未能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的质量自检试验而造成本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延误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五)申报签证程序
1、建筑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按承建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将拟选择的有关生产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使用计划,一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施工单位与生产厂家签订合同或协议后,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采购合同或协议以便核查,并确保整个工程施工货源的统一和材料性能的稳定。
2、在建筑材料进场时,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文件规定,进行自检检测试验,并按附表格式向项目监理项目部报送《进场材料报验单》。
3、钢筋的机械性能试验如有某个试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则另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第二次试验,如还有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即为不合格。
4、《进场材料报验单》按一式四份报送。
项目监理项目部在接到申报后7d内完成认证检查,并在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证确认。
项目监理处完成认证手续后,返回施工单位质检部门两份,以作为单位、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的施工基础资料和质量评定依据和以后验收时的备查资料。
5、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情况可随时进行抽检。
抽检数量按施工单位自检数量的15%以内控制。
(六)质量检验程序
1、钢筋混凝土结构用的钢筋与型材:
①钢筋与型材,生产厂家应有生产资质和生产许可证,每批应有出厂日期、生产合格证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②钢筋在使用前,按同品种、同等级、同一截面尺寸、同炉号、同厂家生产每60t为一批(不足60t的按一批对待)进行见证送检,每批至少取样一组做拉力和冷弯试验。
③钢筋的焊接方法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对使用的不同品种、钢号、直径的钢筋之间焊接均需至少进行一组焊接强度试验(2根)和进行焊接缝外观检查。
④钢筋的代换必须符合合同文件、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⑤钢号不明的钢材,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但不能在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上使用。
对钢号不明的钢筋进行试验,其抽样组数不得少于6组。
2、水泥:
①水泥的生产厂家应具有生产资质和生产许可证。
运至施工工地的每个批次的水泥,均需有出厂合格证(含出厂日期)和厂家的质量检验报告单(28d强度可补报)。
②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自检试验。
按同厂家、同品质、同编号、同生产日期,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验收,每批至少取样一次,做强度(3d、28d)、安定性、凝结时间和细度试验。
监理工程师若发现有与规范要求不符合的水泥,则要求施工单位从工地运走。
当对水泥有怀疑或袋装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做复检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砂、石骨料:
砂、石骨料的品质应满足施工承建合同中技术规范、设计要求。
施工单位按每400m3取一组砂样和一组碎石或卵石样进行自检试验,自检试验项目按砂石骨料质量评定表的要求进行。
4、护岸石料或砌体石料:
施工单位应定期定量对石料的尺寸、强度、软化系数和比重进行自检试验。
对砌体用石,还必须要求石块有一面的表面比较平整。
5、工程配制泥浆、水泥浆、水泥砂浆、砼(含塑性砼)和砼预制件等所用的水必须符合JGJ-63-89《砼拌和用水标准》。
6、外加剂:
①外加剂生产厂家应具有生产资质和生产许可证等,每批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使用说明。
②当储存时间超过产品有效存放期、或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必须重新进行质量检验鉴定。
为此,施工单位每2个月必须提交一次生产合格证,以证明其材料特性与原来的相同。
③外加剂用量应根据配合比的试验及设计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使用。
7、土工合成材料:
土工合成材料的生产厂家应具备生产资质和生产许可证。
每批均应有出厂日期、生产合格证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施工单位自检试验样品应不小于1延长米或者2m2,且取样试验在长度和宽度两个方向上均应距样品边缘不小于10cm,自检数量按批号进行。
土工合成材料的粘接应按1000m2取一试样进行拉伸试验和对全部焊缝进行检漏。
9、水泥浆、水泥砂浆、砼、砼预制体等的配合比和强度等级以及泥浆的配合比必须符合施工承建合同中技术规范的要求,泥浆和水泥浆的浆液比重在每次配制浆液进均需至少测一次,水泥砂浆、砼和砼预制件等按不同强度等级的砼拌和料每100m3进行一组(3个试件)砼强度自检试验,重要结构部位不足100m3的也应取一组进行检验。
砼预制件成品应按100m3进行一组(3个样)自检强度试验,不足100m3的也应取一组(3个试件)进行砼强度自检试验。
(七)材料的运输、储存与管理
1、运至施工工地的钢筋及型材必须不同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分别堆存、立牌标识、不得混杂。
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应避免锈蚀和污染。
钢筋宜堆置在仓库(棚)内,露天堆置时应垫高并加遮盖。
2、水泥、外加剂:
①水泥、外加剂等的运输从厂家或其他转运站将材料运至工地需要有良好密封设施的运输设备,要确材料在运到施工工地时不受潮和不受其他杂物污染。
②不同品种、标号及厂家的水泥经、外加剂等应分别贮存,不得混杂。
水泥、外加剂等运到施工工地后应立刻存放在干燥、密闭、具有良好排水和通风的地方,以免受潮。
堆放地点应设防潮层,距地面和边墙至少30cm,水泥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包。
3、为了保证使用的水泥、外加剂等有良好的质量,施工单位在施工工地上应:
①先用存放时间较长的水泥与外加剂等材料。
②袋装水泥贮运期超过3个月、外加剂等贮运期超过6个月的,不得再用于主体工程和重要结构部位,除非有实验证明其质量仍然可靠,并于事先获得项目监理项目部批准。
③袋装水泥、外加剂等应在厂家装袋,任何破损的袋装水泥、外加剂等材料应废弃。
④在拌和楼(站),水泥、外加剂等材料应分别存放,不同品种及不同厂家的材料应分开存放,且应留出运输通道,并以相同的方式称量送进拌和机。
4、粗骨料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粗骨料的贮存应不使其破碎、污染和离析。
②堆存骨料的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不同粒径级配的骨料必须分别堆存并设置隔离设施,严禁相互混杂,并应留出运输通道。
③不允许任何不当设备在粗骨料堆上操作。
5、细骨料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存贮期无异物侵入,在贮存料堆上无任何不当设备操作或置于其上。
②应避免离析、污染,并具备规定的脱水条件。
③细骨料堆存的活容积应满足施工期间对合格料的需要,并留出运输通道。
6、砼预制体在运输中要防止碰掉边角和断裂,卸车时要小心轻放,防止油渍等污物污染砼预制件的表面。
7、土料的备用贮存必须有防雨措施且场地排水设施良好。
(八)其他
1、砼材料、砼拌合物、砂石料和止水材料以及金属材料等的检测项目上、检测方法以、检测频率及控制标准等均应按工程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技术要求、有关规程规范、质量评定和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
2、监理工程师为材料检验所进行的批准、审核、检查与认证等,并不能减免工程施工单位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三、土石方明挖、填筑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本细则依据GF-2000-0208《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及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等有关规程、规范编制。
(二)开工许可程序
土石方明挖工程
1.承建单位应在每项开挖工程开工前7天,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和施工图纸的规定,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
(1)开挖施工平面布置图(含施工交通线路布置);
(2)开挖方法和程序;
(3)施工设备的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4)排水或降低水位措施;
(5)开挖边坡保护措施;
(6)土料利用和弃渣措施;
(7)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
(8)施工进度计划等。
2.承建单位应在开工前14天将开挖前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图报送监理工程师复核,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挖。
监理工程师的复核,并不减轻承建单位对其放线准确性应负的责任。
承建单位不能因监理工程师指示纠正其放线错误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向发包人要求额外支付。
3.承建单位应在开工前7天,根据合同提供的和自己在料场复查中获得的料场地形、地质、水文气象、交通道路、开挖条件和料场特性等各项资料以及监理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对本工程在各施工期所需的各种用料进行同意规划,并提出料场规划报告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1)开挖工作面的划分,以及开挖区的供电系统、排水系统、堆料场、各种用料加工场、运输路线、装料站、弃渣场以及备用料源开挖区等的布置设计;
(2)上述各系统和场站所需各项设备和设施的配置;
(3)料场的分期用地计划。
土石方填筑工程
1.承建单位应在开工前14天将填筑施工计划报送监理处,其主要内容为:
(1)施工布置图;
(2)土石方填筑程序和方法;
(3)填料加工的要求和料物供应;
(4)施工设备和设施的配置;
(5)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
(6)施工进度计划。
2.地形测量资料:
土石方填筑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应将填筑区基础开挖验收后实测的平、面地形测量资料报送监理处,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地形测量资料作为填筑工程量的原始依据。
3.土石方填筑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在选定的料场开采区,根据设计参数和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与实际施工条件相仿的碾压试验,确定铺土方式、铺土厚度、碾压机械的类型和重量、碾压遍数、填筑含水量,碾压试验后,应检查土层之间以及土层本身的结构状况,如发现有疏松土层、结合不良,应分析原因,提出改善措施。
(三)施工过程监理
1.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已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
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措施计划,报监理处批准后执行。
2.施工过程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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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库 施工 监理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