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伎术官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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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伎术官研究
宋代伎术官研究
宋朝重文轻武,即重用文官,压抑武将。
这恐怕是很难否认的历史事实。
于是,人们产生了这样一个印象:
宋代的知识分子待遇好、地位高。
这个印象即使不完全是错觉,至少也失之于片面。
其实,文官与知识分子不能划等号。
当时的知识分子大体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即儒学之士和专门技艺之士。
前者通过科举进入仕途,成为享有不少特权的官僚,即文官。
作为知识分子,后者无疑比前者更典型,但他们的待遇和地位在宋代却与前者相差甚远。
长期以来,研究者们对前者论述较多,对后者则缺乏探讨。
伎术官即是一种具有典型意义的专门技艺之士,这里先简要地介绍一下它的含义、渊源和类型。
“伎术”在古代文献中又作“技术”或“艺术”。
“伎”与“技”同义,都是指才能。
而“术”则与“艺”相通,泛指各种各样的知识、学问和技能,只不过“艺”偏重于社会方面的知识,“术”偏重于自然方面的技能。
可见,“伎术”、“艺术”的含义在古代汉语中要比在现代汉语中宽泛。
至于伎术官,在宋代则是对“凡执伎以事上者”[1]的统称,也就是在朝廷任职的专门技艺之士。
天文官、医官等官职虽然设置甚早,但伎术官之名始于唐代。
王溥《唐会要》一书,特地辟有《伎术官》一条。
唐代的伎术官供职于秘书省、殿中省、太常寺、左春坊、太仆寺等机构,多半是直接地专门服务于皇室。
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十二月十八日,中书省在上疏中说:
和安大夫至医学,太史令至挈壶正,书艺、图画奉御至待诏,为伎术官。
[2]
从中可以看出,宋代的伎术官主要包括四类:
一医官,即所谓“和安大夫至医学”;二天文官,即所谓“太史令至挈壶正;”三书法官、四绘画官,即所谓“书艺、图画奉御至待诏。
”《宋史》卷166《职官志六·入内内侍省》称:
翰林院勾当官一员,以内侍押班、都知充,总天文、书艺、图画、医官四局,凡执伎以事上者皆在焉。
也就是宋代管理伎术官的主要机构是翰林院,其长官为翰林院勾当官,由内侍充任。
宋孝宗淳熙年间有此一说:
“和安大夫至医学,春官大夫至挈壶正为伎术官。
”[3]只提到医官、天文官,没有讲到书法官、绘画官。
其原因何在?
待考。
本文的重点在于揭示宋代伎术官低下的社会地位以及由此而造成的不利影响。
全文分为三篇:
上篇对伎术官的地位作纵向考察,证明宋代伎术官的地位明显低于前代;中篇对宋代伎术官的地位作横向比较,表明宋代伎术官的地位明显低于文官武将;下篇介绍宋代伎术官的文化创造活动,说明由于地位低下,因而他们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创造性无法发挥。
伎术官的社会地位,总的来说在历史上经历了由官高位崇到位卑职贱的变化,但各类伎术官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
现分类概述如下。
一、天文官
天文学是我国最为古老的学科之一。
天文学的产生同人类社会最初的物质生产紧密相连。
《周易・系辞》称:
伏羲氏“仰则观象于天”,“始作八卦”。
因此,人们把伏羲氏视为我国天文学的始祖。
进入文明时代,特别是在汉武帝采用董仲舒“天人三策”的理论以后,天文学成为统治阶级论证君权神授的理论工具:
占天之法备,则畏天之念兴;纪变之书详,则销变之政举。
[4]
朝廷设官观察天文变异,其政治意义远远超过经济意义。
“司天之官者,岂轻任哉!
”[5]上古时代,天文官由于作用很特殊,因而格外受尊重。
此后,天文官的地位经历了两次大变化。
第一次是在司马迁去世前后。
唐代学者刘知几对此曾经加以揭示:
汉兴之世,武帝又置太史公,位在丞相上,以司马谈为之。
汉法,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副上丞相,叙事如《春秋》。
及谈卒,子迁嗣。
迁卒,宣帝以其官为令。
行太史公文书而已。
寻自古太史之职,虽以著述为宗,而兼历象,日月、阴阳管数。
司马迁既没,后之续《史记》者,若褚先生、刘向、冯商、扬雄之徒,并以别职来知史务。
于是太史之署,非复记言之司。
故张衡其当官见称,唯知占候而已。
[6]
从中可以看出,司马迁去世以前,天文官与史官合而为一。
他们负有依据历史经验并按照“上天”旨意,参与政治决策的重要责任,因而位高职崇。
司马迁去世以后,天文官与史官一分为二。
中国古代有着“以史为鉴”的传统,号称“史官之权,与天与君之权均。
”[7]天文官失去了史官之权,因而地位明显下降。
第二次是在唐宋之际。
唐代天文观察机构比较完善,设有司天监。
其建制如下表:
[8]
官名
监
少监
丞
主簿
主事
官品
从三品
正四品上
正六品上
正七品上
正八品下
官名
春官正
夏官正
秋官正
冬官正
中官正
副正
官品
正五品上
正六品上
官名
保章正
监候
司历
官品
从七品上
正八品下
从八品上
官名
灵台郎
挈壶正
司辰
漏刻博士
官品
正七品下
正八品上
正八品上
从八品下
可见,唐代司天监的长官虽然不像汉武帝时的太史公那样位高职显,但其官品为从三品,同六部尚书(正三品)相差无几,与御史大夫官品相当,地位仍然相当高。
宋代同唐代一样,设有司天监(太史局)。
除此而外,还设有翰林天文院。
宋代天文观察机构的建制,大致经历了下面三个阶段的变化。
第一阶段:
从北宋初年到元丰年间。
司天监的建制如下表:
[9]
官名
监
少监
丞
主簿
官品
从三品
从四品上
正七品上
从七品下
官名
监
少监
五官正
太史令
官品
三品
四品
五品
可见,这一阶段天文官建置基本因袭唐制,其官品与唐代相比,也无多大变化。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宋初实行官制改革,晚唐以来的使职差遣被广泛运用,促成了官、职、差遣的分离,即所谓“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
”其结果是“仕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迟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
”[10]唐代以来的官品到这时,其实际意义已大大减小。
第二阶段:
元丰官制改革以后。
“元丰官制行,罢司天监,立太史局,隶秘书省。
”[11]太史局的建制如下表:
[12]
官名
太史局令
正
五官正
太史局丞
直长
官品
从七品
正八品
正八品
从八品
从八品
官名
灵台郎
保章正
挈壶正
官品
从八品
从九品
正九品
这时,“总一局之事”的太史局令,其官品仅为从七品,与太常、国子博士以及监察御史相当。
仅由此也可以看出,宋代的天文官地位明显低于唐代。
第三阶段:
淳熙二年(1175)以后。
这年十月,宋孝宗感到天文伎术官官品太低,决定加以调整。
他说:
古者日官居卿以底日,今太史局官制太轻,自如医官有大夫数阶,太史独无之,可创大夫阶如医官保安、和安之类,庶几稍重其事。
[13]
春、夏、中、秋、冬五官大夫即是宋孝宗为提高天文官的地位而专门增设,其官品史不见书。
但据《庆元条法事类》卷4《职制门》记载,就杂压而言,五官大夫与医官和安、成和、成安大夫同属一等。
又据《宋史》卷168《职官志八》记载,医官和安、成和、成安大夫的官品为从六品。
由此可知,五官大夫的官品也不过如此而已。
换而言之,这时天文官的官品仅比元�v官品提高一品两阶,仍然比唐代低。
二、医官
“人之身莫危于病,病之急莫急于药。
”[14]生老病死,人所不免。
只要人类存在,就需要医学,就离不开医生。
中医科学的来源十分复杂,既有“神农尝百草”式的科学实践证明,又有巫觋祭神驱鬼、方士追求长生不老的迷信活动。
秦汉魏晋时期,儒生与方士很难区分,儒生往往即是方士,方士常常即是儒生。
而司马迁在《史记》中单独为医学家扁鹊、苍公立传,便反映出当时人们对医生的价值认识以及医生社会地位之高。
唐代设有太医署、尚药局,负责为皇室、贵族、官僚治病。
太医署的建制如下表:
[15]
官名
太医令
太医丞
医监
医正
官品
从七品下
从八品下
从八品下
从九品下
官名
医博士
助教
官品
正八品上
从九品上
官名
针博士
按摩博士
咒禁博士
官品
正九品上
从九品下
从九品下
尚药局的建制如下表:
官名
奉御
直长
侍御医
司医
医佐
官品
正五品下
正七品上
从六品上
正八品下
正八品下
太医署属太常寺,其官员的官品不算太高。
尚药局属殿中省,专掌“天子服御”,与皇帝亲近,因而其官品比太医署官员高两品四级,与谏议大夫、御史中丞相当。
其地位显然很高。
宋代设有医官院,其建制前后变化较多,大体可以划分为前、后两期。
前期:
政和以前。
医官院设于北宋初年。
大约在仁宗时,将有名无实的尚药局奉御划归医官院。
熙宁四年(1071),又将太医丞并入医官院。
同时,宋神宗把武官东班诸司使副划为医官。
据《宋史》卷169《职官志九》记载,“其东班翰林以下十九司使、副,虽有见在官及迁转法,并授技术官。
”东班诸司的机构名称如下表:
[16]
皇城 翰林 尚食 御厨 军器库
仪鸾弓箭库 衣库东绫锦院西绫锦院
东八作西八作牛羊 香药库 榷马
毡毯 鞍库 酒坊 法酒库 翰林医官
由于史书对于前期医官的官品失载,因此无法同唐代进行比较。
后期:
政和以后。
史称:
“政和既易武阶,而医官亦更定焉。
”[17]政和年间改定医官以后,医官有十四阶。
其具体建制如下表:
[18]
新官 旧官 官品
和安成和成安大夫 军器库使 从六品
成全大夫 军器库使 正七品
平和大夫 西绫锦使 正七品
保安大夫 榷易使 正七品
翰林良医 翰林医官使正七品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郎军器库副使从七品
平和郎 西绫锦副使从七品
保安郎 榷易副使 从七品
翰林医正 翰林医官副使从七品
和安大夫从六品,与侍御史相当。
其官品虽高于唐代太医署长官,但是仍低于唐代尚药局医官。
上面对于唐、宋两代天文、医学伎术官社会地位变迁的考察,仅涉及官品,虽然不尽全面,毕竟可见一斑。
马端临曾经指出:
“自魏以后始有九品之制”,“所以辨高卑之等级。
”[19]
三、书法官
书法艺术诞生于东汉魏晋时期,封建王朝设官管理书法艺术的创作和教学则始于隋唐。
隋朝在国子寺设书学博士以事书法教导。
[20]唐朝是书法艺术发展的黄金时节。
唐朝不仅在国子监设书学,而且在科举考试中以“身、言、书、判”四项标准衡量举人才干。
因此,书法是入仕的必备才艺,它促使所有士人认真学习书法。
[21]贞观元年(627),唐太宗令五品以上命官嗜好书法者,可到弘文馆学书,并由著名书法家欧阳询、虞世南教授。
[22]唐代社会,由于有较好的社会环境和政治条件,促成了书法艺术的大发展。
无疑,书法家的社会地位较高,深受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敬仰。
宋王朝在许多政府机构中,都配备有书法官,从事抄写和应奉工作。
太平兴国年间,宋太宗创设翰林御书院。
[23]史称:
翰林御书院在崇政殿东北横门外,掌御制御书及供奉笔札、图籍之事,以内侍三人勾当,御书待诏以同正官充,亦有正官在院祗候者,皆不常置。
[24]
宋太宗置院的初衷,是让这些官员学习和模仿他的字体,替他抄写诏令,“自是书诏四出,寰海之内,咸识禁中之墨妙焉。
”[25]这不仅欺骗了百官庶民,而且对他们还能起到见书如见君的威慑作用,有利于政权的巩固。
这种指导思想,使御书院不可能成为促进书法艺术发展的园地。
除御书院外,学士院和御药院也设有书法官。
学士院是替皇帝起草诏令的机构,“国朝初,翰林待诏六人写书诏。
……又有隶书待诏六人,写签头封角。
……雍熙四年废隶书增置翰林待诏十人。
”[26]誊写诏令依然是书法官的职责。
御药院虽是供奉汤药之所,但“兼受行典礼及贡举事”,[27]经常向各个部门传达诏令,[28]需要配备书法官员。
建炎四年(1130)六月,宋高宗说御药院有“书写崇奉祖宗表词待诏等八人”。
[29]从工作性质看,所有书法官员,不过是皇帝的高级书吏罢了。
翰林待诏等职,本身并无官品可言。
周必大说:
学士院翰林待诏“与院吏固亦有间,若平居则视之全与吏等。
”[30]“与吏等”说明待诏不过是胥吏的代名词。
因此,待诏之名在宋代并不被人看重,甚至成为人们对手工艺人的称谓。
[31]书法官“与吏等”的社会地位,自然无法与唐代书法家相比。
这就难怪某些书法官不安心本职工作,要千方百计地换官了。
天圣六年(1028),有翰林待诏王明,以“臣元不攻习诸家书体,欲乞比换班行。
诏授左班殿直。
”[32]
四、绘画官
绘画艺术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
进入文明社会,绘画艺术因其兼具实用和审美两大功能而得到发展。
宫廷专业画师大致最早出现在文明社会之初。
这是因为宫廷环境需要他们来装点,宫廷生活需要他们来调剂。
随着绘画艺术的发展,宫廷绘画制度也日趋完善。
后蜀在唐代翰林院基础上,于明德二年(935)首创画院。
接着,南唐中主李�Z也设立图画院。
晚唐五代虽非绘画艺术的灿烂时代,但社会上形成了学画的风气。
在当时的中原各地,无论是寺院、民舍,还是高楼大厦、亭台楼阁,随处可见绘画艺术品。
正是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后蜀和南唐创设画院,招徕和礼遇画家。
以后蜀为例,画家黄筌即受到后蜀高祖孟知祥的礼遇,任翰林待诏、权院事,赐紫金鱼袋。
此后,“士有一技一艺,皆开涉褒赏如筌焉”。
[33]明德年间,画家阮知诲“多写皇姑帝戚”,更是“渥泽累迁,授翰林待诏、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左仆射、兼御史大夫、上柱国”。
[34]可见,后蜀图画院官员地位之高。
宋朝在统一全国后,将俘获的大批画家集中到汴京,设立翰林图画院。
[35]史称:
图画局(或应作“院”)掌以绘事应奉,若塑造则课工为之。
有待诏、艺学、祗候、学生。
[36]
宋代图画院机构之大、人员之多,为中国绘画史上所仅见。
[37]
有人认为:
“历代帝室奖励画艺,优遇画家,无有及宋朝者。
”[38]其实,史实并非如此。
宋太宗时,有画院艺学董羽于端拱楼上画水,“极其精思,凡半年而毕”。
“太宗与宫中嫔御登楼,皇子尚幼,遥见画壁,惊呼畏哭不敢视,亟令圬墁之……”。
[39]皇子一声啼哭,画家佳作被毁。
宋太宗就是如此“奖励画艺”!
与宋太宗不同,宋徽宗置政事于不顾,奖励书画之艺。
可是,他虽然置身于画家之林,但并未忘记祖宗遗训,“不欲以好玩辄假名器”,[40]绝不把高官轻易授予绘画官。
据笔者所见记载,宋徽宗、宋钦宗在位期间以及整个南宋时期,朝廷授予绘画官的官阶最高不过成忠郎而已。
如李迪“宣和莅职画院,授成忠郎,绍兴间复职。
”[41]成忠郎是低级武官阶,其旧官为左班殿直,正九品。
可见,宋代画院官员的地位较之后蜀,相去十万八千里!
五、唐宋翰林院的变迁
由上所述,不难看出,有宋一代无论天文官、医学官,还是书法、绘画官,其社会地位都比前代明显下降。
此外,唐宋翰林院的变迁,同样可以作证。
唐宋时期,翰林院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的变化。
第一阶段:
唐代前朝。
《旧唐书》卷43《职官志二・翰林院》载:
其待诏者,有词学、经术、合�b、僧道、卜祝、术艺、书奕,各别院以廪之,日晚而退。
其所重者词学。
正如宋人所说:
翰林初置,人才与杂流并处。
……唐置翰林,反与释老伎术杂处”。
[42]
也正如清代学者赵翼所说:
在唐代前期,“学士亦伎术之一”。
[43]唐代前期,不少名臣供职于翰林院,如唐高祖、唐太宗时的温大雅、魏征、李百药、岑文本、许敬宗、褚遂良等,唐高宗时的许敬宗、上官仪等,武则天时的苏味道、韦承庆等,唐玄宗时的张说、张九龄等。
唐代最高统治者虽然“其所重者词学”,但由于文词、经学之士与卜医伎术之流均供职于翰林院,使得整个翰林院包括伎术官的地位都相当高。
因此,《新唐书》卷46《百官志一》把翰林院置于相职之后进行介绍。
第二阶段:
唐代后期。
文词、经学之士与卜医伎术之流杂处于翰林院的状况,到开元年间才有所改变:
开元二十六年(738),刘光谦、张��乃为学士,始别建学士院于翰林院之南。
[44]
翰林学士院独立建院,即开始于这时。
值得注意的是,翰林院与翰林学士院并未完全分开。
此后,翰林院不仅还有不少文词、经学之士如李白等,而且仍然设有翰林学士这一官职。
史称:
至德宗(“宗”系衍文)已后,翰林(院)始兼学士之名。
[45]
第三阶段:
宋代。
北宋建立后,翰林院与翰林学士院完全分途。
翰林院隶属入内内侍省,由内侍勾当,是伎术杂流之所在。
而学士院则独立于两府及台谏之外,直属皇帝,是宿学名儒的处所。
在宋代,翰林学士“乃将相之储”,“非高材重德雅望,不在此选。
”[46]出现了诸如此类的说法:
人间之官无贵于学士。
[47]
词臣实神仙之职。
[48]
在宋代文献中随处可见。
其地位之高,伎术官实在是望尘莫及。
甚至在唐代曾经荣耀无比的翰林院官员一一待诏,到宋代居然成了民间对裱褙工、碾玉工等手工艺人的尊称。
变化之大,简直犹如天地之别。
总之,宋代翰林学士学院与翰林院判若两途,毫不相干,这既是伎术官社会地位下降的结果,又是其表现。
中篇宋代伎术官社会地位的横向比例
在宋代,伎术官自成体系,有别于文官武将。
宋朝推行歧视伎术官的政策。
宋人指出:
应伎术官不得与士大夫齿,贱之也。
[49]
同文官武将相比,伎术官地位低下。
其主要表现可以概述为以下三个方面,即待遇差、升迁难、限制严。
一、待遇差
尽人皆知,宋朝优遇士大夫。
宋人对此津津乐道:
国朝待遇士大夫甚厚,皆前代所无。
[50]
官员不仅享受俸禄,而且福泽子孙,每逢盛大节日以及官员本人致仕或去世,都可以荫补子孙亲属入仕为官。
可是,伎术官被排斥在士大夫之外,无论俸禄还是恩荫方面的待遇都明显低于文官武将。
先就俸禄而言。
为官逐利,以权谋私,这是封建官僚入仕的第一需求。
宋代官员的俸禄以月俸钱为主。
据《宋史》卷171《职官志十一・奉禄制上》记载,天文伎术官的月俸钱为:
司天五官正,十三千。
(春、冬绢各五匹,冬绵十五两。
)……司天监丞,五千。
(春、冬绢各五匹。
)主簿,五千。
(春、冬绢各三匹,丞、簿各绵十五匹。
)灵台郎,三千。
保章正,三千。
(春、冬绢各三匹,惟灵台郎冬随不钱三千。
)
另据记载,翰林待诏“月俸九千,春、冬给衣”;隶书待诏“月俸止六千”。
[51]至于医官、绘画官的月俸钱,史书失载。
关于天文伎术官的禄粟,《宋史・职官志十一》称:
司天监丞,四石。
主簿、灵台郎、保章正,二石。
(已上并给米麦。
)
宋代官员的俸禄、禄粟数额,前后变化比较频繁。
[52]仅就《宋史・职官志十一》所载作比较,也可见伎术官的待遇明显低于文官武将。
如宰相、枢密使月俸钱三百千,节度使月俸钱四百千,五官正的月俸钱分别为他们月俸钱的23分之1弱、30分之1弱。
五官正的待遇,只能同县令、主簿、县尉这类幕职州县官相比较。
七千户以下、五千户以上县的县令月俸钱为十五千,万户以上县的主簿、县尉月俸钱为十二千。
五官正的月俸钱尚且低于前者,仅略高于后者,但在元丰以前,五官正的官品比这些幕职州县官高得多。
南宋学者章如愚指出:
选人廪给,下者至请钱七千,米麦两石而已,贫不足养。
[53]
选人又称幕职州县官,是低级文臣阶官和地方官的总称。
大多数伎术官的俸钱和禄粟还不到章如愚所说之数,自然更是“贫不足养”、难以糊口。
宋代官员俸禄种类繁多,除了俸钱、禄粟而外,还有职钱、衣赐、茶酒厨料之给、薪蒿炭盐之给、随从衣粮、马匹刍粟、添支、恩赏以及公使钱等等。
诸如此类,伎术官或者完全没有,或者所得甚少。
再就恩荫来说,所谓恩荫是朝廷根据官员官职高低,授予他们的子孙或亲属官职的制度。
按照宋真宗时的规定,知杂御史以上的高级文官和横行以上的高级武官,一年荫补亲属一人为官;带职员外郎以上的中级文官和诸司副使以上的中级武官,三年可以荫补亲属一人为官。
此外,宋代官僚们还享有南郊大礼节恩荫、诞圣节恩荫、致仕恩荫、遗表恩荫等特权。
宋代恩荫多而滥,无怪乎清代史家赵翼感叹:
朝廷惠下之典,未有如宋代之滥者。
[54]
可是伎术官在恩荫方面所享有的待遇,远远不如文官武将。
嘉�v元年(1056)十一月,宋仁宗在诏令中规定:
伎术官合奏荫者,止授以伎术官,仍一次而止。
[55]
这项规定有三点值得注意。
第一,伎术官享受恩荫待遇,必须是“合奏荫者”,也就是说仅限于高级伎术官。
第二,伎术官荫补亲属“一次而止”,不能像文官武将那样,多次荫补。
第三,伎术官荫补亲属只能担任伎术官,不能改做文官武职。
其所以这样规定,据说有两个目的,即“不独使专其业,且以杜入官之滥”。
[56]因此,伎术官的子孙们按照规定,至多也只能世世代代地担任伎术官。
如“太史局令吴师颜在京师时已世为日官,及渡江,掌其职者犹二十年”。
他死后,其子“泽继代父任,令(当作“今”)为春官大夫判太史局”。
[57]
宋高宗的御医王继先在宋代伎术官中是个特例,他曾经飞黄腾达于南宋初年。
其原因在于,一则他深受宋高宗信任,宋高宗“以一身委之继先”;[58]再则他与秦桧关系特殊,秦桧叫其夫人王氏拜他为兄弟,“往来甚密”。
[59]因此,王继先的亲属荫补官职突破了上述规定,不仅不是“一次而止”,而且在他的亲属当中,荫补为文官者有之,出任武将者也有之。
但是,尽管王继先炙手可热,这些违反规定的做法仍然遭到士大夫们的强烈反对,被谴责为“侥冒补转”。
[60]如绍兴年间,宋高宗降旨,把王继承先的女婿任命为添监浙江税务。
宰相张浚、赵鼎对这项任命事宜很不理解,认为医官即使治病有效,也只能“或与酒,或与钱,或与缣帛,随大小效验以答其劳。
”而给事中王居正则将诏旨封还。
宋高宗“玉色颇厉”,王居正依然坚持己见。
他指斥王继先不过是个“以技术庸流享官荣、受俸禄”的伎术官,并劝告宋高宗:
“臣不愿陛下辄起此门。
”宋高宗无言可对,只能表示赞同:
“卿言是也”。
并决定“前降指挥更不施行”。
[61]就事论事,王居正直言极谏,胆识可嘉。
但他的“技术庸流”之说,却反映出有宋一代士大夫对整个伎术官的歧视和轻鄙。
除了俸禄、恩荫而外,服饰对于封建官僚来说,也是一种不能忽视的待遇。
它在封建时代是用来区别贵贱,表示等级身份的一项重要标志。
宋朝在服饰方面,对士大夫待遇同样相当优厚,失之于滥。
宋人对此曾慨叹:
婴孩授命,年才十五者,今遂服绯。
而贵近之子,或初年赐绯,年才及冠者,今遂赐紫。
朱、紫纷纷,不亦滥乎!
[62]
相反,宋朝对伎术官服饰限制相当严,其主要表现有下面三点。
第一,一般只能服绿。
宋代官员公服的颜色,北宋前期因循唐朝旧制,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
元丰元年(1078),宋神宗把官员的服色改为四品以上服紫,六品以上服绯,九品以上服绿,青色则去而不用。
元丰改官以后,最高一级伎术官为从六品,才勉强可以服绯。
何况朝廷在元丰元年还明确规定:
伎术若公人之人入品者,并听服绿。
[63]
因此,宋代尽管有“伎术官之服,有紫、绯、绿”[64]之说,但绝大多数伎术官只能服绿。
这些身穿绿袍的伎术官,在“朱、紫纷纷”的官场中,不免有地位低下、狼狈不堪之感。
第二,一般不能佩鱼。
鱼是一种“以金、银饰为鱼形”的装饰品,“因盛以袋,故曰鱼袋”。
官员们身着公服,将鱼袋“系于带而垂于后,以明贵贱。
”宋代从雍熙元年(984)开始,“内外升朝文武官皆佩鱼”。
服紫者佩金鱼袋;赐紫服者“则给金涂银”;赐绯服者“亦有特给”。
甚至连“京官、幕职州县官赐绯、紫者,亦佩。
”[65]但是,伎术官却没有这项待遇。
大中祥符六年(1013)五月,宋真宗下诏规定:
伎术官见佩鱼者,特许仍旧。
自今未至升朝官,赐绯、紫者,不赐鱼袋。
[66]
因此,翰林待诏王文度在天圣二年(1024)请求佩金鱼袋,遭到宋仁宗拒绝。
宋仁宗的理由是:
先朝不许伎术人辄佩鱼,以别士类,不令混淆。
[67]
景�v二年(1035),尚药奉御徐安仁因深受宋仁宗宠信,“特许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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