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农资打假情况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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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农资打假情况汇报
供销社农资打假情况汇报
篇一:
农资打假工作年终总结
农资打假工作年终总结
根据20XX年2月28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XX年云南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州农资打假领导组及时研究部署,制定了《**州20XX年农业执法工作意见》和《**州20XX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以州农字〔20XX〕4号文下发各县(市)农业局、畜牧局和州级各相关部门。
各县市结合当地实际,相应制定了各县市《20XX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方案》。
有领导分管,职能部门具体抓落实。
领导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按照各自职能和上级部门的部署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
各县市加大了市场监管,加强了对农资经营单位的宣传教育,依法建立起了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责任制。
经过全州各级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成效。
20XX年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11824人次,印发宣传资料37.218万份,挽回经济损失277.95万元,查获产品数量166601公斤、2516台件,货值68.448万元,检查企业5808个,整顿市场2453个/次,受理举报(投诉)案件8件,立案查处95件,查处结案75件。
一、认真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根据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文件的通知》(云农办市〔20XX〕7号)精神,**州农业局及时研究,转发了省厅文件,要求各县(市)农业局、畜牧局认真组织好放心农
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做好农资的监管工作,全州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当地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下,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于3月23—29日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活动中,全州共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218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6.2万份,举办现场咨询培训418场次,接待咨询群众27.25万人次,受理投拆举报4人次,案件回访5件,收看3.15电视专题人数178.25万人次,展销农资产品数量达8.37万公斤,245台件,价值376.94万元。
二、结合农业生产时节,对农资市场进行了重点检查。
结合农业生产时节,州农资打假协调领导组办公室于20XX年5月13日和20XX年10月24日两次组织成员单位(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发改委)及州农业局局属有关单位68人次分两个组,对宾川、祥云、巍山县、弥渡县四县农资监管和打假工作进行抽查,在听取了四个县的农资打假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分别对祥云县祥城镇,宾川县金牛镇、州城镇,巍山县南诏镇,弥渡县弥城镇和寅街镇农资
市场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种子生产经营户16户,抽查玉米品种28个,其中1户经营的2个玉米品种未建立经营档案,也未开据销售票据,这对维护经营者、消费者权益存在很大缺陷。
所有经营门市部委托代销证书、证照、销售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等齐全,并能亮证照经营,符合规定要求,但是个别门市粘贴有未经审定品种的宣传资料。
检查农药批发、零售经营单位21户,初查1370多个农药品种,抽查12个品种,其中,1个品种标签不合格(10公斤),现场进行了处理,3个品种生产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不符,即威海韩孚生化农药有限公司的兰博80%,18包,山东汉克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早疫晚疫44包,山东松冈3%阿维菌素68包,100g/包。
存在的问题是同一农药有很多商品名称,如有效成份为阿维菌素的农药,名称有害极灭、虫满光、阿维虫清等;在弥渡县寅街镇供销社景泉农资经营部有安徽省安庆农化工公司生产的10%草甘磷铵盐标识不清,农药的生产日期没有标注在药瓶上,药瓶的下面没有绿色环线的除草剂标志。
检查中没有发现过期农药、甲胺磷等高剧毒农药。
肥料主要对祥云、宾川、弥渡、巍山四县较大的农资批发市场进行检查,共涉及洋丰、欢乐谷、三宁、施丰源、海德曼、云叶、腾升、金沙江、古驿、彩云龙、沃夫特、大地、年胜、硝酸钾肥、艳阳天、金沂蒙、路先锋、黄金元素、龙虎、云丰、好又快、菜多收、大富、元丰、多利民、三叶环、施丰源、山花等40个品种,数量近4000吨,所查肥料外观完好,标识清楚,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产品执行标准齐全,生产企业、名称、厂址、电话等信息齐全,包装重量标识清楚,符合要求。
仅发现极少量肥料有轻微结块现象。
农机检查了3户经营户,经营品种119种,大件为:
常州常发柴油发动机、新天力微耕机、重庆联龙水泵,小件为:
运输型拖拉机配件、下田作业型拖拉机配件、农副产品加工机械配件。
经营户有正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属合法经营,经营品种在登记范围内,大件农机
产品均有合格证,小件农机产品均来源于正规厂家,对大件农机产品的经营建立了销售台帐,能对大小件农机产品的三包服务进行兑现。
检查了37家兽药、饲料经营店,29家兽药、饲料均有经营,8家只经营饲料。
检查兽药品种308个505批次,查出过期兽药230袋,已作处理。
检查26个饲料厂家的浓缩饲料、预混合饲料和全价配合饲料100多吨,主要有通威、骆驼、唐人神、正大、亿信、西南、黄龙山等品牌,另外还检查了豆粕、鱼粉、酵母、磷脂、磷酸氢钙、调和油粉等6种饲料原料,
约100吨。
检查中发现有的经营户将饲料原料鱼粉与有一定毒性的玉米包衣种混合存放经营,已经口头责令改正;有的经营户经营的饲料存在更改生产日期的情况,发现3包5kg规格的饲料存在标签缺损的现象,当场对经营者进行了批评教育。
巍山县在一饲料经营户中查出未作处理的过期预混料7袋,已由巍山县兽医卫生监督所处理。
各县农资市场总体看比往年有好转。
但在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五种农资产品经营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问题:
部份有证照但未实行亮证经营,农资经营的进销货台帐不健全,种子经营备案制没有全部落实到位,农资产品包装标识不全,部份饲料经营户将饲料直接堆放在地面上,容易使饲料受潮变质。
拆包零卖的饲料普遍没有保留标签,无法识别生产日期。
三、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检查整顿工作。
我局收到《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肥料市场整顿的紧急通知》后,及时将文件传真各县(市)农业局和州土肥站,要求立即开展肥料市
场检查整顿工作。
全州发现现存硫酸钙肥15950公斤,售价每吨
560-400元不等,还有半包中量元素肥,销售价是每吨1400元;发现8户销售(生产)单位有少量硫钙肥、硫酸钙、中量元素肥、和速溶氮钙肥。
发现部份肥料存在无生产许可证、登记证号。
金元有机肥(绿溪牌),登记证号云农肥(20XX)临字179号,云南通海金元有机肥有限公司出品,无生产许可证号。
复混肥料(仁恒牌),生产许可证号xk13-206-01948,楚雄仁恒化肥有限公司出品,无登记证号。
混合磷肥(大发牌云南昆阳),晋宁林海磷化工有限公司出品,无生产许可证号和登记证号。
尿素(caishen牌),执行标准gb2440-20XX,粒度范围d0.85-2.08mm,总氮(n)>46.6%,贡州兴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出品,无生产许可证号和登记证号。
中量元素肥(玉米专用肥),硫(s)10镁(mg)2钙(ca)13,总含量>25%,备案编号:
云南
q630-20XX南华福丰肥业有限公司出品,无生产许可证号和登记证号。
在检查中,对经营上述产品的经营户作了相应的处罚。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农资打假护农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各级农业部门在做好本部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的同时,认真履行政府农资监管打假领导组办公室的职责,随时掌握本区域农资经营动态,加强与领导组成员部门的联系,对农资需求旺季、重点区域、农资监管的薄弱环节进行督促,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农资监管职责,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协作,互通信息、相互支持配合。
2、农资市场面广、点多,需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销售
篇二:
全国农资打假督查情况报告工作总结
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20XX年12月15日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等部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
十月份,对全国14个省进行了联合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情况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农业部、公安部等五部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联合行动的通知》,就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部署。
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在全国范围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
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农资打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对14省的统计,今年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33.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3万多个,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网点、门市部27.2万个,检查各类农资生产企业2.46万家,捣毁各类农资制假售假窝点1342个。
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326起,涉案货值5.01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
查处不合格种子398.1万公斤,劣质肥料2.5万吨,假冒伪劣、禁用和过期不能使用的农药36.85万公斤,伪劣兽药1万多公斤,各种无证冒证和伪劣农机及其零配件16万台/件。
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得力
各地参与农资联合打假部门的领导都较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大多数地方成立了农资打假协调小组,设立了农资打假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公布了举报电话,将农资打假列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
各省农业厅把农资专项打假作为重点工作抓,以此来促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
形成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农资打假的局面。
为了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各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局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下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联合发文,召开会议等方式安排农资打假工作。
(二)综合执法,农资打假工作逐步规范
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探索农业行政执法新的运行机制。
福建、江苏、贵州等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业执法总队。
湖南省农业厅今年从厅内各有关执法单位抽调了16名执法人员组成农资打假队伍。
全国有77个地(市),815个县(市)成立了农业执法支队、大队。
在今年的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
山西省为了加强农业执法机构建设,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晋办发〔20XX〕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市(地)、县机构改革,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步骤,力争三年内在全省全面实施集中综合执法,使农资市场的监管经常化、规范化。
四川省成都市编委专门发文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落实编制20名,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了编制、人员管理(按公务员管理)和经费问题(纳入财政预算)。
该市执法大队成立后,2000年就查处违法案件650起,比1999年增长60多倍,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32.4吨,是1999年的6倍;20XX年1-9月,查处违法案件1086起,比2000年同期增长30%;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94.9吨,比2000年增长192%。
(三)广泛宣传,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
不少地方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加强种子、农药、
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方面法律规章的普及和宣传,报道农资打假活动信息,并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
浙江省农业厅召开了三次农资打假工作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单位多次派员参加省执法检查组,赴各地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
河南省共出动宣传车3865车次,悬挂条幅760个,张贴标语53670条,在广播、电视、报刊上播放、刊登农资打假信息849次,举办大型咨询活动87次,印发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7.91万份。
福建省执法总队在省电视台制作了7个农资打假专题节目。
广东省农业厅召开了由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供销社领导与执法人员和新闻记者参加的销毁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现场会,公开销毁查获的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近100个品种,共25吨,货值100多万元。
(四)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时段的整治行动
江苏省农林厅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行动,在春播期间,开展了以春播用种、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药、饲料为重点的春季打假护农大行动;夏季与省质监局联合开展了肥料专项整治行动;7月至9月开展了农药市场专项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开展了以小麦、油菜为重点秋播种子专项整治行动。
浙江省农业厅针对养猪户和饲料经销户使用违禁药物、私屠滥宰、违规经营病猪等现象,开展了“劣病毒”猪肉专项整治工作。
河北采取整治重点市场,按农时季节,适时开展专项斗争的方式推进农资打假工作。
种子整治的重点是玉米杂交种子和抗虫棉种子,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种子市场以及棉花集中产区;农药整治的重点是“三证”不全、假冒伪劣以及国家禁用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农资专业市场以及生产工艺落后、群众投诉较多的农药生产厂;肥料以复混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以登记证号、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为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专业市场;农机及零配件集中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网点)、农机维修市场和有影响的农机市场集散地。
(五)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工商、质监、公安、供销社、经贸委等部门紧密合作、协同办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江苏省公安系统全年出动2000多人次进行农资打假执法活动。
四川、重庆两省(市)都十分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四川省查处典型案件16起,重庆市查处典型案件6起,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四川宜宾县水稻种子案、重庆国威农药案和四川省武胜县杂交玉米种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了查处。
农资打假涉及的范围广。
各省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农业、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监察、畜牧、饲料、农机、供销等部门互相配合,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共同开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农资打假效果显著。
湖南省华容县制售假农药案的侦破就是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公安、监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果。
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到案发为止,已产销杀虫脒170多吨,销售货值71万多元。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收审,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针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特点,为提高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果,各级农业部门无论在市场检查还是在典型案件查处过程中,都主动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河北今年查处的标值1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农业、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办案,相互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
山西省农业部门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整顿忻州市忻府区奶牛市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依法行政,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持续健康进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规的建设,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打假人员的素质。
许多省根据《种子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些省还建
立了农资打假工作制度。
如江苏省农林厅建立了打假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县农业局每周五报市局,市局每周一报省厅,对于重大突发情况和重大事件即查即报,并根据事态进展随时续报。
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省还加大农资打假工作督查力度。
江苏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一级督查一级的方式今年已组织了两次督查活动,除检查面上工作外,重点对领导批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大案要案进行督查。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培训班。
河北省今年组织了1095人次的种子法知识培训和576人次的种子检验知识培训。
山西省农业厅今年举办了5期执法人员培训班,有1200名市(地)、市县执法人员和分管农业执法的领导参加了培训。
一些省制定了农资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处理程序等制度。
使农资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印发了《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及内部管理规定》,包括了总队科室的责任制,人员岗位责任制、人员工作守则、“十不准”规定、学习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队务会议制度、受理投诉或举报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外勤执法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罚没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书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等17项。
二、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资市场、农资产品问题仍很严重
从督查情况看,农资管理和打假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由于农业生产资料,量大面广,假冒伪劣由来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趋势,许多领域的问题积重难返。
虽然今年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行动,但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
目前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药、化肥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
销售过期、失效农药和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的现象不断出现;农资和百货混合经营现象不在少数。
兽药经营中的主要问题还有兽药、人药同时经营的现象。
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如:
(1)无证生产和造假状况还比较突出。
制假售假活动由公开、半公开向地下、半地下,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增强,手段趋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难度。
(2)假冒伪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
农业部今年春夏对市场上的农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农药为16%,有1/5的单位经营了不合格农药,这些是在合法的经营单位里抽出的登记过的农药产品,非法生产和经营的假劣农药就更多了。
据陕西省畜牧部门抽查,“九五”期间,兽药质量抽检合格率为77%;近期对市场质量抽检合格率为50%。
青海省西宁市经销的蔬菜品种近百种,但通过审定的只有20多种,大部分种子没有生产许可证,没有标签。
(3)农资产品标签不规范。
农业部今年抽查了2586个农药标签,不合格率为54.6%,有的地方农药标签不合格率高达80%。
有的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标签内容,有的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盗用、冒用他人登记号,有的用一个登记证用于多个产品,还有的采用光写商品名而不写含量和使用情况等欺骗手段坑害农民,严重干扰了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
引起了农民与合法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农业部立即进行整顿。
(4)误导消费的广告多。
主要是兽药和农药表现最为突出,虚夸产品质量的不少。
有的企业还用“农业部推广新产品”、“中国农学会推荐产品”等来误导消费者。
(二)少数农业部门对开展农资打假的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意识薄弱
一些地方认为农资打假是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事,和农业部门关系不大,有的地区和
县级农业部门甚至放弃法定职权,不闻不动,根本没有安排部署和组织检查。
农业各行业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对农资制假售假不仅不打击,而且还加以庇护。
如有的农药生产厂家在生物农药中添加大量化学农药,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费者。
当检查发现后,地方出面说情、辩解,难于处理。
另外,农业部门内不少单位也经营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单位,既进行经营活动,又有管理职能,还有的审批、登记、检测、监督集一体,使本应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失效。
(四)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化肥、农机质量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饲料、水产种苗等其他农资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
渔药、渔具市场的监管不明确,个别地方存在空白。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
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五)参与农资执法的机构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国务院抓农资执法、打假的机关如工商、技术监督、供销和农业部门等多个单位。
农业部门内又分散在种子、土肥、植保、蚕种、畜牧兽医、饲料、农机、渔业等多个机构。
但真正对农资市场和生产单位的执法起震慑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门协调困难,责任不明确。
适应农资执法特点要求的,既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法律素质,又具有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和较强的职业道德水准的执法人员缺乏。
督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部门之间配合得不是很好,案件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不够。
有的省反映,由于各部门各自行使管理职能,缺少沟通与协调,往往出现多部门对同一行政管理对象多次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意见很大。
此外,农资打假工作多部门操作,部门之间通气不够,发文多,部分内容交叉重叠,形式主义的东西也不少,工作实效不高。
有的反映泛泛的执法检查多,实际查处的案件少。
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不够,结果公开不够。
多数地方的农资执法,仅仅检查销售机构,从销售机构查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时,对销售者做出处罚后便草草收兵,不再顺藤摸瓜,追究更深背景和生产者的责任,使更大违法者逃避了法律制裁,制假售假的源头未得到有效控制。
形成了农资违法案件中,小案多,大案少的假象。
(六)农业行政执法缺乏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各地普遍反映,缺乏农资打假专项经费,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等工具,抽样检查、假劣产品的销毁、联合执法等系列费用难以解决。
参加农资打假的人员大部分是临时从各系统抽调的,执法意识不强。
基层反映,上级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系统的农业行政执法指导,影响了农业执法的顺利进行。
三、农资打假工作的改进意见
(一)从“五不放过”入手,找准农资打假切入点
这次督查组共带回102个需要督办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个查处完毕,剩下的17个,还将继续督办。
有关领导批转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过督办已依法查清并进行了处理,还有1起正在查处中。
各地投诉的转有关业务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们将对这些案件进行分类总结,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处过程中,各级农业执法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同时,对于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与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案件的处
理结果,还要认真查清伪劣农资源头和流向。
对于源头非本省、市、县辖区范围内伪劣农资,要及时向有关省或市、县通报情况,请其他省或市、县查清和处理,或请上级单位处理。
要做到查处的案件有始有终,办事程序规范,档案齐全。
对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二)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的新形势,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农资打假方式只能是暂时的应急措施,今后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管理机制和经费保证等方考虑这个问题。
在当前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农资猖獗的严峻形势下,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假是不可少的。
因此,九个部委要继续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认识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在农资打假方面形成合力。
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各负其责,如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好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工商部门检查营业执照和市场秩序等,农业部门检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的包装标识等。
(三)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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