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托管合同.docx
- 文档编号:25109569
- 上传时间:2023-06-05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1.45KB
出租房托管合同.docx
《出租房托管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出租房托管合同.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出租房托管合同
出租房托管合同
篇一:
房屋托管协议书
出租房屋委托合同
出租房屋委托人:
(甲方)
甲方代理人:
出租房屋受托人:
(乙方)
乙方经办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总则
第1条.在本合同规定的出租房屋委托期限内,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
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委托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出租或占有使用。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使用性质、房屋租金标准、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对甲方承担义务。
第2条.本合同的订立,甲方应当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甲方委托代理人经办
本合同的,代理人还应该提供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乙方应当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
第3条.甲方为乙方代理出租其房屋提供必要的房屋租赁协议证明文件,房屋
共有人同意出租房屋的书证和个人身份证明。
第4条.本项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按照政府的各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
以及出租房屋的其他登记手续,并承担房屋租赁中政府规定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的税、费。
第5条.乙方承诺按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用途寻找承租客户和使用房屋。
如确需
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乙方应当提前一个月得甲方同意,甲方有权否决乙方关于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要求。
第6条.甲方在房屋租赁期间转让房屋所有权,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7条.房屋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发生转让、继承的,房屋受让人或继承人应当
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
第8条.甲乙双方信守承诺,严格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
违约责任。
二、房屋状况
第9条.甲方提供乙方代理出租的房屋座落于昆明市区(县)房屋共
第10条.甲方提供现有房屋的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物业验收单》中具体说明。
《物业验收单》经乙方查验实物签署确认意见后,作为乙方交还甲方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未在《物业验收单》上注明的物品出现损毁、丢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委托期限
第11条.甲方交由乙方出租房屋的委托期限为个月,自贰零年月
日起,至自贰零年月日止。
第12条.委托期届满时如果乙方代理出租的客户要求继续租用该房屋,乙方应
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如果甲方同意继续出租,甲乙双方应当续签《出租房屋委托合同》;如果甲方不同意继续出租,应当以延长期的形式给乙方代理的承租客户留有必要的找房搬迁时间。
延长期在委托期届满后自动顺延过一个月,并通知甲方,延长期内租金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租金标准由乙方支付甲方。
第13条.房屋委托期届满时,甲乙双方如果需要继续保持委托代理关系,应当
在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出租房屋委托合同》。
四、租金支付和免租期的约定
第14条.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每月房屋租金总计金额(税
前)为人民币大写为万千佰拾元整。
本合同规定日租金额是:
月租金额/30天。
第15条.甲方同意将个月作为免租期提供给乙方。
免租期内,乙方不向甲方
支付房屋租金。
第16条.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按支付,首次付款日期为合同签订当日
将个月押金及个月的有线电视费存入甲方提供的银行储蓄账户,开户行:
;开户人;开户人身份证号码:
;账号述开户人姓名与账号有误或改变等原因造成乙方付款延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房屋相关费用
第17条.委托期内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卫生费、有线电视费、供
暖费,以及规定由房屋使用人缴纳的其他费用等,由乙方代理出租的客户承担;供暖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规定由房屋所有人缴纳的其他费用,不因使用情况而发生变化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18条.乙方代理出租的客户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缴纳房屋相关费用的,乙方
承担连带缴纳责任,甲方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缴纳房屋相关费用,影响乙方及乙方代理客户正常使用房屋时,乙方有权代缴,代缴费用从应交付甲方的房租中扣除。
第19条.甲乙双方签订《物业验收单》之前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
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供暖费、物业费等费用,必须处于结清状态,因以上房屋相关费用未结清导致乙方及乙方代理客户损失的,其损失部分乙方有权在应支付甲方的房屋租金中扣除。
第20条.甲方自行办理《房屋租赁证》并交纳相关费用。
六、房屋支付与交还
第21条.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符合正常使用要求的房屋及附属设施、
设备(含家电)交付给乙方。
第22条.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时,乙方有权拒绝接收房屋中存在的以下物品:
动物、植物及类似物品;单价超过贰万的贵重物品;艺术品、古董等价值难以衡量的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甲方声明具有特殊意义的物品;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个人持有的物品。
第23条.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后,如果甲方需要进入该房屋,应当事先通知乙方
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未遵守上述约定擅自进入房屋,出现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物品的丢失、损坏等情况,乙方概不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第24条.乙方应当在委托期及延长期届满后2日内,将符合正常使用的房屋及
附属设施设备(含家电),依照《物业验收单》交还给甲方,正常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含家电)而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25条.办理房屋交还手续时,乙方及代理出租的客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留置
物品,甲方对未经同意的留置物品有权作为丢弃物品处理,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房屋修缮
第26条.在委托期内,甲方应当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正常安全使用。
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与协助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第27条.乙方及其代理客户使用不当或认为破坏而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
备(含家电)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补偿,双方如对损坏持有异议,应当提交有关质量检验部门进行鉴定。
第28条.除乙方及其代理客户使用不当、人为破坏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设备(含家电)损坏情况外,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含家电)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出维修的通知后15日内完成维修,或提供相应替代品,或委托乙方代其维修,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29条.在委托期内,如发生房屋主体结构、供排水系统、供电照明系统、供
暖系统、管道煤气系统等设施的施工改造,甲方应及时缴纳应当有房屋产权人承担的费用,以保证施工改造顺利进行及乙方代理客户正常使用房屋。
第30条.乙方及其代理客户可以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简易
装修,装修方案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如果乙方没有得到甲方书面答复进行装修,乙方将承担违约经济补偿责任。
如果甲方同意装修方案,委托期届满后,乙方不得拆卸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修成果归甲方所有。
八、保证事项
第31条.甲方就本项房屋委托乙方出租做出如下承诺,并承担因不遵守承诺所
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赔偿影响本合同履行所造成的损失:
1.
甲方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且不存在房屋产权争议。
2.
房屋的产权权益及占用土地的使用权没有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查
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3.
房屋出租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同意。
4.
没有对房屋设定抵押,或虽已设定抵押,但出租该项房屋已取得抵押权
人同意。
5.
房屋符合安全标准,及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6.
房屋没有影响居住的结构问题。
7.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能接触乙方代理客户;甲方保证不打扰乙方
代理客户;甲方未遵守上述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第32条.乙方就本项房屋代理出租做出如下承诺:
并承担因不遵守承诺所
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赔偿影响本合同履行所造成的损失:
2.
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房屋租金。
3.
乙方及承租客户依照本合同约定正当使用及妥善保管房屋及附属设施、
设备(含家电)。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承租客户不得自行拆装、改建房屋及附属设
施、设备,不得安装、堆放超出房屋承重限度的物件。
5.
发现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含家电)出现故障,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
关系公司维修,并及时采取设施减少事故损害;
6.
承租客户本身过错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九、违约责任
第33条.甲方违约责任:
1.
委托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收回房屋,无论自用、转租或
转卖,均属毁约。
甲方应当于擅自收回房屋后的当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月租金额两倍的违约赔偿金,因此给乙方及乙方代理出租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
2.
乙方或乙方代理客户发现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含家电)出现
故障。
甲方接到请求维修通知后,因延误维修造成乙方代理客户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34条.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支付房租,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日租金额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逾期1月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月租金两倍的滞纳金。
2.
委托期内,乙方无故解除合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月租金额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3.
乙方或其代理客户的过错责任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含家电)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十、其他
第3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房屋租金按
第36第37第38第39
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剩余部分甲方须在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全部退还乙方。
1.
甲方双方协商一致的。
2.
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
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
4.
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商议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
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条.本合同在双方完成房屋验收,并签订合同附件—《物业验收单》后生
效,《物业验收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条.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可以对本合同各项条款进行修改、删除
和补充,双方最后签字文本为生效合同。
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条.本合同及《物业验收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
起生效。
补充条款
篇二:
托管房屋对外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编号:
ZL202109001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座落、面积、权属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乌鲁木齐市区路号小区栋单元室。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3、上述房屋为房产权利人授权委托甲方代为租赁的房屋。
第二条、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3、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
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
整)。
2、租金按个月为壹个支付周期,第一期租金共计元(大
写:
)应于年月日前付清,以后的每期租金提前30天支付,先付后住。
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该给乙方开据收款收据。
3、租金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保证金
1、为确保房屋及其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限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为20元整(大写:
贰仟元整)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
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给乙方开据收据。
3、租赁期满后,乙方迁空、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所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出租方(甲方):
新疆名仕管家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电话:
3847177地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沙路368号4楼
1、租赁期间,上述租金不含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限内,乙方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及有线电视费由支付承担,暖气费由支付承担,物业费由支付承担,承担人如期缴纳。
3、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第七条、双方义务
1、甲方保证拥有房产权利人授权委托出租该房屋的权利。
2、甲方按约定提供上述房产给乙方使用。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符合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
4、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所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及设备,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使房屋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就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存放危险品及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自行负责对房屋内的水、电、天然气、暖气等设施、设备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及更新工作。
9、乙方负责对房屋内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房屋修缮与使用1、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负责日常使用损坏的维修;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2、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依附于房屋的装修的,归甲方无偿所有;甲方不同意接收乙方依附于房屋的装修的,乙方负责恢复原状或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房产权利人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房产权利人在出售房屋,乙方在此无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7)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10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5、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房屋交接清单、验收交接但、物品清单、房屋移交书,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退还乙方缴纳的一切费用。
2、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3、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元。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租房 托管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