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功能室使用管理方案计划章程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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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功能室使用管理方案计划章程制度
学校各功能室使用管理制度
计算机室管理规定
一、使用计算机房应事先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二、非机房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和上机操作。
三、服务器由专人开启和管理,非管理人员不可随意开启。
四、机房里的设备严禁随意搬动和拆卸,损坏设备照价赔偿。
五、严禁自带软盘、光盘,一经发现,一律查扣。
六、计算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不得在机房内玩游戏。
七、进入机房应穿鞋套。
八、上机人员要服从管理,机房内一律不准吸烟,不准携带任何水、饮料等食品进入机房。
九、使用者应保持计算机及机房的整洁,使用后应及时清理。
音乐室管理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
二、爱护公物,不损坏桌椅,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三、爱护器材,不乱弹钢琴及其他乐器。
四、上课不得随便讲话,认真上好音乐课。
五、下课后请将桌椅摆放整齐,关灯、关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教室。
六、服从专职老师的管理。
美术室管理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
二、自觉遵守纪律,保持教室安静。
三、爱护公物,不损坏桌椅。
四、桌椅放置规范,保持整洁环境。
五、不得在墙壁和桌椅上乱涂乱画。
六、值日生按时打扫教室。
七、爱护一切教学器材。
八、服从专职教师的管理。
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非工作需要或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二、严格遵守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制度,经常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物。
四、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有关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管理和使用人均需掌握有关安全知识;具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任课教师要讲清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不得让非实验人员操作,实验人员不得擅离现场。
六、用电必须保证安全,严禁乱安、乱接电线,不得用铜丝代替保险丝;使用大功率电器要有专人负责,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和电热设备。
七、实验结束或下班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关闭电源、气源和门窗。
八、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并进行记录;发生事故时,要积极抢救,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现场。
九、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要追究个人责任,并予严肃处理。
仪器室管理规定
1.管理人员要对所有仪器登记入账。
按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原则,整齐摆放在指定的橱柜,并用标签标明仪器名称,在每个橱柜指定位置贴上仪器清单。
2.管理人员要确保各种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所需仪器的完好率,对损坏的仪器要及时修理或更新,并且做好损坏仪器的报损和新添仪器的入账工作。
3.物理仪器供物理教研组教师使用。
其他人员因特殊情况借用必须事先征得教务处签字同意。
4.教师安排的演示、分组实验,管理人员要及时提供所需器材,教师用完仪器应及时归还。
5.管理人员要保持仪器储藏室和实验准备室内各种仪器设备的通风、清洁,对周围环境做好日常的保洁工作。
仪器室管理规定
1.试剂室和仪器室内严禁吸烟,要经常打扫,保持室内卫生。
2.加强保卫制度,非本室人员和实验指导教师,一律不得入内,外出要及时关锁门窗,节假日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
3.试剂和仪器保管要科学化、条理化。
试剂和仪器要分类归橱存放和保管,统一在橱柜上张贴仪器清单,建立财物登记册。
4.对剧毒、易燃、易爆试剂要严格控制,专人专橱保管,定期检查,数量和品种要登记。
5.仪器一律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按规定手续借出,贵重仪器要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归还时要认真检查,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危险药品的借出要严格执行申请报告签名制度。
6.试剂室和仪器室要安装灭火器,沙箱等防火设备,并定期检查更换。
7.健全台账制度,购进的试剂和仪器以及消耗的试剂和损坏的仪器,随时记录,定期核对更新,以便账物相符。
8.学期结束时,试剂室和仪器室要盘点清理,并根据下学期实验内容和要求预先申请购买所缺的仪器和试剂。
电教室管理制度
一、按教学班配置的电教设备(投影仪、电视机、电脑等),各班级班主任及电教课代表负责日常保管,协助教师教学使用。
二、按部门配置的录放像机等,由各部门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按教学计划提供给教师教学使用。
三、按各实验室配置的电教设备、器材,由专业教师负责保管。
四、使用过程中应爱护设备、器材,如发生故障,两天内报告电教人员及时修理,不得私自拆卸。
五、使用设备、器材时,必须办理有关借用登记手续,并检查所借设备、器材是否完好,用后应主动及时归还,由电教人员检查设备、器材是否完好,如有人为损坏,视损坏情况赔偿。
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应按规定赔偿。
六、电教人员有权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设备、器材。
七、任何人未经校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将学校器材、设备带出校外。
八、电教人员负责保存和编目经国家批准发行的或经学校各部门认可的教学用视、听音像磁带及投影片。
九、购买或复制教学用视听磁带、投影片,应与电教人员核对,如无重复,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购买或复制。
买回后,经电教人员检查质量后,方可报销入库,如效果不好则不予接受。
十、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复制视听磁带,应填写“电教任务申请单”,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
十一、各部门教学计划内需要电教人员播放教学录象教材或德育教材,各部门填写“电教任务申请单”,由电教人员安排。
十二、教师教学需要借用磁带、投影片应登记,完成教学任务后应及时归还。
十三、电教人员负责帮助教师掌握设备、器材的性能与操作规程。
十四、设备、器材使用前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掌握使用规程,经电教人员考核后,方可使用。
使用中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电教人员,以便查找原因。
十五、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责任事故:
1、按规程操作,造成设备、器材损坏。
2、使用中发现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并继续使用,造成设备、器材损坏。
3、不爱护设备、器材,野蛮操作,造成设备、器材损坏。
4、私自拆卸设备、器材,造成损坏。
十六、事故责任人必须说明事故发生经过,以便查找事故原因,必要时写出书面说明。
十七、电教人员对责任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实施。
电脑室管理制度
一、设备保管
1、电脑教室的所有设备、资料、软件、工具等物品均有专人保管。
2、电脑教室的所有设备、资料、软件、工具等物品均应建立帐册。
该帐册随同物品列入移交范围。
建立以下分类帐册:
⑴电脑配置登记帐,包括主机箱内各种板卡的型号等。
⑵设备、备件登记帐。
⑶文字资料(包含说明书、质保书、使用手册、验收报告等)登记帐。
⑷软件登记帐。
3、根据教学需要,如要改变电脑机内配置,须经主管同意,并做好记录。
4、非维修人员不得随意拆装电脑。
5、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将电脑室物品外借或带出学校。
6、实行使用、借用、借阅登记制度。
二、电脑教室的使用
1、电脑教室主要用于电脑教学、电脑课外活动、员工电脑培训等。
其他学科使用电脑教室,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2、新学期开学,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填写《电脑教室学期使用计划表》,上报教务处及分管校长。
3、任课教师根据使用计划表,在使用教室一个星期前通知教室管理员具体上课时间及所需教学软件。
4、使用教室上课的老师可在使用前15分钟到管理员处领取钥匙,做课前准备。
使用结束后,关闭设备的电源和教室门窗,并在15分钟内交还钥匙。
如有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5、教师在每次使用以后须认真填写《上机情况记录表》。
6、本教室及教室内的设备原则上不外借,非电脑教学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电脑教室使用电脑,如有需要,需经分管校领导书面同意后安排。
三、教师进电脑室上课
1、教师应认真掌握各种设备性能、特点和使用方法。
2、认真做好课前准备工作,若需提前开机,一般不超过15分钟。
中午和晚上无教学任务时,不得开机。
3、教师带学生上机,应对电脑教室内的一切设备负责。
若有设备损坏,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及时报告。
4、认真执行《电脑教室上机制度》。
教师应向学生宣讲《电脑教室上机制度》,编排《学生上机座位表》,报电脑室后,方可带学生进电脑室上课。
5、下课后须认真填写《上机情况记录表》,切断总电源。
6、上课时若发现有不能正常工作的电脑时,应在《上机情况记录表》中详细记录。
四、电脑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1、进、出电脑教室的一切设备,皆应记录造册。
2、学期开学前检查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对软、硬件进行全面维护。
3、保持每台机器的可使用状态,日常使用中如有设备故障应及时予以维修和排除,不得影响教学工作。
4、妥善保存电脑使用情况及维修、维护等原始记录。
五、整洁文明
保持电脑室整洁。
每周擦桌面一次,拖地一次。
每月清洁桌面、设备、门窗、地面一次。
劳技室管理制度
1、劳技室是开展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到本室上课的学生,必须遵守如下规则:
1、入本室要保持安静。
2、听从老师教导管理,共同维持教学秩序。
3、保持室内整洁,不得随地吐痰,用完各种工具,用及时清理放回原位。
4、爱护室内各种用具和设施,损坏本室公物者照价赔偿。
2、劳技室是劳技专用教室,任何人不得在本室进行与劳技无关的一切活动,如要参加或借用,需事先征得学校领导的同意。
3、室内工具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4、下课后,必须将工具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工作,经老师检查后方可离开。
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馆,阅览室.资料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设施.有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
配备有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2.学校的图书馆,有建设的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购置和积累,做好报刊杂志的证订,加强阅览室和资料室的建设。
3.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
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4.执行各项制度。
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5.加强图书维护。
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图书借阅规定:
1.学校图书馆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
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3.按时归还图书。
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
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
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4.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
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阅览赔偿规定:
为了更好地开展小学图书室的工作,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服务,发挥图书室的效益,图书室做以下规定,请全校教职工共同遵守:
1、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
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2、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3、按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学期,特殊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一学期。
4、爱护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根据实际情况赔偿。
卫生保健室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卫生方针。
2、建立学校卫生工作各项制度。
3、每学期初有工作计划安排,期中有检查,期末有小结。
4、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工作。
5、健全学校卫生档案,认真积累资料,按时间和要求汇总相关内容。
如(学校卫生档案、上报数据等)。
6、认真做好门诊治疗工作,对意外伤害救护处理的要及,必要时立即转诊护送到医院诊治。
7、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每周五由学生干部将因病缺课登记情况表交学校医务室,校医按上级要求进行症状和病名分类统计。
并按要求上报疾控中心。
8、建立传染病常规管理和上报制度。
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区疾病控制中心。
加强晨检查考勤和防护知识宣传。
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转诊工作,严防扩散
9、做好学生常见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管理工作。
10、做好校园环境设施的安全、卫生及学生个人卫生的监督工作。
11、保证校内饮食的安全卫生。
12、有计划的开展对卫生员及红十字会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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