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眼产品招商外包合同.docx
- 文档编号:250975
- 上传时间:2022-10-07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16.96KB
护眼产品招商外包合同.docx
《护眼产品招商外包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护眼产品招商外包合同.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合同编号:
项目编号:
编写时间:
XX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招商外包服务合同
项目方:
第
页共
页
9
8
甲方:
XX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是一家专业从事企业渠道招商(拓展)投资和服务的综合性运营商,可运用自身的优势资源为乙方提供招商策划、项目包装、创意设计、项目推广、媒体推广、招商培训、招商渠道拓展等服务。
经甲方对乙方项目的全面评估及乙方对甲方的充分了解,乙方决定聘请甲方为其XXY品牌XX
护眼产品(或服务)(以下简称“项目”)提供全面、专业的招商服务。
双方应当精诚合作、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为达成招商目标共同努力。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合同释义
1、客户:
甲方为乙方招募的,并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的个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一切可以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
2、正式合同:
客户与乙方签订的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此正式合同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合同、代理合同、加盟合同、工程购销合同等。
3、首批款项:
客户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中,按合同要求应支付的各款项之和,各款项包含但不限于名称为定金、履约保证金、首批货款、样品款、设备款等款项。
4、首次付款:
客户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客户第一次向乙方实际支付的款项。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第一条合作模式描述
甲方为乙方的招商项目组建专业招商团队,并根据对招商项目的评估情况对招商项目进行广告策划及推广。
招商团队的人员费用、办公费用、项目推广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乙方根据招商成果向甲方支付招商服务费。
双方确认,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招商风险双方自行承担,自负盈亏。
第二条动态优化服务
为实现更好的招商效果,在正式开展招商前,甲方根据乙方具体的项目和项目的需求可为乙方提供系统动态优化服务。
乙方根据具体的服务项目支付优化服务费用。
具体的服务内容和费用,双方以本合同“附件一”的形式另行具体约定。
第三条合作期限及招商目标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后,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述服务内容。
合作期
限自2017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14日。
招商目标预估为:
每年的招商60家;
第四条招商成果与招商服务费
1、以下情形均视为甲方的招商成果
(1)客户与乙方签订每份正式合同且客户支付了合同首批全额款项后,属招商成果;
(2)客户与甲方支付定金,定金归甲方所有,如客户在规定时间内补款签署正式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扣除定金外剩余款项的服务费,如在客户补款后超过三个工作日乙方未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则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天千分之五滞纳金。
(3)双方确认,首批货款根据双方确认的招商政策而定,除非甲乙双方共同书面同意,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接受协定的首批货款额度以下的客户付款。
若接受,视为甲方招商成果,乙方需按本条第
2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本单笔全额招商服务费。
2、招商服务费的计算标准
甲方根据招商成果向乙方收取招商服务费,标准如下:
乙方在合同期内获得签约客户的数量或正式合同的数量,标准收费是每位客户3万元或与乙方与该客户签订的每份正式合同中约定的首批款项的
50%,以两者中较高者为准,在磨合期内前8家每位客户多收1万元。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全额收取招商服务费后,客户与乙方发生的任何资金行为,甲方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3、招商服务费的支付
(1)如客户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且首次付款时全额支付了正式合同中约定的首批款项,乙方须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在当月底一次性足额支付招商服务费。
(2)如客户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后,未一次性全额支付合同约定的首批款项,但支付的款项高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招商服务费,月底结算时,乙方须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一次性足额支付招商服务费。
(3)如客户实际支付给乙方的款额,低于甲方应收乙方一次性全额招商服务费数额的,月底结算时,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招商服务费,但支付的数额等同于乙方己经实际收取到客户款项的数额,待客户付款总额等于或高于甲方应收招商服务费时,乙方须将剩余应付招商服务费补足给甲方。
4、招商服务费的确认及支付时间
(1)客户与乙方签订加盟合同时,首批款项由甲方代收,乙方应在每次招商会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经盖章确认的书面《招商服务费结算确认单》(传真件、复印件与原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应于每月10号之前向乙方支付上月所有客户交付的首批款项余款。
(2)首批款项收讫凭证。
甲方代收客户交付的签约首批款项,由乙方向客户开具收讫凭证。
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批款项余款及开具服务费发票。
5 、差旅费
乙方需甲方派出人员提供服务的,则派出人员的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交通及住宿费用实报实销。
费用包括甲方到乙方企业调研或陪同客户去乙方参观考察时所产生的交通食宿差旅费。
甲方如先行垫付以上差旅费用的,乙方应自甲方或甲方派出人员提交相关报销凭证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报销。
但甲方派出人员方案需先经乙方同意认可后方可执行,未经乙方同意的差旅方案所发生的费用,乙方有权拒绝报销。
第五条其他费用的承担
根据本合同第一条合作模式的描述,在招商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的承担,双方约定如下:
1、乙方依合同支付招商系统动态优化费用后,甲方开展具体服务,因系统优化所产生的人员费、办公费、招商平台支持、维护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为乙方招商项目所组建的招商团队的人员工资、奖金、办公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广告推广投入及推广费用的多少、时限等。
因乙方招商项目所产生的策划费用及媒体推广投放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可利用优势招商平台协助乙方对意向客户进行日常邀约考察,如需要乙方采取集中开会的形式(如招商会)发展客户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甲方要如期做好招商会策划以及组织召开,乙方给予积极配合,由此所产生的招商会议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会议场地租赁费用、餐饮费、茶歇费和客户的食宿费)由乙方承担,住宿标准由乙方自行决定。
第二部分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甲方为乙方提供招商外包服务前,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优化或孵化的方案组织资源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质、核心技术、创新产品、代理经销政策等)实施,乙方配合实施完成后,须经过甲方即做好优化方案组织招商团队验收合格,方可启动招商。
因乙方配合资源不到位的,甲方有权延迟提供招商外包服务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支付的招商系统动态优化费后,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
3、为保证招商效果,甲方有责任在向乙方提供招商服务的过程中向乙方提供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以提升招商效果;
4、甲方在向乙方提供招商服务的过程中,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紧密配合,包括签署相关合同或其他
文件、对意向客户进行专业介绍等,并在意向客户提出考察要求时,及时提供各种考察条件及相关便利;
5、甲方有责任为乙方的招商进行深入推广,积极与意向客户沟通,直至帮助乙方与意向客户正式签订经销代理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其项目合法合规。
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启动会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品牌推广授权书及应具备的资质、许可证等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证照复印件、广告策划素材或乙方授权甲方发布的招商广告信息内容、图片等均须符合以下要求:
内容合法真实、具有有效的资质证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与合法性独立承担责任。
2、在本合同期内,乙方若自行招商或保留已在执行中的自行招商权利,乙方必须做到双方招商政策的一致性。
乙方承诺:
自行招商的招商政策与提供给甲方的招商政策一致。
若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选择直接适用更优惠的招商政策进行招商或选择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向乙方追索损失赔偿金。
3 、在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乙方必须真诚高效配合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招商材料及协调资源,以协助甲方有效地提供服务,开展招商活动。
同时,乙方根据招商实际情况,有权要求甲方就招商活动的议程进行协商,确保各招商活动的正常进行。
4、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必须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款项。
5、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在全国范围内再委托第三方进行招商。
乙方必须在官方网站添加甲方的电话为其全国招商电话或上海招商中心电话。
如乙方违反此项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到期后,如果乙方要求续约,须双方协商一致重新订立新合同。
2 、如合同期每个年度内甲方提供的服务没有达成年度招商预估目标的70%,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根据本合同第一条自负盈亏的约定,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因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2、如乙方的项目违法违规、提供的招商材料或产品中有虚假陈述、知识产权争议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此导致被媒体曝光、引发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诉讼或经济赔偿请求等,乙方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和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甲方在招商活动进行中,如乙方擅自更改招商政策导致客户无法签约或单方中止活动,严重影响
到招商效果的,乙方需按“招商系统动态优化服务费用”的三倍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第三部分一般条款第十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据此进行解释。
2、因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本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如在一方向对方发出要求协商解决的通知后15天内争议仍然得不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给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除争议的事项之外,双方仍应行使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双方对合同内容均清楚明白,任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任何条款提出撤销、变更或无效的主张。
2、双方确认签订本合同的授权代表均取得代表本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的相应授权。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XX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招商系统动态优化服务细则
一、 服务内容:
为实现更好的招商效果,甲方需针对乙方的具体招商项目完成系统优化工作。
招商系统动态优化服务包含以下内容:
模块一、招商宣传道具优化:
1、项目投资优势提炼,形成招商广告语、软文及网络推广语;
2、招商网页撰写及设计;模块二、招商沟通工具:
1、招商工具策划及指导
2、渠道经销代理政策的优化宣讲;
3、考察申请表及邀请函;
4、招商手册撰写及网络推广设计;模块三、招商成交系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护眼 产品 招商 外包 合同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