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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正集团软件有限公司贵州中正集团软件有限公司营改增依据调整解读杜鑫TableofContents目录营改增基本概念1营改增文件解读2营改增模式下软件修改及使用3
(一)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提供提供提供应税劳务应税劳务应税劳务应税劳务、转让、转让、转让、转让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或销售不或销售不或销售不或销售不动产动产动产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适用税率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出售或出租无形资产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出售或出租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及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3%3%;二、建筑业二、建筑业3%3%;三、金融三、金融保险业保险业5%5%;四、邮电通信业;四、邮电通信业3%3%;五、文化体育业;五、文化体育业3%3%;六、;六、娱乐业娱乐业5%-20%5%-20%;七、服务业;七、服务业5%5%;八、转让无形资产;八、转让无形资产5%5%;九、销售不动产九、销售不动产5%5%。
(二)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增值额增值额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流转税。
增值税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当期当期销项税额销项税额-当期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销售额适用税率适用税率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
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
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税额。
示例:
示例:
A公司4月份购买原材料用于生产甲产品,支付原材料货款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
进项税额=1700元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应纳税额=3400-1700=1700增值税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增值税计算方法简易计税方法:
纳税人类别纳税人类别营改增之后,按销售额(500万)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11%;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建筑业企业简易计税项目:
建筑业企业简易计税项目: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计税方法的差异合同额为合同额为100100万万营业税营业税=100=1003%=33%=3万元万元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100=100(1+3%)(1+3%)3%=2.913%=2.91万元万元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100=100(1+11%)(1+11%)11%-11%-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9.91-=9.91-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当进项税额达到当进项税额达到6.916.91万元时,与营业税税负相同。
若该项万元时,与营业税税负相同。
若该项目能开具税率为目能开具税率为17%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合同额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合同额为47.5647.56万万元(价款元(价款40.6540.65万元、税款万元、税款6.916.91万元),则税负无变化。
万元),则税负无变化。
税款计算的差异税款计算的差异12建筑业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项目及税率建筑业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项目及税率13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发票14不能抵扣进项税金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金发票15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发票TableofContents目录营改增基本概念1营改增文件解读2营改增模式下软件修改及使用32016年4月22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黔建建通2016148号)条文内容:
一、适用范围凡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执行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或虽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以下简称“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含)后的建筑工程,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本实施意见执行。
(二)符合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参照原合同价或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
二、实施意见(试行)条文解释适用范围【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计价依据调整的适用范围和执行时间节点。
1、适用范围。
一是建筑工程必须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指的是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是执行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或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
三是我省主要存在清单计价、定额计价两种主要方式,清单综合单价组价规则明确不同市场主体的计价活动可以选择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企业定额或其他依据等不同方式进行组价。
2、执行时间节点。
一是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合同确定开工日期。
二是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含)以后的建筑工程,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本实施意见(试行)执行。
三是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以前的建筑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参照原合同价或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
二、实施意见(试行)条文解释适用范围条文内容:
二、调整原则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保持原有计价体系和计价程序不变,从税前工程造价中,将各项费用所包含的进项税额扣除。
【要点说明】本条确定了计价依据调整的原则。
一是增值税属于价外税,遵循增值税“价税分离”的原则。
二是增值税下,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的计价体系、计价程序不变。
三是将营业税下各项费用组成所包含的进项税额予以扣除。
二、实施意见(试行)条文解释调整原则条文内容:
三、调整依据
(一)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
(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三)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
(四)关于印发研究落实“营改增”具体措施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建标造201619号)。
(五)现行计价依据、清单计价规范等。
二、实施意见(试行)条文解释调整依据条文内容:
四、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
其中,11%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
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增值税下工程造价、税率。
1、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规定了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11%。
2、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税前工程造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组成。
3、税前工程造价各项费用为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也就是除税价格。
二、实施意见(试行)条文解释工程造价条文内容:
五、调整办法在保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按原计价程序计算出相应费用,人工费、规费、利润不作调整,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含仪器仪表台班费用)、以系数方式计算的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含检验试验费)按下列方式进行调整。
【要点说明】本条明确了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调整的具体方法。
1、保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基本不变,计价依据、计价规则、计价程序不变。
2、明确不调整内容为人工费、规费和利润。
3、明确调整内容为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含仪器仪表台班费用)、以系数方式计算的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含检验试验费)。
二、实施意见(试行)条文解释调整办法条文内容:
五、调整办法
(一)材料费调整1、除税材料费=材料费(不含未计价材和合同约定可调价的材料)材料费调整系数。
2、未计价材和合同约定可调价的材料,按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要点说明】本款明确材料费调整方法。
1、增值税下的除税材料费,按照营业税下的材料费乘以材料费调整系数确定。
2、未计价材和合同约定可调价的材料,按除税价格直接计入直接工程费中,不再调整。
3、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中材料未注明单价,但其消耗量数量带有括号的,为未计价材。
4、合同约定可调价的材料,按惯例,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所有材料都是随行就市,全面放开的,但是材料是否调价需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二、实施意见(试行)条文解释调整办法营业税下如何扣除材料单价进项税额?
表中:
表中:
“两票制两票制”材料,指材料供材料,指材料供应应商商就收取的就收取的货货物物销销售价款和运售价款和运杂费杂费向建筑向建筑业业企企业业分分别别提供提供货货物物销销售和交通运售和交通运输输两两张发张发票的材料;票的材料;“一票制一票制”的材料,指材的材料,指材料供料供应应商就收取的商就收取的货货物物销销售价款和运售价款和运杂杂费费合合计计金金额额向建筑向建筑业业企企业仅业仅提供一提供一张货张货物物销销售售发发票的材料。
票的材料。
材料单价材料单价(材料原价运杂(材料原价运杂费)费)1+1+运输损耗率运输损耗率(%)(%)1+1+采购保管费率采购保管费率(%)(%)条文内容:
五、调整办法
(一)材料单价调整举例以“两票制”的32.5级水泥价格扣减进项税额为例。
假设材料原价为285.93元,运杂费为25元,运输损耗率按0.5%,采购及保管费率按2%,其中采购及保管费费用考虑了30%的可扣除费用。
二、实施意见(试行)条文解释调整办法条文内容:
五、调整办法
(一)材料单价调整举例计算过程:
运输费损耗=(285.93+25)0.5%=1.55元采购及保管费=(285.93+25+1.55)2%=6.25元则材料含税单价=285.93+25+1.55+6.25=318.73元不含税价格计算:
原价(除税)=285.93(1+17%)=244.38元运杂费(除税)=25(1+11%)=22.52元运输费损耗(除税)=1.55(1+17%)=1.33元采购及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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