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期末考试重点大题附答案定稿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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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期末考试重点大题附答案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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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期末考试重点大题附答案
公司法简答题(两题)
1.2014年1月8日,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其有关要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400万元;
(2)甲.丙各以货币100万元出资。
首次出资均为50万元,其余出资均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乙以房屋作价出资200万元,公司成立后一周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2014年2月8日,甲.丙依约缴付了首次出资。
3月8日,公司成立,3月12日,乙将房屋产权依约转移给公司。
8月5日,甲履行了后续出资义务。
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红利分配方法。
甲.乙.丙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主张:
甲认为应按2∶2∶1的比例分配;乙认为应按1∶2∶1的比例分配;丙认为应按1∶1∶1的比例分配。
要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首次出资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简要说明理由。
(2)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为100万元,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200万元,对此,甲.乙.丙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3)对公司可分配红利,甲.乙.丙应按何种比例分配?
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首次出资额符合规定。
新公司法已经取消了对首次出资额的限制,按照公司章程出资即可。
(2)先由乙补足100万元出资;乙不能补足的,甲.丙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甲.乙.丙按照实缴出资比例(2∶2∶1)分配红利。
根据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2.2009年5月6日,甲企业.乙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A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4年3月5日,甲企业将所持有的A公司的部分股份对外转让给了丙公司,但此项转让未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014年4月6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对B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知,A公司的董事郑某在B公司担任经理。
2014年4月25日,在临时股东大会上,除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外,还根据乙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议案,以上两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要求:
根据以上的材料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企业转让A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说明理由。
(2)A公司董事会决议该如何通过?
(3)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和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企业转让A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014年3月5日不在两个时间限制内,故甲企业可以将部分股份转让给丙公司。
(2)A公司董事会决议应由过半数的无关联董事出席,并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3)首先,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
其次,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法(3道)
简答题
【资料】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签订一份互联网电视机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台互联网电视机,乙公司于12月11日前交货,每台电视机单价5000元,乙公司负责送货,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
乙公司于12月8日发出了该100台电视机。
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12月10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
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12月15日与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电视机的购销合同。
合同约定:
丙公司购买100台托运中的电视机,每台单价4900元,丙公司于订立合同时向乙公司支付5万元定金,在收到货物后20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在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前,乙公司保留对电视机的所有权;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乙公司同时于当日传真通知甲公司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
12月20日,运输公司在运输该批电视机的过程中遇上泥石流,其中有30台电视机毁损。
丙公司于12月25日收到70台完好无损的电视机后,又与丁公司签订合同准备将这70台电视机全部卖与丁公司。
同时丙公司以其未能如约收到100台电视机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
乙公司认为丙公司拒绝付款构成违约,决定不返还其定金,同时要求其按合同约定给付违约金。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可否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
并说明理由。
(2)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电视机的风险应由谁承担?
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不返还定金并要求丙公司支付违约金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并说明理由。
【答案】
(1)乙公司可以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
根据规定,因预期违约解除合同,即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乙公司12月11日交货前,甲公司明确表示自己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可以因此解除与甲公司的购销合同。
(2)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电视机的风险应由丙公司承担。
根据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在本题中,乙公司出卖给丙公司的货物是在途运输的货物,货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给丙公司,因此风险应由丙公司承担。
(3)乙公司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根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是二者不能并用。
在本题中,乙公司和丙公司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条款,二者只能择其一适用,不能并用。
综合题
【资料】
甲公司是一家经营客运和货运两种业务的大型运输公司。
2015年1月1日,由于正值元旦客运旺季,甲公司为了提高客流量,将一没有空调的普通客车班次取消,购买了该班次车票的旅客被合并至有空调的高级客车中。
甲公司以提高服务标准为由要求旅客增加差额部分的票款,该批旅客予以拒绝。
当该车行驶至高速路段时,乘客张某死亡,经医院诊断鉴定为突发性心脏病死亡,张某的家人找到甲公司的负责人,要求甲公司赔偿。
2015年2月12日,正值情人节来临之际,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鲜花运输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批鲜花运送至北京,运费1万元。
在运输过程中,车辆行至某段山路遭遇泥石流,鲜花全部灭失。
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以鲜花灭失是因泥石流引起的,自己没有过错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并要求乙公司支付运费,但乙公司拒绝支付运费,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旅客拒绝支付差额部分票款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是否应当对乘客张某的死亡进行赔偿?
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是否应当对鲜花全部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运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并说明理由。
【答案】
(1)旅客拒绝支付差额部分票款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承运人擅自改变运输工具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
(2)甲公司不应当对乘客张某的死亡进行赔偿。
根据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在本题中,乘客张某是因突发性心脏病死亡的,是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甲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甲公司对鲜花全部灭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本题中,鲜花全部灭失是由泥石流(不可抗力)引起的,承运人甲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运费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经支付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简答题
1.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
合同约定:
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以及利息支付等事项。
张某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
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当事人之间未约定担保权实现的顺序。
借款期限届满后,甲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借款。
乙银行经调查发现:
(1)甲企业可供偿债的财产不足100万元;
(2)在借款期间,甲企业将一台生产设备以市价40万元出卖给丙公司,并已交付;(3)甲企业另有一台生产设备,价值50万元,因操作失误而严重受损,1个月前被送交丁公司修理,但因甲企业未交付10万元维修费,该生产设备被丁公司留置。
查明情况后,乙银行于2011年8月20日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
张某主张:
借款债权既有保证担保,又有甲企业的抵押担保,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
同日,乙银行分别向丙公司与丁公司主张,就丙公司所购买的生产设备及丁公司所留置的生产设备实现抵押权。
丙公司认为:
自己已经通过买卖取得生产设备所有权,乙银行无权就该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
丁公司则认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
要求: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提出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简要说明理由。
(2)乙银行是否有权向丙公司就其购买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
简要说明理由。
(3)丁公司提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张某提出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的主张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物的担保和保证并存时,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且对当事人的担保责任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求偿。
保证在物的担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本题中,当事人之间未约定担保权实现的顺序,对于甲企业自己提供抵押担保的,乙银行应先就抵押权实现债权。
(2)乙银行无权向丙公司就其购买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
根据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但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本题中,对于已经通过买卖取得生产设备所有权的丙公司,乙银行不能主张抵押权。
(3)丁公司提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的主张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本题中,生产设备虽然已设定抵押权,但是基于留置,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三.劳动合同法(2道)
案例一:
2009年5月10日,王某与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在试用期内工资500元(当地最低工资600元),试用期满后公司开始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调为1000元。
2010年3月,王某在工作中严重失职给公司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家公司决定立即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王某以自己怀孕1个月为由,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问:
(1)王某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存在哪些不合法之处?
(2)甲公司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为什么?
(3)假设双方合同到期正常终止,甲公司可以不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答案:
(1)①试用期6个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最长2个月。
②试用期工资500,《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为约定工资的80%,同时也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③甲公司在试用期内就应该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
(2)合法,《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出现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解除合同。
无论属否怀孕。
(3)王某因重大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利益损失的。
案例二
:
2010年5月,李某去一家外企应聘,声称自己是某名牌大学硕士毕业,取得了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并将自己的证书复印件交给了招聘人员。
该公司急需法律顾问,于是以高薪聘请李某,请其担任法律主管,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李某自2010年5月开始工作后,在使用期内经常发生错误,特别是在一项合同审查中,没有对该合同的重大纰漏提出法律意见,导致公司损失巨大。
公司于2010年12月了解到,李某的司法考试证书是伪造的。
于是公司立即主张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
问:
(1)公司是否有权解除李某的劳动合同?
为什么?
?
(2)若李某此时意见怀孕,公司是否还有权解除合同?
依据是什么?
?
(3)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李某承担相应的损失?
?
答案:
(1)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本案中,李某以欺诈手段蒙骗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导致合同无效。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2)虽然李某此时已经怀孕,但公司解除合同属于劳动者过错解除,不受《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解除合同的限制。
?
(3)公司可以要求李某承担相应损失。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6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26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本案中有过错的乙方是李某,因此李某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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