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智慧物流产业园PPP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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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智慧物流产业园PPP项目
诸暨智慧物流产业园PPP项目
采购要素公示
一、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保障能力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物流运营单位,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一方)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各方)及法定代表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采用 综合评分法 。
即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择定最高得分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预中标人。
2、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商务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3、评分办法
3.1满分为100分。
总得分=商务标得分(满分40分)+技术标得分(满分60分);
3.2商务标得分。
以政府投资收益率(如政府投资额为5000万元,则其中4000万元享受投资收益,以此类推)作为商务标评分内容,政府投资收益率基准价为4.1%,即政府投资收益率为4.1%为0分,每上浮1个百分点加2分(例,政府投资收益率为4.51%,即上浮10个百分点,则加20分),最多加40分,政府投资收益率低于4.1%作无效标处理。
3.3技术标得分。
各评委的有效评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其他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数(技术标各评委评分精确到0.1分,技术标总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0.01分)。
技术标评分细则(满分60分)
序号
项目名称
评分标准
1
企业信用及资质(21分)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一方)有省级以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或以下任一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总行或省级分支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等级证明,信用等级为AA+级及以上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级的得1分。
(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等级证明原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一方)在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三年内获得过同一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累计在15亿元(含)以上得5分,每递减3000万元扣0.1分,扣完为止。
(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证明原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
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一方)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得2分,同时拥有钢结构施工一级资质加再1分,满分3分。
(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1.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定为AA级物流企业得1分,AAA级物流企业得2分,AAAA级物流企业得3分,AAAAA级物流企业得5分。
(需提供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定的有效期内的物流企业证书原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
1.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具备海关监管场所经营资格的,得5分。
【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海关监管场所注册登记证书原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备注: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资质及业绩视同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资质及业绩,但全资拥有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或控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母公司的资质及业绩不视同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资质及业绩,并需提供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盖有工商部门公章的公司章程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年报或半年报)作为证明材料原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
2
获奖证书及业绩(19分)
2.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在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三年内获得由中国物流采购与联合会、中国物流业大奖组委会、中国国家物流节组委会或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流行业国家级荣誉的(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需提供物流行业国家级荣誉证书原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
2.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有物流园区运营管理经验的,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需提供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三年内签订的物流园区运营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
2.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一方)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五年内获得鲁班奖的(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得3分。
(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
2.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在2015及2016年度的任一年度在诸暨行政区域累计纳税额每满1000万元得1分,最多得9分。
【需提供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
备注: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全资子公司的纳税额视同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纳税额,但全资拥有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母公司的纳税额不视同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纳税额。
并需提供全资子公司盖有工商部门公章的公司章程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年报或半年报)作为证明材料原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
3
项目投融资方案(5分)
根据本项目的要求及特点,对投标人提出的融资运营方案的优劣进行分档打分,[2.0-5.0]分。
4
项目规划及建设实施方案(6分)
根据本项目的要求和特点,对投标人提出的项目规划方案和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优劣进行分档打分,[3.0-6.0]分。
5
项目运营管理方案(9分)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运营管理方案的优劣进行分档打分,[4.0-9.0]分。
本次评审采用竞争择优入围方式。
参加投标单位六家(含)以下的,取技术标得分前三名入围(入围单位末名得分出现并列的,并列单位均入围,下同),进行商务标评审(未入围的投标人不再进行商务标评分,且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下同);参加投标单位七家(含)以上九家(含)以下的,取技术标得分前四名入围,进行商务标评审;参加投标单位十家(含)以上,取技术标得分前五名,进行商务标评审。
在商务标评审环节出现废标的,按上述择优入围办法重新排定入围单位重新进行商务标评审。
采购项目内容
1、城市概况
诸暨位于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中部偏北,钱塘江流域中段,长江三角洲南翼,介于东经119°53′~120°32′,北纬29°21′~29°59′之间。
市境四周与萧山市、绍兴县,富阳市、桐庐市、义乌市、东阳市、嵊州市等八个县市相邻。
浙赣铁路、杭金衢高速公路、金杭公路贯穿全境,诸永高速(北线)建成通车,绍诸高速已通车。
30分钟车程可达萧山国际机场,2小时车程可到上海港或宁波港。
2、项目基本情况
2.1建设位置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诸暨经济开发区北部。
(位置范围图另附)
2.2用地面积及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00亩(具体以土地出让为准),计划分三期开发建设。
一期建设占地面积为450亩(含加油站用地),二期建设占地面积为550亩,三期建设占地面积为500亩。
主要建设内容为电子商务产业园及配套、电子商务仓储基地、快消品分拨配送基地、物流分拨中心、生鲜储运基地、储备及有机金属堆场、运输集散基地、制造业加工仓储服务基地、保税区仓储等。
2.3投资规模
项目建设总投资为250000万元(含土地费用及其他费),按项目建设时序分为三期投入,一期拟投入8亿元,二期及三期投入17亿元。
2.4建设期限
建设期6年,其中一期建设期为24个月,二期为24个月,三期为24个月。
具体期限以供地时间为准。
3、采购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诸暨智慧物流产业园PPP项目的投资人,负责本项目的产业招商、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等。
除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正常监管外,为保证项目的公益性服务,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方对项目公司的具体运作进行监督。
4、有关合同签署
4.1本项目政府方授权实施机构:
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2本项目政府方授权出资代表:
诸暨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20%)和诸暨市经济开发总公司(出资比例为5%)。
4.3经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社会资本方,须与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PPP项目投资协议、与政府方授权出资代表签订股东协议及公司章程。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政府方授权出资代表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PPP项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及公司章程,依法注册、出资组建专为本项目而设的PPP项目公司,并按要求注入相应资本金。
4.4项目公司法人须在公司注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正式签订《诸暨智慧物流产业园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产业招商、设计、投融资、建设实施、运营管理、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
5、项目公司注册地及税收缴纳
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授权出资代表依法组建的项目公司,注册地必须在诸暨市陶朱街道,所有税收必须在诸暨市缴纳。
6、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交纳及股权情况
6.1本项目先行启动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一期项目总投资的20%,即人民币2亿元。
6.2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须按75%比例(以中标社会资本方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比例及金额为准)在项目公司成立3个月内按期足额汇入项目公司账户。
政府方授权出资代表出资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须按25%比例在项目公司成立3个月内按期足额汇入项目公司账户。
6.3中标社会资本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资本金按其投标方案实缴。
中标社会资本方承诺出资的项目资本金必须全部为其自筹资金。
中标社会资本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项目公司筹措应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的项目资本金。
6.4政府方授权出资代表诸暨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项目公司组建出资20%的注册资本金,该股金为优先股,按社会资本方投报的政府投资收益率享受回报。
诸暨市经济开发总公司对项目公司组建出资5%的注册资本金,该股金为普通股,享受同股同权收益。
6.5在项目建设期内,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减少,并须根据项目建设推进需要按约定比例共同增加。
6.6项目公司机构设置和技术、管理、财务人员素质,必须满足中标社会资本方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条件,同时应满足项目建设管理、经营管理的需要。
6.7项目公司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项目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项目公司获得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除依法律、法规的规定或PPP项目投资协议的约定专属于中标社会资本的权利、义务外,中标社会资本方在PPP项目投资协议项下的其他所有权利、义务,均转移给项目公司继受。
7、项目工期及项目质量和安全目标
根据规定进度计划履行其建设义务,项目总工期72个月。
7.1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公司按照建设工期,科学编制施工计划,确保工期控制目标的实现。
施工进度计划应当符合国家法规定和一般工程实践惯例,是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项目实施机构和监理人有权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工程进度情况。
7.2质量目标:
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7.3项目安全要求
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一般性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杜绝人身重伤死亡事故。
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运行管理体系、应急处置体系等。
安全事故责任: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重大环保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根据事故等级,实行逐级申报制度,按职责权限承担相应的责任。
8、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表1风险分配框架
风险类型
风险描述
分配风险方式
政治风险
政治反对、政局不稳
政府承担
产业政策
政府承担
土地政策
政府承担
城市规划
政府承担
政府继任者对合同条款有争议
政府承担
政府接受风险
政府承担
审批延误/获得
“谁造成,谁承担”,政府造成由政府承担,社会资本造成由社会资本承担。
建设风险
投融资风险
项目公司承担
设计风险
项目公司承担
产业招商风险
项目公司承担
工程质量
项目公司承担
工程延期或工期延误风险
政府造成延误由政府承担,项目公司造成延误由项目公司承担,不可抗力延误共同承担
工地安全
项目公司承担
劳资风险
项目公司承担
建设成本超支
由项目公司承担
场地可行性/准备
政府造成由政府承担,项目公司造成由项目公司承担。
公共设备服务提供
政府承担
运营风险
运营成本过高
由项目公司承担
服务质量
项目公司承担
潜在事故风险
项目公司承担
设备维护状况
项目公司承担
法律风险
项目公司破产
项目公司承担
股权主体结构风险
项目公司承担
设施所有权
项目公司承担
合同违约
“谁违约,谁承担”,政府违约由政府承担,项目公司违约由项目公司承担。
合同文件冲突
合同签约方共同承担
经济风险
通货膨胀
项目公司承担
国家宏观经济调控
共同承担
特殊风险
管理者决策风险
决策者承担
安全
项目公司承担
其他风险
招投标风险
招投标方分别承担各自风险
环境影响风险
共同承担
不可抗力
可投保的由第三方保险进行规避,不可投保的风险共同承担
9、★履约保证金及履约保函
9.1履约保函的要求
1.履约保函应分三期,项目公司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建设履约保函作为其履行建设义务和其他违约赔偿义务的担保。
一期建设期履约保函由项目公司取得一期建设用地之日起三十(30)日内提供,金额为【1600】万元(按一期工程估算投资额的2%);
二期建设期履约保函由项目公司取得二期建设用地之日起三十(30)日内提供,金额为【1800】万元(按二期工程估算投资额的2%);
三期建设期履约保函由项目公司取得三期建设用地之日起三十(30)日内提供,金额为【1600】万元(按三期工程估算投资额的2%)。
2.由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可接受的一家金融机构出具保函,受益人为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9.2履约保函的解除
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期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中标明的日期起五(5)个工作日内,甲方解除当期建设履约保函。
9.3履约保函的提取
1.如果发生本合同项目公司未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在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求的期限内未予补正,或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权按照实际违约金额持保函向银行提取相应违约金,但提取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保函金额。
2.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提取履约保函任何金额之前,应向项目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并告知对方其提取的理由和拟提取的履约保函金额。
除非项目公司在收到该等通知后七(7)个工作日内向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额支付上述拟提取的履约保函金额。
9.4恢复建设履约保函的数额
1.如果实施机构在项目合作期内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取了履约保函,项目公司应确保在项目实施机构提取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函的数额恢复到本合同约定的数额,且应向实施机构提供履约保函已足额恢复的证据。
2.实施机构提取履约保函的权利不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且不应解除项目公司不履行维护本项目义务而对实施机构所负的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和义务。
3.项目公司未在前述期限内补足或恢复履约保函相应金额的,实施机构有权发出催告,项目公司应在三十(30)日内予以补足;项目公司在前述期限内仍未补足的,则实施机构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余额,并有权提前终止PPP项目合同。
10、★合作期限
10.1本项目采用BOO(建设-拥有-运营)模式。
合作期(含建设期)26年。
1.建设期:
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至项目三期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中标明的日期之日止的期间。
本项目计划工期6年。
其中一期建设期为24个月,二期为24个月,三期为24个月。
2.项目分三期建设,每期竣工验收完成次日即投入运营。
试运营期:
指自项目一期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中标明的日期的次日起至项目三期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中标明的日期止的期间。
运营期:
项目三期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中标明的日期的次日起20年期间,或项目三期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中标明的日期的次日起至本合同提前终止日的期间。
10.2项目自中选社会资本方取得建设用地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
如提前完工,则锁定运营期(20年),并根据提前的时间,相应调减合作年限。
11、回报机制
本项目属于经营性项目,有使用者付费基础,运营收入可基本覆盖项目建设成本并能获得合理利润。
回报机制采用第三者付费方式。
12、工程费用
建设总投资为250000万元(含土地费用及其他费)。
13、相关的配套安排
政府相关部门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服务。
14、调价机制
因本项目属第三者付费项目,所有有关合作期的收入及支出风险均由项目公司承担,因此不设置调价机制,由市场机制调节。
15、工程建设管理
15.1工程变更管理
(1)对于政府相关部门在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批准的设计标准和工程规模,乙方不得擅自修改;也不能通过降低结构安全系数或其他途径试图缩减投资规模。
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施工以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2)在工程施工前或施工期间,为优化完善设计、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节约工程投资等目的,乙方可对已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适当的修改,设计变更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并按照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履行审批手续。
15.2项目监理
本项目监理单位由项目公司确定,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监理单位依据国家规定和服务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对项目的进度、质量、计量、安全等进行签署确认。
16、乙方对承包人的责任※
根据财金【2016】90号文,对于涉及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或服务外包的PPP项目,已经依据政府采购法选定的中选社会资本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合作方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因此,若本项目中选社会资本不满足上述要求,则应由乙方(项目公司)另外进行招标确定工程施工单位。
乙方对依法通过招标确定的承包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1)乙方应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按照规定的期限及时退还保证金、办理工程结算。
不得拖欠工程款。
(2)乙方应加强对承包人工程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管理,督促承包人不得拖欠分包人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3)乙方应加强对承包人使用农民工的管理,对不签订劳动合同、非法使用农民工、拖延和克扣农民工工资以及其他违反国家对农民工相应保障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承包人拒不纠正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7、成本管理
本项目的施工周期长,投资规模大,对项目的成本管理应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项目公司应加强项目设计阶段的成本管理,注重优化设计。
施工阶段应重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消除浪费的投资,保证项目的实际成本、费用不超支。
在项目运营阶段,项目公司应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发挥专业优势,开拓创新,合理控制成本,保障项目处于良好、稳定的运营状态。
18、延期生效※
延期的认定与处理具体见PPP项目合同。
19、运营管理
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的规定和谨慎运营惯例,对项目设施提供包括管理、维护、养护在内的相关服务,确保项目设施正常使用。
运营服务内容:
运营维护电子商务产业园及配套(含加油站配套用地的运营管理及维护)、电子商务仓储基地、快消品分拨配送基地、物流分拨中心、生鲜储运基地、储备及有机金属堆场、运输集散基地、制造业加工仓储服务基地、保税区仓储等并获取运营收入。
运营维护技术要求和服务质量标准具体在PPP项目合同中约定。
运营绩效考核:
项目实施机构将按照运营绩效考核标准对项目公司开展运营绩效考核。
20、竣工验收
项目交(竣)工验收符合国家、省、地方规范要求。
项目公司应对因工程不合格而导致的费用增加和工程延期承担全部责任。
21、未进行验收
项目公司对未进行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或未备案的项目且进入运营期的,项目实施机构有权责令其停止运行,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22、建设期违约和处理※
22.1项目公司违约责任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成立项目公司、未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动工;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抽回、侵占和挪用项目资本金及其他建设资金;项目资本金及其余建设资金不能按计划分期足额到位,造成项目建设资金链中断;
3.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违约事项。
22.2项目公司违约豁免
项目公司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延迟开工或完工不属于违约范围。
23、★竣工延误
因项目公司自身原因,不能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建设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实施机构有权要求项目公司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
但不可抗力和实施机构的责任造成的延迟除外。
24、★违约行为认定
24.1在合同履行期内发生的下列情况属政府方违约:
1.因国家或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方需征用本项目;
2.违反PPP合同规定的其他主要义务。
24.2在合同履行期内发生的下列情况属项目公司违约:
1.发生22.1项行为;
2.项目公司违反PPP项目合同的其它主要义务。
24.3合同终止
1.政府方的终止
下述每一事件如果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方违约所致,且存在允许的期限而在该期限内未能得到纠正,即构成乙方(项目公司)违约事件,甲方(项目实施机构)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交、替换和恢复履约保函;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转让运营权、项目设施或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社会资本方已经事实上不能或不再运营维护项目设施;
(3)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构成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甲方要求说明其违约并予以补救的书面通知后六十日内仍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
(4)乙方根据适用法律进行清算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5)乙方违反适用法律而被相关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产停业;
(6)乙方因运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不善的;
(7)乙方发生PPP项目合同规定的视为放弃施工的行为;
(8)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乙方违约事件。
2.项目公司的终止
下述每一事件如果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乙方(项目公司)违约所致,且在允许的期限而在该期限内未能得到纠正,即构成甲方(项目实施机构)违约事件,项目公司有权根据规定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1)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由于与其他部门机构调整、合并或被撤销且无相应的部门及其指定机构能够承继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实质上使乙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受到严重不利影响;
(2)甲方非依PPP项目合同所约定的情况擅自撤销了PPP项目合同项下的经营权或将经营权授予给乙方以外的公司或经济实体;
(3)甲方未履行本合同和服务合同的义务构成实质性违约,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在收到乙方要求说明其违约并予以补救的书面通知后六十(60)日内仍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
(4)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甲方违约事件。
3.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终止,任一方有权向对方发出终止通知。
24.2终止的处理方式
根据项目提前终止的不同情况,设计不同的终止补偿方案。
表2提前终止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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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暨 智慧 物流 产业园 PPP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