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警民关系的若干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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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民关系的若干思考
关于警民关系的若干思考
摘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新时期的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着力建设和谐的警民关系,对于强化公安职能作用、提升公安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警民关系 建设 和谐 原因 措施 和合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公安机关们:
为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人政治和社会责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着重要使命。
公安机关必须切实增强人局意识,充分履行职责,不断创新公安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从这个意义上说,培育和谐的警民关系,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激发人民群众的创业热情和发展干劲,把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目标上来;培育和谐的警民关系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警民关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不断开创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培育和谐的警民关系可以进一步打牢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更有效地发动、组织、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公安工作,更广泛地利用群众力量和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1]。
人民警察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即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警民关系和党群关系、军民关系一样,有着广泛而坚实的基础,可以说鱼水情深。
我不否认在警察队伍中有很多爱民、为民的好警察,警民关系追求融洽仍是主流,但不少地方的群众对警察仍有意见,警民关系处于“亚健康”的不和谐状态依然是不争的事实。
一、警民关系不和谐的主要原因
公共关系是由社会组织、媒体、公众三要素组成。
良好的公共关系是社会组织采取塑造形象、协调关系、传播管理等方式,通过媒体作用于公众,使公众对社会组织产生好感,自愿与社会组织进行合作所形成的互助互利的关系。
从这个角度讲,当前,警民关系不和谐的主要原因是:
(1) 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不够
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建设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安机关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目前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公安机关存在财力不足,警力不足,管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很难维系一个优质、高效、快捷的警务系统。
而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人民群众并不知晓,这就是这些年来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不够所导致的结果。
加强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是为了通过情感交流、思想交流、态度交流、信息交流,将公安机关希望群众获悉的情况准确无误地传达给群众,并使其接受,达到友好合作的目的。
客观地讲,多数群众是敬重民警、热爱民警的,是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的。
他们希望民警既是侦查破案、打击犯罪的能手,又是排忧解难、保护社会安宁的卫士。
但是一旦愿望未能及时实现,公安机关又没有及时进行沟通,一部分群众在不明原因的情况下,就会对民警产生消极的看法,甚至由消极转化为对公安机关的抵触和反感。
长此下去,就影响了警民关系,就会出现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得不到理解和支持的尴尬局面[2]。
(2)公安机关对自身形象塑造注重不够
组织形象是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形象的认知度越高,美誉度越好,和谐度越佳,无形资产的价值就越大。
所以,组织形象是公安机关生存发展的精神资源。
在现实社会中,公安机关的形象备受人民群众注目,维护好公安机关的形象,不仅事关党群、干群、警民关系,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而且还有助于在国际交往中维护我国的国家形象与我们整个中华民族的形象。
因此,树立良好的公安队伍形象,是公安机关至关重要的任务。
近几年来,一方面是个别民警不注重警察礼仪的学习和应用,造成警容不整、行为失范,严重败坏了民警的整体形象;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对公共关系的传播管理做得不到位,如开展“警营开放参观日”活动、举办“新闻发布会”和“记者招待会”等方面做得不够规范;对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没有及时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及互联网进行报道;对一些新闻媒体的随意炒作监管不力,致使一些新闻媒体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炒卖点,对具有负而影响的少数题材大肆渲染等。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导致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形象受到严重损害。
(3)公安机关对警察文化的建设重视不够
警察文化是人民警察的警魂,是警察价值观的体现,是警察特有的思想、道德、作风、意志、品质、气质、风格、仪表等方面的总合,是思想政治工作最有效的载体。
警察文化抓好了,就能有效地占领民警的思想阵地,从而教育广大民警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形成良好的精神风貌,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
长期以来,有的公安机关只重视业务工作,而轻视警察文化建设,造成了少数民警思想政治觉悟低,党性观念、公仆意识不强,遇事不能从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而是私心膨胀,贪小利、图享受,与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的期望和要求形成明显反差,严重败坏了民警的整体形象,破坏了警民关系。
二、建设和谐警民关系的主要措施
在深刻认识当前影响警民关系诸多不利因素的同时,我们更要看到新形势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存在着许多有利条件。
第一社会稳定,百姓安居乐业,这既是公安机关的奋斗目标,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愿望,这二者的统一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最大有利条件;第二我们国家日前政局稳定、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深入人心进展顺利;第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民主与法治意识正日益增强,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第四,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公安民警的努力下,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的能力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不断改善,正越来越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同与支持,等等。
我们应该坚定信心,充分利用这些有利条件,积极采取措施,从自身抓起,努力建立起适应公安工作需要的、符合时代特征的和谐警民关系为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深厚的群众基础和源源不断的动力。
(1)进一步树立“民本化”的警务意识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千方百计地强化民警的为人民服务意识。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公安机关和民警都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
要教育民警摆正自身位置,定位在“公仆”和“勤务员”的角色上,怀有一颗“民本之心”、“爱民之心”,不能把人民群众赋予的特殊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更不能站在人民的对立而随意侵去群众的利益。
要从涉及群众利益的窗口单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入手,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入手,真抓实干,竭诚为人民服务,从而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同时,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学会做群众工作,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艺术水平。
(2)充分履行好保一方平安的职能
安全需求是人的最基本需求,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与满意,主要来自于违法犯罪是否得到强有力的遏制与打击、自身的安全感是否得到增强。
所以,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关键,是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履行好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保障一方平安稳定。
要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流亡民团伙犯罪,杀人、绑架、爆炸等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想尽一切办法提高破案率。
要以少发案为目标,实施“积极治安,超前防控”,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织牢织密防控网络,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的时间和空间。
要建立人民群众最广泛参与治安的警民结合机制,激发各阶层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发动和组织各种群防群治组织,以之作为密切警民关系的重要纽带。
(3)全力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人民警察执着追求的理想和目标,是公安执法的灵魂。
人民警察作为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维护者,必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这是当前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根本保证。
广大公安民警要坚持依法办案办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该打击的要坚决依法打击,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要科学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案件与处理结果轻重幅度必须相当,同样情形必须同样处理,确保公平。
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对公安执法的内外监督,把执法过程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促进和彭显执法公正。
要牢固树立人性化执法观念,做到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落实好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
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明晰公安事权,淡化权力观念,逐步退出那些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行政管理工作,使公安机关处于相对超脱的位置,居中调节各种利益关系,有效减少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直接矛盾冲突。
(4)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从方式方法看,既要继承发扬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更要结合新形势下警民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特点对其进行发展、创新。
要针对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社会心态、社会关系的深刻变化,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与社会不同层次人员交往的能力;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群众心声,了解群众真实想法,做群众的贴心人;要尽快建立健全与群众有效沟通机制,变单向沟通为双向沟通,使其经常化和制度化;要把公安信访问题作为“人民心工程’,切实抓好,真心实意解决信访问题,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外,要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坚决克服“冷硬横推’,和“四难”现象,尽力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从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出发,兴利除弊,不断推出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安民新举措,做到主动热情、及时周到、优质高效为人民服务。
(5)切实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
建立以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核心的警察公共关系,努力在警察与群众之间架起一座彼此沟通、互相理解的桥梁,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迫切需要。
公安机关要大力实行警务公开,不断增强警务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和亲和度,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对警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认同感。
要把警务公开作为公安机关改善和加强警民关系的重要环节来抓,做到警务公开和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公开的范围逐步由公开办事制度、结果向执法运作过程延伸,使公开的效果由促进纪律作风建设向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扩展,使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真正转化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动力。
要深入实施社区警务,推行以社区民警姓名命名社区警务室,促进警民之间的密切联系;积极开展爱民实践、警民共建、警营开放日等社会活动,建立和完善民警向群众定期述职制度,让群众了解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从而增进信任与合作,避免误会和磨擦。
要进一步完善公安听证、复议和诉讼等各种制度化的沟通机制,利用听证、复议和诉讼等形式,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倾听群众和当事人的意见,化解纠纷,解决矛盾。
要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抢险救灾等工作中所取得的重大成效,主动引导社会舆论,扩大和提高公安机关的社会影响、社会声誊[3]。
“和合”是建立良好警民关系的必由之路,在时代变迁中警民关系的构建走过了一个漫长并逐步催向融洽的过程。
而如何在今后警民合作中重塑“和合”精神成为了我们公安工作的重要课题。
警民关系属于公共关系的范畴,它的特殊性在于其对社会关系的整合和塑及力在社会生活中的特殊意义。
一直以来,警民关系是各级公安机关十分重视的议题,各级领导为改善和融洽这一关系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公安民警在工作中亦遵循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服务宗旨,把搞好警民关系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
但是,在警民关系这一瓶颈之处,仍然滞留着一些民警自身难以克服的因素,使警民关系没有得到真正意义的改变。
实践经验告诉我们,警民关系的好坏关系到公安工作的深入和开展,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特别是在当前社会转型期,面对日趋严峻的治安形势,公安工作更需要人民群众的融入和密切配合;脱离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公安工作无疑成了无水之河,无木之林。
因此,如何构建良好的警民关系,取得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成了当下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
警民关系的和合需要公安各警种的努力和密切配合,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调整好为人民服务的方向,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民警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做到“民有所求警有所应”,从而缩小警民之间的距离。
问题是,现在的警民关系维系在一种不冷不热的状态之中,这种温水状态长期下去容易引发警民关系的恶化,从而使公安工作陷入孤立之境。
这种温水状态的警民关系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普遍存在,而且,主要表现在基层派出所。
现在,基层派出所不少民警形成“公事公办,够钟开饭,私事好办,吃餐便饭”的心态,当差好像是“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一样,没有了积极进取之心,工作上出工不出力,人从机械状态变成麻木状态,哪有心思去培养和人民群众的感情呢?
说到做好警民关系,不少基层派出所的做法是逢年过节给辖区的孤寡老人送去温暖,然后给分局写一篇简报。
明人都知道这是做样板戏,这点和做秀没什么区别,效果不大。
警察和群众的感情基础如果用几件好人好事就能“搞掂”,我看也就太简单了,问题是这种做法的最终结果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徒托空言,警民关系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我们有些领导什么问题总是用点去映射面,具体问题不作具体分析。
警民关系的和合不是表面文章而是心与心的交流和融洽。
这方面说说还可以,可是做起来有些领导就感到千头万绪不知从何做起了。
上头说窗口单位的民警要热情接待群众,但君不见现在在派出所值门岗的有些民警,一脸“苦气”,没一点耐心和真情。
正因为有的民警把这一岗位看成一个苦岗,低人一等的岗位,这样的心态导致他们工作态度走入了一个误区,于是,就有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说法。
这个重要的门面一坏,派出所的招牌就丢了,难怪有群众说,看看坐在派出所门岗的民警就知道这个单位民警的精神风貌。
因此,基层派出所的领导不要小看这方寸之地,这叫“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它往往能折射出很多东西,这地方就好像山腰上的风口,重要程度不言而喻。
派出所的服务窗口只是一个点,面上的工作还需社区民警的配合。
说实在话,改善警民关系社区民警的工作方法是一个关键点,是一个宽阔的普及面,这方面工作做好了,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现在,常常听到辖区群众说社区民警的姓名不知道,更不用说见上一面了,说难听一点,有时居民见社区民警比见什么领导都难。
这改善警民关系的重要链条一断,下一步工作做起来就难了。
现在不少社区民警连居民的门槛都不愿进,好像是关上大门老死不来往的样子。
事实上,只有群众办事来找我们的民警,很少有民警主动上门找群众的,这种心态如何去改善警民关系呢?
不少社区民警上班时间到社区的办公桌坐一坐读读报纸喝喝茶,凡事吩咐社区的大姐大妈去做,自己十足一个闲人似的,以致有社区民警上门群众不开门的情况。
我不是在贬我们的社区民警,试问有几个社区民警比社区的大姐大妈更熟悉辖区的居民情况?
社区民警由于缺少亲民行为,警民关系自然变冷变淡。
这使我记起九十年代初期推行的专区民警上门考核制度。
专区民警通过上群众的家门,熟悉各家各户的基本情况,从而掌握辖区的治安动态。
为什么现在破获的一些制贩毒大案不少是在市中心区呢,说穿了是人家钻了我们的空隙。
如果犯罪嫌疑人知道专区民警逢门必进,我看他们也没这个胆子。
因此,专区民警应像梳子一样,学会梳理辖区的治安情况,在走家窜户中拉近警民之间的距离。
说实在话,民警的到来,在群众的眼中,你的身影对于他们来说是你带给了他们一种安全感,特别在案件多发地区,你去转两圈,群众的心就踏实多了;你上门和他们拉拉家常,他准说“同志,我请都请不来呢,你人真好”。
这种零距离的全接触,拉近了警民之间的心声,从而大大地改善了警民关系。
可是这种“到群众中去”方法今天在社区民警的眼中已经式微。
公安工作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寸步难行,这个道理谁都懂谁都明白,但是,不少基层派出所的领导和民警仅仅是把这个“理”说在嘴里明白在心里而已,行动上却没有落到实处。
光说没用,做秀没用,改善警民关系不是改改门面做做摆设就了事。
现在,群众抱怨的都是基层派出所,因此改善警民关系就必须从基层派出所做起,踏踏实实从小事做起,培养和人民群众的感情。
问题是现在我们的民警在群众的眼中好像是养尊处优的公子哥们一样,对群众说话不是长话而是三言两语的短话,不是好话而是懒话和气话。
在群众的眼里,总觉得到派出所走一趟不是什么好事情,为什么人家会这种感觉?
为什么某个地方平时很少发案,一旦发生案件了,群众就抱怨治安如何这般的差呢?
这是由于警民之间距离隔阂而产生的情绪流露。
我们的民警为什么不常到居民的家看看呢?
坐一坐,聊一聊,多一点对群众嘘寒问暖,警民关系就这样在微细处中改善了。
影响警民关系另一个因素是社会面的治安状况。
辖区社会治安的好坏直接影响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看法,因此,打击犯罪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公安机关责无旁贷。
良好的治安环境对于和合警民关系至关重要,时下群众对公安机关的异议多集中在治安问题上,治安状况差的地方,群众对派出所的抱怨就特别大,警民之间的壕沟就越来越深,严重阻碍警民关系的融洽。
对这个问题,我们的民警难免会说,案破了不少,面对群众时我们的态度一改再改了,群众也许满意了。
这是一种误区,你忘了,你作为人民的警察,你就应该以一种职业的尺度和标准服务群众,至于改善警民关系则是一个综合性因素,我们的心与群众贴得远或近都能说明警民关系的距离,这都要我们在工作中细细品味。
其实,警民关系的和合是公安工作各层面各环节的整合和延伸,是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重要的公共学问。
但这学问的道路很简单,那就是每一个民警都把群众看成是自己的服务对象,对群众多一点热情多一点关系,少一点麻木不仁,群众就会理解我们支持我们的工作,社会治安就会在群众力量的声援下大大好转。
结束语
增强队伍的内聚力,在警营上下营造和谐的环境,能为公安机关主动有效地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要深刻研究新形势下公安队伍建设新情况,积极致力于创建和谐警营。
一是要建设和谐的领导班子。
班子成员之间要同心同德、团结和谐,既讲党性原则,也讲感情友谊,互相成为政治上志同道合的同志、思想上肝胆相照的知己、工作上密切配合的同事、生活上互相关心的挚友。
二是要搭建和谐励警平台。
公安民警特别是基层民警身心压力大,我们在强调从严治警的同时,要更多地给予信任、理解、支持、保护和关心,积极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多做得警心、暖警心、稳警心的好事实事。
如科学合理使用警力,切实加强民警执法权益的保护,建立谈心制度,关注民警的身心健康,及时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要建设和谐的警营文化。
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在警营中积极开展各种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民警业余生活,陶冶民警思想道德情操塑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参考文献:
[1]廖为建、余明阳、李道平等,公共关系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版。
[2]武汉市公安局教育训练处,民警必备知识[Z],2004。
[3]巩固和扩大集中开门大接访成果,[N]人民公安报,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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