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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十二五
莆田市“十二五”
生态农业发展专项规划
二O一一年七月
目录
前言2
一、现状环境4
(一)自然地理条件4
(二)农业经济状况7
(三)生态环境质量7
(四)生态农业建设成效8
(五)制约因素11
二、总体构想12
(一)指导思想12
(二)遵循原则12
(三)发展目标13
三、区域布局14
(一)北部山区15
(二)中部平原17
(三)东南台地19
(四)东南部海域21
四、重点任务23
(一)木兰溪上游生态农业示范区23
(二)台湾农民创业园生态农业示范区25
(三)东圳库区生态农业示范区27
(四)萩芦溪流域生态农业示范区29
(五)木兰溪中游生态农业示范区31
(六)绿心生态农业示范区33
(七)东南沿海生态农业示范区35
(八)平海湾生态渔业示范区38
五、保障措施40
(一)加强组织领导40
(二)完善投入机制41
(三)加大科教支撑41
(四)健全政策法规42
(五)增强生态意识42
(六)强化指导作用43
六、附件43
附件:
莆田市“十二五”生态农业重点项目表44
前言
生态农业是指因地制宜地利用传统农业的精华和现代科学技术,依据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原则,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实现生态和经济的良性循环,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我国生态农业建设始于20世纪80年代,是我国农业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意义的重大变革,发展生态农业已列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规划。
生态示范区是以生态经济学原理为指导,以协调经济、社会、环境建设为主要对象,在一定行政区域内,以生态良性循环为基础,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是我国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最基本的经济社会形式,是农业上可持续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
目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结构调整进程的加快,人口增长、耕地减少和消费水平提高的三大趋势难以逆转,莆田市农业生产与粮食安全面临重大威胁,有效防控难度越来越大,具体表现在:
农业基础设施比较薄弱,抵御自然风险能力不强;农业标准化、质量与安全问题较突出;农业、农村生态安全薄弱,生态农业发展滞后,农业资源利用率低;森林资源质量不高,资源保护形势严峻,沿海防护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的生态功能仍很脆弱;渔业发展与海洋渔业资源衰退、渔业水域环境日益恶化的矛盾仍相当突出等。
本规划紧紧围绕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远景目标纲要,以《湄洲湾港口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行业规划为依据,规划区域范围为莆田市域范围(其中陆域总面积4200平方公里,海域总面积1.1万平方公里)。
编制和实施《莆田市“十二五”生态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对于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保护壶山兰水景观,突出荔林水乡特色,构建生态环保家园,打造滨海宜居港城”的思路和目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及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现状环境
(一)自然地理条件
1.土地资源。
莆田市位于福建省沿海中部,依山面海,地理位置优越。
全市东起东经119°2′的秀屿区南日群岛,西至东经118°27′的仙游县度尾镇,南自北纬25°2′的湄洲群岛,北到北纬25°46′的涵江区大洋乡。
陆域总面积4200平方公里,东西长122.4公里,南北宽80.5公里。
东北与福清市交界,西北与永泰县、德化县毗邻,西南与永春县、南安市、惠安县接壤,东南濒临台湾海峡。
2010年土地总面积411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12.12万亩;总人口323.54万人,乡村人口283.7万人。
全市地貌类型多样,有纵横交织的山脉,波状起伏的丘陵,错综其间的河谷沟渠,广袤肥沃的平原和宽阔绵长的海域,以及许多半岛、港湾和岛屿,形成了复杂多样的网格状地形,属福建东南沿海低山丘陵区。
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呈梯状倾斜,西北高、东南低、中部丘陵起伏。
西北部多为海拔600-1500米的山区;东南部多为海拔50米以下的沿海岛屿和丘陵台地;中部为较广阔的兴化平原(为福建省四大平原之一)。
境域山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5%,平原盆地占20.6%,沿海丘陵台地占34.4%。
2.气候资源。
莆田市属典型的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其中中部属南亚热带气候,北部属中亚热带气候。
平均年太阳辐射量达110.41千卡/平方厘米;年日照时数平均为1995.9小时,年均日照率为45%。
日照时间从山区至沿海逐步增多;气温由东南沿海向西北内陆山区逐渐降低,各地年平均气温在16℃至21℃之间;无霜期年平均达316天至350天之间;年平均降水量在1000毫米至2300毫米之间,自西北山区向东南沿海递减。
西北部山区达2300毫米以上,中部平原为1200毫米至1600毫米,东南部沿海和岛屿在900毫米至1300毫米。
3.水文资源。
莆田市境内溪流纵横交错,主要溪流有木兰溪、延寿溪、萩芦溪、枫慈溪、沧溪、九溪、粗溪等七条,总长384公里,流域总面积3456.1平方公里。
其中木兰溪是闽中最大溪流,为全省八条主要水系之一,干流全长168公里,集雨面积超过2000平方公里,水资源总量为15.32亿m3,发源于戴云山支脉的笔架山。
木兰溪水系的较大支流有延寿溪、中岳溪、大济溪、溪口溪,龙华溪、松板溪、仙水溪、苦溪等。
其中延寿溪源干、支流总长189公里,集雨面积386平方公里,是木兰溪最大的支流。
萩芦溪为仅次于木兰溪的莆田市第二大河流,干支流总长150公里,集雨面积709平方公里(莆田市境内662平方公里),居全省第十一位,水力资源极为丰富。
全市水资源在空间分布上,从西北山区向东南沿海逐渐递减,西北部山区丰富,东南部沿海丘陵地区水资源相对贫乏,而人口分布及经济发展状况恰好与水资源的分布状况相反。
4.海域资源。
莆田市境内大小港湾众多,拥有湄洲湾、兴化湾和平海湾,海域面积1.1万平方公里。
湄洲湾、兴化湾位居我省六大港湾之列,是东南沿海不可多得的岸线资源,也是莆田的最大资源优势。
兴化湾南岸,从江口至石城之间滩涂广阔,具备形成宽阔陆域的条件,可开发利用岸线45.6公里,其中深水岸线36公里;平海湾全湾在莆田境内,水域面积约为83平方公里,属于半封闭淤积型海湾。
湾内水域宽浅,大部分水深在5米以下,深水岸线缺乏,沿岸普遍发育淤泥质浅滩,湾顶泥滩尤为宽广,处于缓慢淤积状态。
湾内的滩涂养殖和海水养殖已成为莆田农业的支柱产业,尤其是南日鲍养殖颇具规模,完全具备成为全国最大鲍鱼养殖基地的条件。
海带、紫菜、龙须菜等藻类养殖也已成为福建省的重要海水养殖基地。
5.森林资源。
莆田市境内2010年有林地面积23.95万公顷,其中生态公益林8.58万公顷。
森林蓄积量75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8%。
森林植被类型丰富,有天然林、人工林、荒草坡、经济林、果树林、海岸植被等;树种种类繁多,主要有马尾松、杉林、毛竹和阔叶林种,其中有国家级与省级的黄楠、花榈木、青冈栎、木夹红、豆树、香椿等树种。
6.生物资源。
莆田市境内植物资源有215科,1403种。
作物品种以水稻、大小麦、甘薯、大豆等为主;经济作物以甘蔗、花生、油菜、黄麻、红麻、烟草、荔枝、龙眼、枇杷、蜜柚、各类蔬菜等为主;此外还有三尖杉、山杜仲、猕猴桃、金银花、银杏、黄连、肉桂、喜树、金线莲、列当、石花菜等珍贵中药材。
动物资源主要有饲养和野生两大类。
饲养动物主要有牲畜、家禽、兔、蜂等。
其中牲畜品种以牛、羊、猪、马、驴、骡为主,牛有耕用、奶用与肉用三种;羊有戴云山山羊、福清高山羊、四川麻羊、吐根堡奶羊、萨能奶羊、陕西奶山羊等品种;猪的品种有莆田黑猪(被列为全国优良品种之一)、福安花猪、广东白花猪、约克夏、杜洛克、波中猪等。
家禽主要以鸡、鸭为主,“绒毛乌骨鸡”与“麻鸭”为主要的优良家禽。
野生动物除分布于海洋及淡水生态系统的水生动物外,还有分布于树林生态系统中的数百种陆生动物,具有一定经济价值。
全市有鱼类、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哺乳类等脊椎动物及无脊椎动物共37个目,500多种。
其中水生脊椎动物就有323种,无脊椎动物已鉴定的有306种,其中可供养殖的具有很高经济价值的有虾、蟹、贝、虫寻、蛏、牡蛎、花蛤、泥蚶、紫菜等38种之多。
(二)农业经济状况。
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816.98亿元,其中农林牧渔业增加值878953万元,占10.8%,农民人均纯收入7663元。
2010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82.34万亩,总产量30.62万吨;油料作物播种面积23.71万亩,总产量4.39万吨;蔬菜种植面积50.65万亩,总产量107.11万吨;水果总产量18.29万吨;茶叶总产量3777吨;药材播种面积3144亩。
完成人工造林总面积3.66万亩;非公有制经济造林面积1.50万亩;人工迹地更新面积1.99万亩;商品材产量13.52万平方米。
肉蛋奶总产量19.18万吨,其中肉类总产量12.89万吨,禽蛋产量4.54万吨,奶产量1.74万吨;水产品产量72.62万吨,其中海水产品产量68.86万吨,淡水产品产量3.76万吨。
(三)生态环境质量。
近年来随着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的不断推进,莆田市生态环境总体得到改善。
2010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皆达到和优于GB3095-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空气污染指数API平均为56。
木兰溪水质功能达标率为94.4%,萩芦溪水质功能达标率为87.5%,城市内河水质功能达标率为75%。
饮用水源地古洋水库、东圳水库水质达标率分别为100%、100%。
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6.5%,城市污水处理率78.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1%。
农村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进一步遏制。
环境统一监管能力有所增强,环保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环境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初步形成。
(四)生态农业建设成效。
莆田市自80年代开展生态农业建设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
1.生态种养业不断发展。
至2010年累计全市通过认证的农业“三品”达75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41个,绿色食品产品33个,有机食品1个,种植业认定生产基地面积达4.13万亩,养殖业认定基地生产规模生猪达16万头、禽肉、禽蛋各800吨。
建立了7个国家级、13个省级和1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共制定姬松茸、莆田枇杷、红毛菜等49项省地方标准,制定南日鲍鱼等33项市农业技术规范,制定仙溪乌龙茶、书峰枇杷等12项农业标准综合体和桂圆干等260项农产品企业标准。
拥有2个中国名牌农产品、49个福建名牌农产品以及多家知名品牌骨干核心企业。
制定了莆田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及禁建区划定方案,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业的污染,90年代在原莆田县忠门镇总结出的“畜禽—沼气—农田”、“畜牧-沼气-果蔬-水产-农田”、“畜牧-沼气-果树-加工-农田”等生态农业模式得到了大力推广。
全市现新增农村户用沼气池2.2万口,已建大中型沼气工程276处,占规模养猪场总场数的63%,农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大力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推广生物农药、兽药和有机肥料,禁止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减少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和化肥的用量,建立农产品生产可追溯体制,农药、兽药、化肥和薄膜等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生态林业建设纵深推进。
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创建美好绿色家园。
一是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深入推进。
全市所有乡镇列入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范畴,完成工程造林2588公顷,封山育林3502公顷,沿海20个乡镇森林覆盖率达26.7%,进一步巩固提高280多公里陆地海岸线绿色屏障。
二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进展。
筹建仙游木兰溪源头省级自然保护区,加强莆田老鹰尖省级自然保护区和57个保护小区建设。
三是主要溪流和库区一重山绿化有效开展。
在木兰溪、萩芦溪和主要饮水库区上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926公顷。
三是基地建设形成规模。
建成速生丰产用材林1.2万公顷,短周期工业原材林1.93万公顷,名特优经济林3.16万公顷,丰产竹林0.53万公顷,珍贵树用材林0.15万公顷。
四是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
全市8.55万公顷生态公益林,采取联户、专业、委托等管护形式,进一步落实管护主体,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执行生态公益林补偿稳步增长,补偿标准提高到12元,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一卡通”发放制度,依法维护好林权所有者的权益。
3.生态渔业建设逐步提升。
至2010年累计全市通过认证的渔业“三品”达19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9个,无公害产地认定基地面积达4700公顷,生产规模达10028.9吨。
全市目前有农业部认定的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7家。
形成了“南日鲍”国家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谊来“妈祖平安鲍”罐头制品、汇丰“渔太太”海鲜礼品等著名的水产品牌。
推行浮筏式吊笼养殖、贝藻生态混养、鲍藻参生态混养、工厂化度夏养殖、南北对调接力养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
加大水产饲料的监管力度,推广科学安全的用药技术和方法,鼓励和推广全价配合饲料,减少对养殖环境的污染和病害的发生。
进一步落实渔业资源养护制度与措施,水产资源增殖放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已在涵江萩芦溪北洋水系放流增殖中华绒毛蟹苗100万只,在湄洲湾山乐屿岛西北的潮下带放流增殖花蛤苗30吨约1809万粒等。
同时,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渔业生态环境大为改观。
4.生态休闲农业开始兴起。
至2010年,全市现有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1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省级森林公园7处、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森林人家”授牌点14处、省级生态示范乡镇8个。
另外还有平海南日海滨度假观光旅游区、闽中红色山水生态观光旅游区。
通过观光农业、生态旅游、民俗旅游等解决农民收入问题,实现农村剩余劳动生产力转移2万人,通过旅游景点开发、项目建设逐步实施旅游扶贫工程。
(五)制约因素
1.耕地资源紧缺,质量有待提升。
莆田市人多地少,人均耕地只有0.35亩(按2010年户籍总人口计算),是福建省人均耕地较少的地级市,同时耕地面积在逐年减少,后备土地资源缺乏。
地形“多山”,土地难以成片整改,农业“五新”难以连片推广,影响农业规模化、现代化进程。
2.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压力大,资源再生利用率低。
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较严重,农业生产大量使用的化肥、化学农药、化学制剂等和畜禽养殖的废弃物随着降水和径流进入水体,导致水环境污染,水质恶化,农田灌溉水源受到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区域综合治理率仅为53%。
农业资源短缺且分布不均,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1071立方米(按2010年户籍总人口计算),不足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二分之一,同时开发比较粗放,资源消耗量不断增加,农业灌溉系统荒废,农业灌溉水、化肥、农药、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资源利用率低、浪费大,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十一五”期间仅为0.55。
3.农业生态系统脆弱,生态服务功能不足。
莆田市森林资源总量及人均拥有量不足,森林资源分布不均,山区多,沿海少。
林种、树种、林龄等结构不合理,用材林和经济林多、防护林和特用林少,针叶树多、阔叶树少,中幼龄林多、近成过熟林少。
海岸前沿基干林带和溪流流域、库区周围的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等主要生态公益林,树种改造缓慢,经营水平较低,林分质量不高,生态功能仍然脆弱,生态功能尚未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加上全市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容易产生旱涝、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
木兰溪流域、东圳水库等饮水源水质以及近岸海域污染等问题仍较突出,区域性、行业性污染问题亟待解决,生态环境承载压力增大。
4.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力度不够,相关政策尚待健全。
生态补偿是确保生态农业示范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虽然出台了一些如《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一卡通”发放制度》,《莆田市畜禽禁养区及禁建区划定方案》等政策规定,但有关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仍相对缺乏,农业生态补偿的相关政策急需健全,部门、地区之间的综合决策机制有待进一步协调,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的保障措施亟待加强。
二、总体构想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保护壶山兰水景观,突出荔林水乡特色,构建生态环保家园,打造滨海宜居城市”的思路和目标,坚持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为前提,突出重点区域,优化空间布局,共享优势资源,促进产业集聚,努力构建各功能分区科学分工、特色明显、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和谐共赢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二)遵循原则
1.整体优化原则。
生态农业发展要以保护和优化农业生态环境为基础,强化农业环保理念,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推进绿色生产、绿色加工、绿色经营,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2.科技创新原则。
生态农业发展要以农业科技创新为动力,大力引进推广适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大力推广生态农业模式,不断创新农业科技推广机制,提高农业科技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切实提高科技贡献率,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3.项目带动原则。
牢固树立生态农业项目带动战略的观念,精心组织实施一批带动性强的生态农业项目,通过项目聚集资金、技术和人才,推动农业产业优化升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4.龙头引领原则。
大力培育各类生态农业龙头企业,通过生态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节约化和标准化,推进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生态农业建设,提升农业整体素质。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立足于现有生态环境和经济条件,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产业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这一目标,着力构建协调发展的生态农业效益型经济体系、永续利用的农业资源保障体系、良性循环的农村生态环境体系、稳定可靠的农业生态安全保障体系以及先进高效的科教支持和管理决策体系,促进莆田市农业经济、农村社会、农业资源和农业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2.具体目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0年
2015年
1
森林覆盖率
%
58
59.8
2
公益林面积占森林面积比
%
35.6
≥37
3
水土流失比率
%
10.8
9.5
4
水土流失治理率
%
10
11
5
生态修复新增面积
万亩
27.14
28.85
6
禽畜粪便处理综合利用率
%
75
90
7
农药利用率
%
28.7
35
8
化肥利用率
%
39.2
43
9
生物防治面积
万亩
18.3
30
10
农业面源污染区域综合治理率
%
50
60
11
全市主要河流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90
95
12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2
11.5
11.9
13
新增节水灌溉面积
万亩
9.6
10
14
绿色食品认证
个
33
38
15
有机食品认证
个
1
3
16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个
60
70
17
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个
23
30
三、区域布局
根据莆田市不同区域的自然、经济、文化、技术等条件,按照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莆田市由北向南依次划分为北部山区、中部平原、东南台地、沿海海域等四个各具特色的生态农业区域。
(一)北部山区
1.区域范围。
本区域范围包括莆田市仙游县西苑乡、社硎乡、度尾镇、书峰乡、钟山镇、游洋镇、石苍乡、菜溪乡,城厢区常太镇,涵江区萩芦镇、白沙镇、庄边镇、新县镇、大洋乡以及霞溪农场、溪口林场、黄龙林场、白云林场、梅洋茶场,土地面积共1835平方公里。
区位山高林深,雨水充沛,森林覆盖率高,林业用地226万亩,植物种类多,植被条件好,是莆田市境内木兰溪、萩芦溪、大樟溪支流的青龙溪、粗溪、延寿溪等主要河流的源头和天然林区,是金钟水库、东圳水库及即将建设的萩芦溪流域乌溪水库的集雨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
2.发展要求
(1)加强生态林业保护。
森林生态资源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净化空气、减少噪音、防止污染、保持和美化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效。
北部作为莆田市的重要林地资源区域,必须坚持立足保护,科学开发。
“十二五”期间,要大力推进森林资源培育,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林木蓄积量,营造野生动植物物种重要的繁衍与栖息的良好生态环境,保护好现有野生动植物资源,逐步建设一批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洪水调蓄、生物多样性维护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域,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全面推进森林资源生态补偿机制,调动各方面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到2015年末主要溪流和饮水库区一重山造林5.5万亩,中幼林抚育16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1.35万亩。
(2)加强饮水源地整治和保护。
强化东圳水库、外渡水库、金钟水库等饮水源地整治和保护,进一步推进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加快污染防控体系和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从源头上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3)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采用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根据集中治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抓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以及重点防治区的规划治理;通过从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在水土流失严重区建立治理示范点,杜绝新的水土流失。
在丘陵山地及半山区和山区村,开展笋竹、毛竹林基地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促进山区经济发展。
对250以上的坡地禁止开垦建园,已建成的果园退耕还林或进行高标准改造。
(4)加快生态旅游休闲农业发展。
北部山区旅游资源丰富。
通过结合九鲤湖、九龙谷、麦斜岩、菜溪岩、永兴岩、瑞云山等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形成融自然生态与人工生态于一体,区域内物种多样并存,优良的生态环境同优美的人文景观相结合的生态旅游、观光、度假、科普休闲带。
(5)建设特色农业基地。
北部山区是莆田市果林农业和茶叶、中药村、食用菌等种植业重要生产基地。
要充分发挥北部丘陵山地资源优势,加快发展茶果、林业、食用菌等莆田特色农业,建设无公害绿色茶叶、枇杷、油茶、姬松茸等规模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打造特色农业品牌,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扩大我市特色农业影响力。
(二)中部平原
1.区域范围。
本区域范围包括莆田市南北洋平原和东西乡平原,即仙游县龙华镇、大济镇、赖店镇、榜头镇、盖尾镇、郊尾镇、园庄镇、鲤南镇、鲤城办事处、城厢区华亭镇、龙桥办事处、霞林办事处、凤凰山办事处以及荔城区的西天尾镇、拱辰办事处、镇海办事处、黄石镇、新度镇和涵江区的白塘镇、国欢镇、梧塘镇、江口镇、三江口镇以及涵东、涵西办事处。
该区位优势明显,是莆田市现有人口的聚集地和经济、文化、信息、交通和政治中心,也是今后较为理想的居住地和第三产业发展用地,人口密度大。
南北洋水系资源丰富,两岸荔枝林带壮观,江南水乡特色明显,同时该区域是莆田人民世世代代的粮仓,福建省最早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人均耕地少,人地矛盾突出,生态环境承载压力大,土地面积共591.16平方公里。
莆田市整个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绿心”处于该区域。
2.发展要求
(1)大力开展安全食品生产。
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巩固提高“水果、蔬菜、食用菌、畜牧”等传统优势农业,以基地生态化、品种多样化、产品优质化、生产标准化为目标,建设一批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解决动植物病虫灾害、畜禽药物残留与农产品的农(兽)药残留和重金属、硝酸盐污染等问题。
大力开发生物有机肥料加工、生物防治与绿色控害技术,积极研发高效、低毒、无残留的生物农(兽)药,提高农(兽)药利用率。
(2)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水利设施建设。
进一步稳定农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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