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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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改稿)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促进教育工作科学和谐发展,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社保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97号)和《石景山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2010年1—6月在编教职工38人)。
二、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三、发放形式
教职工绩效工资以银行卡形式统一发放,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奖金(现金)。
四、绩效工资的构成与分配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按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教职工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节日补贴和学年奖四部分构成。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
具体项目设立职务补贴、岗位津贴两项。
1、职务补贴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教职工依据本人职称享受不同档次的职务补贴,即小学高级教师的职务补贴为960元;初级教师的职务补贴标准为740元;见习教师的职务补贴标准为600元;高级工的职务补贴标准为820元。
说明:
⑴受职务补贴总量的限制,职务补贴的执行标准将随着学校教职工人员及职称变动情况而进行调整。
⑵教职工正式退休时,退休工资中的职务补贴将执行规定标准。
2、岗位津贴
学校将依据所聘岗位工作量情况,按照管理、教师、工勤三类岗位标准工作量核定岗位津贴,与原结构工资方案对接,所设岗位系数不变,如下:
⑴管理岗
校级1.5倍、副校级1.4倍、主任级1.3倍、副主任级1.2倍。
⑵教师岗
区骨干教师按1.2倍、普通教师按1.0倍、0.9倍、工作不满三年按0.8计算。
⑶服务岗
后勤、食堂、编内社区服务岗按1.0倍、0.9倍、0.8倍
传达室正式人员按0.8、0.7、0.6计算。
学校每学年(8月起)将按实际人员调整管理岗、教师岗和工勤岗的岗位设置,并调整岗位津贴的基数。
说明:
⒈学校三类岗的岗位设置及工作量情况见《09—10学年教职工岗位设置》,各岗位职责见《学校岗位职责及规章制度汇编》。
2.教职工在工作中由于管理不到位、脱岗、态度粗暴等原因,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失误(包括师德,一票否决),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经校务会研究酌情给与扣除岗位津贴的5%—100%、或除节日补贴的全部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学年奖),直至转岗或解聘辞退。
教师要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各项岗位职责及规章制度,凡有下列情况者酌情扣除部分岗位津贴。
①拒绝接受学校临时分配任务,酌情扣30—50元;各处室相关领导未按时完成教委工作,工作出现差错受教委批评的酌情扣30—50元。
③无特殊原因且未经学校同意,班主任及学校分配的副班主任未能与学生一起参加会议、活动及公益劳动,每次扣30元。
④工作时间办私事,在办公室睡觉,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及有其他影响他人工作、学习的情况者,每次扣岗位津贴100元。
⑤未经学校同意,因私事调课外出,按旷工处理。
⑥未按时上交或未完成学校布置的学习、工作等任务的,每次扣除30元。
⑦以上处罚意见由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3.工作量问题
●语文、数学包班的教师,当一个班的班主任,为满工作量。
●语文、数学分科的教师,教语文兼其它学科部分课、当一个班的班主任或教两个班的数学为满工作量。
●其它学科周课时16—22为满工作量,主管各口工作的教师。
●工人岗每天工作8小时为满工作量。
●管理岗各管各口工作兼其它为满工作量。
未满工作量的教职工,在完成当月基本工作任务或临时性任务基础上,可享受系数为0.6的岗位津贴。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分配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班主任、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倾斜。
(每年2月和8月不享受奖励部分)具体项目设有:
1、班主任津贴:
10元/生·月
①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10元标准核算,其中每生每月6元为固定部分,4元为浮动部分(各班按人数计算),由学校德育处奖励使用。
②班主任如因私休假在2天及以上,需扣除休假天数的班主任津贴,即班主任津贴÷22天×休假天数。
2、协助管理津贴:
40---60元/人·月
①除班主任外其他教职员工在班主任不在校的情况下,完成学校指派的工作,认真做好协助管理工作。
每月可享受协助管理津贴:
40---60元/人·月
②如在协助管理期间因私休假的,需扣除部分管理津贴,即管理津贴÷22天×休假天数。
③每月由组长、校长提供数据。
3、校级骨干教师津贴:
50元/人·月
学校每三年评定一次校级骨干教师,获得校级骨干教师称号的老师在完成骨干教师任务,发挥了骨干教师作用情况下,每月可享受骨干教师津贴,否则不能享受。
获得区级骨干教师称号的老师不得同时享受校级骨干教师津贴。
4、教研(年级)组长津贴:
50元/人·月
教研(年级)组长按规定完成组长的各项工作职责,有计划、按时组织校本教研工作,发挥了组长作用情况下,每月可享受组长津贴,否则酌情扣除。
考核组长工作效绩,评定A(50元)、B(30元)、C(20元)三档给予奖励。
组长如因私休假在2天及以上,需扣除休假天数的组长津贴。
5、校长的绩效工资由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确定。
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校长的基础性、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考核为合格的校长按1.5倍系数执行,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校长按0.9—1.1倍系数视情况确定。
6、考核奖:
学校每月依据教职工开展的教育教学等各方面的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一等奖:
100元、二等奖:
70元、三等奖:
50元。
7、教育教学成果奖
每学期末,对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评优课、论文等获奖者进行统计、根据学校方案进行奖励。
8关于代课及缺勤、缺课的规定:
(1)月全勤奖:
30元/人·月
教职工每月全勤者(当月无迟到早退、无病事假、无喂奶时间、无因私公假、无婚丧产假、无事假),可享受月全勤奖30元。
如;看病扣一半。
迟到10元/次,并扣发当月全勤奖。
(2)超课时津贴:
5元/课时
教师因工作需要,安排于满工作量之外的课时,可享受超课时津贴。
体育教师除完成满工作量外,每天应对学生进行长期训练,给予补贴50元/人·月。
(3)代课津贴:
5元/课时
教师因工作需要,由学校领导安排临时代课任务的,可享受代课津贴。
(原则上有代课既有缺课,扣除的缺课费给代课者加上。
每月末考核时由组长上报,学校核实教师缺代课情况)
如因公事安排,需校长特批,由学校给予代课教师补助。
(4)加班费
因工作需要,经校长批准需要值班或加班的教职工可享受加班费。
(1)教职工平日值班或加班,加班费标准为:
50元/人·天。
(2)教职工法定节假日(指元旦、春节除夕、初一、初二、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月1—3日共11天)值班,加班费标准为:
100元/人·天。
(3)教职工寒暑假全体排班,值班者享受加班费,加班费标准为:
50元/人。
(5)病假扣除工资方法:
按本人基本工资中的岗位工资部分与绩效工资之和除以22,再加上全勤奖。
事假按病假的2倍扣除。
(三)节日补贴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和国庆四个节日享有1000元标准的节日补贴,节日补贴随当月绩效工资以银行卡形式发放。
(四)学年奖
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每学年享有学年奖。
学校按照区教委对学校年度考核结果核定的学年奖标准,参照《学年奖奖励办法》,对学年末评选出的教职工激励奖获得者及其他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学年奖奖励。
学年奖于每年教师节前发放,并适当拉开档次。
五、组织领导与相关要求
1、学校成立教师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张国琴
副组长:
王欣
组员:
顾奇、李桂兰、易群、王兰香、吴延平、刘建华
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绩效工资管理与考核方案的具体实施。
同时协调解决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中教师有关疑义及争议。
2、管理考核方案执行要公开透明,对教师的绩效考核量化结果要进行公示,对有不同意见的教师,领导小组成员及时给予核实反馈。
3、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评定。
4、本考核方案由校领导班子会议集体提出,教师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体教师表决通过并报区教委批准后执行。
上级有新的规定出台时,以新规定为准。
石二小教师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2月
附件:
石景山二小教职工考勤制度
按照市区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工作特点,为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学校全体工作人员的考勤特做以下要求:
1、教职工如因病或因事需请假,先向校长请假,批准后再向当班领导报告。
教职工工作时间内临时请假外出办事或看病,回校后必须到准假领导处销假。
(1)请病假需有医院病假证明,急病在附近医院就诊的需有急诊证明,方可准假或按病假对待。
早晨或下午不先到校上班而直接去医院看病的教师需安排好课,提前请假。
(2)请事假要在事先安排好课程后,需提前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的也应在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批准后有效,否则视为旷工。
(3)因公离校办事要事先安排好课程,向当班领导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2、在不影响工作、不耽误课和集体活动(教职工集中政治学习、支部活动、教研活动时间)的情况下,教师每次看病时间不超过半天的不予计假;看病超过半天的按病假处理。
教职工每次看病回校后需立即销假,并向领导出示看病处方和药费收据。
3、教职工病假执医院的病假条,病假一天按本人基本工资中的岗位工资部分与绩效工资之和除以22,再加上全勤奖。
4、事假一天按病假的2倍扣除。
5、凡迟到、早退一次扣除10元并扣除全勤奖.当月累计四次以上(含四次)迟到、早退者或一次迟到、早退在一小时以上(含一小时)的,按半天旷工处理。
(恶劣天气时需由校长批准按特殊情况处理)
6、教职工为子女开家长会、房管部门维修、拆迁、女教师产前检查、哺乳一周岁内婴儿每天一小时的喂奶时间(非计划生育除外)等可请公假。
(需安排好课程)。
教职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产假、婚假和直系亲属的丧假。
(但不享受全勤奖).
(1)教职工请上述公假需以有关方面证明作为请假依据。
(2)直系亲属包括:
夫妻双方父母、配偶和子女。
丧假为三天。
教师休婚假,扣除所缺的课时费、组长费、班主任费、骨干教师费及当月全勤奖。
(3)以上假按规定执行者,不纳入年终考核范围。
7、干部、教师因公事耽误的课时,为不影响教学任务的完成教师应主动补课,未能补上的课时记缺代课,校长特批的除外。
8、除公假、事假、病假以外未经学校批准,擅离岗位者,均按旷工处理,并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且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9、教职工事假如超过7个工作日则取消当月全部绩效工资;病假如超过10工作日则取消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病假一个月以上的扣除部分学年奖。
教职工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的可酌情扣发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前三项的20%,并扣除部分学年奖。
10、病、事假在二天及以上的班主任(组长)要按班主任费(组长费)除以22天乘天数扣除。
11、教师业务进修应按时出勤,无故不去或因私不去者且无校领导同意的按旷工处理并扣除当月全勤奖。
1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只发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提高工资+独生子女费+教龄津贴+房补。
13、献血的教职工可以休假5个工作日,超过部分按病假处理(以医院诊断为准)。
学校给予献血教师每人1000元现金补助,另外每位在编教师为献血教师每人捐款20元作为购买营养品费用。
3
14、长期病休的教职工,参照国务院文件国发[1981]52号文件执行。
教职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龄不满10年的发给: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提高工资三项之和的70%及书报费和房补;
(2)工龄满10年及以上的发给: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提高工资三项之和的80%及书报费和房补;
(3)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中有关病退政策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报有关部门批准,办理病退手续。
教职工长期病休后要求上班,必须持有医生证明、自己提出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上班。
上班后试工三个月,此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试工合格后发全部工资。
15、以上规定,如有与上级文件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石景山二小
2010年3月
附件:
石景山二小教育教学成果奖奖励细则
为鼓励教职工积极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水平,体现优绩优酬,在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教育教学成果奖,对教师参加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竞赛、评优活动中获奖的按如下标准于每学期末兑现奖励。
一、奖励范围
教师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教科所及信息中心等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课堂教学设计、教案、案例、论文、课件、网页、评优课、录像课、班队会及辅导学生参加竞赛取得成绩并获奖的,按下面标准发放相应的教育教学成绩奖。
二、奖励项目及标准
1、教学设计、教案、案例、论文、课件、网页等竞赛奖励如下:
级别
等奖
国家级
市级
区级
区学科
一等奖
100
80
50
35
二等奖
80
50
40
20
三等奖
50
40
30
10
2、录像课、评优课等竞赛奖励如下:
级别
等奖
国家级
市级
区级
区学科
一等奖
200
150
60
二等奖
180
130
40
三等奖
160
100
30
3、教育行政、教研室部门组织的语、数、英学科学生竞赛辅导教师(经学校主管处室审核同意或行文通知参加)奖励如下:
级别
等奖
市级及以上
区级
一等奖(或第1名)
60
40
二等奖(或第2、3名)
50
30
三等奖(或第4、5、6名)
40
20
4、教育行政、科技、体育部门组织的其他学生竞赛辅导教师(经学校主管处室审核同意或行文通知参加)奖励如下:
级别
等奖
市级及以上
(个人)
区级
(个人)
市级
(集体)
区级
(集体)
一等奖(或第1名)
20
10
50
30
二等奖(或第2、3名)
15
8
40
20
三等奖(或第4、5、6名)
10
5
30
10
5、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奖励如下:
学生在全区运动会上取得成绩,按团体分每分30元给予辅导教师奖励;如团体总分取得区前十名,再按名次分别奖励辅导教师名次奖:
1000、900、850、700、650、600、550、500、450、400元。
三、奖励程序
教育教学成果奖每学期末进行统计表彰。
四、说明:
1、教师在参加以上竞赛或评优活动中,如出现一稿多投(如论文、案例等)且均获奖的现象,学校将只一次性给予最高级别的奖励。
教师获奖论文、设计或案例等如是多人署名,将只给予一份奖励。
教师录像课获奖,将只给予做课教师一份奖励,其他人员如摄像编辑人员凭专业角度评奖证书,而单独奖励,奖励标准参照教学设计、教案、案例、论文、课件、网页等竞赛奖励标准。
2、教师收到区级以上获奖证书后,要及时上报档案员登记。
档案员看原件,留档复印件,填写学期教育教学成绩奖统计表并上报校务会进行考核。
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扣除当事人奖金外,还要进行必要的处理。
石景山二小
2010年3月
附件:
石景山二小教职工激励奖奖励办法
为鼓励教职工积极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水平,体现优绩优酬,在每学年末设置教职工激励奖,依据评选条件评选出“教学质量进步奖”等奖项,并在学年奖中依据标准兑现奖励。
一、评选项目及标准
序号
奖项
标准
1
教学质量奖
语数英学科教学成绩取得明显进步,1、任教班级的期末考试综合合格率100%。
2、学科学年期末考试低年级优秀率达到95%,中年级达到90%,高年级达到85%。
2
教学质量优胜奖
语数英学科教学质量优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任教班级的期末考试综合合格率为100%。
2、学科学年期末考试低年级优秀率达到98%,中年级达到95%,高年级达到90%。
3
教学质量突出贡献奖
语数英学科教学质量优异,成绩突出,在市、区抽测或毕业统考中(区统一监考阅卷),学科平均分达到或超过区平均分。
4
教科研
标兵奖
教科研工作出色,课题立项、在科研成果和论文评比中成绩显著。
5
成功班
主任奖
班主任工作扎实、有效,班级财产管理、使用有序,班级卫生保持优良,班级中无严重安全事故和违纪现象,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班主任工作,一学年在校级及以上竞赛中,班级获奖成绩显著。
6
课堂教学风采奖
在区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班会)竞赛或展示中获一、二等奖或承担区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
7
精诚协
作奖
主动、乐意承担并出色完成学校临时性工作,与领导、同事善于沟通合作,关系融洽。
8
好师傅奖
师傅有计划地对徒弟进行辅导,相互听课总计每学年20节以上,徒弟在教育教学中成绩显著。
9
本职工作出色奖
勤勤恳恳做好本职工作,在学校各项常规工作检查中表现突出。
10
爱生
模范奖
工作受学生欢迎、家长认可,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爱学生,给学生学习上、生活上以无私帮助,深受学生欢迎,事迹典型并效果显著。
11
优质
管理奖
管理上大胆改革,锐意进取,所分管的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和效益。
全心全意为教师服务,深得教师的认同和首肯。
12
成功
辅导奖
辅导学生参加区级以上各种竞赛和活动取得优异成绩。
13
教坛
新人奖
教龄在3年及以下,但能较快地胜任本职工作,在教学上或班主任管理中表现优秀。
14
开放奖项
(教师根据实际自主申报)
二、评选程序
1、教师依据标准进行个人申报、填表(理由陈述要围绕条件说明进行陈述并附上相关证书复印件)。
2、校务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讨论,选出候选人后在师生、家长中进行相关满意度测评,在评选中坚持宁缺勿滥原则。
3、校务会依据条件、测评结果等决定奖励项目人选并公示。
三、奖励标准
1、教学质量优胜奖奖励标准:
300元/人
2、教学质量突出贡献奖奖励标准:
400元/人
3、其他单项奖奖励标准:
100元/人。
石二小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改稿)
石二小
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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