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建标[2005]661号、[2006]221号文、[2006]295号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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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将意外伤害保险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列人建安工程造价的通知
云建标[2005]661号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州、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八条和第三十八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规定》(建办[2005]89号)文的第三条、第四条和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调整如下:
意外伤害保险、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列入建安工程造价。
该规定于2005年12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内实行。
凡2005年12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可继续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附件:
1、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2、计取“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规定
3、云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附件1: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1.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单列入规费。
2.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金组成。
3.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的计算方法仍执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的规定。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的计算基数和费率为:
(1)采用定额计价模式:
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直接工程费十措施费十其他项目费十管理费十利润)×0.2%
(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分部分项工程费十措施费十其他项目费)×0.2%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适用于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房屋修膳工程。
6.未参加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的施工企业不得计取此项费用。
附件2:
计取“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措施费用”的规定
1.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规定》(建办[2005]89号)文的规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作为一项措施费用,由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组成,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外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拆除工程。
2.在编制单位工程拦标价和投标报价时;必须编制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拦标价中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费率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费率进行计算,投标报价中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费率不得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标准的90%。
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费率表
序号
工程类型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费率(%)
分项费率(%)
环境
保护费
安全
施工费
文明
施工费
临时
设施费
1
房屋建筑工程、外装饰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部分、拆除工程
18.75
3.99
5.58
5.58
3.6
2
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中
的安装工程
15.38
3.22
4.48
4.48
3.2
3
土石方工程
直接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材、机费用之和)×0.5%
4
桩基础工程
直接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材、机费用之和)×0.5%
备注:
(1)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费基数:
房屋建筑工程、外装饰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部分、拆除工程为:
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
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安装工程为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之和。
(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费基数:
房屋建筑工程、外装饰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部分、拆除工程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安装工程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之和。
4.原《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中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和临时设施的项目不在适用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外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5.不属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外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范围的其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内装修工程等)仍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执行,计算相应的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
附件三:
云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文明
施工
与
环境
保护
安全警示
标志牌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现场围挡
(1)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
(2)围挡材料可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五板一图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规定、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企业标志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识。
场容场貌
(1)道路畅通;
(2)排水沟、排水设施畅通;
(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办公区,生活区,现场道路,材料堆放、混凝土、砂浆搅拌、钢筋加工场地,外脚手架基础等);
(4)绿化(办公室、生活区、道路两则等)。
材料堆放
(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现场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垃圾清运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宣传栏、环保及不扰民措施
宣传拦、安全宣传标语等,洗车(防止污染市区道路)、粉尘、噪声控制,排污(污水、废气)措施等。
临时设施
现场办公
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沐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施工现场
配电线路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线电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体的防护设施。
临时用电
配电箱
开关箱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铁质)标准电箱。
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漏。
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对大型、落地式分配电箱、开关箱设置防护棚和通透式围挡。
接地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少于三处的保护接地装置。
现场变配电装置
总配电室建筑材料必须达到三级防火要求,室内做埂地坪、电缆沟、吊顶。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安全施工
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楼层、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
通道口
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
预留洞口防护
用埂质材料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电梯井口防护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
楼梯边
防护
设1.2m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18cm高的踢脚板。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高空作业防护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基坑、卸料平台防护
设1.2m高标准化的防护栏,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悬挂标识。
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混凝土工、焊工等)防护服装、用品等。
其他
机械设备防护
中小型机械防护
设防护棚(同通道口防护并有防雨措施)、操作平台。
垂直运输设备防护
(1)垂直运输设备检测、检验。
(2)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卸料平台搭设、两侧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安全防护门、防护棚等。
专家论证审查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家论证审查。
应急救援预案
救援器材准备级演练等。
非正常情况施工
其它特殊情况下的防护费用,如:
城市主干道、人流密集、河边等处施工及文物、古建筑、古树保护等。
注:
本表所列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是依据现行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
如修订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2003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云南省建设厅
关于调整2003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云建标[2006]211号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州、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结合云南省建设工程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的人工综合工日单价。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由24.75元调整为27.72元。
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应执行调整后的综合工日单价。
本综合工日单价自2006年5月1日起执行。
2006年5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云南省建设厅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调整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和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的通知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安工程造价
税金计算系数和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的通知
云建标[2006]295号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州、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5]1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政办发[2005]93号)和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工程定额测定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06]269号)文件的规定,决定调整《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和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调整后的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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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所在地 综合税率(%) 计算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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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区 3.33 0.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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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镇 3.27 0.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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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3.15 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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