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资料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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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资料三篇
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资料三篇
篇一:
生产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安全生产知识问答
1、《安全生产法》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97条的规定,从20XX年11月1日起实施。
2、《安全生产法》分为几章?
共多少条?
答:
《安全生产法》分为7章,共97条。
其中,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3、什么叫“安全生产”?
答:
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安全生产”一词中所讲的“生产”,是广义的概念,不仅包括各种产品的生产活动,也包括各类工程建设和商业、娱乐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的经营活动。
4、《安全生产法》所确定的7项基本制度是什么?
答:
《安全生产法》所确定的7项基本制度分别是: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制度;为安全生产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5、请简要说明《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答:
简要地说,立法的目的就是《安全生产法》第一条所说的,即“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6、如何理解《安全生产法》中所说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范围?
答:
第一产业指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
第二产业指工业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质供销和仓储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和教育、文化、科学研究等事业。
以上就是三次产业所包括的范围,也可以理解为“生产经营活动”的范围。
7、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是什么?
答:
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8、什么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
答: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其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设备和设施以及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管理组织与技术措施,应能满足生产经营的安全需要,不能导致人员伤亡,发生疾病死亡或造成设备财产破坏和损失。
9、什么是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
答:
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极安全教育的要求,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企业新员工须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0、《安全生产法》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质和教育培训有何要求?
答: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培训内容为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11、什么是建设项目的“三同时”?
答: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实施,实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对建设项目竣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验收。
12、什么是危险物品?
答: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13、《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何规定?
答: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
戴、使用。
14、《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有何规定?
答: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个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15、劳动合同中应包括哪些条款?
答: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工伤保险;
(6)劳动纪律;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6、工会如何在职工福利待遇方面发挥作用?
答:
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行政方面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工作。
督促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制止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加班加点。
17、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都有哪些?
答: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容易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严格检查。
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特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或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迅速组织抢救,应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并应配合、协助事故调查。
18、居委会、村委会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义务是什么?
答: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19、新闻宣传部门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的任务是什么?
答:
(1)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配合安全活动和或者专项安全整治,搞好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4)搞好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
20、事故按其性质如何分类?
按其伤害程度又如何分类?
答:
事故按其性质可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事故按其伤害程度大体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几类。
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1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或者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的事故。
重伤事故一般指损失工作日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事故。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含伤后1个月内死亡)3人以下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9人以下的事故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以上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一般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21、一般将重大危险源分为哪7大类?
答:
(1)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贮罐区(贮罐)
(2)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库区(库)
(3)具有火灾、爆炸、中毒危险的生产场所
(4)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建(构)筑物
(5)压力管道
(6)锅炉
(7)压力容器
22、发生安全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如何上报?
答:
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
23、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答: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对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造成死亡、重伤、职业病等严重后果;发生事故后,故意隐瞒不报或谎报;忽视劳动条件的改善,削减防护设施,忽视安全教育,导致严重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指派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所禁忌的工作,或不按规定给职工配备防护用品、用具造成伤亡事故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未经审查设计验收,擅自交付施工或投产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4、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有哪些职责?
答:
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章总则中条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可以归结以下5条:
(1)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5)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5、《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资质有何规定?
答: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6、《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有何规定?
答: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7、什么是特种设备?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特种设备作了哪些规定?
答:
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等。
为确保特种设备、盛装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运输工具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中特别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盛放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
28、什么是安全生产投入?
包括哪些内容?
答:
一般把投入安全活动的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总和称为安全生产投入。
在安全活动实践中,安全专职人员的配备、安全与卫生技术措施的投入、安全设施维护、保养及改造的投入、安全教育及培训的花费、个体劳动防护及保健费用、事故援救及预防、事故伤亡人员的救治花费等,都属于安全投入。
29、任何单位、个人都有安全生产举报权利,作此规定有何意义?
答: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安全生产举报权利,法律作此规定就将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守法、是否存在事故隐患,政府、监督管理部门、中介机构等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办事,置于全社会每一个人每一个单位的监督之中,真正形成了群众监督的局面,使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很难漏网逃脱,也能增强社会成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
3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从何时起施行?
答:
自20XX年3月15日起施行。
31、危险化学品包括哪些类型?
答: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32、什么是危险化学品的“一书一签”?
答:
即:
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编制使用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上贴挂安全标签。
3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如何审批?
答:
必须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报省市安监局取得批准书后才能新建、改建、扩建。
申请人凭批准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消防常识
1、什么是火灾?
凡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
2、火警电话119怎么打?
用电话报警时,要沉着冷静,拨准“119”火警电话,接通后要首先询问是否是消防队,得到肯定回答后再报警。
报警时报警人要把握三个环节:
(1)说清起火单位及其街、路、门牌号。
(2)说清起火部位,着火物资和火势大小,是否有人被围困。
(3)要讲清报警人的姓名、所用电话的号码,以便消防队随时查询情况。
报警时,要注意听消防队的询问,正确、简洁地予以回答;待对方明显说明可以挂断电话时,方可挂断电话。
随后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辆(人员)并带路。
3、哪些情况可拨打119火警电话?
(1)火灾扑救。
(2)抢险救援。
公安消防队除保证完成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具体包括:
A各种化学危险物品泄露事故的处置;
B水灾、风灾、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的抢险救灾;
C空难及重大交通事故的抢险救援;
D建筑物、构筑物倒塌事故的抢险救援;
E恐怖袭击和破坏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救援;
F有关单位和群众遇险求助时的救援救助等。
(3)社会求助。
这类社会求助一般是指不属于急、难、险情的请求帮助,119调度指挥中心在保证火灾和抢险救援出动的情况下,视情况决定是否派出警力。
4、发生火灾后怎么办?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
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当你身处火灾现场时,请一定不要因贪恋财物而贻误逃生的时机。
必须穿过烟雾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住口鼻,身体贴近地面顺墙向远离烟火的太平门、安全出口的方向疏散。
万一身上着火,最好脱下或就地卧倒,用手覆盖住脸部并翻滚压熄火焰,或跳入就近的水池,将火熄灭。
如果被困建筑物内,可通过窗户、阳台、逃往相邻建筑物或寻找没着火的房间,或将门窗封闭,防止烟火入侵。
如果烟味很浓,房门已经烫手,说明大火已经封门,再不能开门逃生。
此时应将门缝塞严,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5、火场有哪些危害因素?
火灾对人的危害是综合性的,主要的危害因素有四种:
缺氧、高温、毒性气体、尘害。
(1)缺氧:
人体正常呼吸时,空气中的氧含量一般为21%左右(体积比)。
在火场上,由于可燃物消耗掉了氧气,使氧含量下降。
当氧气在空气中的含量由21%的正常水平下降到15%时,人体的肌肉协调受影响;下降至14%-10%,人虽然有知觉,但判断力会明显减退,并很快感到疲劳;下降到10%-6%时,人体大脑会失去知觉,呼吸及心脏同时衰竭,数分钟内可死亡。
(2)高温:
火场上的气体温度在短时间内即可达到几百摄氏度。
只要吸入的气体温度超过70摄氏度,就会使气管、支气管内黏膜充血起水泡,组织坏死,并引起肺水肿而窒息死亡。
(3)烟尘:
火场上的热烟尘是由燃烧中析出的碳粒子、焦油状液滴,以及房屋倒塌时扬弃的灰尘等组成。
这些烟尘随热空气一起流动,若被吸入呼吸系统后,能堵塞、刺激内黏膜,甚至能威胁生命。
(4)毒气:
火灾现场对绝大多数受灾者来说,首先遇到的敌人是烟雾和毒气,而不是令人难以忍受的高温和熊熊烈火。
美国学者对在建筑火灾总死亡的1464人的死因进行分析表明,其中1026人死于窒息和中毒,占总数的72.5%。
6、怎样选择灭火器?
灭火器是扑救初起火灾最实用、最有效的灭火器具。
选择灭火器除应根据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外,还要考虑灭火有效程度,对保护物品的无损程度,设置点的环境温度,使用灭火器的人员素质等等因素。
综合上述选择要素不难看出:
(1)扑灭固体火灾宜选用清水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也称ABC干粉)灭火器、1301或1211七氟丙烷灭火器。
(2)扑灭液体火灾宜选用BC干粉或ABC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扑救酒精、丙酮、乙醚等极性溶剂应选用抗溶性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1301、1211或七氟丙烷灭火器。
(3)扑灭气体火灾宜选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1301、1211或七氟丙烷灭火器。
(4)扑灭金属类火灾可采用沙土、滑石粉、硼砂、石墨粉、7150灭火剂等,目前还没有专用的灭火器。
(5)扑救带电火灾应选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1301或七氟丙烷灭火器。
7、如何使用灭火器?
灭火器有多种类型,适宜扑灭不同种类的初起火灾,使用方法也不尽相同,常见的有:
(1)手提式泡沫灭火器
泡沫灭火器适宜扑灭油类及一般物质的初起火灾。
使用时,用手握住灭火机的提环,平稳、快捷地提往火场,不要横扛、横拿。
灭火时,一手握住提环,另一手握住筒身的底边,将灭火器颠倒过来,喷嘴对准火源,用力摇晃几下,即可灭火。
注意:
1.不要将灭火器的盖与底对着人体,防止盖、底弹出伤人。
2.不要与水同时喷射在一起,以免影响灭火效果。
3.扑灭电器火灾时,尽量先切断电源,防止人员触电。
(2)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适宜扑灭精密仪器、电子设备以及600伏以下的电器初起火灾。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有两种使用方式,即手轮式和鸭嘴式。
手轮式:
一手握住喷筒把手,另一手撕掉铅封,将手轮按逆时针方向旋转,打开开关,二氧化碳气体即会喷出。
鸭嘴式:
一手握住喷筒把手,另一手拔去保险销,将扶把上的鸭嘴压下,即可灭火。
注意:
1.灭火时,人员应站在上风处。
2.持喷筒的手应握在胶质喷管处,防止冻伤。
3.室内使用后,应加强通风。
(3)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适宜扑灭油类、可燃气体、电器设备等初起火灾。
使用时,先打开保险销,一手握住喷管,对准火源,另一手拉动拉环,即可扑灭火源。
(4)手提式“1211”灭火器
“1211”灭火器适宜扑灭油类、仪器及文物档案等贵重物品的初起火灾。
使用时,先撕去铝封,拔去安全保险销,一手抱住灭火器底部,另一手握住压把开关,喷嘴对准火源喷射,松开压把,喷射即停止。
(5)小型家用灭火器
家用灭火器适宜扑灭厨房、客厅、居室内的初起小火,有喷射型及投掷型两种。
使用时:
喷射型--按下灭火器顶端弹簧按钮,将喷嘴对准着火处,喷射灭火。
投掷型--只需将其投掷于火中,容器破碎,干粉即泄出灭火。
8、如何使用消防栓?
(1)打开消防栓箱。
(2)延伸水带。
(3)转开止水阀。
9、如何使用缓降机?
(1)自盒中取出缓降机。
(2)打开持勾接头。
(3)挂在固定架。
(4)安全索套在腋下,束环束在胸口。
(5)拉紧调解器下两条绳索。
(6)攀出窗外面向墙壁。
(7)放开双手张开双臂,并注意身体下降时勿撞击壁面。
(8)下降后立刻拿开安全索。
(9)顺势下拉绳索到顶,以便下一位使用。
10、为什么在发生火灾时,不能乘坐电梯逃生?
(1)火灾时,电梯不具有防高温性能,当遇到高温时,电梯厢容易失控甚至变形卡住,有的还会有触电的危险。
(2)电梯运作时会使电梯竖井失去防烟功能,从而产生烟囱效应,使其成为拔烟助火的垂直通道,既会威胁人员的安全,又助长了烟火的扩散与蔓延。
(3)火灾时,当楼内电气线路被烧毁或断电时,电梯便会停在楼层中间,一方面,不利于电梯内的人员逃生;另一方面,也有碍于外面的抢险人员营救,极易酿成人员伤亡事故。
(4)电梯的通行能力极其有限,通常一次只能载十几个人,当人员多而集中,情况紧急时,因疏散缓慢,会引起被困人员惊慌失措,导致混乱,从而易发生挤压、跳楼等事故,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
11、城镇居民住宅的使用人,要遵守哪些消防安全规定?
(1)不得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倒在垃圾道内。
(2)安装、使用电器设备,要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并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
(3)不得埋压、圈占、损毁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不得将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挪作他用,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4)不得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物和搭设棚房。
(5)不得在阳台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2、根据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火灾等级划分为几类?
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类。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
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
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家庭消防安全知识
用 电 安 全
1、居民住宅中如何安全用电?
(1)合理安装配电盘。
要将配电盘安装在室外安全的地方,配电盘下切勿堆放柴草和衣物等易燃、可燃物品,防止保险丝熔化后炽热的熔珠掉落将物品引燃。
保险丝的选用要根据家庭最大用电量,不可随意更换粗保险丝或用铜、铁丝、铝丝代替。
有条件的家庭宜安装合格的空气开关或漏电保护装置,当用电量超负荷或发生人员触电等事故时它可以及时动作并切断电流。
(2)正确使用电源线。
家用电源线的主线至少应选用4mm2以上的铜芯线、铝皮线或塑料护套线,在干燥的屋子里可以采用一般绝缘导线,而在潮湿的屋子里则要采用有保护层的绝缘导线,对经常移动的电气设备要采用质量好的软线。
对于老化严重的电线应及时更换。
(3)合理地布置电线。
合理、规范布线,既美观又安全,能有效防止短路等现象的发生。
如果电线采取明敷时,要防止绝缘层受损,可以选用质量好一点的电线或采用穿阻燃PVC塑料管保护;对通过可燃装饰物表面时要穿轻质阻燃套,有吊顶的房间其吊顶内的电线应采用金属管或阻燃PVC塑料管保护。
对于需要穿过墙壁的电线为了防止绝缘层破损应将硬塑料管砌于墙内,两端出口伸出墙面约1厘米。
(4)正确使用家用电器。
首先是必须认真阅读电器使用说明书,留心其注意事项和维护保养要求。
对于空调器、微波炉、电热水器和烘烤箱等家用电器一般不要频繁开关机,使用完毕后不仅要将其本身开关关闭,同时还应将电源插头拔下,有条件的最好安装单独的空气开关。
对一些电容器耐压值不够的家用电器,因发热或受潮或就会发生电容被击穿而导致烧毁的现象,如果发现温度异常,应断电检查,排除故障,并宜在线路中增设稳压装置。
(5)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人离家或睡觉时,要检查电器是否断电。
有条件的家庭购置一个2公斤以上的小灭火器是非常必要的,家里还应准备手电、绳子、毛巾等必备的防火逃生工具。
一旦发生电器火灾,不要惊慌,先要及时拉闸断电,并大声向四邻呼救,拔打火警电话119,同时,用水、湿棉被或平时预备的灭火器迅速灭火。
如果火势太大时,要适时避险,千万不要恋财,舍不得家具财物什么的,生命是最重要的,逃命要紧。
2、厨房用电要注意些什么?
(1)湿手不得接触电器和电器装置,否则易触电,电灯开关最好使用拉线开关。
(2)电源保险丝不可用铜丝代替。
因为铜丝熔点高,不易熔断,起不到保护电路的作用,应选用适宜的保险丝。
(3)灯头应使用螺口式,并加装安全罩。
(4)电饭煲、电炒锅、电磁炉等可移动的电器,用完后除关掉开关,还应把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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