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不间断电源UPS装置技术规范书.docx
- 文档编号:25056793
- 上传时间:2023-06-04
- 格式:DOCX
- 页数:44
- 大小:233.42KB
31 不间断电源UPS装置技术规范书.docx
《31 不间断电源UPS装置技术规范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31 不间断电源UPS装置技术规范书.docx(4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1不间断电源UPS装置技术规范书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哈密塔式熔盐5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
附件3.1不间断电源(UPS)装置技术规范书
XX电力建设公司
2017年01月
附件1技术规范书
1总则
1.1本规范书适用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哈密熔盐塔式5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直流蓄电池的采购。
它提出了该设备本体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招标方根据EPC合同的要求,编写了本技术规范书。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基本的有关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投标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EPC合同及有关最新工业标准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1.3投标方须执行本技术规范书所列标准。
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如技术规范书与EPC合同相矛盾时,以EPC合同为准。
1.4投标时,投标方应按本规范要求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的清单给投标方,投标方确认。
1.5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投标方提供投标方中文对照版技术规范书。
1.6除非得到招标方认可,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零部件不应包含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1.7投标方提供的设计、设备资料、随机资料以及其他与项目部、业主方来往信函、资料应采用中文进行表述。
1.8供货产品应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及供货范围的要求。
在签订合同后,招标方仍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依据项目EPC合同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投标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1.9本工程采用KKS编码系统,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标识必须有KKS编码,具体标识要求由投标方提供。
1.10投标方对供货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
投标方对其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的技术要求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招标技术规范书应报招标方审核,审核不免除投标方的责任。
外购件订货技术合同应报招标方确认。
1.11投标方签订技术规范书后提供英文版设计资料(含技术数据表、图纸),并配合招标方将该资料提交给业主方确认。
设计图纸经业主方面确认后,如需对本技术规范书修改,由双方共同商定,只要为设备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所必需,投标方应无偿提供。
1.12协议签订后,本规范书任何相关内容的变动,必须由变动方提出书面申请,在满足EPC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执行。
1.13协议签订后,合同范围内采购的设备,在本工程范围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无论是试运行期间、运行维护期内及投标方承诺的设备寿命期内,必须通过本合同招标方提供,禁止投标方直接供应给本合同外第三方。
如投标方违反规定,招标方有向投标方索赔及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1.14协议签订后,投标方按要求提供图纸资料供招标方审核,审核不免除投标方应负的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如有与技术协议内容不符或存在差异的,应单独列出注明让招标方审核。
如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1.15本规范书所提及的要求和供货范围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全部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工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与业主方要求的技术要求有冲突时应以有利于招标方的表述为准。
1.16本工程整个系统所采用的软件和产品均应为正版,并附相应的资信证明,否则投标方应负相关违约责任。
所有采用的软件的操作、编程、设置界面均应为英语界面,否则投标方应免费更换。
1.17所有供货设备的铭牌、面板标识上行为中文、下行为英文。
1.18本工程供电电压等级(暂定)为6kVAC,380VAC(三相四线),220VAC,150VDC。
1.19相色要求根据EPC合同要求。
1.20计量单位采用国际计量单位。
1.21投标方的设备应在三个及以上同等容量机组并具备三年及以上成功运行业绩,已证明安全可靠。
1.22投标方应充分了解其产品在使用国家区域销售限制、清关、知识产权等因素,如因此而引起的纠纷由投标方负责。
2厂址及使用条件
2.1厂址条件:
平均气温:
10.5℃;最热月平均气温:
28.9℃;
最冷月平均气温:
-11.6℃;极端最高气温:
45.1℃;
极端最低气温:
-33.9℃;
平均相对湿度:
33%;
最大积雪深度:
12cm;
平均风速:
4.3米/秒;最大风速:
28/米/秒(定时2min);
地震烈度:
场址区域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10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0s,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
场地土的类型为中硬土,拟建场地属抗震有利地段。
2.2电气条件
序号
名称
单位
招标方要求值
投标方保证值
1
交流系统输入电压
V
AC380/220
(投标方填写)
2
直流蓄电池额定电压
V
DC150
(投标方填写)
3
短路电流水平
kA
≥10
(投标方填写)
4
安装位置
FEC集装箱
m
0m
(投标方填写)
3技术要求
3.1标准规范
合同设备包括投标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这些附件和设备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的要求,除非另有特别说明,将包括在投标期内有效的任何修正和补充。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
如采用合资或合作产品,还遵守合作方国家标准,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和配套件符合以下标准但不局限于以下标准: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1
DL/T5XXX
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交流不间断电源设计技术规程
2
DL/T1074
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
3
GB/T7260.1
不间断电源设备第1-1部分:
操作人员触及区使用的UPS的一般规定和安全要求
4
GB/T7260.2
不间断电源设备(UPS)第2部分:
电磁兼容性(EMC)要求
5
GB/T7260.3
不间断电源设备(UPS)第3部分:
确定性能的方法和试验要求
6
GB/T7260.4
不间断电源设备第1-2部分:
限制触及区使用的UPS的一般规定和安全要求
7
GB/T14715
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技术条件
8
GB/T3859.1
半导体整流器基本要求的规定
9
GB/T242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10
GB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11
GB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12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2设备技术要求
3.2.1技术参数
关于本设备技术参数的要求见3.8技术数据表-投标方应提供的技术数据部分。
3.2.2结构和其他要求
3.2.2.1屏体选用高强度钢组合结构,并充分考虑散热的要求。
屏柜应有良好的防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应提供必要设施,以保证能够正确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设备,且应提供地脚螺栓孔。
柜底具备与地基槽钢固定的构件。
3.2.2.2所有屏面应清洁,并涂有一层底漆和两层面漆,以防止在运输、仓储和运行中的腐蚀和锈蚀。
屏与屏的内外应清洁,应无灰尘、划痕及油污等。
3.2.2.3屏上设备,安装水平高度应一致。
屏的布置图应按比例画出,并按比例标注尺寸。
UPS系统模拟图应示意于板正面。
3.2.2.4UPS装置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系统,通风散热系统故障应报警。
通风、冷却装置以保证元件正常工作于额定环境温度下。
入气孔和排气孔应有可膨胀的金属防护罩,入气孔应有可拆换的过滤器。
若采用强迫风冷,马达应为密封轴式并装于盘顶。
3.2.2.5柜内主要设备及装置均采用嵌入安装法,并要求与屏正面平齐美观。
柜内的侧板和背板上可安装少量零星部件。
柜内端子排布置在柜内背板上。
应提供由柜门而自动开启的柜内照明设备,以便于对柜内的设备进行检查和接线。
柜内应设有横向及竖向导线槽,所有设备安装的位置都应方便外部电缆从屏柜的底部进入。
3.2.2.6屏内所安装的元器件应有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宜采用标准化元件和组件。
装置结构模式由插件组成插箱或屏柜。
插件、插箱的外形尺寸应符合GB3047的规定。
装置中的插件应牢固、可靠,可更换。
屏体及包括所有安装在屏上的插件、插箱及单个组件应满足防震要求。
插件、插箱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所有元件应排列整齐,层次分明,便于运行、调试、维修和拆装,并留有足够的空间。
对装置中带有调整定值的插件,调整机构应有良好的绝缘和锁紧设施。
插拔式印刷电路板应有机械闭锁装置以防插错位置,还应有电气联锁以防在其它电路板未装时系统误操作。
3.2.2.7UPS装置结构上应设计为模块化,功能上应设计为单元化。
部件、测试点和端子的布置应能在回路检查、调整和维护时,不用移动相邻的模块。
具有同等功能的模块可互换。
电源开关模块应为抽出式,可从UPS装置正面拆装。
模块化UPS装置的功率模块应能在线热插拔,当模块数量<7时,可采用N+1配置方式,当模块数量≥7时,宜采用N+2配置方式。
3.2.2.8对于必须按制造厂的规定才能运行更换的部件和插件,应有特殊的符号标出。
3.2.2.9投标方提供的UPS装置出厂前应进行屏柜预组装,并负责提供所供设备及屏柜之间的联络电缆,并负责做好电缆两侧的铜线鼻子,其提供的电缆的规格型号须经招标方确认后方可购买,电缆两端应根据接线图打上永久性标志。
3.2.3性能要求
3.2.3.1UPS系统配置
1)UPS装置由主机柜、馈线柜以及本系统所有设备间联接电缆等组成。
输入、输出隔离变压器,整流器、逆变器、本机液晶监视器等装在主机柜内。
馈电开关、测量变送器、分段开关及输入、输出滤波器等安装在馈线柜内。
2)UPS装置柜应有交、直流输入空气开关,交流回路,直流回路,直流及UPS馈线输出回路应配置空气开关,并配置标识牌。
3)单机采用工频UPS装置,输入及输出应有工频隔离变压器。
UPS装置的所有部件的功率均应满足长期额定输出的要求。
3.2.3.2UPS系统工作方式
UPS系统正常工作方式:
每台UPS主机装置采用一路交流输入、一路直流输入。
UPS系统由380V三相三线制保安电源经整流器向蓄电池、直流负荷、逆变器负荷供电,当220V/380V交流厂用电源失电或UPS装置整流器故障时,则由蓄电池回路经逆变器负荷供电。
UPS装置输出电压应可调且无暂态过程。
3.2.4UPS装置接地方式
1)UPS装置应设置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其工作接地与保护接地可共用接地装置。
2)UPS装置配电系统采用TN-S系统。
因UPS装置输入端系统接地方式与输出端不一致,UPS装置主机应装设隔离变压器。
3)UPS装置采用安装于主配电柜内的截面积不小于100mm2接地铜排作为接地装置。
UPS装置输出端的N线应在主配电柜内与接地铜排可靠连接。
接地端子为压接型。
3.2.5UPS装置元件配置
1)断路器额定电压应大于或等于回路的最高工作电压。
2)断路器脱扣额定电流应大于或等于回路的最大连续工作电流,并满足上、下级断路器保护选择性的要求。
3)断路器应根据其在系统中的安装位置配置速断、短延时或过电流保护。
4)UPS装置采用单相输出时,电源及馈线回路应采用二极断路器。
5)断路器开断电流应满足UPS装置交流系统短路电流的要求,发生短路时,供电回路中各级断路器应能选择性动作。
6)当采用熔断器作为保护电器时,应装设隔离电器,如刀开关,也可采用熔断器和刀开关组合的刀熔开关。
7)接线:
电缆应为交联聚乙烯阻燃型,绝缘电压至少为1000V。
电缆两端应根据接线图打上永久性标志。
8)交流输入输出电缆和直流输入电缆的接头为同型压接接头。
且输入及输出电源接线端子应采用大电流接线端子,方便大截面电缆采用线鼻子的压接。
屏柜内端子排留有20%的余量。
3.2.6UPS装置防雷保护
1)UPS装置的电源及信号线路应设置防雷保护,电涌保护器(SPD)的配置应符合《发电厂、变电站电子信息系统220/400V电源电涌保护配置、安装及验收规程》DL/T5408的有关规定。
2)电涌保护器(SPD)的额定电压及持续工作电压应根据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的标称电压选择。
电涌保护器(SPD)的电压保护水平应低于或等于被保护设备的冲击耐受电压,UPS装置配电设备的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配电设备耐冲击电压额定值
设备类型
用电设备
需要特殊保护的电子信息设备
耐冲击过电压类别
II
I
设备名称
UPS主机柜
UPS主配电柜
DCS电源柜分配电柜
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
2.5kV
1.5kV
0.5kV
3)UPS装置的交流电源输入端、直流电源输入端、交流输出端以及配电柜母线宜配置电涌保护器(SPD),电涌保护器(SPD)安装位置及标称放电电流参数值应符合下表规定。
电源线路电涌保护器标称放电电流参数值
安装位置
交流主电源输入端
直流电源输入端
UPS主配电柜母线
UPS分配电柜母线
保护级别
第二级
第三级
第三级
第四级
标称放电电流波形
8/20μs
8/20μs
8/20μs
8/20μs
标称放电电流(kA)
≥40
≥10
≥20
≥10
保护水平Up(kV)
<2.5
<1.5
<1.5
<0.5
4)电源线路的电涌保护器(SPD)应安装在各级被保护设备电源线路的前端,连接导线宜采用铜导线,最小截面积应满足下表的规定。
表4-3电涌保护器线径选择
保护级别
电涌保护器类型
电涌保护器连接铜导线截面积(mm2)
相线端
接地端
一级
开关型或限压型
16
25
二级
限压型
10
16
三级
限压型
6
10
四级
限压型
4
6
注:
组合型电涌保护器参照相应保护级别的截面积选择。
5)当UPS通信接口采用电接口且传输距离较远时,其信号线路宜配置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参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线缆类型
参数名称
非屏蔽双绞线
屏蔽双绞线
同轴电缆
标称导通电压
≥1.2Un
≥1.2Un
≥1.2Un
测试波形
(1.2/50μs、8/20μs)
混合波
(1.2/50μs、8/20μs)
混合波
(1.2/50μs、8/20μs)
混合波
标称放电电流(kA)
≥1
≥0.5
≥3
6)信号线路电涌保护器应连接在被保护设备的信号端口上,其接地端宜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5mm2的铜芯导线与接地端子连接。
3.2.7主机柜
3.2.7.1整流器
1)整流器包括隔离输入变压器、可控整流桥、控制板。
整流器输入变压器由三相输入供电。
2)整流器为逆变器提供一个恒压直流电源。
该直流电压不应小于蓄电池直流母线最高运行电压,即蓄电池均衡充电时的母线电压。
3)整流器应有涌流抑制功能。
整流器应具有全自动限流特性,以防止输出电流超过安全的最大值,当限流元件故障时,其后备保护应能使整流器跳闸。
4)整流器的容量应能满足逆变器长期满负荷供电的要求。
整流器的容量应按带逆变器静态负荷来选择。
5)整流器的交流电源输入回路和直流电压输出回路应设置空气断路器。
3.2.7.2逆变器
1)在额定负载下,逆变器应可靠启动,要求采用IGBT型,PWM技术。
2)逆变器的输入由整流器直流输入及带闭锁二极管的蓄电池直流馈线并联供电。
当整流器输出电源消失时,切换由蓄电池直流馈线供电。
3)逆变器应具有过电流保护特性。
UPS装置的过电流保护应能保证在负荷发生短路或电流超过允许的极限值时及时动作,使其免受浪涌电流的损伤。
4)逆变器具有全自动限流特性。
过载或出口短路时,将输入电流限制在安全范围内。
当短路切除后能自动恢复正常运行。
限流元件故障时,后备保护能将逆变器跳闸,并向控制室发出报警信号。
5)逆变器在功率因数0.7~0.9运行时,最大冲击负荷为额定值的1.5倍时,应能承受60s。
3.2.8馈线柜
3.2.8.1交直流馈线柜带有铜排主母线和接地母线,其馈线分支回路,均设带热磁式与电磁式保护元件的空气断路器。
3.2.8.2输入侧空气开关及馈线空气开关均带有合位辅助触点及跳闸报警触点。
馈线空气开关还应至少提供2付辅助触点供招标方使用。
每回馈线配指示灯一只。
3.2.8.3馈线屏馈线回路开关规格及数量以设计院最终施工蓝图为准且投标方承诺不应有商务价格的变动。
3.2.9保护与监控
3.2.9.1测量
1)所有仪表、调节器和控制器能在盘正面操作,打开前门,能维护自动开关和熔断器。
所有仪用互感器的接地直接接到接地母线上。
2)交、直流变送器输出为4~20mA,变送器有较强的带载能力,带载负荷电阻值不小于500Ω。
3)直流电流表有50~100毫伏分流器和必要的分流线。
4)UPS装置主机采用数字式多功能仪表并带液晶显示屏显示各种运行参数,至少包括交流输入电压,直流输入电压,输出电压,输出频率,输出电流,输出功率。
5)UPS装置主机柜上测量仪表精度应不低于1.0级,当配电柜上的测量仪表采用常规仪表时,其测量精度应不低于1.5级。
6)UPS装置输出电压、输出频率和输出功率(或电流)应能在控制室进行监视。
7)UPS装置主馈线柜应测量进线电流、母线电压和频率。
3.2.9.2保护
1)UPS的正常交流输入端、蓄电池馈线的输入端、蓄电池馈线的输入端,逆变器的输入端和输出端以及UPS输入端应装设具有热、磁脱扣器的自动开关进行保护。
自动开关的电磁脱扣器作短路的速断保护,热脱扣器作过负荷及过电流保护。
2)UPS装置应具备防止过负荷及外部短路的保护。
3)UPS装置装有防止直流和交流回路的暂态过电压保护,该保护装置装设在内部,不需与任何外部设备的配线相连接。
4)UPS装置应具备防止过负荷及外部短路的保护。
满足UPS装置整流器交流输入要求的开关在仪表盘上有输入信号指示灯。
5)逆变器输入端装设监视直流输出异常的自动保护器,保护器动作时经延时发出报警信号。
6)整流器输出端有限压,有输出高电压报警。
如果过压,通过整流器输入开关的脱扣装置把整流器关闭,跳开工作回路直流电源,以保护逆变器,并发出信号。
7)UPS装置冷却系统采用局部强制冷却(配置n-1冗余的冷却风扇)。
当冷却风扇出现故障造成系统设备过温时,向DCS发出报警信号。
3.2.9.3监控
1)每套UPS装置要求提供集中液晶监视器、本机诊断系统,采集主机柜、馈线柜所有运行状态信号、测量信号、报警信号等。
2)UPS装置监控装置应是微机型,采用模块化设计,其采样、控制、监视由微机完成并通过微机设置参数。
3)UPS装置内部故障不应引起UPS装置整套装置瘫痪,整流器、逆变器、静态开关应具有单独的控制板和控制电源,每个控制板分别带运行在线自诊断功能和LED显示,能迅速测试UPS系统各部分的异常状况并声光报警显示。
3.2.9.4信号与通信
1)UPS装置应具有与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通信接口,调试、监视和维修专用通信口,接口采用RS485串口或以太网口。
2)UPS系统宜能输出UPS总报警信号、蓄电池供电、整流器故障、逆变器故障、冷却风扇故障、电池电压低等信号至计算机监控系统。
3)通信规约暂定MODBUSRTU或IEC60870-5、DNP3.0,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投标方应免费提供详细的规约文本、规约的信息说明及数据类型,并配合监控厂家完成规约转换的工作,保证通讯畅通,并提供UPS装置侧的通信软硬件设备。
投标方在投标时提供可通讯传输的IO清单(通信规约在设计联络会确定)。
4)UPS控制装置应有干接点及模拟量4~20mA输出。
UPS装置综合故障等重要信号应采用干接点输出,并采用硬接线接入厂内监控系统。
要求状态信息、报警信息等能通过通信上传计算机监控系统。
所有的信号及通信接口均接至相关屏柜的端子排。
5)具备完善的历史事件记录功能(可记录多达100条历史事件),所有信息(含故障描述、故障时间等)均汉化并可通过液晶显示屏进行读取。
6)UPS装置模拟量测点信息如下表:
序号
测点名称
硬接线
通信
备注
1
UPS主配电屏母线电压
√
2
UPS主配电屏母线频率
√
3
UPS主配电屏进线电流
√
4
UPS输出功率
√
5
UPS输出功率因数
√
6
UPS输出电压
√
7
UPS输出频率
√
8
UPS输出电流
√
9
整流器输入电流
√
10
整流器输入电压
√
11
整流器输入频率
√
12
整流器输入功率因数
√
13
整流器输出电压
√
14
整流器输出电流
√
15
直流输入电压
√
16
蓄电池充电电流
√
17
蓄电池放电电流
√
7)UPS装置应提供以下报警信号和报警接点(可不限于此),供UPS装置上就地显示报警和输出远方信号报警使用。
UPS装置开关量测点信息如下表:
序号
测点名称
硬接线
通信
备注
1
UPS综合故障报警
√
2
UPS蓄电池放电
√
3
UPS配电系统故障
√
4
整流器输入电压低报警
√
5
直流输入电压低报警
√
6
逆变器输入电压异常报警
√
7
逆变器输出电压异常报警
√
8
整流器故障报警
√
9
逆变器故障报警
√
10
同步跟踪故障
√
11
UPS装置故障报警
√
12
UPS保险丝熔断
√
13
UPS温度异常
√
14
UPS冷却风扇故障
√
15
UPS过载锁机
√
16
UPS输出短路
√
17
主电源进线开关失电
√
18
主电源进线开关事故跳闸
√
19
直流电源进线开关失电
√
20
直流电源进线开关事故跳闸
√
3.3设计联络【会议纪要、传真等书面确认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工程设计中应安排2~3次设计联络会,讨论技术和资料交接等有关问题,具体内容、时间和参加人员可另行商定。
投标方应无偿按招标方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设计联络会。
设计联络计划表。
序号
次数
内容
时间
地点
人数
1
1
满足设计需求
双方协商
2
2
满足设计需求
双方协商
注:
工程设计联络会上遇到的技术问题均应写入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与技术协议如有冲突,以会议纪要为准。
3.4KKS编码
本项目采用KKS编码标识系统,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应标记KKS编码,编码深度要求至零部件级。
由招标方提供KKS编码原则(详见附录KKS编码要求),投标方据此编制供货设备KKS编码细则,报请招标方/设计方批准。
投标方所提供的设计配合资料中应明确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31 不间断电源UPS装置技术规范书 不间断电源 UPS 装置 技术规范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