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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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上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郑州市上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郑州市上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郑州市上街区不动产
登记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区不动产档案管理,全区信息化平台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统计上报以及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承办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林木所有权;建设用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登记。
二、机构设置
郑州市上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没有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行政服务科、审批科3个科室。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9.85万元。
与2016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179.94万元,增长360.50%。
主要原因是郑州市上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6年6月正式开展工作,于2017年方纳入预算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29.85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229.8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29.8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75.31万元,占76.27%;项目支出54.54万元,占23.7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9.85万元。
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9.94万元,增长360.50%。
主要原因是郑州市上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6年6月正式开展工作,于2017年方纳入预算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9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1.79%。
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8.07万元,增长276.63%。
主要原因是郑州市上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6年6月正式开展工作,于2017年方纳入预算单位。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9万元,占7.4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5.79万元,占3.08%;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160.31万元,占85.28%;住房保障(类)支出7.90万元,占4.20%。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1.94万元,支出决算为18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94%。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
一是社保基数调整;二是医疗基数调整;三是工资福利支出调整;四是增加不动产登记管理经费支出。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13.24万元,支出决算为1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9%。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60万元,支出决算为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3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基数调整。
3.国土海洋气象等(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1.17万元,支出决算为14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88%。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调整。
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8万元。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不动产登记管理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94万元,支出决算为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存在小数位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31万元。
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153.34万元,增长698.19%,主要原因:
郑州市上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6年6月正式开展工作,于2017年方纳入预算单位。
其中:
人员经费169.17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14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00万元。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00万元。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0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
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量。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度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度相比持平。
郑州市上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度共接待0批次,0人数。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9.58万元,支出决算为4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99%。
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机关运行经费为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专用支出科目,本单位为非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无该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
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郑州市上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
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
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
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
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
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
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
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
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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