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ppt
- 文档编号:2504169
- 上传时间:2022-10-30
- 格式:PPT
- 页数:125
- 大小:5.60MB
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ppt
《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ppt(1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相关知识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相关知识1主要文件依据1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办法1997年年12月月2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1997年年8月月3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6年年1月月4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1997年年9月月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案件若干问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2000年年2月月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题的通知2005年年9月月2目录n支付结算概论n票据及票据行为n支票、本票、汇票n支付结算典型问题讲解3概论n什么是支付结算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使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4概论n两层含义:
n1、货币给付。
单位个人利用结算工具,通过转让、交付等行为,清偿债权债务。
n2、资金清算。
银行通过各类结算工具把单位、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转化成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
n单位、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的清偿,构成支付结算体系。
5概论n支付结算工具体系n1、票据n2、信用卡n3、三方式(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n4、电子支付工具(网银银行、电子银行等等)6概论支付清算体系:
n同城票据交换系统n大、小额支付系统n各行行内资金清算系统n电子商业汇票系统n很多传统工具依附新的清算系统,支付效率不断提高7票据及票据行为n票据法所指的票据是支票、汇票、本票。
n票据法是规定票据种类、规范票据行为,明确票据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
8票据行为n指能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要式票据法律行为。
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n特征:
书面记载、签名、交付9票据行为四性n要式性n无因性n文义性n独立性10要式性n票据行为必须依据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上载明法定事项并交付。
n票据行为必须在票据上签章,没有签章的,票据行为无效n票据行为必须遵照票据法规定的方式和内容,如背书必须由背书人签章。
11无因性n票据行为不因票据的基础关系无效或有瑕疵而受影响。
n如出票人签发票据,只要形式上符合票据规定的有效要件,即为有效出票行为。
12文义性n票据行为的内容完全依据票据上记载的文义而定,即使其与实质关系的内容不一致,仍按票据上的记载而产生效力。
13独立性n票据上的各个票据行为各自独立生效,不因其他票据行为的无效或有瑕疵而受影响。
n如票据上无行为能力人或有限行为能力的签章,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签章的伪造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14票据当事人n即依法享有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的人。
n基本当事人:
一经出票就存在的当事人。
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非基本当事人:
在出票后,随着其他票据行为而加入的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保证人、持票人15票据记载事项n必须记载事项n任意记载事项n不产生票据法效力的记载事项n不得记载事项16票据记载事项的效力n必须记载事项不记载,票据无效n任意记载事项(禁止背书、委托收款背书等)一旦在票据上记载,就产生票据上的效力。
n不产生票据法效力的记载事项(票据用途、银行账号、违约金等)n不得记载事项,导致该项记载无效或票据无效。
如附条件的支付委托,票据上记载这些事项,票据无效。
背书附有条件,该记载条件无效,背书有效。
17支票、本票、汇票支票18概念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9支票当事人出票人:
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支票业务的金融机构开户的单位和个人收款人:
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付款人:
金融机构(支票的付款人为支票上记载的出票人开户银行)。
20分类n转账支票n现金支票n划线支票21适用范围n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n2007年6月25日起,使用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22出票-必须记载事项n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n6、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23票样24票样25出票n1、客户出票(票面上的记载是出票人付款意愿的体现)n2、签发支票应使用炭素墨水或墨汁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n1998、6.23省人民银行关于使用自动支票打字机打印的支票可以受理的通知苏建银函(1998)317.n3、日期、金额、收款人名称不能涂改。
n4、日期要大写。
金额大小写要一致。
n5、不得签发远期支票。
26出票n授权补记:
n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27背书n通过背书实现票据转让n委托收款背书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帐单送交开户银行。
28付款-审核要点n1、是否是统一印制的票据,支票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n2、支票填明的持票人是否在本行开户,持票人名称是否为该持票人,与进账单上的名称是否一致。
n3、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与预留印鉴是否一致,使用支付密码的,密码是否正确29付款-审核要点n4、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并与进账单上一致。
n5、必须记载事项是否记载,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更改的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n6、背书是否符合规定(连续、粘单等)n7、委托收款背书30付款-审核要点n现金支票:
n不能背书转让。
n收款人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签章是否和收款人名称一致。
31付款-提示付款期n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日,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从次日算起10天。
第10日如遇法定休假日,应以法定休假日的次日为最后一天。
32票据上的日期n票据法108条规定,本法规定的各项期限的计算,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计算期间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154条关于时间的重要内容是:
33票据上的日期n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时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n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其他法定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n期间的最后一天截止时间为24点。
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34支票、本票、汇票本票35概念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36适用范围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37分类转账现金定额38当事人出票人:
签发银行付款人:
签发银行及代理付款行收款人:
票据上注明的收款人39出票-必须记载事项签发银行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本票无效。
40票样41出票申请人使用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申请人名称、支付金额、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
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支付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支付金额。
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42付款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银行本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并将银行本票、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
银行审查无误后办理转账。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期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可持银行本票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43付款-审核要点收款人受理银行本票时,应审查下列事项:
1、本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是否超过。
2、本票填明的持票人是否在本行开户,持票人名称是否为该持票人,与进账单上的名称是否一致。
3、出票行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加盖的本票专用章是否与印模相符。
4、出票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44付款-审核要点n5、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n6、持票人是否在本票背面“提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背书是否正确(连续、粘单)45支票、本票、汇票n汇票46汇票汇票分类:
银行汇票商业汇票47汇票银行汇票48概念n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9银行汇票的当事人出票人:
签发银行付款人:
签发银行及代理付款行收款人:
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50分类n转账汇票n现金汇票n全国银行汇票n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51适用范围全国汇票:
全国范围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
三省一市区域(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52出票-必须记载事项1、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出票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汇票无效。
53票样54票样55出票n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汇票金额、申请人名称、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使用银行汇票支取现金的,申请人须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代理付款人名称,在“汇票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票金额。
56出票n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加盖汇票专用章和授权人名章,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
签发转帐银行汇票,不得填写代理付款人名称,但由人民银行代理兑付银行汇票的商业银行,向设有分支机构地区签发转帐银行汇票的除外。
57出票n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收妥申请人交存的现金后,在银行汇票“出票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出票金额,并填写代理付款人名称。
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n现金汇票应注明代理付款行,并只限于本系统的银行机构。
58付款n收款人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
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59付款-审核要点n申请人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给汇票上记明的收款人。
收款人受理银行汇票时,应审查下列事项:
n1、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2、汇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是否超过。
60付款-审核要点n3、汇票填明的持票人是否在本行开户,持票人名称是否为该持票人,与进账单上的名称是否一致。
n4、出票行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加盖的汇票专用章是否与印模相符。
n5、出票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n6、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61付款-审核要点n7、实际结算金额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是否在出票金额以内,与进账单上的金额是否一致。
全额进账,汇票和解讫通知上的实际结算金额栏内填全部金额,多余金额填写“-0-”n8、持票人是否在汇票背面“提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背书是否正确(连续、粘单)n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62付款-审核要点n现金汇票n是否背书转让n是否系统内银行机构签发63超时付款n持票人超过期限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不获付款的,须在票据权利时效期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64超时付款n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同时提交到出票银行。
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出具该单位的证明;申请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票据法 支付 结算 办法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