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井底车场作业规程剖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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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井底车场作业规程剖析
第一章概况
一、概况
(一)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
1、许昌钧州煤炭咨询设计研究院。
2、地测科提供的地质资料、测量放线记录。
3、《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二)工程名称及开凿目的
1、巷道名称:
井底车场
2、开凿目的:
车辆供给。
(三)工程概况
1、简要说明
该巷道沿六4煤层,卧底破顶,砌墙,半圆拱形碹拱,一次成巷施工。
2、工程概况表
序号
工程名称
设计
工程
量(m)
坡度
开口
方位
断面
(m2)
支护
形式
循环进度
主斜井
井底车场
45M
0°
主斜井底东翼
掘进23.5
净12.61
砌碹
1.5
二、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
(一)文字说明
六4煤层直接顶板为灰黑色砂质泥岩,底板为深灰色泥岩或砂质泥岩。
六4煤层顶板至顶板含水层之间的泥岩、砂质泥岩所组成的隔水层,厚35m,较致密、稳定、隔水性强。
六4煤层底板至田家沟砂岩之间的一组灰、浅灰色泥岩、砂质泥岩,一般厚20m,透水性较差,隔水性较强。
本区内水文地质构造条件较简单,充水水源主要以顶板淋水为主,水源补给条件差,含水层富水性较弱,正常涌水量30m3/h,最大涌水量60m3/h。
第二章概况
一、施工说明
泵房、变电所巷道平直掘进。
二、施工工艺
该巷道采用钻眼爆破施工,风钻打眼,人工装岩,1.6绞车提升排矸,混凝土沙浆、石块、砌墙碹拱。
三、循环进度的确定
由于该巷道沿煤层顶、底板掘进,顶板为砂岩或砂质泥岩,都属于较硬或软岩,采用2.0m的钎子钻眼,按照炮眼利用率为85%计算,循环进度为1.5米。
四、炮眼布置方式
由于该巷道断面范围内均为软岩,采用2m长钎子打掏槽眼及其它眼。
附炮眼布置图:
五、炮眼布置三视图
六、爆破说明
1、在施工时按照测量给定的中腰线进行,施工时首先由验收员拉好中腰线,按爆破说明书,确定眼位进行打眼,打眼顺序为:
掏槽眼—辅助眼—周边眼—底眼。
七、爆破说明书
类别
眼号
眼深
角度(°)
每眼装药量
(kg)
雷管
(发)
起爆
顺序
联线
方式
垂直
水平
掏槽眼
1-4
2.0
90
85
0.45
4
1
串
联
辅助眼
5-23
1.8
90
90
0.30
19
2
周边眼
24-40
1.8
90
85
0.15
18
4
底眼
41-48
1.8
85
90
0.45
8
3
说明:
水胶炸药、14.7kg/炮,9.8kg/m,毫秒管48发。
八、爆破要求
1、爆破后巷道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2、爆破后围岩震动小,利于维护成形。
3、炮眼利用率高,爆破材料消耗量低。
4、巷道宽度超挖中线一侧不超过100mm,不允许欠挖,不允许欠高。
5、墙要求用洋镐刷平刷直严禁里出外进,严禁片帮,拱在整体性较好的情况下预留眼痕率不少于50%,长度不小于1m,当岩层破碎时,不按照此要求。
6、爆破块度要均匀,大小符合装岩要求,大块率小。
7、爆堆集中,爆破高度和爆破宽度符合要求,飞石距离小,不能崩坏其它设备。
九、爆破措施
1、严格按爆破图表说明书进行打眼、装药、连线、放炮。
2、打眼之前,严格拉中腰线,标出巷道的边线,画出圆弧形轮廓线。
帮眼眼距均衡,上下一致。
3、根据岩石硬度适当增减炮眼装药量和周边眼的间距。
4、施工过程中要坚持“五不”制度,即:
没有爆破图表不准定眼位,不定眼位不开钻,钻孔不合格不装药,装药不正确不起爆,爆破质量不合格不验收。
第三章支护方式
一、超前临时支护
1、超前临时支护的选择
(1)形式:
四根前探梁支护配合戴帽点柱。
(2)材料:
2寸厚壁钢管、大板、木楔子、点柱。
(3)前探梁的规格:
2寸厚壁钢管L=4000mm。
(4)背板的规格:
L=1500mm-2000mm,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300mm。
(5)吊环的规格:
Φ=18mm圆钢焊成,顶板不平时用锚链代替。
2、架设质量要求
(1)临时支护采用前探梁配合点柱(顶板破碎时可用木板或大木楔架在前探梁上,打眼时必须在临时支护或点柱下进行)。
(2)前探梁要相互平行,量间距要均匀,前探梁弯曲要及时更换。
(3)前探梁到一帮的距离不大于1000mm。
(4)前探梁要互相平行,并且垂直迎头,每根前探梁之间不大于800mm。
(5)永久支护距迎头不超过2mm,临时支护距迎头不超过300mm。
(6)前探梁用大板背实、背严,并用木楔子打紧,顶板裸露面积不大于0.2m2。
(7)迎头必须配备足够量的大板和木楔子。
(8)架设前探梁前必须由外向里进行敲帮问顶,不得站在未经支护的地方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找掉帮顶活矸等,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作业。
(9)顶板破碎时应缩短循环进度,循环进度不得大于1000mm,短掘短支,永久支护到迎头的最大距离不超过1600mm。
(10)出渣期间严禁站在迎头攉渣。
二、永久支护
(一)永久支护的形式、规格、材料
1、形式:
料石﹢混凝土联合支护
2、支护参数:
采用供高1800mm半圆行槽钢作碹胎,拱板长度1500mm,厚50mm,宽100—150mm。
3、立拱:
待墙按设计要求砌好后,进行敲邦问顶,除掉活矸后,立拱,拱与拱之间用三根拉杆固定。
三、永久支护施工工艺
当顶板正常时,每1.5m为一个循环,每掘1.5m后,前移前探梁,进行支护。
当顶板破碎时,应每掘进1m即进行临时支护,永久支护前,严禁空顶作业。
净宽3.6m,墙高1.8m,半圆拱形,料石砌碹,砌体厚度0.4m,基础深0.3m,宽0.5m.
四、永久支护的质量要求
永久支护:
严格按设计规格施工。
1、净宽:
以中线为准,任何边距不得超过±20mm。
2、净高:
腰线上、下不得超过±50mm。
3、坡度:
上段按设计要求施工,见煤后按煤层走向施工。
4、沙浆:
用标准号硅酸盐425号水泥,按1:
3配比、配匀。
不得使用土质大的河沙掺和混凝土沙浆。
5、砌体以外的空帮、空顶处必须用片石充填实,沙浆灌满。
6、灰缝饱满,无瞎缝、干缝、重缝现象。
7、基础深,宽度按设计施工,±不大于100mm。
8、墙拱料石压茬不小于1/4,接茬严密,墙面平整,灰缝饱满。
第四章主要生产系统及施工准备
主要生产系统
系统
方式
管线规格数量
通风
局扇压入式通风
Φ=500mm风筒
排水
排矸
人工装岩
压风
井上压风机
4″钢管
综合防尘
湿式打眼、喷雾、洒水、戴口罩
供电
井下临时变电所
注:
主要生产系统详见附栏图
生产系统图
350开关
供电
井下临时变电所
120开关
120开关
350开关
80开关
排水
工作面涌水
中央泵房
井底临时水仓
地面污水处理厂
排渣:
工作面
井筒
地面矸山
施工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使用量
备用量
合计
备注
风钻
YT-7655
台
2
1
3
开关
QC350
台
2
2
QC83-120
台
4
4
QC83-80N(80N)
台
6
1
7
泵
5.5KW
台
1
1
喷浆机
台
1
1
风机
DSF5.6
台
2
2
第五章劳动组织及正规循环作业图表
一、工作制度及作业方式
工作制度:
“三八制”:
小班实现正规循环作业。
二、劳动组织图表
工种
劳动定
需出勤数
一班
二班
三班
备注
打眼工
6
6
2
2
2
放炮员
3
3
1
1
1
迎头辅助工
6
6
2
2
2
验收员
3
3
1
1
1
运料工
6
6
2
2
2
队长
3
3
1
1
1
合计
27
27
9
9
9
技术经济指标表
项目
单位
指标
说明
巷道净断面
m2
16.65
循环进度
m
0.5
日循环个数
个
1
工作面月进尺
m
30
循环率为85%,月天数25天
月出勤工数
工
810
按人员出勤率85%计算
月末在册人数
人
27
炸药消耗
kg/km
8910
雷管消耗
发/km
35882
掘进工数
米/人/月
1.59
第六章通风防瓦斯
一、风量及风机确定
1、按出勤最多人数配风(N是工作面最多同时工作人数)
Q=4N×9=36m3/min
式中N是工作面最多同时工作人数
2、按一次的最大装药量消耗计算:
Q=25A=25×4.8=120m3/min
式中4.8是分次放炮的一次最大装药量。
3、根据瓦斯涌出量计算:
Q=100q瓦掘×K掘通=100×0.8×1.5=120m3/min
根据以上计算取Q=120m3/min为工作面所需风量。
4、按风速样校核:
V=Q/S=2.29÷11.75=0.19m/s
风量加风筒漏风为局扇应吸风量:
Q=120+120×0.05=126m3/min
据以上计算,V高于《安全规程》最低风速0.15m/s,低于《安全规程》最高风速4m/s,符合要求,故选择11KW风机,能满足要求。
二、通风防瓦斯
1、工作面风量不得小于每人4m3/min。
2、工作面进风量温度不得超过26℃,氧含量不低于20%,CO2浓度不超过0.5%。
3、通风机必须使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倒台,专人管理。
三专两闭锁装置每班设专人检查完好情况,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检修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4、无论交接班或工作,通风地点不准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
设置棚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
5、因检修等原因停电时,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扇及其开关周围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最高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严格按照措施进行排放。
6、风筒吊挂平直不转死弯、不脱节、不漏风,不得人为破坏风筒,工作地点的所有人员要爱护通风设施,发现漏风要及时和通风人员联系,及时补好,以保证工作面的风量不低于《作业规程》规定的风量。
7、严禁无风、微风作业。
临时停风时,必须立即停电、撤人。
8、局扇吸风口距底板高度大于300mm。
9、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隔爆水棚,隔爆水棚实行挂牌管理,水袋采用易脱钩的布置方式,挂水袋要平直不脱钩,严禁用铁丝捆绑。
10、凡进入工作地点的所有工作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工作中必须带毛巾和自救器,加强个体防护。
11、放炮时要采取措施保护好风筒,崩坏的风筒要及时更换。
12、放炮前、放炮后要及时的洒水降尘,放炮后工作面的炮烟未吹散之前,任何人不得进入工作。
13、完善并正常使用各种安全设施,所有的转截点要按设洒水装置,巷道回风侧要设置风流净化水幕,并坚持正常使用。
14、瓦斯传感器距离工作面的不超过5m。
并且悬挂位置必须按照设计要求。
15、炮后瓦斯浓度超过0.8%时,通风区要配备专职的瓦检员,每班检查不少于3次,严禁空班、空岗、少检、漏检、虚填、瞒报,发现瓦斯超限,要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16、放炮必须采用防爆型放炮器,严禁用其它电源放炮,并且放炮眼的封泥长度必须符合作业指导书规定。
17、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探头),悬挂位置距离顶板不大于300mm,距一帮不小于200mm地方,严禁用压风吹,工作面探头悬挂具体位置:
工作面的回风侧,通风科负责必须及时修理或更换,保证在CH4浓度≥1.5%时断电,断电范围为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及掘进巷道动力电源。
每次放炮前必须把探头移至工作面并掩护好,炮后及时挂在迎头规定地点。
18、严禁放糊炮、明炮、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严禁装药,并且炮眼的封泥长度不小于《作业规程》的规定,以防放穿炮,而引起瓦斯爆炸。
19、掘进头的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用煤电钻打眼。
放炮地点附近的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严禁装药、放炮,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20、使用煤电钻打眼时,如果遇到瓦斯浓度增大、钻孔有大量的气体喷出、卡钎子、放煤炮等异常现象时,要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21、每班工长及其以上人员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检仪,随时掌握工作面范围内的瓦斯情况,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
22、严格的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度,并且检查瓦斯要仔细认真,不留死角,尤其是巷道的顶板。
23、放炮前必须检查巷道的积渣情况,当积渣超过巷道断面的三分之一时严禁放炮。
24、放炮要坚持使用水炮泥,每眼使用三个。
25、炮眼要使用炮泥封实,严禁用易燃物代替炮泥。
26、备用风机工作时,工作面不得放炮。
27、工作面的扒渣机绳不得有接头。
28、工作面严禁用大锤砸铁器,以免产生火花而引起瓦斯爆炸。
29、要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坚持放炮停电制度。
30、炮后瓦斯浓度超过0.8%时必须坚持打释放眼,同时补充高瓦斯防治措施。
第七章文明施工
1、井下物料码放整齐,挂牌管理,专人负责,严禁乱扔乱放。
2、巷道每隔100m设置一个桶或杂物袋。
3、杂物捅或杂物袋内的杂物要定期回收,统一交到废品库。
4、井下机电工、验收员、必须随身带工具包,以便回收杂物。
5、对井下使用的棉纱、铁丝、螺丝、钻杆、钻头、实行交旧领新制度。
6、使用矿车回收杂物时,要将杂物统一回到一个矿车内,严禁乱扔乱放。
7、加强道木、钻杆、锚杆、托盘等材料的管理,严禁零星放放置。
8、放炮员加强对瞎炮的处理,放炮后,认真的清理现场,捡出未爆炸的炸药和雷管。
第八章技术安全措施
一、顶板管理
敲帮问顶
1、严格按生产科要求、图纸及地测科给的中腰线进行掘进。
2、掘进头到永久支护之间,必须使用好前探梁支护,前探梁必须紧随迎头,确保临时支护有效,严禁空顶作业。
3、进入工作面之前,首先检查临时支护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在开工之前,工长必须对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工作。
5、每次开进入工作面都要敲帮问顶,特别是遇到断层、褶曲、顶板破碎复杂的地方时,及时处理掉活矸、危石、檐等岩石。
6、打眼前,首先用钩钎、洋镐等工具除掉危石、活矸。
7、如遇破碎顶板,在围岩稳定性差,顶板随时有塌落危险时,采用短掘短支方法,循环进度控制在1000mm内,推前探梁到迎头,用大板背紧打牢。
8、
(1)井下所有人员都必须在工作地点进行交接班;
(2)交接双方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交接班,交班人要把本班的生产情况、安全情况、可能发生危险的地点,详细的向接班人讲清楚,然后才能离开;
(3)在交班之前,交班一方要主动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瞎炮等,应尽量在本班处理完毕,不给下班留下隐患和麻烦;
(4)接班方应主动询问上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认真的检查工作面交班时遗留的问题,在开工前,先把工作地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处理完,做到安全条件下进行生产。
9、验收员严把质量关,严格按验收标准验收,不合格的要整改,或重做,失效锚杆要及时补打。
10、当围岩正常时:
永久支护最大控顶距为2mm。
当围岩破碎、松软、节理发育时:
永久支护最大控顶距不超过1600mm,严禁空顶、空帮作业。
11、巷道交叉点处要加强支护。
12、爆破作业中工作面二次装药联线前必须处理顶帮危矸活石。
13、严格遵守敲帮问顶制度。
二、备用材料、数量、规格、存放地点
1、工作面料场必须备有足够量的临时支护材料,如:
大板、木楔子、前探梁等。
2、料场内的材料要实行挂牌管理,专人负责,物料要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放。
3、使用支护材料,严禁偷工减料。
三、防片帮冒顶措施
1、放炮后班组长进入工作现场,首先进行敲帮问顶,并及时把前探梁背上,顶板破碎时及时打上戴帽点柱。
2、打眼放炮工序要注意布眼准确,药量适宜,防止超挖,只挖现象。
3、在打眼施工中,实行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防止引发冒顶。
4、加强地质及水文资料的观测,拟定出施工的最佳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在破碎地带施工时,应做到一次成巷,缩短围岩暴露时间,保证永久支护的质量。
6、执行操作规程交接班和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处理顶板隐患。
7、施工中要注意观察围岩压力的变化情况,加强对顶板的控制,预防冒顶事故的发生。
8、要经常检查工作面后方的支护情况,发现变形严重时应及时修复。
四、复合顶板的支护方法
1、由于复合顶具有软、松、散易离层等特点,因此在这类巷道掘进时,就尽量使围岩暴露面积小、时间短的施工方法。
2、采用短掘短支,及时加架棚。
3、根据岩性选择合适的支护材料。
4、能随掘随落的顶板,严禁强留,一定处理后在进行支护。
五、防火
1、防火设施:
在电器设备附近灭火器、砂箱、易撒袋、消防锨、洒水软管。
2、防火管理
(1)电器设备集中地点配备2台完好灭火器,一个灭火砂箱,存砂不少于0.5方,并用易撒落砂袋装好,并备有消防锨,消防器材用后应及时补充。
(2)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造矿生产调度室。
(3)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4)经常检查灭火器完好情况,保证使用有效,用后及时补充。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严禁将废油、剩油泼洒在井巷内,用过的棉纱等必须回收升井。
(6)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运电气设备。
(7)井下不准私自拆开矿灯,以防引起爆炸事故。
(8)严禁携带易燃品、点火工具、穿化纤衣服入井,杜绝易燃电缆,易燃风筒,非阻燃皮带入井。
六、安全爆破及火工管理
1、放炮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发给合格证书。
没有合格证书者,不得从事放炮工作。
2、运送爆炸材料时,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并且不得装在衣袋内,炸药可由其它人员运送,并在爆破工的监护下,运送爆炸材料的人员,沿途不得停留,直接送到工作地点。
3、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4、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5、掘进工作面有瓦斯涌出时,应采用毫秒爆破及全断面一次起爆,爆破前停掉该巷道电源。
6、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7、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件进行。
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8、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
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9、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10、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拉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为0.6m~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4)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抗线不得小于0.3m。
(6)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大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
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11、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3)在爆破地点20m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5)工作面风量不足。
12、爆破前,必须加强对机器、电气设备和电缆等的保护或将其移出工作面。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中担任警戒工作。
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
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放炮警戒距离直巷不小于120m、拐弯巷道不小于100m。
13、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3)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
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特殊情况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限。
(4)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5)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6)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4、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
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严禁用其它电源代替放炮器放炮。
15、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
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16、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内通电放炮,放炮前应发出明显的放炮信号。
17、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
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8、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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