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监理规划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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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工程监理规划方案
B12
XXXXX中心工程桩基工程
监理规划
年月日至年月日
内容提要:
工程概况
监理工作范围、目标和依据
监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
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
监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监理设施
履行监理安全责任
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
公司技术负责人: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工作范围、目标和依据
三、监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
四、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
五、监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六、监理设施
七、履行监理安全责任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为XXX中心工程,位于:
XXXXX大街与XX路交叉北侧,XXXXX西隔壁,交通便利。
2、本工程桩基设计为:
主楼采用PHC-AB500(100)-28型号,设计桩数233根;2#楼采用PHC-AB500(100)-22型号,设计桩数150根,要求按JGT106-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基桩检测。
二、监理工作范围、目标和依据
1、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本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XXXXXXXXXXXX承担本工程项目建设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
2、本桩基工程监理工作目标
⑴桩体质量检验合格,有完整合格的桩基检测报告。
⑵桩位及桩顶标高偏差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对超过设计及验收规范允许偏差范围的桩严格按照设计认可的处理方案进行了处理并复查合格。
⑶承载力:
桩基承载力检测的方法及数量符合设计要求,承载力检测的结果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⑷成品桩质量检验:
确保施工中使用的各成品管桩均为经监理人员严格按照规范相关质量检验标准验收合格的桩。
⑸各设计变更均有相关原主体设计部门认可、出具变更文件。
⑹接桩焊接方法及焊接质量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
⑺确保管桩送桩施工的桩体桩位及桩顶标高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允许偏差范围要求;对超过设计及验收规范允许偏差范围的桩严格按照设计认可的处理方案进行了处理并复查合格。
⑻锤击送桩施工的停锤标准及静力压桩的最终压桩力数值偏差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允许偏差范围。
3、监理工作依据
⑴睢宁县睢宁广电中心工程招投标的文件。
⑵该工程的施工合同。
⑶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纪要、图纸答疑。
⑷经审核批准的桩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⑸适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
G03-2002图籍;JGT106-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设单位提供的有设计资质单位设计的桩基工程施工图纸等。
⑹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条例等。
三、监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
1、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总监理工程师:
XXX
桩基监理
XXX
测量监理
XXX
安装监理
XXX
2、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
姓名
职务
进场日期
退场日期
XXX
总监
2013年5月9日
工程竣工
XXX
土建专监
2013年5月9日
工程竣工
XXX
测量专监
2013年5月22日
工程竣工
XXX
安装专业
2013年6月5日
工程竣工
3、监理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⑴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公司派出的全面履行项目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并领导项目监理部的全面工作。
对内向监理公司负责,对外向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其主要岗位职责是:
1.1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
1.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的文件和指令;
1.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1.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1.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⑵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2.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2.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2.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2.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2.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2.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2.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2.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2.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⑶专业监理员岗位职责
3.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3.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3.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3.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3.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四、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
1、监理工作内容
⑴审查桩基施工单位的资质:
桩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如总包单位无专业资质要求分包的,应由总包单位向业主、监理组办理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审报。
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场及进行施工。
在桩基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并把工作落到实处。
⑵做好各楼号桩基工程的图纸会审工作,认真落实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技术交底:
桩基工程施工前,监理组应协调和配合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对桩基工程施工图纸进行会审,以了解设计意图和解决图纸遗留的问题并作好图纸会审记录。
桩基开工前,监理组应就桩基工程施工的有关监理工作要求等进行交底。
⑶严格审查桩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桩基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各楼号桩基工程的设计特点及施工验收规范等要求,认真编制切实可行的桩基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单位工程书面申报监理组审查批准,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组应督促施工方完善桩基工程施工的技术、安全交底工作,以确保按操作规程顺利施工。
⑷设计变更的控制及处理:
桩基工程的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及使用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桩基工程的设计变更必须由主体设计部门认可、签证;当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需要须对管桩的规格、数量及部位、接点处理等作变更处理时,应书面申报监理组和业主并由原主体设计部门认可、出具变更文件签证后方可变更施工,否则不得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严格按图纸监理,尽量减少变更(尤其施工单位的原因引起的)和修改。
⑸做好工程定位及桩位施工测量放线的复核工作:
测量放线是干好工程的第一步。
桩基施工单位在桩基施工前应安排专职人员进行认真放线、做好记录,在测量放线时一定要按照规划红线和国泰广场总平面布置图及各单位工程的桩位平面图定好位,放好各单位工程的定位点(线)、各具体桩的桩位的定点桩及灰线,找准各个控制点,确定好各个桩的具体位置并作出明显标志。
监理组在收到施工单位的各单位工程定位放线及桩位施工测量放线审报后,应及时组织测量放线的技术复核工作、检验测量放线质量。
对漏放及位置偏差超规范的桩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补设处理。
⑹PHC预应力管桩的桩身质量进场检查及验收:
检查生产预应力管桩的厂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在预应力管桩制成运至施工现场后施工单位及供货方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书面审报监理组进行验收。
监理人员应按照设计和规范有关预应力管桩成品质量检验标准对进场管桩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注:
一张出厂质量合格证为一个检验批,检验后应填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并核查管桩的出厂质量合格证与产品质量是否相符、有无管桩原材料检测报告及管桩砼强度报告。
合格后予以签认。
先张法预应力管桩成品质量检验标准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外观
无蜂窝、露筋、裂纹、色感均匀、桩顶处无裂缝
桩径
±5MM
管壁厚度
±5MM
桩尖中心线
<2MM
顶面平整度
10MM
桩体弯曲
<1/1000L
⑺预应力管桩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在预应力管桩施工过程中监理组应安排监理人员对管桩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督施工。
在管桩的旁站监督中应重点做好下列部位或过程的检查和控制工作:
①、检查施工使用的管桩质量是否为合格桩:
施工使用的PHC管桩均必须经监理人员按照有关质量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准施工使用。
②、检查施工送桩时的桩位位置是否正确或发生位移:
因在施工中施工队伍多人员繁杂及各材料运输车辆的场内运输等影响均可能导致部分原施工及复核的桩位发生位移现象。
故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桩位保护工作,并要求施工单位在PHC管桩施工前,对原放线定位的桩位按照施工图进行系统的检查,以便发现桩位是否发生位移。
必要时现场旁站监理人员也应对已经验收的桩位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
③、检查送桩施工中桩身垂直度控制、桩顶标高及桩位过程检验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允许偏差范围:
因本工程的设计桩顶标高低于施工现场的自然地坪标高,故在送桩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每根桩顶的轴线位置及桩身施工垂直度进行中间验收,符合允许偏差范围后方可送桩施工。
在送桩施工时桩架应稳定垂直;桩及桩管插入时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送桩沉桩时施工单位应由两台经纬仪从两个面(构成90°的两个面)控制沉桩的垂直度。
在送桩施工中施工单位应采用水准仪控制好施工送桩的桩顶的标高。
同时,监理人员也应作好对送桩前每根桩顶的轴线位置、桩身垂直度及送桩沉桩的桩顶标高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以检验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允许偏差范围要求。
待全部桩施工结束并在承台或底板开挖至设计基底标高后再对管桩成桩实体的桩位轴线位置和桩顶的标高进行最终验收,同时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和完善桩基竣工图。
④、检查施工送桩的顺序及控制是否正确:
打入法锤击打桩及静力压桩在送桩时均应遵循“根据桩的设计标高宜先深后浅”、“根据桩的规格宜先大后小、先长后短”及“根据桩的密集程度可采用自中间向两个方向对称进行、自中间向四周进行及由一侧向单一方向进行施工”的原则。
⑤、检查接桩时上下节平面偏差、节点弯曲矢高及焊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有关质量验收标准。
电焊接桩焊缝质量检验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1
上下节端部错口:
外径≥700MM
外径<700MM
≤3MM
≤2MM
2
焊缝咬边深度
≤0.5MM
3
焊缝加强层高度
2MM
4
焊缝加强层宽度
2MM
5
焊缝电焊质量外观
无气孔,无焊瘤,无裂缝
6
焊缝探伤检验
应满足设计要求
7
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
>2min
⑥、检查静力压桩送桩施工时的压桩压力和终桩压桩力数值:
当压桩达到设计标高时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单位读取和记录最终压桩力数据是否真实。
当压桩最终压桩力数值与设计要求压桩力相比的允许偏差超过设计控制的±5﹪以上时应向设计单位提出确定处置与否。
主要以标高控制为主。
⑦、管桩送桩施工时应注意的有关事宜:
打入法(锤击)施工时应按照设计规定选择桩锤的锤重;在管桩送桩施工中若遇到a、打入法施工时贯入度突变;b、桩身突然发生倾斜、位移、下沉或严重回弹;c、桩顶和桩身出现严重裂缝或破碎等情况时应暂停送桩施工。
并及时会同建设、设计、勘察和施工等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⑧、桩基的高、低应变检测:
待全部桩施工结束并在承台或底板开挖至设计基底标高后及时组织或通知桩基检测单位按照JGT106-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要求对管桩成桩的实体进行高、低应变检测。
⑻桩基子分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在桩基分部工程自检自验自评的基础上整理相关竣工资料书面和桩基分部工程竣工报告审报监理组申请进行桩基分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监理在桩基高、低应变检测检测报告到位和完成桩基实体桩位、桩顶标高验收复核的基础上监理组应组织预验收,预验合格后出具相关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及时通知和组织相关单位与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对桩基子分部工程预验收或竣工验收发现及提出的问题应督促相关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认可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2、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以期确实和卓有成效的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理工作、克服施工中出现各质量通病,监理组在建立健全监理组织的同时应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落实好质量控制的责任。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强制性条例标准”,保证监督体系有效的运转。
在工作中监理人员应严格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方法和措施对工程各施工部位及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按作业程序实施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的监理质量监督制度,严格质量检查和验收:
对达不到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的部位禁止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并应及时责令和监督施工单位进行返工重做处理;上道工序未经监理检查验收或隐蔽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凡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的各种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设备、机具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
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如下控制手段:
(1)、下达监理指令;
(2)拒绝签认资料;
(3)、拒绝批付工程款;
(4)建议业主撤换施工队伍及不称职的管理人员;
(5)、下达停工/返工整改指令。
对多次指出仍不服从管理的情况下监理组除向业主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外将采取不组织竣工验收。
绝不姑息迁就以确保工程施工不留质量隐患。
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应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监帮结合并积极参与和做好施工参与各方的现场协调工作,充分发挥监理作用。
五、监理工作制定和工作程序
1、监理工作制度
⑴资质、资格审查制度
根据监理合同的委托范围,项目监理部对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应提交建设单位重新审查其资质。
对施工单位资质审查的内容包括:
施工单位的资质方面:
资质等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经济技术能力、装备的配备、准入证。
施工单位人员方面:
人员的配备、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资格、资格证件、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的资格证件等。
⑵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技术、经济及质量、进度方面的审核。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并形成会审纪要。
会议内容全部以会议纪要形式成文,由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四方会签后,转发有关部门。
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的审查制度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重点部位的施工、大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吊装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经济、质量、技术、安全等方面的确认,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经项目监理部批准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方可实施。
⑷质量控制点一次报验合格率制度
对特殊过程和关键部位设置质量控制见证点(W点)。
凡列为见证点(W点)的关键工序,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内到场进行见证和监督确认。
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规范、标准要求结合各单位工程工序质量控制重点、承建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确定各单位工程的关键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点和控制级别,并以《监理工程师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有关单位。
施工中到达关键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点时,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应在确认上道施工工序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监理表格要求填报《工程报验审核表》,报请监理工程师确定检查时间。
监理工程师按照约定时间对关键施工工序进行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汇总,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并自检合格后,重新报验,经监理工程师复检确认后,施工单位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⑸有关的施工、试验记录、计算书、质量证件审查制度
施工单位在本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技术资料、质量证明文件等,必须送交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报审的资料包括:
1设备和主要材料的产品合格证、说明书、检验报告等有关技术资料。
2施工安装、试验、检定、调试记录。
3工序交接记录。
4其它有关建筑施工方面的技术资料。
工程竣工前,各种资料由承包单位整理、汇总,并报请项目监理部审核。
⑹会议、报告制度
为充分发挥监理的组织协调作用,搞好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的动态管理,项目监理部定期组织召开工地例会及有关的工程协调会议,针对近期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进度、投资等问题,重点协调解决,并形成会议纪要。
定期召开项目监理部内部例会,研究解决项目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听取总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项目监理部定期以监理通知、工程简报、监理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汇报工程的进度、质量、投资等情况,如实反映工程动态、存在的问题、工程计划和有关监理意见和建议。
⑺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申请的核签制度
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必须按照建设单位规定的程序,经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审核签认后,方可执行。
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审核洽商和变更是否违反有关规范、标准和其它技术文件;是否影响工程的安全、使用功能、费用增加。
凡未经监理工程师核签的变更申请,不得作为取费依据。
⑻工程材料、设备进场前报验制度
设备、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须提交进场清单、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
经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场使用。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有质量缺陷的工程材料,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验或拒签,被拒签的材料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⑼月工程进度报表审批制度
每月25日前,施工单位应向本项目监理部提交该月《月工程进度报表》,同时应报送《本月施工进度报告》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
⑽监理日记及监理月报制度
监理日志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后补。
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公司规定,定期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日志记录情况,以便掌握工程动态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情况。
监理日志是重要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管。
监理月报由项目监理部按监理公司统一的格式和规定内容编写,并上报有关单位和部门。
⑾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参加本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工程信息资料传递工作,各单位之间传递的有关工程信息资料,必须经资料员签发、接收、传递,保持工程信息文件的可追溯性。
项目监理资料必须及时归档,由信息监理工程师编目登记,并负责收发、保管日常工作中的往来文件、通知、报表、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编目登记,建立档案。
工程竣工后,项目监理部组织整理监理档案资料并交付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档案室。
⑿见证取样管理制度
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制度,即在监理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检测单位进行试验。
⒀施工旁站监理制度
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在房屋建筑工程中实施施工旁站监理制度。
施工单位根据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
项目监理部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2、监理工作程序
、开工审批程序、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工作程序、材料报验审批及材料见证工作程序、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中间验收程序、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工程月进度付款申请审批程序、工程变更审批程序、监理资料管理程序、工地例会程序。
六、监理设施
1、按照项目监理合同规定,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有:
现场办公用房1间
办公桌椅4套
2、项目监理部拟配备的主要办公设备、通讯工具、交通工具有:
台式计算机1台
打印机1台
复印机1台
数码照相机1台
电话机1台
3.项目监理部拟配备的主要测量、检测设备有:
全站仪台
水准仪台
测厚仪台
回弹仪台
七、履行监理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有关安全规规程及强制性条例等进行安全与文明施工,杜绝一切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桩基施工中施工单位应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安全施工生产的保证体系及措施,尤其应注意加强安全用电、机械操作及焊接施工等方面的安全控制,并把工作落到实处。
在工程施工中监理人员应采取措施监督落实施工单位现场的安全与文明施工到位情况。
在工程施工中监理人员应按规范、程序的要求,做好施工的检查验收及检测工作并做好记录。
施工单位资料的整理,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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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桩基 工程 监理 规划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