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山洪灾害防治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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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XX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
XX监理公司
二○一一年三月
17
批准:
审核:
编写:
目录
1总则 1
2开工审批程序 1
3安装和埋设过程监理 2
4施工质量控制 3
5 验收 15
1总则
1.1本细则编制依据:
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以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部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SL61-2003》等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XX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
2开工审批程序
2.1设备安装及机械埋件安装项目开工28d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根据施工图样、设计要求、技术规范、施工条件、施工作业水平及预埋件情况,编制安装与埋设措施计划报监理部批准。
安装与埋设措施、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述,包括安装项目、安装工程量及合同工期要求。
2)埋件的材料采购、制作或埋件制造商交货情况。
3)埋件安装与埋设的施工工序和工艺。
4)安装与埋设手段及设备配置。
5)劳动力组织、作业人员培训与技术力量配置计划。
6)进度计划安排。
7)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作业措施。
8)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报告或说明的情况。
2.2上述安装与埋设措施、计划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限时批复,原件不退回。
2.3除非承包人接到的审批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安装与埋设单位可及时向监理机构申请开工,监理机构在接受安装与埋设单位申请后24h内签发相应安装与埋设项目的开工通知。
2.4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需的文件资料,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若承包人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机构的审批意见或批复文,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3安装和埋设过程监理
3.1安装与埋设作业开始14d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按合同文件规定及监理机构指示,向监理部送交下列资料:
1)设备交接文件、装箱清单以及安装设备出厂合格证与相应的出厂验收资料。
2)安装用控制点位置图。
3)监理机构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3.2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规定和设计技术指标要求,对购进的所有材料和制作的预埋件进行检查和试验检测,并报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埋设。
3.3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对发包人或安装件供应商提供的安装件质量进行验收,包括对重要部件尺寸进行复测,并在通过验收之后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
3.4埋件埋入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对预埋件埋设部位进行实地放样,并将放样成果报监理部审核。
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直接监督承包人进行对照测量检查。
3.5埋件安装前,安装或埋设部位应具备以下安装条件:
与埋件相关的一期插筋数量、位置、长度、材质等应符合图样要求,并清除浮油、油漆、浮锈皮等污物。
3.6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在埋件埋设施工前完成安装和埋设施工准备工作,并报监理机构检查。
施工准备工作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埋件质量和数量应满足合同文件规定和设计技术指标要求。
2)埋件安装部位处理和放样测量完成,并报验合格。
3)预埋安装施工技术交底已经进行。
4)埋件安装和埋设工作所需设备、材料和劳力配备满足开工后施工质量和施工强度要求。
5)其他必须的辅助作业设施安排就绪。
6)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施工质检人员配置满足跟班监督要求。
7)安全措施落实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7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三级质检体系,实行跟班质量监督制度,按照报经批准的作业措施计划作业、文明施工。
操作工人应经技术培训合格、技术熟练,并挂牌上岗。
3.8施工过程中,不允许使用不合格的或未经批准使用的材料,也不允许不合格的埋件和安装件成品进场。
一旦发现本工程使用不合格材料和不合格成品时,监理工程师应予以制止,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立即更换,并承担其合同责任。
3.9埋件与安装件,应按规定分别涂上醒目标记。
预埋件安装位置、安装材料与规格、安装数量与工程量及安装工序的检查与检验应在承包人质检部门三级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施工质量终检合格(开工、仓)证,报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和混凝土浇筑作业。
3.10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现场作业记录和原始资料进行检查。
监理工程师还将对重要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和检查监督,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
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3.11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加强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
并按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部要求,于每月25日向监理部报送当月作业月报和下月的作业计划。
当作业计划发生变动时应说明变动原因。
4施工质量控制
4.1传感器
4.1.1雨量传感器应满足如下要求:
1、雨量传感器应适用于下列环境条件:
1)工作环境温度:
0℃~+50℃;
2)工作环境湿度:
95%,RH40℃(凝露)。
2、雨量传感器的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承雨口内径:
Φ200;
2)分辨力:
当测站为基本雨量站时,应按SL2的规定选用设备;对于非基本雨量站,可选用0.5、1.0mm两种规格;
3)准确度:
当降雨强度在0.01mm/min~4mm/min范围内变化时,雨量传度测量感器准确度测量误差可按公式(4.1.1)计算,准确度等级见表(4.1.1)。
E(%) =Pi-Ps/Ps×100 公式(4.2.1)
式中 E——测量误差,%;
Pi——仪器测定值,mm;
Ps——仪器自身排水量,mm。
测试条件:
室内人工滴定。
表(4.2.1) 雨量传感器准确度等级测量误差
准确度等级
测量误差E
Ⅰ
≤±2%
Ⅱ
≤±3%
Ⅲ
≤±4%
3、雨量传感器通常为一组或多组接点通断信号输出。
其接点允许承受的最大电压应不小于15V;允许通过电流应不小于500mA;输出端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Ω;导通电阻应不大于10Ω;接点工作寿命应在50000次以上。
4、其他要求:
1)防堵塞:
雨量传感器应具有防堵、防虫、防尘措施。
在无人维护情况下,至少能正常工作30d不被堵塞;
2)防雷电抗干扰:
雨量传感器及输出信号传输线应具有防雷电和抗干扰措施;
3)可靠性指标:
在满足仪器正常维护条件下,MTBF应不小于40000h。
4.1.2水位传感器应满足如下要求:
1、水位传感器应适用于下列环境条件:
1)工作环境温度:
0℃~+50℃;
2)工作环境湿度:
95%,RH40℃(凝露)。
3)被测水体没有结冰。
2、水位传感器的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辨力:
0.1、1.0cm,应按系统要求选择;
2)测量范围:
一般为0~10m、0~20m、0~40m;
3)水位变率:
能适应的水位变率一般情况下应不低于40cm/min,对有特殊要求的应不低于100cm/min;
4)准确度:
水位传感器的准确度按其测量误差的大小可分为4级(见表4.1.2),其置信水平应不小于95%,组建系统应选用3级以上的设备。
表4.1.2 水位传感器准确度等级允许误差
准确度等级
允许误差
水位变幅≤±10m
水位变幅>±10m
0.3
≤±0.3cm
/
1
≤±1cm
≤全量程的0.1%
2
≤±2cm
≤全量程的0.2%
3
≤±3cm
≤全量程的0.3%
测试条件:
水位试验台
3 输出特征应符合以下要求:
1)增量输出:
由一组或多组输出组成,可以用接点通断或电平输出。
接点通断输出其允许承受最大电压应不小于30V,电流应不小于10mA,输出端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导通电阻应不大于0.5Ω。
电平输出其高低电平值应符合CMOS电平;
2)全量输出:
分并行输出或串行输出两种,其误码率Pe 应小于1×10-5(以室内测试为准)。
并行输出对浮子式水位计推荐使用格雷码,电平输出的高电平为“1”码,低电平为“O”码。
接点通断输出特性同增量输出。
输出插头座一般采用19芯圆形防水插座(或经处理达到防水效果)。
水位计的输出码型也可使用二—十进制码,输出插头座采用26芯圆形防水插座;串行输出推荐采用RS-485接口,应装有抑制过压消涌装置,输出插头座采用7芯圆形防水插座(或经处理达到防水效果);
3)也可以采用全量输出与增量输出相结合的输出方法;
4)模拟量输出可为4~20mA或0~5v。
4其他要求:
1)电源适应性:
宜采用直流供电,电源电压在额定电压的-15%~+20%间波动时,仪器应正常工作;
2)防雷电抗干扰:
传感器及其输出信号线应有防雷电和抗干扰措施;
3)波浪抑制:
传感器的输出应稳定,必要时应采取波浪抑制措施;
4)可靠性指标:
浮子式水位计MTBF应不小于25000h;其他类型水位计MTBF应不小8000h。
4.1.3闸位传感器参照SL/T209-1998标准执行。
4.1.4用于对蒸发、墒情、温度、湿度等水文气象参数以及水质参数进行测量的其他传感器应满足如下要求:
1、各传感器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工作环境条件应根据其实际使用环境按GB/T9359进行分类考核。
3、各传感器应按照自身特性选用以下输出特征:
1)增量输出:
由一组或多组输出组成,可以用接点通断或电平输出。
接点通断输出其允许承受最大电压应不小于30V,电流应不小于10mA,输出端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导通电阻应不大于0.5Ω。
电平输出其高低电平值应符合CMOS电平;
2)全量输出:
并行输出码型推荐采用二—十进制码。
串行输出速率在300、1200、2400、4800、9600pbs中选择。
3)模拟量输出:
模拟量输出可为4~20mA或0~5v。
4)频率量输出:
其输出电平应符合CMOS电平或TTL电平,输出频率应不大于32KHZ。
4、应优先采用直流供电,可对传感器单独供电,或由遥测终端机统一供电。
使用直流供电时,电压值允许为额定电压的-15%~+20%;使用交流供电时,电压值允许为额定电压的±20%。
5、机箱应具有防潮、防沙尘、防盐雾、防雨水的结构或措施。
6、传感器及其信号传输部件应具有防雷电和抗干扰措施。
7、在正常维护条件下,MTBF应不小于8000h。
4.2固态存贮器
4.2.1 固态存贮器主要用于按时序记录所连接传感器采集的参数值,再通过不同途径读出所存贮的数据,供资料整编使用。
固态存贮器应满足下列要求:
1、固态存贮器和遥测终端机应使用同一个传感器,保证所采集数据的一致性。
2、固态存贮器必须定期调整时钟,保证时间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3、固态存贮器必须具有串行或并行等接口,满足现场显示和读取数据,以及调整时标等参数的需要。
4、固态存贮器的存贮介质,可采用非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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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山洪 灾害 防治 监理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