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山东省卫计系统《针对性普法》基层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是非题范文模板 4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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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山东省卫计系统《针对性普法》基层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是非题范文模板 4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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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山东省卫计系统《针对性普法》基层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是非题
201X年山东省卫计系统《针对性普法》基层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是非题51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只要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60日内及时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可以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
标准答案:
B
52鉴于当前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增大,特殊情况下可以在下达征收决定前先征收社会抚养费,但必须在10日内补送征收决定。
()
标准答案:
B
53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人最多可收养二名子女。
()
标准答案:
B
54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每三年由原批准机关校验一次。
()标准答案:
A
55只有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可以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者人工终止妊娠。
()
标准答案:
B
56《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中第四条规定中“医学上确有需要的”,是指已诊断为伴性遗传性疾病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情形。
()标准答案:
A
57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光荣证,停止凭证享受的各种优待,对领取的各种奖励不予追回。
()
标准答案:
A
58奖励扶助对象去世应退出奖励扶助范围。
()
标准答案:
A
59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医学技术鉴定组织,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医学技术鉴定。
()
标准答案:
B
60流动人口户籍地可以以育龄夫妻常年在外为由拒绝为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
标准答案:
B
61只有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有权批准当事人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
()标准答案:
A
6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
标准答案:
A
63享受奖励扶助后就不能继续享受其他计划生育奖励。
()
标准答案:
B
6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根据育龄群众需求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
()标准答案:
B
65要求再生育的单独夫妇,已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应予追回。
()
标准答案:
B
66计划生育合同是否公正,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
标准答案:
A
67未婚单亲收养子女的不能享受奖励扶助。
()
标准答案:
A
68镇级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不足时,可以暂时挪用社会抚养费,但要在一个月内补缴到国库。
()标准答案:
B
69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报同级公安部门予以公告。
()
标准答案:
B
70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并与相关部门有关人口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
标准答案:
A
51再婚夫妇无论有没有共同生育,子女数都分别认定。
()
标准答案:
A
52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只能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
标准答案:
B
53所有的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都应办理婚育证明。
()
标准答案:
B
54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受术者本人同意,并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
标准答案:
A
55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光荣证,停止凭证享受的各种优待,对领取的各种奖励不予追回。
()
标准答案:
A
56对符合再生育条件,但经调查确认有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非法流引产行为的夫妇,不再安排生育,再生育的应当按照违法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
()
标准答案:
A
57各级医疗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孕产期保健和接生服务时,应当查验孕妇的生育证,发现无生育证的,应当在5日内告知该机构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标准答案:
A
58用工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主要包括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依法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待、采集和通报计划生育信息,以及避孕药具发放、提供相关服务等。
()标准答案:
A
59女职工生育或生育多胞胎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
标准答案:
B
60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三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
()
标准答案:
B
61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可以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
标准答案:
B
62对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而在生育证申请过程中生育的,予以补办生育证。
()
标准答案:
A
63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所指的“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包括法律法规承认的事实收养子女的情况。
()标准答案:
B
6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
标准答案:
A
65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有偿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标准答案:
B
66《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立法依据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标准答案:
A
67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审核,包括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对象。
()标准答案:
B
6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
标准答案:
A
69进一步搞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要求是:
实行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体制。
()
标准答案:
A
70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病死儿医学鉴定结论为终局鉴定。
()
标准答案:
B
51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每三年由原批准机关校验一次。
()
标准答案:
A
52违规销售或者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没收非法销售或者使用的终止妊娠药品,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标准答案:
A
53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已超过49周岁的,以确认其资格条件的年度为起点发放扶助金。
()标准答案:
A
54未婚单亲收养子女的不能享受奖励扶助。
()
标准答案:
A
55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逾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不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所称的流动人口。
()
标准答案:
A
56进一步搞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要求是:
实行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体制。
()
标准答案:
A
57共产党员采取骗取、伪造、变造等手段索取结婚证、生育证等计划生育证件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加重处分。
()
标准答案:
A
58奖励扶助制度的资金全部都由县财政承担。
()
标准答案:
B
59落户城镇的农村人口,落户之日起5年内可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生育政策。
()
标准答案:
A
60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如当事人自愿加倍缴纳社会抚养费,可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
标准答案:
B
61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只要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60日内及时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可以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
标准答案:
B
6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报同级公安部门予以公告。
()
标准答案:
B
63流动人口再生育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有关手续。
()
标准答案:
B
6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附加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
()
标准答案:
A
65对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而在生育证申请过程中生育的,予以补办生育证。
()
标准答案:
A
66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在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应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劳动强度及其所处的生理时期,指导公民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并为其提供安全、有效、规范的技术服务。
()
标准答案:
A
67农村居民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但仍继续承包土地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5年内可继续适用《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农村居民的有关规定。
()
标准答案:
A
68只有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有权批准当事人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
()
标准答案:
A
69晚婚晚育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
标准答案:
A
70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可适度降低其工资或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标准答案:
B
5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
标准答案:
A
52晚婚晚育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
标准答案:
A
53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为流动人口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登记。
()
标准答案:
A
54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如当事人自愿加倍缴纳社会抚养费,可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
标准答案:
B
55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
标准答案:
A
56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只要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60日内及时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可以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
标准答案:
B
57只有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可以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者人工终止妊娠。
()
标准答案:
B
58只有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有权批准当事人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
()
标准答案:
A
59要求再生育的单独夫妇,已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应予追回。
()
标准答案:
B
60同一城市中户籍人口人户分离的,不属于流动人口。
()
标准答案:
A
61刘某婚后曾生育一女,后因意外事故死亡,几年后又收养一男孩,现在刘某已满60岁,可以享受农村奖扶。
()
标准答案:
A
62奖励扶助对象去世应退出奖励扶助范围。
()
标准答案:
A
63所有的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都应办理婚育证明。
()
标准答案:
B
64进一步搞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要求是:
实行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体制。
()
标准答案:
A
65当事人在一地已经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还可以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标准答案:
B
66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
标准答案:
A
67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病死儿医学鉴定结论为终局鉴定。
()
标准答案:
B
68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三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
()
标准答案:
B
69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医学技术鉴定组织,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医学技术鉴定。
()
标准答案:
B
70共产党员采取骗取、伪造、变造等手段索取结婚证、生育证等计划生育证件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加重处分。
()
标准答案:
A
51罚没收入仅指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执行处罚的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取得的罚没款。
()
标准答案:
B
52国家公务员和法律、行政法规授权行使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应遵守国家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
()
标准答案:
A
53用工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主要包括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依法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待、采集和通报计划生育信息,以及避孕药具发放、提供相关服务等。
()标准答案:
A
54鉴于当前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增大,特殊情况下可以在下达征收决定前先征收社会抚养费,但必须在10日内补送征收决定。
()
标准答案:
B
55要求再生育的单独夫妇,已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应予追回。
()
标准答案:
B
56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并与相关部门有关人口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
标准答案:
A
57刘某婚后曾生育一女,后因意外事故死亡,几年后又收养一男孩,现在刘某已满60岁,可以享受农村奖扶。
()
标准答案:
A
58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三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
()
标准答案:
B
59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受术者本人同意,并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
标准答案:
A
60流动育龄夫妻在外出之前,不需要向户籍地主动告知流向、流出时间、联络方式等信息。
()标准答案:
B
61当事人确有实际困难的,经镇级计划生育部门同意,可以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标准答案:
B
62第一胎生育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
()
标准答案:
B
63共产党员采取骗取、伪造、变造等手段索取结婚证、生育证等计划生育证件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加重处分。
()
标准答案:
A
64计划生育合同是否公正,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
标准答案:
A
65奖励扶助对象去世应退出奖励扶助范围。
()
标准答案:
A
66落户城镇的农村人口,落户之日起5年内可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生育政策。
()
标准答案:
A
67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所说的“只生育一个子女”是指合法生育过一个以上子女但同时只存活一个子女的情况,曾经有过违法生育事实但只存活一个子女的不能纳入特扶。
()
标准答案:
B
68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可以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
标准答案:
B
69生育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
()
标准答案:
A
70镇级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不足时,可以暂时挪用社会抚养费,但要在一个月内补缴到国库。
()
51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审核,包括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对象。
()标准答案:
B
52奖励扶助对象去世应退出奖励扶助范围。
()
标准答案:
A
53收养行为被民政部门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
标准答案:
B
54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逾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不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所称的流动人口。
()
标准答案:
A
55农村居民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但仍继续承包土地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5年内可继续适用《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农村居民的有关规定。
()
标准答案:
A
56违规销售或者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没收非法销售或者使用的终止妊娠药品,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标准答案:
A
57对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而在生育证申请过程中生育的,予以补办生育证。
()
标准答案:
A
5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
标准答案:
A
59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再婚家庭,在领取结婚证之前怀孕的,可在领取结婚证之后、生育之前补办生育证。
()
标准答案:
A
60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所指的“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包括法律法规承认的事实收养子女的情况。
()标准答案:
B
61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其内容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
标准答案:
A
62计划生育合同是否公正,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
标准答案:
A
63生育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
()
标准答案:
A
64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受术者本人同意,并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
标准答案:
A
65刘某婚后曾生育一女,后因意外事故死亡,几年后又收养一男孩,现在刘某已满60岁,可以享受农村奖扶。
()
标准答案:
A
66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包括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鉴定和治疗。
()
标准答案:
B
67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已超过49周岁的,以确认其资格条件的年度为起点发放扶助金。
()标准答案:
A
68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
标准答案:
A
69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向实行计划生育的服务对象做必要的解释,征得服务对象的同意。
()标准答案:
A
70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具有1名以上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即可。
()
51私自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手术是违法行为。
()
标准答案:
A
52怀孕后确因医学需要或其他规定的情形终止妊娠者,必须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施术机构实施手术。
()
标准答案:
A
53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只要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60日内及时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可以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
标准答案:
B
54出具婚育证明或者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不能收费。
()
标准答案:
A
55享受奖励扶助后就不能继续享受其他计划生育奖励。
()
标准答案:
B
56违规销售或者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没收非法销售或者使用的终止妊娠药品,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标准答案:
A
57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审核,包括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对象。
()标准答案:
B
58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时,有权了解自身的健康检查结果和常用避孕节育方法的作用机理、适应证、禁忌证、优缺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
标准答案:
A
59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所指的“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包括法律法规承认的事实收养子女的情况。
()标准答案:
B
60同一城市中户籍人口人户分离的,不属于流动人口。
()
标准答案:
A
61未婚单亲收养子女的不能享受奖励扶助。
()
标准答案:
A
62流动人口再生育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有关手续。
()
标准答案:
B
63计划生育合同是否公正,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
标准答案:
A
6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根据育龄群众需求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
()标准答案:
B
65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在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应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劳动强度及其所处的生理时期,指导公民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并为其提供安全、有效、规范的技术服务。
()
标准答案:
A
66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向实行计划生育的服务对象做必要的解释,征得服务对象的同意。
()标准答案:
A
67再婚夫妇无论有没有共同生育,子女数都分别认定。
()
标准答案:
A
68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标准答案:
A
69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受术者本人同意,并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
标准答案:
A
70国家公务员和法律、行政法规授权行使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应遵守国家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
()
标准答案:
A
51晚婚晚育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
标准答案:
A
52对高收入家庭违法生育的,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强制其额外缴纳部分计划生育公益金,以确保社会公平正义。
()
标准答案:
B
53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包括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鉴定和治疗。
()
标准答案:
B
54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必须由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
标准答案:
B
5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立法依据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标准答案:
A
56流动人口再生育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有关手续。
()
标准答案:
B
57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时,有权了解自身的健康检查结果和常用避孕节育方法的作用机理、适应证、禁忌证、优缺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
标准答案:
A
5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缩小办证范围,将婚育证明的办证对象由成年流动人口缩小为流动女性。
()
标准答案:
B
59只有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有权批准当事人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
()
标准答案:
A
60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
标准答案:
A
61当事人在一地已经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还可以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标准答案:
B
6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
标准答案:
A
63计划生育合同是否公正,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
标准答案:
A
64流动育龄夫妻在外出之前,不需要向户籍地主动告知流向、流出时间、联络方式等信息。
()标准答案:
B
65未婚单亲收养子女的不能享受奖励扶助。
()
标准答案:
A
66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应收取相关费用。
()
标准答案:
B
67国家公务员和法律、行政法规授权行使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应遵守国家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
()
标准答案:
A
68违规销售或者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没收非法销售或者使用的终止妊娠药品,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标准答案:
A
69《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中第四条规定中“医学上确有需要的”,是指已诊断为伴性遗传性疾病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情形。
()
标准答案:
A
70享受奖励扶助后就不能继续享受其他计划生育奖励。
()
标准答案:
B
51对符合再生育条件,但经调查确认有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非法流引产行为的夫妇,不再安排生
育,再生育的应当按照违法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
()
标准答案:
A
52国家公务员和法律、行政法规授权行使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应遵守国家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
()
标准答案:
A
53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三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
()
标准答案:
B
54提倡对农村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夫妻给予重奖。
()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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