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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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学院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保证广大学生和教职工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四川省高校餐饮经营实体准入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及要求
第二条学院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通过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实现食物中毒事故零指标。
第三条根据后勤社会化改革要求,XX学院食品加工售卖工作均以“托管方式”进行。
按照学院IS090012000“外包工程管理体系”要求,凡进入学院进行食品加工售卖经营的单位(或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热心为师生员工服务和自觉服从学院管理的理念;
2.具有相应的承担风险的能力,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有合法资质有效证件;
3.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以及保证食品安全的设备设施和措施。
第四条凡进入学院进行食品加工售卖经营的单位(或企业),由学院餐饮经营实体准入管理小组(釆购小组)通过招投标办法推荐出合格供方,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认定后签订托管合同,用法律形式确定双方托管关系。
第三章食品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和职责
第五条学院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餐饮经营实体准入管理小组(两个小组一套班子),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分管后勤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后勤基建处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后勤基建处履行办公室职责。
学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主体分为六个层面:
学院院长一一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
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一一主要管理责任人(主管领导)。
后勤基建处分管领导一一直接管理第一责任人。
食品监管科领导一一专门管理责任人(直接管理第二责任人)。
食品监管员专门管理执行人(直接管理第三责任人)。
托管承包单位一一直接责任人。
学院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分管院长负责制。
学院内部管理责任关系;从第一责任人到专管执行人自上而下逐层领导,实施逐层监督、指导;从专管执行人到第一责任人自下而上逐层对上负责,分层贯彻、执行。
当某一级责任人不在时,下一级责任人自动履行上一级责任人的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后勤基建处是学院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部门,负责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制定学院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全套制度,并根据ISO9001:
2000要求不断改进,同时负责提交食晶安全工作的项目资金预算,提交部门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
食品监管科是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执行者,代表学院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监督、管理、落实。
第六条学院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学院院长)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提出学院食品安全工作总体目标,召集并主持领导小组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二、根据食品安全的特殊要求进行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对食品安全必需项目投资配备资金。
按照学院IS09001:
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三、不定期深入食品加工售卖一线了解实际情况,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检查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对学院在食品安全中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下决心督促整改。
四、对在保证学院食晶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职工进行奖励,对学院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照《XX学院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五、学院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按照《XX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并安排布置、指挥处理食物中毒事故。
上述工作要求有详细文字记录备查。
第七条学院食品安全主管领导(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的主要职责。
一、主持学院食品安全工作,按照总体目标要求制定规划,提出实施意见。
二、年初组织召开XX学院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布置安排年度的工作要求,安排逐级签订XX学院食品安全责任书;年末组织召开XX学院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会议,向领导小组和学院办公会汇报食品安全工作,提交重大问题讨论议题。
三、不定期深入食品加工售卖一线,了解、检查、掌握相关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
四、每学期主持召开1次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听取职能管理部门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汇报和受托方的意见;根据上级新的精神提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解决食晶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学院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根据食品安全领导组长的安排布置,全面负责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上述工作要求有详细文字记录备查。
第八条学院后勤基建处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直接管理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一、提交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安排年度工作会议议程和议题。
二、按照学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要求,检查落实《XX学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情况。
三、根据需要每月不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经常深入食品加工售卖一线,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重要隐患和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书而反映并争取尽快整改。
四、每月召开1次委托方和托管方协调联系会议,交流听取意见,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每月召开1次食品监管科会议,检查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五、督促检查对XX学院食品安全责任书管理内容的落实情况。
六、每学期检查落实学生代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座谈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满意度调查,调查情况全院公开通报。
七、学院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和学院主要领导报告,同时按照要求积极组织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安排保护事故现场和当事人,并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
上述工作要求有详细文字记录备查。
第九条学院后勤基建处食品监管科科长(专门管理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全面落实《XX学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四川省髙校餐饮经营实体准入制度》的相关内容,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草案。
一、每学期始对食品经营单位有效资质证、大宗食品原料釆购渠道及食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进行验证并备案,同时进行动态监控。
二、督促各经营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严防投毒、火灾和其他破坏活动。
每月与相关部门一起检查1次食堂及商业网点用电及设备设滋安全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三、每周对食品的原材料、加工环境、加工过程、包装及销售等过程进行1〜2次监督抽查(清真食品采购加工必须按相应要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在职责范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一级责任人汇报,重大问题以书面形式向上汇报,紧急事件可直接向学院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
四、每周对食品工作人员保持个人卫生情况进行1〜2次抽查。
五、每周对食品留样、消毒进行1〜2次抽查,检查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同时检查是否将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分开存放。
按照规定标准对凉菜间进行管理,尤其要做好员工个人卫生及操作程序管理,室内及工用具、容器的各项消毒工作,室内温度控制,物品摆放及管理,食品原料管理及剩余尚需使用食品的处理等。
六、每周对食品生产经营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瑋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的条件,与有害物品保持规定的距离抽查1〜2次;同时,检查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是否按要求购置安放,是否按要求进行消杀
“除四害”工作。
七、每周对食堂和商业网点是否有违反国家及省市和学院有关管理规定的情况抽查1〜2次(是否销售酒类,如白酒、啤酒、含酒精的饮料等,商业网点出售的食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的商业活动是否符合学院的整体要求)。
八、每半月组织检查1次食堂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商业网点食品价格是否按学院规定的要求执行。
九、督促落实学年内对员工的培训计划,对采购、验收、仓库管理、留样、凉菜间等重点岗位的重点员工进行重点岗前培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般岗位员工的食晶安全知识培训年度内至少1次。
十、每学期组织落实学生代表食品安全价格座谈会、食堂工作满意度调查1次,并将学生代表意见及处理情况向全院通报。
十一、组织协调好节假日学生伙食,组织安排好节假日期间食堂值班人员,组织协调解决好学生与食堂的矛盾,维护校园稳定。
十二、参加食品安全相关会议,提出解决重点问题的主要思路。
十三、学院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学院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同时按照要求组织有效控制措施,积极配合组织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安排保护事故现场和当事人,并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
上述工作要求做到有详细文字记录备查。
第十条食品监管科监管员为学院食品安全的专门管理执行人,其主要职责;按照《XX学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一、每学期始与科长一起对食品经营单位有效资质证、大宗食品原料采购渠道及食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进行验证并备案,同时进行动态监控。
二、每周对一切食品的原材料、加工环境、加工过程、包装及销售等过程进行抽查监督检查3次及以上(清真食品采购加工必须按要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在职责范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一级责任人汇报。
三、每周对食品工作人员保持个人卫生情况进行不少于3次检
查。
四、每周对坚持食品留样、消毒并达到规定标准情况进行不少于3次检查,同时检查是否将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分开存放。
五、每周对食品生产经营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蝉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的条件,与有害物品保持规定的距离检查3次及以上。
同时检查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是否按要求购置安放,是否按要求进行消杀
“除四害”工作。
六、每周对食堂和商业网点是否有违反国家及省市和学院有关管理规定的情况检查2次及以上(是否销售酒类,如白酒、啤酒、含酒精的饮料等,商业网点出售的食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的商业活动是否符合学院的整体要求)。
七、每半个月具体安排检查1次食堂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商业网点食品价格是否按学院规定的要求执行。
八、协助科长落实学年内对员工的培训计划,对员工培训的书面考试不得少于1次。
九、协助科长组织落实每学期学生代表食品安全价格座谈会、食堂工作满意度调查1次,并将学生代表意见及处理情况向全院通报。
十、协助科长协调好节假日学生伙食,组织安排节假日期间食堂值班人员,协调解决好学生与食堂的矛盾,维护校园稳定,做好饮食工作。
十一、参加食品安全相关会议,做好学院食品安全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完善工作。
十二、学院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学院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组织治疗食物中毒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和当事人,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
上述工作要求做到有详细文字记录。
第十一条托管承包单位(直接责任人)的主要职责;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四川省髙校餐饮经营实体准入制度》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全面落实《XX学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XX学院托管食堂食品安全补充协议》的相关内容,同时按照食品监管科出具的整改通知要求无条件地进行整改,直到符合食品卫生规定要求,以保证食品安全。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根据教育与罚款相结合的原则,奖励及处罚内容标准如下:
一、通过有效措施加强管理,未出现食物中毒事故,实现了年度内食物中毒事故零指标的工作目标,后勤基建处向学院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给予委托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人精神嘉奖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学院内若出现食物中毒事故,根据事故大小,依据《XX学院食晶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托管承包单位(直接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职责,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学院成都校区根据校区实际,参照本管理规定另行制定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本管理规定从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合的,以本规定为准,并由学院IS09001:
2000质量管理体系监控。
第十四条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在学院后勤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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