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换届实施意见2.docx
- 文档编号:24994499
- 上传时间:2023-06-03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5.27KB
村级组织换届实施意见2.docx
《村级组织换届实施意见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村级组织换届实施意见2.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村级组织换届实施意见2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村组织换届选举
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党组织:
根据省、市、区的统一部署,今年上半年,我区将全面开展村和部分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这是我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
为了认真做好村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宪法、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和《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以及本次换届的有关文件,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党员群众有序政治参与,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和智慧,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组织班子,为建设适宜居住、最具魅力的美丽乡镇奠定坚实的基层组织基础。
二、时间安排和目标要求
(一)时间安排
按照省、市、区委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这次村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安排是:
2月上旬—2月中旬为前期准备阶段,主要是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指导组等;2月中旬—2月下旬为宣传发动阶段,主要是召开各层面动员大会,并分级组织业务培训等;2月下旬—4月上旬为组织实施阶段,主要是依法按章实施换届选举工作。
镇党委决定,3月6日为全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日,3月27日为全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4月7日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日。
4月中旬,全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全部完成。
(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2)。
(二)目标要求
通过换届,努力使全镇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党员群众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有效推进。
具体目标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加强对候选人(自荐人)的资格把关。
要按照党章和法律规定要求,在组织党员群众认真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把那些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能带头带领创业致富、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组织班子,特别要选准选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旗帜鲜明地反对把那些近年来有违法犯罪和违纪行为、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活动、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选为村干部。
明确对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被劳教或解除劳教未满3年;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等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员,不能作为村各组织的候选人(自荐人)。
对出现不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
对近3年内因黄、赌、毒等被处以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长期拖欠村集体经济款物的;一年外出时间在半年以上,难以履行岗位职责的;超过任职年龄条件的人员不宜作为村各组织的候选人(自荐人)。
要加强候选人(自荐人)的资格条件审查。
在对不能确定为候选人(自荐人)的对象提前进行全面排摸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候选人(自荐人)的联审制度,镇党委要对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区人大、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人口和计生局等单位要进行联审,如遇到“非自荐人”或另行选举时“另选他人”当选的,必须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宣布当选无效。
2.进一步优化村班子结构。
要按照德才兼备和优化班子结构的原则,选配好村组织班子。
要大力实施“领头雁”工程,努力实现党组织书记队伍“三个80%”的目标。
本次换届年龄要求为原村班子成员男性在52周岁以下(即1959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在47周岁以下(即1964年1月1日后出生);新竞选村班子成员为40周岁以下(即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要引导、鼓励和支持党员特别是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和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经联社社管会)成员,具备条件的村要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组织书记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
提倡党员、党小组长通过民主选举当选为村民(股东)代表、村民小组长,确保党员村民代表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进一步加大女干部选拔力度,实行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的专职专选,确保每个村村民委员会都有妇女成员,提倡村妇代会主任通过民主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
另行选举时,已选出的村民委员会中还没有妇女成员的,继续实行专职专选。
要提高村民代表中的妇女代表比例,妇女代表应不少于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并实行妇女村民代表的专职专选。
每个村“两委”班子原则上要有一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提倡到村工作高校毕业生通过选举进入村班子,并参加团组织的选举。
鼓励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有志于扎根基层的到村高校毕业生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选举;到村任职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村选举办法明确选民资格,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
3.进一步控制村组织班子职数。
按照精干高效、交叉兼职的要求,从严控制村组织班子职数,进一步提高村班子成员交叉兼职的比例。
村“两委”班子职数一般为5—6人,村班子总职数不得超过7人。
其中,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一般为3—5人(除溪口村为5人外,其余村均为3人)。
各村应建立纪检小组,成员一般由3人组成,设组长1人,由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或委员兼任。
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职数为3人(主任1人,委员2人)。
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设主任1人,其成员为兼职人员,成员中应有熟悉财务管理的人员。
除列为候选人的村党组织成员外,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文书、报账员,均不得列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经联社社管会)一般为3人;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经联社社监会)一般为3人,其成员为兼职人员。
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董事会(社管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本社财务人员不得作为监事会(社监会)成员候选人,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党组织成员除外。
要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组织书记选为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董事长(经联社社管会社长),把分管纪检工作的党组织班子成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监事长(经联社社监会主任)。
4.进一步规范村组织选举要求。
要统筹安排村各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时间顺序上,一般按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再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联社)的顺序进行,最后进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选举。
要全面落实“先定事、后选人”的要求,在换届选举前,镇党委要指导各村结合实际,制定三年发展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并围绕目标和任务开展竞职和选举。
要在村各组织选举中,全面推行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等“三项承诺”,对拒不作出“三项承诺”的人员,不能作为村各组织的候选人(自荐人)。
三、村组织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一)村党组织选举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全部实行“公推直选”,“公推直选”基本程序和主要内容是:
1.宣传发动。
召开动员会、培训会、开设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宣传党组织“公推直选”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做法,宣传上届党组织的主要工作业绩,为“公推直选”营造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由上届党组织对外发布公告,内容包括“公推直选”的职位职数、选拔范围、任职条件、基本程序、方法、时间安排等,并以“公开信”的形式发布到户,动员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2.推荐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等方式,并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为扩大群众参与面,本次群众推荐具体到户。
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的须征得被推荐人本人同意。
报名推荐人选须提交竞职、创业、辞职三项承诺书。
3.资格审查。
镇党委根据职位的任职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并提交区人大、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人口和计生局等单位进行联审。
联审合格后,由镇党委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在换届单位和报名推荐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选的三项承诺书在换届单位进行公示。
4.述职评议。
上届党组织组织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对上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先由上届领导班子正职进行述职,然后由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要包括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群团组织负责人等,也可适当扩大,具体由各村根据实际确定。
要确保党员到会率,到会党员人数一般应不少于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二轮推荐。
结合述职评议大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选进行第二轮民主推荐。
先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人选进行自我推介,自我推介主要对本人的基本情况、竞选优势等向党员群众进行现场自我介绍。
在此基础上,与会人员民主推荐新一届党组织班子成员。
推荐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镇党委根据二轮推荐情况、下届党组织班子工作和结构需要,差额提出下届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多数党员和群众没有推荐或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不能提名为候选人初步人选。
6.组织考察。
镇党委将初步人选在换届单位进行公示,同时与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谈话,并组织力量进行考察。
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7.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镇党委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新一届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建议方案。
候选人预备人选由镇党委会议按照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要求差额票决产生,并在换届单位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8.民主选举。
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民主选举。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不能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符合有关规定情形的,报经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入党员大会的应到会人数。
在选举大会上,要向党员介绍候选人产生过程及人选基本情况并提交大会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后,组织候选人竞职演说、现场答辩。
在此基础上,由全体党员以“带职直选”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
“带职直选”是指党员在候选人名单中以直接按职位填空的形式,一次投票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党员大会选举结束后,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镇党委批准;选出的委员,报镇党委备案。
(二)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方法和步骤
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依法进行。
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采用“自荐直选”的选举方式,具备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和有志于村务管理、自愿为村民服务的选民,经报名通过资格联审后参加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
全体选民根据自己意愿,既可以选自荐人,也可以另选其他选民。
在村民委员会“自荐直选”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有6个步骤:
1.宣传发动。
在选举前,做好调查摸底、分析情况,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
在此基础上,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培训工作骨干。
同时运用各种媒体和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六项内容”公开到户,即:
《公开信》、《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推选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讨论稿)、自荐人竞职、创业、辞职三项承诺书范本、《授权书》内容、咨询监督电话公开到户。
2.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
根据《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推选办法》的规定,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
推选方式通过各村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推选产生,会议由村班子成员召集和主持。
各村村民代表总数根据村的人口规模确定,原则上按每15户推选1名代表的比例进行安排(详见附件1)。
村民代表中既要注意职业分布,也要注意年龄、群体的分布,妇女代表比例应不少于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党员代表比例应不少于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一,并实行妇女村民代表的专职专选。
村民在推选村民代表的同时,开展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工作,由户代表在《授权书》上签名,参加签名同意授权户代表占总户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授权有效。
各村结合实际依法制订《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经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实施。
3.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由村党组织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5—9人组成(其成员为单数),设主任1人,由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名单公布。
村党组织书记应经推选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通过引导,积极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报名自荐村民委员会职位竞选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
4.开展选民登记。
选民在户口所在地的村进行资格确认、审核、登记,不能错登、重登、漏登,并于选举日前二十天公布。
对有特殊情况的村民的选民资格认定,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每一选民只能在一地登记。
对确认资格的选民,颁发选民证。
在选民登记期间,应提前通知外出选民回村参加选举。
5.开展自荐人报名登记、资格审核。
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村民委员会任职资格条件接受自荐人报名。
自荐人在选举日的十日前亲自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报名登记,同时提交竞职、创业和辞职承诺书,承诺参加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的竞职演说。
承诺书的内容必须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同意。
不提供书面承诺书、不参加演说的视作退出自荐报名。
自荐报名结束以后,由镇党委初审,并提交区级有关单位联审。
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五日前以姓氏笔画为序公布“自荐人”名单、竞选职位和承诺书。
承诺书要作为村档案进行保存,并作为今后对村干部进行创业承诺考核时的依据。
6.实施竞职演说和投票选举。
在选举日前,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自荐人发表承诺演讲。
规范推选选举工作人员。
选举时,各村应当召开选举大会投票或者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集中投票。
选举不设置流动票箱。
选民因故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受委托人不得再行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三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告,未经公告的委托无效。
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
各村要使用镇统一制作的规范的投票箱,并在每个投票场所设立验证发票处、秘密写票处、代写处和投票处。
离村中心投票会场较远的固定投票站设置不得超过村民小组数的50%,村周围的村民小组全部安排在中心投票会场投票。
有条件的村提倡召开村民选举大会。
在投票结束后,要按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将若干票箱集中到中心投票站,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将所有选票混合在一起公开唱票、计票,并当场公布选举得票结果,当日或次日公告当选结果。
选举结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将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政府和区民政局备案。
如经过选举,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当选人数不足3人的,应当就不足的名额进行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正式候选人按未当选人得票多少为序确定。
候选人分别比应再选名额多1人。
如无差额的实行自荐直选,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另行选举一般在选举投票日当日或三日内进行。
经另行选举仍未选足的,一般不再进行选举。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的方法和步骤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1.制定选举办法。
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镇党委的指导下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拟定,选举办法应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设置及职数、投票选举的方式和程序等内容,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
2.推选候选人。
由村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候选人比应选人数多1名的差额,提出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初审和区级有关部门联审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于选举日前五日张榜公布。
3.组织投票选举。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新选举产生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4.公布选举结果。
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报经镇党委和区纪委备案。
(四)村经济合作社选举的方法和步骤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联社)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按以下7个步骤实施:
1.清产核资,做好组织准备。
由镇组织农经管理部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经联社社监会)或委托审计机构,对村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财务进行清查核实,清产核资结果报镇党委、政府和区农业局后,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
对群众反映强烈、多数股东(社员)有要求的,要组织力量进行集体资产审计。
2.开展股东(社员)登记、公示。
村经济合作社要对本社的股东(社员)进行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并于选举日前七天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镇人民政府和区农业局备案。
3.推选股东(社员)代表和签署授权书。
通过《股东(社员)代表推选办法》,并按照《股东(社员)代表推选办法》推选产生新一届股东(社员)代表,推选股东(社员)代表可与选举村民代表同步进行,即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一般就是股东(社员)代表,但推选出的村民代表如果不具备本村股东(社员)资格的,应取消其股东(社员)代表资格,可另行补选补足股东(社员)代表名额,或相应减少股东(社员)代表名额不再另行补选。
股东(社员)代表的人数根据村的人口规模确定,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原则上每15户选举1人,将名额分配到组,以组为单位由有选举权的股东(社员)或户代表推选产生。
村班子成员一般应推选为股东(社员)代表。
在推选股东(社员)代表时,要注意广泛性和合理性,股东(社员)代表中应有适当的妇女代表。
在推选股东(社员)代表时,可同步将股东(社员)大会的职权授予股东(社员)代表大会,户代表在《授权书》上签名,参加签名同意授权的户代表占总户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授权有效。
4.推选产生股东(社员)选举委员会。
在党组织主持下,召开股东(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股东(社员)选举委员会推选办法》。
根据《股东(社员)选举委员会推选办法》,推选产生股东(社员)选举委员会,股东(社员)选举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委员5—7人组成(其成员为单数),成员由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代表、村民小组长代表、股东(社员)代表、老党员老干部代表等组成,原则上可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等同,但必须具备股东(社员)资格。
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董事会(社管会)、监事会(社监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其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
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足3人的,所缺名额应及时补足。
选举委员会主任被推荐为候选人的,可以由副主任主持选举工作。
5.制定选举办法。
根据区制定的村经济合作社选举办法和操作范本,结合实际,明确董事会(社管会)、监事会(社监会)机构设置及职数、投票选举的方式和程序等内容,并经新一届股东(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及时向股东(社员)公告,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6.确定候选人。
采取党组织推荐、股东(社员)推荐或自荐相结合方式,按照候选人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以上的要求,提出董事会(社管会)和监事会(社监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其中监事会(社监会)成员候选人要在股东(社员)代表中推荐提出建议名单。
候选人建议名单报镇党委审查同意,由股东(社员)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公布,并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签订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
7.召开股东(社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召开股东(社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产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联社)董事会(社管会)和监事会(社监会)。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联社)董事会(社管会)董事长(社长)、副董事长(副社长)由新选举产生的董事会(社管会)成员选举产生。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联社)监事会(社监会)监事长(主任)由新选举产生的监事会(社监会)成员选举产生。
选举结果分别报镇人民政府和区农业局备案,并于当日或次日就选举结果进行公告。
(五)村群团组织的选举。
村工会、团组织、妇代会等群团组织的换届选举,分别按照各自章程和要求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联社)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进行。
其中,村工会组织换届采用“两推直选”的方式进行,产生村工会委员会候选人,通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必须在会员代表大会上向会员代表进行竞职演说。
村工会主席由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
村团组织换届要求全部采用直选的方式进行。
书记和委员岗位分别接受全体团员自荐报名和村党组织推荐,由村党组织对自荐者和被推荐者审查确定候选人,然后召开全体团员大会一次选举产生书记和委员。
村妇代会采用先由该村妇女民主选举(或协商推荐)产生村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再由代表差额选举产生村妇代会委员,最后由妇代会委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或民主协商)的办法,等额选举(或协商)产生妇代会主任、副主任。
村计生协会采用先由该村协会会员民主选举(或协商推荐)产生村计生协会代表大会代表,再由代表差额选举产生村计生协会理事会理事,最后由理事会理事采用无记名投票(或民主推荐)的办法,等额选举(或协商)产生计生协会会长、专职副会长、秘书长。
四、切实加强对村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村组织换届选举选举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各村和镇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村组织换届选举的各项任务。
1.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
实施村组织换届选举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搞好村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镇党委决定,建立镇村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对各村选派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对村组织换届工作进行具体帮助指导。
各村也要相应建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村党组织对村组织换届选举要敢于领导、善于领导,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人后,要主持好选举委员会工作。
农村工作指导员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掌握实情,出谋划策,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发挥工作指导和沟通协调作用。
各选举工作指导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全力、全过程做好村组织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的指导。
对领导指导不力、处理不当引发较大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以保证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2.严肃换届选举选风选纪。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十大禁令”。
建立候选人(自荐人)选前谈话制度,镇党委与候选人(自荐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个别约谈或集体谈话,对他们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具体要求。
严禁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干涉村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参与或者怂恿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努力提高换届选举工作的透明度,镇设立村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专门电话,电话号码为,提供咨询服务。
对村民提出的政策性、全局性问题,要由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答复,切忌政出多门。
建立选举观察员制度,每个村一般安排3—7人,在选举前在公开栏进行公示,选举观察员对选举过程进行客观公正地观察和记录,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发表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意见。
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村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信访问题,依法维护党员群众的民主权益。
要加大监督和查处打击的力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本届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要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引导。
坚持舆论宣传先行,使广大党员、选民充分了解村组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组织 换届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