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附属单位处级党政干部竞聘上岗实施办法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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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附属单位处级党政干部竞聘上岗实施办法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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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附属单位处级党政干部竞聘上岗实施办法doc
中共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文件
南 京 师 范 大 学
师委字〔2011〕51号
★
关于下发《南京师范大学2011年党政管理
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附属单位处级
党政干部竞聘上岗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党工委,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委,各党总支,
各学院、各部门:
《南京师范大学2011年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附属单位处级党政干部竞聘上岗实施办法》已经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下发。
特此通知。
中共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南京师范大学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
干部竞聘△办法通知
中共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1年12月12日印发
(共印100份)
南京师范大学2011年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
直属单位、附属单位处级党政干部竞聘上岗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精神,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精神和《南京师范大学处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稿)(以下简称《细则》),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竞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民主集中、按章办事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五)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六)科学设岗、人岗相适原则;
(七)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八)能上能下、促进交流原则。
二、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与竞聘职位相应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在学校的改革发展中开拓进取,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注重调查研究,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4.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勤政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有全局观念。
(二)年龄条件
1.竞聘高一级领导职务。
副处级干部竞聘正处级职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科级干部竞聘副处级职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继续竞聘同级领导职务。
继续竞聘的正处级干部应在56周岁以下(195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继续竞聘的副处级干部应在54周岁以下(195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竞聘资格
1.竞聘正处级党政领导职位应当具备的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竞聘教务处处长、社会科学处处长、科技处处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学科建设管理办公室(“211工程”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以及学报编辑部主任和二级学院(包括独立学院)的院长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宣传部部长、改革与发展研究室主任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
(2)具有副处级党政领导岗位4年以上(含4年)任职经历。
(3)身体健康。
2.竞聘副处级党政领导职位应当具备的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在正科级岗位4年以上(含4年)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
(四)党龄及其他要求
1.竞聘党内职务的,除具备上述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竞聘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附属单位处级领导职位的,对其在管理岗位上的任职经历不作限定要求。
三、聘期
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附属单位处级党政干部聘期为4年。
任职者在任中达到《南京师范大学处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任职年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作步骤
(一)成立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
校党委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文晓明和宋永忠同志担任,组员由夏锦文、陈凌孚、蔡林慧、王建、吴康宁、倪延年、潘百齐、陈国祥、傅康生、唐万宏、林耀林、许崇正同志担任。
工作小组由潘文、王立新、尚洪波和缪建东同志组成,潘文同志任组长。
工作小组负责修订、制订《南京师范大学处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和《南京师范大学2011年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附属单位处级党政干部竞聘上岗实施办法》,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后公布实施。
(二)动员部署和组织推荐
1.召开党委扩大会进行动员。
在科级干部和具有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动员由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组织进行。
2.党委扩大会议参会人员在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和附属单位干部,学院干部和具有2年以上(含2年)任职时间的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20名近期可以提拔为正处级干部的后备人选,推荐30名近期可以提拔为副处级干部的后备人选。
(三)民主考评
党委扩大会议参会人员对现任的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附属单位正副处级干部进行民主考评。
(四)正处职岗位聘任步骤
1.公布岗位
公布用于竞聘的正处职岗位。
2.自荐和推荐
(1)自荐岗位。
通过网络,每人自荐不少于2个、不超过3个岗位。
不参加自荐的同志,不进入正处职岗位聘任的下一环节。
(2)部门(单位)推荐。
部门(单位)推荐须由正处级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送组织部。
(3)推荐适岗人选。
全体校领导和全校中层正职干部进行适岗推荐。
3.拟提拔人员资格审查、竞争性选拔和考察
(1)党委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推荐出的近期可以提拔为正处级干部的后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上报校党委常委会。
常委会依据自荐和推荐的情况,结合岗位需要,决定参与竞争性选拔的人选。
(2)经常委会最终审定的参与竞争性选拔的人员按照指定的虚拟岗位进行竞职演讲(每人限时5分钟),并现场抽题回答。
(3)专家组现场打分。
专家组由党委常委,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代表共10名,各方代表共10名(其中纪委委员代表2名、党代会代表2名、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名,工会及教代会代表2名、民主党派代表2名)三部分组成,现场打分,满分100分。
分类算出人均分,并按照4:
3:
3的权重计算出总分。
(4)根据组织推荐投票结果和得分情况,党委全委会确定考察人选。
(5)组织考察。
进行考察预告,向全校公布考察对象。
校党委成立考察组,按照《细则》的有关规定,通过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等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4.岗位聘任
(1)党委组织部分别听取相关部门(单位)分管、分工联系的校领导意见;党外干部人选同时听取统战部和有关代表人士意见后,结合民主推荐结果,制订正处职干部拟聘任方案,报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正处职干部拟聘任方案,并确定上报党委常委会讨论方案。
(3)党委常委会讨论拟聘任方案,确定拟聘任人员。
(4)对拟聘任的正处职干部在网上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5)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任职时间自校党委常委会决定之日起算。
(五)副处职岗位聘任步骤
1.公布岗位
公布用于竞聘的副处职岗位。
2.自荐和推荐
同正处职岗位“自荐和推荐”。
拟提拔为正处的人选也应参与本轮自荐和推荐。
3.拟提拔人员资格审查、竞争性选拔和考察
同正处职岗位“拟提拔人员资格审查、竞争性选拔和考察”。
4.岗位聘任
同正处职岗位“岗位聘任”。
五、相关政策和事项
(一)本次竞聘岗位指校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附属单位正副处职干部岗位,以学校公布的岗位为准。
(二)已任处级领导职务的,本次竞聘过程中,本人放弃自荐,或组织推荐而本人又不服从的,取消原职级待遇,按最终确定的岗位,享受相应待遇。
(三)符合应聘条件的外出外派人员,由其所在部门(单位)负责通知本人,在网上进行相关操作。
(四)对无人自荐或有人竞聘但无适合人选的职位,由校党委按相关规定程序选任。
(五)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两届的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附属单位处级干部,除因工作特殊需要,均应进行换岗交流。
(六)在本次竞聘中,由于任职年龄限制转为相应级别非领导职务的,58周岁前本着“工作需要,人岗相宜”的原则,由本部门安排工作,占所在单位人员编制,校内津贴按现职级任职年限每满3年保留原职级待遇1年;满2年保留原职级待遇6个月;递增累计最多不超过3年,且年龄不超过58周岁。
按此规定享受原职级待遇期满,或年满58周岁后自然转为同职级非领导职务待遇,不再占工作部门(单位)人员编制;如因工作需要调整到其他部门(单位)工作的,年满60周岁回原部门(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退休证上部门(单位)、职务的填写,以任非领导职务前的为准。
回(转)教学、科研等业务岗位的人员,新任专业技术岗位待遇如高于其原职级非领导职务待遇的,可按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执行。
(七)在本次竞聘中,原担任处级党政领导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自愿回到教学、科研等业务岗位的,或落聘后回到教学、科研等业务岗位的,按新聘的专业技术岗位享受相应待遇,不再作为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管理。
对岗位津贴低于原聘任职级待遇的,任期届满的1年内原职级待遇不变;每届给予半年“学术假”,用于业务进修(累计最多不超过1年)。
(八)在本次竞聘中,符合竞聘条件的处级专职党政管理干部自愿转到教学、科研等业务岗位且又具备教学、科研能力的,经校党委批准可以转岗,不再作为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管理。
对岗位津贴低于原聘任职级的,2年内原职级待遇不变;由本人提出学习进修计划,给予1年的时间用于脱产进修,以适应新岗位的要求。
相关学院或业务单位负责其进修期间的管理和考核。
在本次竞聘中,专职党政管理干部落聘又不具备转(回)教学、科研等业务岗位条件的,转为相应级别非领导职务。
在学校全员聘任中,只要应聘上岗,校内津贴中职级津贴部分可按相应级别非领导职务享受,绩效津贴则按应聘岗位执行。
(九)竞聘工作的日常事务由聘任工作小组负责,办公室设在校党委组织部。
六、纪律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新一轮干部竞聘上岗,激发全校党政管理干部的创造活力和创造热情。
全体中层以上党政干部和竞聘人员必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根据学校日程安排,认真做好自荐和推荐,不折不扣地完成干部竞聘要求的各个环节工作。
(二)所有处级竞聘上岗的新任领导干部和换岗的领导干部,自宣布任命3日内,必须到新岗位报到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三)在新一轮学校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附属单位岗位竞聘工作进行期间,干部竞聘“不卧倒”,工作调整不停顿;各部门(单位)的正副职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待新任领导干部到岗交接完毕后,方可卸任。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南京师范大学2011年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附属单位处级党政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
南京师范大学2011年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附属单位处级党政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备注
12月12日
(一)
召开全校党委扩大会进行机关机构与编制改革动员。
与会人员对现任的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附属单位正、副处职干部进行民主考评。
推荐近期可以提拔的后备人选,正处后备20名,副处后备30名。
通过网络公布用于竞聘的正处职岗位和相关文件。
12月13-16日
(二、三、四、五)
各二级党组织将动员大会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并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个人在网上自荐申报正处职岗位。
如单位有推荐意向,可自行在网上下载表格,填妥后加盖公章,送至组织部。
拟提拔正处级干部后备人选资格审查。
12月17日(六)
常委会依据推荐的情况,结合岗位需要,决定参与正处级竞争性选拔的人选。
常委会研究并决定涉及本轮竞聘工作的副处职岗位设置方案。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备注
12月18日(日)
拟提拔正处级人员竞争性选拔。
12月19日
(一)
梳理推荐情况和得分情况。
12月20日
(二)
党委全委会确定正处职考察人选。
12月21-23日
(三、四、五)
校领导分别与因年龄等原因不参加竞聘的原正处职干部谈话。
组织考察拟提拔正处级人员。
公布本轮副处职竞聘岗位。
副处职岗位个人在网上自荐申报。
单位如推荐须加盖公章,送至组织部。
12月24-26日(六、日、一)
形成拟提拔正处级人员书面考察材料。
校领导和全体中层正职干部进行适岗推荐。
12月27-28日
(二、三)
组织部分别听取相关部门(单位)分管、分工联系的校领导意见;党外干部人选同时听取统战部和有关代表人士意见后,结合民主推荐结果和考察情况,制订正处级干部拟聘任方案,报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拟提拔副处级人选资格审查。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备注
12月29日(四)
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正处级干部拟聘任方案,确定上报常委会讨论方案。
12月30日(五)
党委常委会讨论拟聘任正处级人员方案,确定拟聘任人员。
常委会依据自荐和推荐的情况,结合岗位需要,决定参与副处级竞争性选拔的人选。
12月31日(六)
对决定聘任的正处职人员网上公示。
拟提拔副处级人员竞争性选拔。
1月1-3日
元旦放假
1月4日(三)
梳理拟提拔副处级人员推荐情况和得分情况。
1月5日(四)
党委全委会确定拟提拔副处级考察人选。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备注
1月6-10日
(五、一、二)
对正处职干部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处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集中谈话和进行任前廉政教育。
校领导分别与因年龄等原因不参加竞聘的原副处职干部谈话。
组织对拟提拔副处级人员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校领导和全体中层正职干部进行适岗推荐。
组织部听取校领导意见;统战部和有关代表人士意见,单位主管意见,结合推荐和考察结果,制订副处级干部拟聘任方案,报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1月11日
(三)
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副处级干部拟聘任方案,确定上报党委常委会讨论方案。
1月12-18日
(四-三)
党委常委会讨论拟聘任方案,确定拟聘任的副处职人员。
对决定聘任人员进行网上公示。
1月19日(四)
对副处职干部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处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集中谈话和进行任前廉政教育。
说明:
阴影部分表示的是副处职干部的聘任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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