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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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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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
总说明
一、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本基价”)是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等相关依据,按正常的施工工期和生产条件,考虑常规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
本基价是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相应管理费用的基本标准,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
二、本基价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与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基价是编制估算指标、概算定额和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的基础;是建设项目投标报价的参考。
四、本基价各子目的预算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组成。
基价中的工作内容仅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作说明,但基价中已予考虑。
五、本基价人工费的规定和说明:
1.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建设工程劳动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考虑了施工操作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材料在施工现场超运距及人工幅度差。
人工效率按八小时工作制考虑。
2.人工单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参照编制期天津市劳动力价格水平综合测算的。
按技术含量分为三类:
一类工每工日124元;二类工每工日113元;三类工每工日96元。
3.人工费是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以及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其中包括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六、本基价材料费的规定和说明:
1.材料费包括主要材料、零星材料和材料采购保管费。
主要材料为构成工程实体且能够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按品种、规格列出消耗量;零星材料费为不构成工程实体且用量较小的材料,以“元”为单位列出;材料采购保管费是指施工单位在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包括工地仓库的储存损耗。
2.材料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制。
包括按国家消耗量定额标准规定的正常施工消耗和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或加工地点运至施工操作、安装地点的堆放和运输损耗及不可避免的施工操作损耗。
3.当设计要求采用的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的品种、规格型号与基价中不同时,可按各章规定调整。
4.材料价格按本基价编制期建筑市场材料价格综合取定,包括由材料供应地点运至工地仓库或施工现场堆放地点的费用。
5.材料采购保管费按照材料价格的%计取。
由建施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的,退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留%;由建设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的,退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留%。
6.工程建设中部分材料由建设单位供料,结算时退还建设单位所购材料的材料款(包括材料采购保管费),材料单价以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材料价格为准,材料数量按实际领用量确定。
7.基价中砂浆分别按现拌砂浆和预拌砂浆编制,当设计要求的砂浆品种与预算基价选用不同时,按下表换算,每立方米砂浆折算。
序号
现拌砂浆
预拌砂浆(干拌砂浆、湿拌砂浆)
地面砂浆
1:
3水泥砂浆
M15
1:
2水泥砂浆
M20
1:
水泥砂浆
抹灰砂浆
1:
1:
6混合砂浆
M5
1:
1:
4混合砂浆
M10
1:
1:
2混合砂浆
M20
1:
3水泥砂浆
M15
1:
2水泥砂浆
M20
1:
水泥砂浆
(1)使用干拌砂浆的,基价中现拌砂浆调换为干拌砂浆,人工工日乘以系数,管理费乘以系数,机械调换为干混罐式搅拌机,每吨干拌砂浆台班。
(2)使用湿拌砂浆的,基价中现拌砂浆调换为湿拌砂浆,人工工日乘以系数,管理费乘以系数,扣除项目中灰浆搅拌机台班消耗量。
8.基价中以综合了搭拆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及材料,以外需搭设的装饰装修脚手架按第七章脚手架措施费有关项目执行。
9.周转材料费中的周转材料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等相关费用。
10.本基价部分材料或成品、半成品的消耗量带有括号,并列于无括号材料消耗量之前,表示该材料未计价,基价总价未包括其价值,计价时应以括号中的消耗量乘以其价格,同时计算其采购保管费,分别计入本基价的材料费和总价中;列于无括号材料消耗量之后,表示基价总价和材料费中已经包括了该材料的价值,括号内的材料不再计价。
11.材料消耗量带有“×”号的,“×”号前为材料消耗量,“×”号后为该材料的单价。
数字后带“()”,“()”内为规格型号。
七、本基价机械费的规定和说明:
1.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照正常的施工程序、合理的机械配置确定的。
2.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及《天津市施工机械挑板参考基价》确定。
3.凡单位价值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企业管理费中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已列入材料内。
八、本基价除注明者以外,均按建筑物檐高超过20m时,因施工降效所增加的人工、机械及有关费用按第十七章“超高工程附加费”有关规定执行。
九、凡纳入重大风险源风险范围的分部分项工程均应按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另行计算相关费用。
十、施工用水、电已包括在本基价材料费和机械费中,不另计算。
施工现场应由建施单位安装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和使用,施工单位按表计量,按相应单价计算后退还建设单位。
十一、本基价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二、本基价材料、机械和构件的规格,用数值表示而未说明单位的,其计量单位为毫米;工程量计算规则中,凡未说明计量单位的,按长度计算的以米为计量单位,按面积计算的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按体积计算的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按质量计算的以吨位计量单位。
十三、本基价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取增值税的装饰装修工程,对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取增值税的装饰装修工程,按附录七进行调整。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整体面层,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其他材料面层,踢脚线,楼梯装饰,扶手、栏杆、栏板装饰,台阶装饰,垫层,防潮层,找平层,变形缝,其他等13节;共335条基价子目。
二、砂浆配合比如设计要求与基价不同时允许调整,但人工费、砂浆消耗量、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如设计要求水泥砂浆地面砂浆厚度与基价不同时,砂浆厚度每增减1mm,每100m2水泥砂浆消耗量增减,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不调整。
三、楼地面面层除特殊注明外,均未包括抹踢脚线。
设计如做踢脚线者,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
四、整体面层
1.现浇水磨石基价已包括酸洗打蜡工序。
块料面层基价未包括酸洗打蜡,如设计要求酸洗打蜡者,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
2.随打随抹楼地面适用于设计无厚度要求的随打随抹面层,基价中所列水泥砂浆,系作为混凝土表面嵌补平整使用,不增加制成量厚度。
如设计有厚度要求时,应按水泥砂浆楼地面基价执行,其中1:
水泥砂浆的用量可根据设计厚度按比例调整。
五、块料面层
1.块料面层项目是按规格料考虑的,如现场倒角,磨边按第六章其他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2.圆弧形等不规则地面镶贴块料面层,按相应项目人工工日乘以系数,管理费乘以系数计算,块料消耗量损耗按实调整。
3.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单个面积在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饰项目。
4.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5.块料点缀项目适用于单个镶拼面积小于的点缀项目。
六、踢脚线
1.踢脚线高度300mm以外按第二章相应项目执行。
2.弧形踢脚线、楼梯段踢脚线按相应项目人工工日、机械费和管理费乘以系数计算。
七、楼梯装饰
1.楼梯、台阶面层未包括防滑条,设计需做防滑条时,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
2.水泥砂浆楼梯面基价内已包括踢脚线及底面抹灰、侧面抹灰和刷浆工料。
3.楼梯面层除水泥砂浆楼梯面以外均未包括踢脚线及底面抹灰、侧面抹灰和刷浆工、料,楼梯底面的单独抹灰、刷浆,其工程量按第三章相应项目执行,楼梯侧面装饰按第二章零星抹灰项目执行。
4.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工日、机械费和管理费乘以系数计算,材料用量乘以系数计算。
整体面层,栏杆扶手按材料用量乘以系数计算。
八、扶手、栏杆、栏板装饰
1.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其材料用量及材料规格设计与预算基价取定不同时,按设计要求调整。
2.扶手未包括弯头制作安装,弯头另按相应项目计算。
九、厚度60mm以内的细石混凝土按找平层项目执行,厚度60mm以外按垫层相应项目执行。
十、采用地暖的底板垫层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工日乘以系数,管理费乘以系数计算,材料用量乘以系数计算。
十一、变形缝项目适用于楼地面、墙面及天棚等部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体面层
1.整体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及单个面积㎡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楼地面嵌金属分隔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二、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其他材料面层
1.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及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应扣除地面上各种建筑配件所占面层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面层工程量内计算。
2.石材拼花按最大外围尺寸以矩形面积计算。
有拼花的石材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应扣除拼花面积。
3.点缀按设计图示个数计算。
计算块料面层工程量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三、踢脚线
1.水泥砂浆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不扣除门洞及空圈长度,但门洞、空圈和垛的侧壁长度亦不增加。
2.石材踢脚线、块料踢脚线、现浇水磨石踢脚线、塑料板踢脚线、木质踢脚线、金属踢脚线、防静电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扣除门洞、空圈所占面积,增加门洞、空圈和垛的侧壁面积,其中成品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扣除门洞、空圈长度,增加门洞、空圈和垛的侧壁长度。
3.楼梯靠墙踢脚线(含锯齿形部分)按设计图示面积计算。
四、楼梯装饰
1.楼梯面层(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外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2.楼梯地毯压棍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压板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五、扶手、栏杆、栏板装饰
1.扶手、栏杆、栏板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楼梯斜长部分的长度按其水平长度乘以系数计算。
2.扶手弯头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六、台阶装饰
台阶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包括翼墙、花池等面积。
七、垫层
地面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垫层厚度以体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及单个面积㎡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八、防潮层
1.地面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及单个面积㎡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墙面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3.墙面防潮层高度在300mm以内者,其面积并入地面防潮层工程量内;高度在300mm以外者,按墙面防潮层基价执行。
九、找平层
地面找平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面净空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及单个面积㎡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十、变形缝
变形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一、其他
1.石材底面刷养护液包括侧面涂刷,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石材底面面积计算。
2.石材表面刷保护液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石材表面积计算。
3.石材勾缝按石材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4.楼梯、台阶踏步防滑条按设计图示踏步两端距离减300mm以长度计算。
5.楼地面、楼梯、台阶面酸洗打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第二章墙、柱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墙面抹灰,柱梁面抹灰,零星抹灰,墙面镶贴块料,柱面镶贴块料,零星镶贴块料,墙、柱面装饰等7节;共428条基价子目。
二、砂浆配合比如设计要求与基价不同时,按设计要求调整,人工费、砂浆消耗量、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三、当主料品种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对主要材料进行补充、换算,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四、如设计要求在水泥砂浆中掺防水粉时,可按设计比例增加防水粉,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五、墙、柱面抹护角线的工、料已包括在相应基价内,不另行计算。
六、设计要求抹灰厚度与预算基价不同时,砂浆消耗量按下表计算,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一般抹灰砂浆厚度调整表
项目
100㎡抹灰面积每增减1mm厚度增减砂浆消耗量
水泥砂浆
³
混合砂浆
³
TG胶水泥砂浆
³
干拌砂浆
湿拌砂浆
³
七、内墙面抹灰未包括抹水泥砂浆窗台板,如设计要求另行计算,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
八、雨篷四周垂直混凝土檐总高度超过40cm,整个垂直混凝土檐部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按本章装饰线子目执行。
九、室外腰线、栏杆、扶手、门窗套、窗台线、压顶以及突出墙面且展开宽度≤300mm的竖、横线条等一般抹灰项目按本章外檐装饰线子目执行。
十、本章中抹水泥砂浆及混合砂浆,均系中级抹灰水平。
当设计要求抹灰不压光时,按相应项目人工工日乘以系数,管理费乘以系数计算。
十一、圆弧形、锯齿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按相应项目人工工日乘以系数,管理费乘以系数,材料费乘以系数计算。
十二、离缝镶贴面砖项目,面砖及灰缝材料消耗量分别按缝宽5mm、10mm和20mm考虑,如灰缝宽不同或灰缝宽超过20mm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用量允许调整,但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十三、本章基价的木材种类除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者,其人工工日、机械费及管理费乘以系数。
十四、零星抹灰和零星镶贴块料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扶手、雨篷周边及单个面积在㎡以内的墙面装饰项目。
十五、墙裙高度在1500mm以外者,按本章墙面相应项目执行。
十六、面层、隔墙(间壁)、隔断基价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按第六章相应项目执行。
十七、墙、柱面装饰基价内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如设计为单向时,基价子目乘以系数。
十八、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幕墙等基价中龙骨间距、规格设计如与基价不同时,按设计要求调整。
十九、玻璃幕墙设计有相同材料平开、推拉窗者,并入幕墙面积,窗型材、窗五金相应增加,其他不变。
二十、玻璃幕墙中的玻璃按成品玻璃面板考虑,幕墙中的避雷装置、防火隔离层基价已综合在内,但幕墙的封边、封顶的费用另行计算。
型钢、挂件设计用量与基价取定不同时,按设计要求调整。
二十一、设计要求刷油、防火处理等按第五章相应项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墙面抹灰
1.内墙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内墙面抹灰面积,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单个面积㎡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不增加,但垛的侧面抹灰应与内墙面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净长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①抹灰高度不扣除踢脚线高度。
②有墙裙者,其高度按墙裙顶点至天棚底面另增加10cm计算。
③有吊顶者,其高度按楼地面至天棚下皮另加10cm计算。
(2)墙中的梁、柱等的抹灰,按墙面抹灰子目计算,其突出墙面的梁、柱抹灰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墙面抹灰工程量内。
(3)内墙裙抹灰面积以长度乘以高度计算。
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面积,并增加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面积,垛的侧壁面积并入墙裙面积内计算。
2.外墙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外墙面抹灰,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单个面积㎡以内的空洞面积,门窗洞口及空圈的侧壁(不带线者)和顶面面积,垛的侧面抹灰均并入相应的墙面抹灰面积中计算。
(2)外墙窗间墙抹灰,以展开面积计算,按外墙抹灰相应项目执行。
(3)外墙裙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扣除门口和空圈所占面积,门口、空圈的侧壁面积并入相应墙裙面积内计算。
二、柱梁面抹灰
1.柱面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以抹灰高度计算。
但柱脚、柱帽抹线脚者,另按装饰线子目计算。
2.单梁抹灰按设计图示结构断面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三、零星抹灰
1.零星一般抹灰
(1)零星项目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已展开面积计算。
(2)挑檐、天沟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外檐装饰线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外窗台抹灰长度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可按窗洞口宽度两边共加20cm计算,窗台展开宽度按36cm计算,墙厚49cm者,宽度按48cm计算。
(4)阳台、雨篷抹灰按第三章相应子目执行。
(5)阳台栏板、栏杆的双面抹灰按设计图示栏板、栏杆水平中心长度乘以高度(由阳台面起至栏板、栏杆顶面)的单面积乘以系数计算,有栏杆压顶者按乘以系数计算。
2.零星装饰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装饰抹灰厚度增减及分格、嵌缝按装饰抹灰的面积计算。
四、墙面镶贴块料
1.墙面镶贴块料面层,按镶贴表面积计算呢,应扣除门、窗洞口和但个面积㎡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面积,增加门窗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
2.干挂石材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五、柱面镶贴块料
1.柱面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尺寸以面积计算。
2.挂贴大理石、花岗岩柱墩、柱帽按设计图示镶贴表面最大外径的周长计算。
3.除基价已列有柱墩、柱帽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柱墩、柱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柱面积内,柱墩、柱帽加工按个数计算。
六、零星镶贴块料
1.零星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2.柱面粘贴大理石、花岗岩按零星项目执行。
七、墙、柱面装饰
1.龙骨基层、夹板、卷材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单个面积㎡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2.墙饰面按设计图示饰面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单个面积㎡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面积,增加门窗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
3.柱饰面按设计图示饰面尺寸以面积计算。
除基价已列有柱墩、柱帽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柱墩、柱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柱面积内。
柱墩、柱帽加工按个数计算。
4.隔断
(1)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单个面积㎡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2)全玻隔断的不锈钢边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边框展开面积计算。
(3)全玻隔断如有加强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5.幕墙
(1)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2)全波幕墙如有加强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第三章天棚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天棚抹灰,平面、跌级天棚,艺术造型天棚,其他面层(龙骨和面层),其他等5节;共301条基价子目。
二、本章基价子目中砂浆配合比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人工费、砂浆消耗量、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三、本章基价子目中当主料品种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对主要材料进行补充、换算,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四、如设计要求在水泥砂浆中掺防水粉时,可按设计比例增加防水粉,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五、天棚抹小圆角因素已考虑在基价内,不另行计算。
六、设计要求抹灰厚度与预算基价中不同时,砂浆消耗量按第二章“墙、柱面工程”说明中的“一般抹灰砂浆厚度调整表”计算,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七、阳台、雨篷抹灰子目内已包括底面抹灰及刷浆,不另行计算。
八、本章中抹水泥砂浆及混合砂浆,均系中级抹灰水平。
当设计要求抹灰不压光时,其人工工日乘以系数,管理费乘以系数。
九、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跌级天棚其面层人工工日乘以系数,管理费乘以系数。
十、本章中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形天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灯光槽制作安装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
艺术造型天棚项目中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
十一、本章基价子目中龙骨如与实际采用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其中木质龙骨损耗率6%,轻钢龙骨损耗率6%,铝合金龙骨损耗率7%。
十二、轻钢龙骨和铝合金龙骨不上人型吊筋长度为,上人型吊筋长度为,吊筋长度与基价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但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不变。
十三、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基价中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使用单层结构(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面上),平面天棚的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人工工日乘以系数,管理费乘以系数;跌级天棚的轻钢龙骨人工工日乘以系数,管理费乘以系数;铝合金龙骨人工工日乘以系数,管理费乘以系数。
十四、龙骨架、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按第五章相应项目计算。
十五、天棚压条、装饰线条按第六章相应项目执行。
十六、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基价项目内,不另计算。
十七、灯光孔、风口开孔以方形为准,如为圆形者,人工工日乘以系数,管理费乘以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
1.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附墙烟囱、间壁墙、检查洞和管道所占的面积。
带有钢筋混凝土的天棚,梁的两侧抹灰面积应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楼梯底面抹灰(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执行天棚抹灰相应项目,板式楼梯乘以系数,锯齿形楼梯乘以系数。
3.檐口天棚的抹灰面积并入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4.有坡度及拱顶的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拱顶面积计算方法:
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下表延长系数。
拱顶延长系数表
拱高:
跨度
1:
2
1:
1:
3
1:
1:
4
1:
1:
5
1:
1:
6
1:
1:
7
1:
8
1:
9
1:
10
延长系数
注:
此表即弓形延长系数表。
拱高即矢高,跨度即弦长。
弦长等于弦长乘以系数。
二、天棚装饰
1.各种吊顶天棚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管道以及单个面积㎡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但天棚中的折线、迭落、圆弧形、高低灯槽等面积也不增加。
2.天棚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装饰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附墙垛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面积㎡以外的孔洞、独立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天棚中的折线、迭落、圆弧形、拱形、高低灯槽及其他艺术形式天棚面层均按展开面积计算。
4.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管道和单个面积㎡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但天棚中的折线、迭落、圆弧形、高低灯槽等面积也不增加。
5.网架天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其他
1.保温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
2.天棚灯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3.送(回)风口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4.灯光孔、风口开孔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5.格栅灯带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6.嵌缝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第四章门窗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木门,金属门,其他门,金属窗,门窗附属配件等5节;共236条基价子目。
二、凡由现场以外的加工厂制作的门窗应另增加场外运费按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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