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立面装饰设计技术导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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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立面装饰设计技术导则
建筑立面装饰设计技术导则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
前言
建筑是一种特殊的文化。
建筑立面与其功能、材料、造价以及地域文化、环境都有着密切的关系。
直辖以来,我市城市建设飞速发展,大量建筑拔地而起,为提升我市城市形象,塑造城市风貌特色,使城市建设体现历史文化风貌和现代风尚,融城市、建筑、环境、人文于一体,提升建筑品质和城市品位,彰显城市特色,使广大市民享受更好的城市人居环境。
同时为有利于主城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立面装饰工程的设计,也为区县提供参照,编制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建筑立面装饰设计经验,结合重庆市地方特点,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完善,专家审查定稿,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为:
总则、总体设计原则、建筑立面色彩、建筑立面材料、建筑立面技术。
本导则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重庆市各大高校、设计、科研院(所)、开发、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专家的指导和支持,特予以致谢。
本导则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在本导则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69号7楼,邮编400015,电话63601374,传真63861277),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
主编单位:
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参编单位:
北京市建兴新建材开发中心
主要起草人:
周锐角张国庆赵辉沈李智谢厚礼张红川
张新友董海峰唐小燕张智强严永红徐湛
陈杰余吉辉谢自强王春萱杨李宁汪子涵
陈红霞赵培姚清
目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术语
第三章设计原则
第四章建筑立面色彩
第五章建筑立面材料
第六章建筑立面技术
附录A孟赛尔色彩基本色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五个重庆”的建设和塑造城市风貌特色的要求,强化城市、建筑和环境的艺术性和地方特色,引导建筑立面装饰设计,提升重庆的城市品质和现代化水平,突出地域特色,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制定本导则。
1.2编制依据
1《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重庆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4《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实施办法》
5《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6《重庆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
7《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8《宜居重庆建设纲要》
9《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宜居重庆的决定》
10《重庆市城市风貌特色规划设计暂行规定》
1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12《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2009
13《建筑外墙饰面翻新技术规程》DBJ50-063-2007
14《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2010
15《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DBJ50-102-2010
16《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
17《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DB50/T234-2006
1.3适用对象及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重庆市主城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立面装饰工程,其他各区(自治区)县中心城镇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导则执行。
第二章术语
2.1色相对比
任何两种颜色或多种颜色并置时,呈现色相的差异,从而形成的对比现象,称为色相对比。
2.2纯度对比
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纯度的色彩并置时,产生色彩鲜艳或浑浊的感受对比,这种色彩纯度上的比较叫纯度对比。
纯度对比一般在同一明度下进行。
2.3明度对比
明度对比是色彩的明暗程度的对比,也称色彩的黑白度对比。
明度对比是色彩构成的最重要的因素,色彩的层次与空间关系主要依靠色彩的明度对比来表现。
只有色相的对比而无明度对比,图案的轮廓形状难以辨认。
2.4高明度
明度高,纯度低的配色。
色相可以是同类色、邻近色或对比色。
这种配色使画面产生明亮、轻快、柔和的色彩感觉。
2.5低明度
主要分为明度低、纯度低和明度低、纯度高的配色。
明度低、纯度低的配色,色相不限。
这种配色均产生中间灰调。
这种色调色感不强,缺乏力度。
明度低、纯度高、色相不限的配色,可产生浓重暗色调和调,给人以沉稳庄重感。
2.6冷色调
冷色调是给人以凉爽感觉的青、蓝、紫色以及由它们构成的色调。
2.7暖色调
桔红、黄色以及红色一端的色系总是和温暖、热烈等相联系,因而称之为暖色调。
2.8对比色
对比色是人的视觉感官所产生的一种生理现象,是视网膜对色彩的平衡作用。
在色相环中每一个颜色对面(180度对角)的颜色,称为"对比色(互补色)".把对比色放在一起,会给人强烈的排斥感.若混合在一起,会调出浑浊的颜色如:
红与绿,蓝与橙,黄与紫互为对比色。
2.9灯具
能透光、分配和改变光源光分布的器具,包括除光源外所有用于固定和保护光源所需的全部零、部件,以及与电源连接所必需的线路附件。
2.10配光曲线
是描述灯具的发光强度在不同方向上变化的曲线,根据灯具的特点它可以是一根或是一组曲线。
通常配光曲线是以总光通量为1000lm来绘制,因此当灯具的光通量不是1000lm时,发光强度应根据光通量的比例加以修正。
2.11照度
表面上一点的照度是入射在包含该点面元上的光通量dΦ除以该面元面积dA之商,即
E=dΦ/dA
该量的符号为E,单位为lx(勒克斯),1lx=1lm/m2。
2.12亮度
由dΦ/(dA*cosθ*dω)定义的量,即单位投影面积上的发光强度,其公式为:
L=dΦ/(dA*cosθ*dω)
式中dΦ——由指定点的光束元在包含指定方向的立体角dω内传播的光通量;
dA——包括给定点的光束截面积;
θ——光束截面法线与光束方向间的夹角。
该量的符号为L,单位为cd/m2(坎德拉每平方米)。
2.13色温
当某一种光源(热辐射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的完全辐射体(黑体)的色品完全相同时,完全辐射体(黑体)的温度,简称色温,单位为开(K)。
2.14光污染
指干扰光或过量的光辐射(含可见光、紫外和红外光辐射)对人、生态环境和天文观测等造成的负面影响的总称。
2.15环境区域
按光环境明亮程度划分的区域。
环境区域划分为E1~E4共4个区域:
E1为暗环境区域,如公园和自然风景区等;E2为低亮度环境区域,如小城镇和乡村地区;E3为中等亮度环境区域,如城郊街道和居住区等;E4为高亮度环境区域,如市中心的商业区和市区街道、广场等。
第三章设计原则
3.1具备前瞻性、可操作性原则
设计应立足于现实,充分考虑长远发展,因地制宜,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3.2遵循整体协调与特色彰显相结合的原则
设计应注重城市整体形象协调统一,突出不同区域建筑立面风格与特色,注重文化内涵,提升城市品位,强化城市可识别性,传承历史积淀,弘扬地区文化,体现时代精神。
3.3体现安全经济美观相结合的原则
满足使用功能前提下,应力求新颖、美观,做到经济安全、技术可行。
3.4鼓励技术创新与节能环保的原则
设计鼓励创新,采用先进适宜技术,选用循环再生材料,实现绿色生态、节能环保。
第四章建筑立面色彩
4.1 建筑色彩搭配
根据重庆城市风貌特色规划要求,城市建筑立面色彩宜采用淡雅明快的中浅灰色色系。
本导则要求在色彩规划控制色系与推荐色系的指导下,合理科学地运用淡雅明快的中浅灰色,遵循色彩比例,应用色彩搭配,满足城市建筑立面色彩设计要求。
禁止使用高纯度色彩作为建筑立面主色调(城市特殊需要警戒和标识的构筑物除外),不宜采用大红大绿、鲜艳刺目的颜色作为建筑用色。
1色彩比例参照
1)建筑主色调:
用色面积占建筑立面面积的60%以上,能反映各个功能建筑的整体色调。
2)建筑辅色调:
用色面积占建筑立面面积的20%—30%,起到衬托主色调的配色作用,使主体建筑与建筑环境成为有序的色彩环境。
3)建筑点缀色:
主要运用在建筑物形象需要加强的部分,用色面积占建筑立面面积的10%以下。
注:
具有VI视觉识别系统的企业,可以选择将企业识别系统专用色彩作为点缀色使用。
2建筑色彩选用搭配色谱
各个功能区建筑色彩根据面积和部位的不同,将主色调、辅色调、点缀色进行建筑色彩合理搭配,突出建筑主色调和辅色调搭配所产生出的整体观感效果,建筑色彩的运用应遵循“统一中求变化”的原则,在建筑选用推荐色谱基础上,根据建筑功能、材料和环境进行设计来实现。
本导则所采用色彩体系为《中国颜色体系》GB/T15608和孟赛尔色彩体系。
(孟赛尔色彩体系详见附录)
3建筑色彩对比搭配
1)色相对比:
通过类似色相之间的对比协调,强调建筑立面色彩因素,以色相对比为主的配色是建筑立面色彩设计的主干。
2)明度对比:
通过色彩明度的高调对比、短调对比和中短调对比搭配,达到色彩搭配的光感、明快感,清晰感;明度对比是给人心理作用的关键。
3)纯度对比:
建筑立面色彩主色调为淡雅明快的中浅灰色系,纯色禁止用作建筑立面主色调,但可以作为辅助色和点缀色进行对比,面积不宜超过主色调的30%。
4 建筑色彩调和搭配
1)高明度调和:
通过色彩的高明度、低纯度的变化进行调和,色相可以是同类色、邻近色或对比色,可用于各类功能建筑立面。
2)低明度调和:
主要分为明度低、纯度低和明度低、纯度高的配色。
明度低、纯度低的色彩搭配用于建筑立面时,可适当点缀纯度高的小色块加以对比;明度低、纯度高的配色,可用于办公类建筑立面,纯色仅作为辅助色或点缀色使用。
3)冷色调:
色相以冷色区为主的配色。
在不破坏冷色调的前提下,可有适量暖色出现,增加色彩的丰富感。
冷色调主要用于工业建筑类立面色彩搭配上。
4)暖色调:
色相以暖色为主的配色。
在不破坏暖色调的前提下,可有适量冷色出现,以提高建筑立面的色彩表现力。
暖色调主要用于居住类建筑立面和公共建筑类中旅游、教育文化建筑立面。
5)对比色调和:
通过两种明度、纯度接近的色调之间的搭配,主要用于强调视觉冲击力的建筑立面上。
对比色进行调和时需注意与周边环境的融合。
主要用于公共建筑类中旅游、文化建筑立面。
4.2建筑色彩控制
建筑色彩控制总色谱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实际现状,控制体系采用国际通用的色彩标准体系——孟塞尔色彩体系和《中国颜色体系》GB/T15608。
1城市建筑功能区色彩控制
对于重庆市内无明确推荐使用色谱管控的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应按照建筑功能类型中相对应的控制色彩,对建筑立面主色调、辅助色、点缀色与屋顶色的范围进行确认、选择、设计与涂装。
建筑主色调以及禁止使用色谱、建筑辅助色、强调色与屋顶色应符合本导则色彩设计要求。
1)居住建筑:
建筑立面主要宜采用高明度色彩,创造视觉的开放感,立面色调应以暖灰色色调为主。
2)工业建筑:
建筑立面宜采用与玻璃、金属相符合的冷色系灰色色调作为主色调,宜使用高明度低纯度的色彩,来展现轻松明快的效果,并充分应用型钢、玻璃等现代材料。
局部可增加较明快色彩体块点缀。
3)公共建筑:
建筑立面色彩宜根据建筑功能,选择不同色系的中浅灰色色调作为主色调,部分场所可选择颜色较深、较纯的灰色;鲜艳刺目的颜色除警示区域外不宜作为建筑主色调;严禁使用纯色作为建筑主色调。
2建筑立面色彩分段式控制
色彩分段控制:
对于外立面造型比较平淡、缺乏足够变化、略显单调的建筑,应采用分段控制方式,对建筑物实行色彩涂装设计。
具体可分为横向分段控制与竖向分段控制。
横向分段控制即按照建筑上部、中部与下部实行色彩分段设计与涂装,适用于小高层及中高层建筑,高度一般为50M以下。
如采用三段式建筑立面设计,上中下宜采用同一色系中的高中低明度色系。
在建筑立面实行分节涂装,或各分体体块涂装,以免整体色调过于单薄。
竖向分段控制即按照建筑外立面纵向格局的特征,对体型外观相同的纵向部位实行统一涂装,使建筑立面各部位纵向特征区分明显,并展示出适度变化与独特风格。
该控制方式适用于高层及超高层建筑,高度一般在50M以上,以达到建筑整体统一的效果;对小体量建筑(低于20米)也可采用色彩竖向控制。
3建筑立面色彩分部控制
建筑立面色彩设计与涂装时,应具体结合建筑立面造型与结构特征适当采用分部控制方式:
分部控制要求,对展现建筑体型特征、表明功能格局的构件(门、窗、阳台、底部入口、隔栅、檐沟、墙裙、装饰性线条、屋顶造型等),实行色彩分部设计与涂装。
以清晰区分、展现建筑立面构件类型及线条,同时起到丰富立面设计、塑造特色风格与彰显色彩变化的作用。
第五章建筑立面材料
5.1基本规定
外墙饰面砖(包括柔性饰面砖)、饰面片材、涂饰材料,各种外墙幕墙(包括采用玻璃、石材、金属、瓷板等材料施工的隐框、半隐框、明框、点支幕墙等)和外门窗(包括金属门窗、塑料门窗、木质门窗、复合材料门窗等)等建筑立面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候性和耐火性,其性能应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和相关要求。
5.2幕墙材料
1鼓励使用金属板等新型幕墙,不宜大面积使用玻璃幕墙。
2建筑幕墙材料的设计和选用,应采用耐久性好、安全可靠、节能效果好的构造和材料。
3幕墙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安全玻璃宜选用夹层玻璃。
4玻璃、金属等幕墙应采用低反射率镀膜玻璃或亚光金属板等,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光污染。
5.3饰面砖材料
1外墙饰面砖吸水率,干压砖不得大于0.5%,挤压砖不得大于3%,其性能应符合《陶瓷砖》GB/T4100和重庆市现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柔性饰面砖性能应符合《柔性饰面砖》JG/T311的规定。
2外墙饰面砖粘贴基层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3饰面砖的粘贴材料和勾缝材料应采用与之配套的专用材料。
4饰面砖的粘贴,可采用宽缝和密贴方式,宽缝为5~10mm,密贴缝为2~3mm,密贴时,不超过1m间距,必须有20~30mm的硅胶伸缩缝。
5.4饰面片材
1饰面片材可选用天然石质片材和聚合物类复合片材。
2高层建筑宜选用聚合物类复合片材,不宜采用天然石质片材。
5.5涂饰材料
1外墙涂饰材料可选用纯丙、硅丙、聚氨酯、氟碳树脂类涂料和彩色砂浆,其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外墙涂饰材料宜选用优质水性涂饰材料,严禁采用有毒污染的涂饰材料。
3外墙涂饰材料的色彩和质感应符合设计要求,材料的品种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选用。
4外墙涂饰材料的腻子、底漆、密封材料等辅助材料应与主涂饰材料具有良好的相容性,并应配套使用。
5.6门窗材料
1建筑外门窗的设计和选用,在满足耐久、安全的条件下,应选择水密性、气密性、保温性、抗风压性好的构造和材料。
2型材宜选用热工性能较好的隔热型金属型材、塑料型材、木质复合型材等。
3玻璃宜采用双层构造,选用热工性能好、反射率低的Low-E等玻璃,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光污染,
4对所采用的各类门窗玻璃及门窗框的材质和界面进行复核,在门窗制作、安装和使用中采取安全构造措施。
5.7安全玻璃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及其他要求玻璃。
。
彩体块点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用于建筑立面装饰的安全玻璃及其相关材料,其性能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以及《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所规定的部位和高度要求。
并有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产品应有3C标识。
5.8屋面材料
1坡屋面材料可选用烧结瓦、水泥瓦、聚合物类复合片材和天然石质片材等,其耐候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高层建筑屋面宜选用聚合物类复合片材,不宜采用烧结瓦、水泥瓦、天然石质片材。
3建筑屋面宜采用种植屋顶,降低顶层建筑空调及采暖能耗。
种植屋面的承重、安全防护及防水设计等应满足《种植屋面技术规程》DB/T50-067的相关规定。
5.9其他规定
1采用涂料饰面的建筑外墙应定期刷新,刷新周期宜为5~7年。
2不宜使用弹涂剂喷塑饰面。
3建筑外墙采用贴面材料饰面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饰面材料脱落,砖(石)饰面的外墙下有入口、通道或人员活动场地时,必须按相关规定设置防坠落设施。
4不宜采用水泥砂浆现场粘贴石板饰面。
确需采用石板饰面的,宜采用干挂施工。
第六章建筑立面技术
6.1基本规定
1建筑立面装饰设计应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设计文件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应符合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的建筑设计方案;
2)建筑色彩选用应与建筑周边环境协调;
3)建筑立面所采用的风格、色彩、材质应与建筑功能相吻合;
4)应充分考虑建筑立面使用材料的安全性;
5)说明、效果图及大样图必须与建筑平立面图纸相统一,不得互相矛盾;
6)应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7)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8)建筑立面改造应综合考虑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的功能性,设计文件不应对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建筑物主要使用功能造成影响。
3空调室外机、冷凝水管等外露设备应隐蔽设置,要逐一对商铺、住宅、办公等分类叙述。
4如有广告设置,应纳入建筑立面统一设计。
临街店招店牌的位置、规格要统一进行设计。
5宜根据节能的要求进行外窗外遮阳的建筑一体化设计,在不影响建筑外立面效果的前提下,宜根据建筑朝向、开窗面积等采用固定外遮阳与活动外遮阳结合的混合遮阳方式,并应充分考虑遮阳设施在材质、燃烧性能等方面的安全性。
6凡建筑工程立面有阻断滴水要求的部位,如突出外墙的窗台、窗楣、包括不出台的窗上口、雨蓬、阳台、女儿墙压顶、突出和凹入外墙的腰线等,这些部位均要做滴水线(也可以做滴水槽)。
7建筑坡屋顶的设计应充分考虑保温隔热和屋面排水的相关要求,坡度不宜过大,且宜体现坡屋顶的一体化、生态化、地域化、多元化的设计要求。
8建筑立面的照明设计及设备的选择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与本市地方标准,力求做到安全、美观、节能。
6.2设计文件
建筑立面装饰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文字说明和设计图纸。
1设计说明
1)建筑立面设计说明应包括项目概况说明、外立面设计构思及建筑风格说明、外立面色彩与材质说明、外立面建筑细部说明四个方面内容。
2)项目背景及概况说明应包含以下内容:
建筑所处位置及与周边城市道路关系、建筑规模及功能性质、项目周围建筑色彩和其外立面主要材质。
2及颜色说明风格说明:
阐述外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3)建筑立面设计构思及建筑风格说明:
阐述建筑立面设计构思来源依据,阐述所采用的建筑风格形式。
2设计图纸
设计图纸应包括效果图和施工图
1)外立面效果图应按实施文件制作,效果图应真实、准确地表达建筑外貌及其周边环境的关系,并反映广告、店招、灯饰等。
2)外立面设计效果图应包括鸟瞰图、临街主要立面透视图、外立面渲染图等设计文件。
3)效果图应对建筑外貌及主要装饰材质辅以文字说明,建筑各部分材质色彩应按孟塞尔色彩体系或《中国颜色体系》GB/T15608准确标明色相、明度和彩度,效果图上标明的建筑材质、颜色标号、颜色编号应与外立面设计说明完全一致。
T15608件应包括: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4)施工图应包括建筑整体立面及细部构造详图,并满足施工需要。
5)细部构造详图应包括门窗、空调、广告等节点详图。
6)建筑立面照明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文本和施工图纸。
①设计文本:
调研报告、dialux模拟计算、现场试验报告、实验室实验报告、设计说明、灯具报价表、效果图等。
②施工图纸:
照明平面图、照明系统图、照明控制图、灯具统计表、设备材料表等。
6.3既有建筑改造
1在满足使用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建筑外部不宜设置遮阳(雨)篷。
出于功能需求确需设置遮阳(雨)篷的,应采取统一位置进行安装,且应与建筑外立面形式和风格相协调。
2既有建筑空调外机漆面老化或设置杂乱的,宜统一加装简易遮罩进行遮蔽。
遮罩宜选择与所依附墙面相协调的颜色与形式。
应根据空调外机分布情况灵活设计遮罩造型,遮罩在水平及垂直方向应尽量统一设置。
3沿街的广告招牌设施如存在严重老化或杂乱设置,与建筑立面不协调等现象,应统一进行设计与更换。
设计标准参照市容整改的相关引导要求执行。
4各类外露管线应采取简易遮挡措施或涂刷与所依附墙面相同或相近色彩的涂料。
5沿街建筑不宜设置户外晾衣架,对现有沿街户外晾衣架进行无偿拆除,改为阳台内衣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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