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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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
社会团体名称:
登记类型:
双重管理□直接登记□
申请人须知
1、签署文件和填写本申请书前,应当阅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必须保证对所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提交的文件、证件一般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4、提交的文件、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5、“盖章处”须盖红色印章;“签名处”须由本人签名;“选择项须在□中打∨。
6、所报材料请申报单位自行存档,妥善保存。
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制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登记申请书
2
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
3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
4
章程草案
5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理事基本情况
6
会员情况表
7
专职工作人员情况
8
场所使用权证明
9
验资报告
承诺:
以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
行政
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许可
申请人(单位):
申请人
年
月日
行政
许可受理
承办人:
行政机关印章(专用印章)
机关
申请材料之一:
行政许可申请书拟申请成立的单位名称:
发起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单位地址:
电话:
发起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首次申请□变更□延续□其他申请事实和理由:
行政许可申请人(单位):
年月日
社会团体登记申请事项表
拟成立的社会团体名称
拟任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登记)
行业指导单位(直接登记)
注册资金
单位会员数
个人会员数
理事数
常务理事数
宗旨
(请按章程填写)
业务范围
(请按章程填写)
申请材料之二:
关于同意作为××(社团名称)业务主管单位的函
××(社团名称)发起人:
经研究,我厅(委、办、局、××)同意作为由你们发起成立的××(社团名称)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
请按有关规定向民政厅申请登记。
此复。
单位名称(加盖国徽章)
年月日
申请材料之三: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样本)
×××民政厅(局):
我组织(社会组织名称)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党建工作。
我们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二、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在本组织(社会组织名称)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的工作。
如暂不能单独建立党组织,通过联合建立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等方式,在本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三、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做好在本组织(社会组织名称)内发展党员工作,支持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支持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上级党组织查处本组织
会组织名称)违纪党员。
五、为党组织在本组织(社会组织名称)内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和人员支持。
六、本单位承诺在登记成立批准文件下发后,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的工作/与其他单位联合建立党组织/联系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
特此承诺。
×××(社会组织名称)
拟任主要负责人签字: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样本)
单位名称
业务主
管单位
地址
联系人及职务
移动电
话
法定代表人
政治面
貌
联系电
话
工作人员党员基本情况
工作人员总数
党员总数
其中:
1.专职
党员人数
2.兼职
党员人数
3.退休返聘
党员人
4.其他
党员人
拟成立组织党建形式
独立支部
负责人
数
电话
联合支部
负责人
电话
党的工作小组
负责人
电话
临时支部
负责人
电话
党小组
负责人
电话
党建联络员
联络员
电话
党员基本信息
姓名
入党时间
党组织关系隶属
电话
拟任主要负责人签名: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党建工作挂靠(指导)单位党组织
党建工作挂靠(指导)单位党组织意见:
党组织负责人:
电话:
盖章(组织章):
日期:
申请材料之四: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申请表
单位名称
通过章程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地点
会议时间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同意人数
反对人数
弃权人数
需说明的问题
此章程严格按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业务主管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意见
受理意见
审核
核准
说明:
1将章程前后变更的具体内容填在”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
2将通过的章程附于此页后。
请严格按照此范本制订章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可删除有关内容,第四章第三、五节为可选项,其他内容只可增加不可删减。
xxxx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
英文译名;缩写。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
(其中必须载明:
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
(单位设立的目的)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行业指导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鹤壁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
(载明*省*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属于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的会员为【可选项:
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
(三)由【可选项: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五)由本会授权的机构【可选项: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四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2年不交纳会费;
(二)2年不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
第十五条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一节会员大会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名称变更和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每届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本会召开会员大会,须提前15日将拟任负责人人选及会议的议题向会员公示,公示期为7天。
第十八条理事会或者本会30%以上的会员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十九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
(二)选举理事,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50%;
(三)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1/2以上表决通过。
第二十条下列事项,应当以无记名方式表决: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第二节理事会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人数不得超过会员总数的30%。
第二十二条单位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
(三)确定法定代表人人选;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五)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九)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审议重大业务活动、大额财产处置以及重要涉外活动;(十一)决定本会工作人员的报酬事项;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每届年(最长不超过5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一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理事【最多2次】次无故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66%。
第二十七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通讯会议不得决定负责人的调整。
第三节常务理事会
【可选项,适用于理事总数大于或等于50人的社团】
第二十八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常务理事数不超过理事数的1/3】。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五、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任期相同。
第二十九条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一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常务理事【最多4次】次无故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格。
第三十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四节负责人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所称本会负责人,是指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第三十二条本会负责人总数为5-13人。
负责人从理事(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且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六)本会的负责人不得具有近亲属关系;
(七)无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会的负责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三)曾在被撤销登记、吊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社会团体担任负责人,且对该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或者曾在被取缔的社会团体担任负责人,自该社会团体被撤销登记、吊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取缔之日起未逾3年的;
(四)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五)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前款规定选举或者任命的负责人无效。
第三十四条本会负责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负责人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五条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双重登记的社会团体如因特殊情况须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法定代表人。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三十六条本会被罢免或卸任后的会长,不再履行本会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由本会在会长被罢免或卸任后的2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前任会长无正当理由不予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经本会出示理事会决议及有关证据,可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七条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二)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
(四)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六)拟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七)拟定内部管理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八条本会会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
(二)监督本会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的实施;
(三)向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提出建议议题;
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
会长办公会须经2/3以上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人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九条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
第五节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可选项】
第四十条本会在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另行制定章程,在本会授权的范围内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范全称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第四十一条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第四十二条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由本会统一管理。
第五章党的建设、廉政建设、诚信自律建设
第四十三条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四十四条本会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本单位实行诚信自律承诺制度,主动签署自律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对社会承诺事项的兑现。
第四十六条本会于每年5月31日前,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统一的信息平台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参加年度检查。
第六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四十七条本会的财产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八条本会财产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本会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
本会不得接受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违反社会公德的捐赠
第四十九条本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定财务制度、制定财务会计报告,健全内控机制,规范使用票据,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
财产来源于国家资助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监督。
本会财务收支全部纳入本会开立的银行账户,不使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银行账户。
第五十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五十一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十二条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
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五十三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
位和登记机关预审后,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第五十四条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大会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后,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五条本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
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自行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依法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五十六条本会自决定终止之日起30日内,在业务主管单位、登记
管理机关以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向社会公告。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七条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八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公益组织。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申请材料之五:
发起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业务范围
地址
法人
联系电话
拟任社团职务
本单位基本情况、在本行业(领域)的影响力和代表性。
近两年经营纳税情况、受表彰情况及开展慈善捐赠活动等情况)
注:
附发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本页可复制。
发起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曾用名
文化程度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职务
拟任社团职务
申请人在本专业(领域)的影响力和代表性,取得的成绩
注:
本页可复制。
身份证明、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明附后。
XXX负责人名单
序号
拟任社团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职务
政治面貌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注:
负责人人数宜为5-13人。
负责人是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请逐项认真完整填写,不要遗
漏。
单位、地址都要全称。
XXXX理事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职务
政治面貌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注:
理事名单要包括常务理事名单。
理事人数不得超过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请逐项认真完整填写不要遗漏。
单位、地址都要全称。
此表可复印接续。
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家庭住址:
市县号院楼号请在此处
身份证号:
粘贴本人
工作单位及职务:
照片联系电话:
社会团体职务:
兼职□专职□是否离退休是□否□
承诺书
本人愿意作为的法定代表人,依据法律和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并承诺不再担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
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本人签名: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简历自至自至自至
社团负责人
签字:
年月日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兹证明以上情况属实,。
该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曾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同意在拟成立的担任法定代表人,
盖章年月日
本人党组织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它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2、本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应是未曾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且具有完全民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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