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的发言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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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的发言稿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的发言稿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的发言稿
同志们:
今年,是我市“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法规赋予了我们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重要职能,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我们在座的每一位执法人员应尽的义务,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借此机会,我与大家交流二点意见。
一、加强监督执法规范化
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为管理,通过“提素质、强能力”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养殖业健康发展。
我们要严格贯彻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从违法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查找存在不足,增强法制观念,增强工作责任心,做到程序规范,公平、公正、文明执法。
我们还要围绕规范化建设,坚持不断探索与实践,继续凝心聚力,攻坚克难。
这次培训班,是加强我市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培训班结束后,大家会有一个新起点。
二、加强作风建设纯洁检疫队伍
基层动物检疫人员,直接服务一线群众、养殖场户、屠宰经营户等,服务质量和水平直接关系动物检疫队伍在群众中的形象,尤其是停征动物检疫费后,手利益驱动,个别地方甚至会出现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乱收费等现象。
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刻不容缓。
各位执法人员要切实摆正服务和监管的关系,高度重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完善“以纪律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基层检疫队伍的建设,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行业违规行为,树立基层检疫队伍良好形象。
同志们,今天这次会议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是在离xx周年大庆还有一周的前夕召开的,通过这次会议,查找我们在动物卫生安全方面是否还存在隐患,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鼓足干劲,全面提升我市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水平,确保国庆xx周年大庆期间不出现动物卫生安全问题。
下面我将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两节”期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二、统筹兼顾,下大力抓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当前,兽医工作的两大主要工作一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二是动物产品安全,近几年来,我们的主要精力都用在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上,市县政府领导和农牧局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动物防疫工作,对产地检疫工作有所忽视。
从今年开始我局把动物产地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市监督所下大力抓了产地检疫工作,实行了产地检疫用证量每季度通报制度,并对平衡调剂费提取进行了改革,通过将近一年的努力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有一定进步,但是离要求还差的很远,有的县市产地检疫用证量很少,产地检疫工作开展还很不平衡。
各县(市、区)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开动脑筋、谋划思路、真正静下心来探讨和研究产地检疫工作。
要吃透徐百万主任的讲话精神,真正把产地检疫工作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
徐百万主任在辽宁产地检疫工作现场会上总结了五条经验,即:
高度重视是前提,抓好队伍是基础,提高待遇是根本,做好监督是保障,完善机制是关键。
徐主任是我国兽医界非常受人尊敬的一位专家型领导,他对我国的动物检疫工作非常了解,他的总结是对产地检疫工作的高度概括,我们要深刻领会徐主任讲话的精神实质。
在产地检疫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防疫和检疫的关系,防疫和检疫要协调发展,不要出现重防疫轻检疫,也不要出现重检疫轻防疫的现象。
要做到以检促防,以监保检。
要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二是克服畏难情绪,产地检疫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工作难度大,十分辛苦,有的县(市、区)由于受人员编制少、经费不足等影响,产地检疫工作还不到位,虽然上报的产地检疫率达到了95%以上,但是否是真实的,很令人怀疑。
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考核奖惩机制,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是把产地检疫工作与动物养殖场(小区)科学防控与依法监管有机结合起来。
通过对动物养殖场(小区)开展科学防控与依法监管,促进产地检疫的进一步开展,保证动物养殖场(小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活动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把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病害动物、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做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对大案、要案要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一是要继续做好兽药专项整治活动
近期省农业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秋季行动的通知【(2009)41号文件】,省局下发了《关于加强2009年全省国庆期间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的通知》,市局也下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全市国庆期间兽药专项整治的通知》,各县(市、区)要认真抓好“国庆”期间兽药专项整治行动,对兽药生产环节、经营环节、兽药使用环节、动物诊疗机构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单位要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劣兽药要进行销毁并依法对有关人员严厉查处。
要进一步落实经销台帐制度,建立和完善经销台帐,做好出入库记录。
为此市监督所已经发文,要求从6月1日起,全市使用统一制式的经销台帐,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市局的规定,对经销台帐进行严格检查,对不使用统一经销台帐、不进行购销记录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二是严厉打击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市所接到过几次群众举报,反映个别县(市、区)有贩卖、加工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发生,有的举报人还举报到了农业部和省监督所。
市所经过调查核实,有些没有查实,有的确实举报属实,有些规模较大的养猪场甚至龙头企业也有出售病死猪的行为。
大家要清醒的认识到,打击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是动物防疫法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要本着对人民身体健康负责,对畜牧业发展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来对待此项工作。
当然我们知道,由于加工贩卖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隐蔽性强,再有我们现行的动物防疫法对该行为的打击力度还不够,我们又没有强制手段,给我们的打击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大家在要想尽一切办法,想方设法取得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的重视,取得公安部门的支持。
要坚决取缔加工病死动物的黑窝点。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关于具体业务工作,刚才监督所已经讲了具体的意见,徐百万主任在全国的产地检疫现场会和屠宰检疫现场会上讲了很好的意见,大家回去后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抓好落实,认真落实好徐百万主任的讲话精神。
现在离年底还有一个季度的时间,各县(市、区)要鼓足干劲,强化责任,确保年底前完成年初制定目标。
一是确保完成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三项工作
年初我局有三项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分别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15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和疫控中心建设、13个检验检测中心建设。
没有成立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和疫控中心的县市要多动脑筋、想方设法年底前建成。
二是平衡调剂费上缴
今年对平衡调剂费进行了改革,这是今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和动物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对待,从大局出发,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
同志们:
一、认真总结,充分肯定近年来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
农业部党组高度重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2007、2009年,我部先后在上海、海口召开全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工作。
近年来,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坚决贯彻落实部党组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要求,不断夯实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基础,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打击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努力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保障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为北京奥运会、建国60周年大庆等重大活动的成功举办,为确保实现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青海玉树强烈地震、甘肃舟曲泥石流等重特大自然灾害“大灾之后无大疫”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0年,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自然灾害多发频发重发等严峻挑战,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坚持“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不动摇,全面强化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了全年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据统计,2010年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共产地检疫动物77.9亿头(只),屠宰检疫动物47.5亿头(只),共检出病害畜禽1382.5万头(只)、病害动物产品6609吨,均及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圆满完成了为期6个月的上海世博会和近2个月的广州亚运会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保障工作。
全国共查处各类违反动物卫生法律法规案件36940件。
“十一五”以来,全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积极推进。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要求,扎实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动物卫生监督从行政管理、执法监管和技术支持等方面均得到明显加强。
截止今年4月,全国共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派出机构5838个,其中省级31个、地市级377个、县级3084个、县级派出机构2346个。
全部省级、95%的市级和84%的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为财政全额补贴。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人员达到28.43万人,其中,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99110人、乡镇185190人。
广东、上海、辽宁、内蒙古等19个省份积极协调编制部门,对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实行参公管理,其中北京、四川在盛市、县三级均实行参公管理。
官方兽医制度积极推进,我部近期将下发有关文件,明确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身份问题。
这些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
(二)动物卫生监督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随着《动物防疫法》的修订完成,近年来,我部还先后制(修)定发布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和《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十余部配套规章,保证动物卫生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发布实施11部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操作规程,科学规范地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调整完善了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检疫审批、出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加施等动物检疫制度,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浙江、江西等省颁布实施地方动物防疫法规,建立完善动物准入准出监管、动物卫生风险评估等制度,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
(三)动物卫生监督基础设施投入加大。
《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一期)实施以来,国家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基础设施方面累计投入12.75亿元基本建设资金,用于建设和完善31个省级、30个地市级、2534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8个省际间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配备了现场调查取证、快速查验等检疫、监督设施设备。
北京、上海、重庆、浙江等省(市)地方投资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基础设施建设,总投入达4.6亿元。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有效提高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四)动物卫生监管能力水平明显提升。
一是过程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目前,全国共对20.53万个养殖、隔离、屠宰及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审核发放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产地检疫开展面达到96.7%,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
各地积极推进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指定道口进入和重大活动检疫“双签”出证等监管制度,不断提升过程监管能力。
二是动物卫生风险评估机制基本建立。
农业部成立了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开展了海南、广州从化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工作。
北京、上海、辽宁、内蒙古等省份建立动物卫生风险评估机制,大大提高了动物卫生监督科学化水平。
三是可追溯管理稳步推进。
通过建设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立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平台,可追溯管理在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中的作用日益明显。
四是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北京、上海、重庆、浙江等省建立了动物流通监管信息化平台,黑龙江、河南等省开展了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监督执法效率明显提高。
五是跨区域跨部门联防联控机制不断完善。
供沪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管联防会议已连续开了16次,北方8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南方9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对推进区域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畜牧兽医、商务、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定期通报有关信息,联防联控效果明显。
二、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实现农业部党组“两个努力确保”目标任务的重要保证,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动物卫生监督,更准确地应该叫兽医卫生监督,是从兽医职业这个角度出发,对公共卫生领域一些事务进行监督管理。
兽医职业的外部性,决定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外延的多样性,不仅局限于动物疫病,还应包括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甚至生态环境等多个方面。
这是国际惯例,也是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和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该承担的职责任务所在。
近期,结合“3.15”瘦肉精事件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韩长赋部长几次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涉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等有关方面的重大问题。
近年来,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一直不敢有丝毫懈怠和放松,但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尤其是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还存在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
当前,如何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有效建立、完善和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强化政府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责,面临以下三个方面的新要求、新挑战:
(一)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要求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我国畜牧业生产方式落后,分散饲养比重高,规模化标准还比较低,目前,生猪和奶牛的分散饲养比重仍占39%和57.6%,一些规模户与小散养户没有本质差别。
全国现有各类畜禽规模场(户)达600多万个、定点屠宰场(点)25000多个,存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人员素质较低等问题。
这就决定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必然要面对监管对象点多、面广、难度大等挑战。
随着各地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的加快推进,养殖业大生产、大市尝大流通格局的形成和群众消费安全意识的提高,对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督促和指导养殖生产者自觉遵守良好兽医卫生规范,落实动物防疫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更要加快监管模式创新,建立全国统一、科学高效的动物卫生监管平台和执法秩序,实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产区销区联动,实现全过程有效监管。
(二)全面谋划兽医事业科学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目前,我部正在组织编制《全国兽医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后者还将报国务院审批发布。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逐步由阶段性工作安排、运动式突击检查逐步向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和建立长效机制转变,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是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职责所在、职能所在、形象所在,是兽医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和任务,也是我国兽医工作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
就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来看,生产链条长、涉及环节多、安全隐患大、制约因素多,只有不断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才能有效遏制近期一些地方出现的宰杀病死猪、贩卖病死猪肉等事件发生。
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饲养、经营者等管理相对人的防疫活动,落实防疫和安全责任,提高全社会主动防疫、自觉防疫的法律意识,是实现重大动物疫病由目前的有效控制到质的根除根本性转变,真正实现依法治疫的有力保障;是科学编制《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全面谋划兽医事业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
(三)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要求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是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履行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的法定职责,责任重大。
去年10月份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今年1月印发的《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的意见》,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目前,畜牧兽医工作仅涉及动物防疫检疫职能的法律法规有“三法三条例”,动物防疫检疫法定职责有75项,其中75%的法定职责需要依靠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来监督保障或具体执行。
随着近年来兽医工作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业务的拓宽,执法薄弱的“短板”效应越来越明显,需要在进一步加大兽医立法的同时,尽快向立法与执法并重、更加重视执法转变,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贯彻国务院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部署,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新期待、适应农业依法行政新阶段的新要求,迎接发展现代畜牧业提出的新挑战,都对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以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提升执法能力为着力点,推动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全面提高兽医工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目前,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
今年“3.15”曝光“瘦肉精”事件的同时,还反映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特别是有的执法人员“隔山开证”、只收费不检疫、违规监管等违规违纪行为,必须引起我们的认真思考、高度重视。
从我部兽医局近期在全国组织开展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整顿和机构队伍建设摸底调查情况来看,这些问题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些地方畜牧兽医部门存在重防疫、轻执法,重许可、轻监管的意识,认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只是动物防疫工作的补充,只是行政许可的一个事后环节,可有可无。
有的地方甚至简单地理解为兽医工作就是防疫,防疫就是打针。
同时,由于监管对象点多、面广、人员复杂,监管难度大,短期内难以见到成效,得不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没有充足的资金来源和建设投入。
一些地方还没有真正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没有充分认识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对于防控重大动物疫并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应该具有的重要作用。
二是机构设置不到位。
目前,突出表现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设置不到位。
有的地方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不彻底,对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核定过少、人员编制实际到位数不足;一些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还不是独立的法人,存在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的问题。
据统计,目前全国3084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中,有305个为差额补贴,138个为自收自支单位;盛市、县三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近10万人,而编外人员占21.86%;乡级有9万多名编外人员协助开展动物检疫工作,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派出机构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执法监管难以依法有效落实。
三是条件保障不到位。
这个问题在一些省份表现还比较突出,各级投入不足,基层财政保障不到位。
“十一五”期间,国家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少,仅占同期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总投资的不足10%。
据测算,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每年工作经费缺口近10亿元,其中县级工作经费缺口8亿元左右,难以保障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各级财政开支困难,出现个别人员倒卖检疫票证、“隔山开证”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影响了执法的公正性。
以河南为例,今年“3.15健美猪”事件发生时,全省158个县(市、区)中,52个县(市、区)没有设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专项经费。
其中,沁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16人,财政全供仅1人,其余人员均为自收自支。
中央领导的要求、社会各界的期盼和法律赋予各级畜牧兽医部门的责任,要求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地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无论是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的客观要求,还是全面履行畜牧兽医部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现实需要,都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履职尽责,采取有力措施,下大力气把动物卫生监督这个机构和这支队伍建设好、保护好、发挥好,更加努力地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三、谋划长远,全力推动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这次会议安排讨论的《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动物跨省调运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两个重要文件,涉及到农业部对今后一段时间全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指导思路、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以及相关动物卫生监管政策的重大调整,大家要认真讨论和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
总体要求是,要继续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坚持标本兼治,一手抓当前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一手抓监管能力和长效机制建设,把加强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放在基础位置,从推进体制改革、完善法规政策、创新监管机制、提高队伍素质、强化条件保障等五个方面,全面提升动物卫生执法监督、风险评估、应急处置和服务指导等四种能力,全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具体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职能定位、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研究谋划,对涉及到的体制编制、队伍管理、条件保障等重大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一把手要亲自出面协调解决。
要健全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评价考核机制,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和稽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权责统一,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坚持创新,严格监管。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政策性、技术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要求高。
近年来,一些省份在强化源头控制、严格风险管理、规范跨省调运等方面做了积极有益的创新和探索,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农业部给予充分肯定,并做了认真研究和总结,有的将上升为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在全国推广施行。
各地要围绕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探索科学有效的动物卫生监督机制和监管模式,确保全面履行和落实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各项法定职责。
(三)整合资源,综合执法。
这是畜牧兽医工作今后发展的大方向、大趋势,也是近期我部“瘦肉精”监管涉及的21项重点工作之一,有关司局要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
各地要结合畜牧兽医工作实际、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部有关规定,以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整合养殖、贩运、流通、屠宰等环节涉及的动物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动物诊疗监管等行政执法职能,加快推进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
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日常监管等行政执法职能,可以依法委托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并按照“谁委托、谁负责、谁指导”的原则,全面评估执法机构工作量,切实加强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实专业人员,解决条件保障问题,有效解决基层“执法软”的问题。
(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部内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对涉及动物卫生监督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加快解决。
对于动物检疫收费政策调整、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基础设施建设、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等各地高度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理解和支持,共同推动落实。
同时,要加强对养殖、生产等管理相对人和消费者有关法律法规和动物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提高主动防疫、科学消费的意识,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第14届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和2015年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赛事期间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绝不能在此期间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刚才,上海、广东两省(市)畜牧兽医部门的负责同志介绍了近期开展的监管工作情况,很有成效,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工作基矗各省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环节监管责任,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沟通机制,重点抓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兽药残留监控、“瘦肉精”监管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必要时,可以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切实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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