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南重要误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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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南重要误删
城关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城关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201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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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是哪些?
1、具有兰州市城关区城镇户籍的非从业人员。
2、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的城镇居民。
包括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无业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无收入的孤寡老人、孤儿等。
3、兰州市城关行政区域的全日制在校大、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的学生。
4、户口在农村,但常年随父母在我市城镇上学的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证明)也可自愿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
二、城镇居民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1、参保居民持身份证、《医保证》、《再就业优惠证》、《低保证》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2、中小学生持《医保证》、《低保证》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3、全日制在校大、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的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造册,然后统一到医保局办理缴费和参保手续。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标准和个人年缴费标准是多少?
1、非从业居民人均年统筹标准为200元。
其中:
个人缴费每人每年缴纳80元。
2、学龄前儿童人均年统筹标准200元。
其中:
个人每人每年缴纳80元。
3、中小学生、大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人均年统筹标准为120元。
其中:
个人每人每年缴纳40元。
享受城市低保的在校学生,个人不缴费。
4、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人均年统筹标准为200元。
其中:
个人每人每年缴费40元。
5、享受城市低保的人员人均年统筹标准为200元。
其中:
享受一、二类低保人员个人不缴费;享受三、四类低保人员个人每人每年缴费30元。
四、城镇居民参保登记和缴费时间及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间?
1、城镇居民参保登记缴费时间为每年的8月1日至11月30日。
从2010年起,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全日制在校大、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的学生,参保登记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30日。
3、大学生入学前已参保的,凭缴费单视同缴费,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入学前未参保的,从缴纳医疗保险费之日起就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城镇居民参保发生的医疗费用,年度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在一个参保缴费年度内,由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万元(包括住院和门诊规定的特殊病种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补助的住院医疗费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万元以上部分,给予60%的补助,年最高补助限额为万元,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
跨年度住院的参保城镇居民享受出院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六、参保人员住院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及待遇支付比例是多少?
1、城镇居民参保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为: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5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35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700元。
参保居民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从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依次递减20%。
但递减不得低于原起付标准的50%。
2、参保居民在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由统筹基金支付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由统筹基金支付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由统筹基金支付60%。
3、女性参保居民,符合国家、省市政府计划生育政策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4、在校大、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和中小学生在体育锻炼、课外活动发生的非责任人意外伤害,其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5、大、中专学生普通门诊费用由学校包干使用。
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大、中专院校当年实际参保的大、中专学生人数,从筹集资金总额中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拨付给大、中专院校医务所(室),专项用于大、中专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当年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资金有结余,结转下年使用。
6、对已参加商业保险的参保学生住院后,可以先按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进行报销,再有商业保险进行二次报销。
也可以先由商业保险报销,凭发票复印件和商业保险结算单,按照居民医保的规定进行二次报销。
7、参保城镇居民应承担的自付部分:
(1)、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
(2)、《诊疗项目》中部分支付项目个人自付20%部分;
(3)、《药品项目》中乙类药品个人自付20%部分;
(4)、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支付标准以外费用。
七、城镇居民就医如何管理?
1、参保因病住院就医,可根据自身病情需要及经济状况,在统筹地区范围内,选择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规定比例报销,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急救除外)住院治疗的费用不予报销。
2、急诊、急救疾病的范围:
昏迷、急性大出血性疾病(指大咳血、上消化道出血、子宫功能性大出血、凝血机制障碍致组织或器官大出血、外伤性大出血等)、中毒、严重休克、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及眼外伤、急腹症(以紧急手术为准,急诊和手术是连续过程)、严重呼吸困难(指急性左衰、哮喘持续状态、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异物堵塞、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肺栓塞等)、急性心血管疾病(指严重心律失常、高血压危象、急性心肌梗死等)、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危机生命者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门诊急救病种范围。
3、参保居民在异地急救、抢救(指危、急、重病人经门诊紧急治疗后住院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我市不同级别医院报销标准予以报销。
4、符合大、中专院校管理规定的大、中专学生实习和寒暑假、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参保大、中专学生须在学校所在地之外急救、抢救住院的,可选择居住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参保大、中专学生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住院就医、并按规定办理了转诊手续的,其在外地就医期间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参保大学生异地就医和转诊治疗,按照统筹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包含哪些病种?
补助比例是多少?
特殊疾病门诊包含因恶性肿瘤放、化疗,肾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血友病等特殊疾病,参保人员治疗时符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进入统筹支付的部分报销50%。
九、有哪些情况参保城镇居民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1、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
2、因交通肇事及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3、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违规违法等造成的。
4、因酗酒、自伤、自残(精神病除外)、戒毒、性传播疾病治疗的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十、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参保居民因病住院,住院前需持《医保证》、定点医院住院证,到城关区医保局开具住院介绍信,后将《医保证》、医保局开具的住院介绍信给医院出示,方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发生的住院费用,待出院后属自己承担的费用与医院结清,属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费用医院与医保局结算。
若急救可就近治疗,但需三日内到城关区医保局补办手续。
十一、如何办理特殊疾病长期门诊?
参保城镇居民因恶性肿瘤放、化疗,肾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血友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到城关区医保局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申请表》,提供病种相关资料,经专家鉴定、医保局审批后,方能享受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就医待遇。
十二、如何办理转外就医手续?
参保城镇居民因病就医需转往本市行政区域外住院治疗的,有省、市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并报城关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在原报销比例段内下浮5%予以报销。
未办理转院手续而擅自到外地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十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等级
联系电话
1
铁路东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4638219
2
团结新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8851240
3
张掖路广武门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8801775
4
临夏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8464651
5
酒泉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2193514
6
白银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8469794
7
兰州慈和堂医院
一级
8510022
8
城关区中医骨伤科医院
二级
8507285
9
城关区红十字康乐医院
二级
10
甘肃省康泰医院
二级
8374094
11
甘肃省干部保健院
二级
4674269
12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二级
8115121
13
兰州市肺科医院
二级
8320915-8223
14
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级
8463703
15
兰州安定医院
二级
2681118
16
七里河中医医院
二级
2213489
17
兰州华夏医院
二级
3922670
18
兰州仁和医院
二级
4560444
19
甘肃省红十字会黄河医院
二级
8505692
20
甘肃锦华医院
二级
8551658
21
甘肃仁爱妇科医院
二级
8832789
22
兰州瑞京糖尿病医院
二级
23
甘肃大肠肛门病医院
二级
4671526
24
酒钢集团兰泰医院
二级
8947811
25
糖尿病肾病专科医院
二级
8817217
26
兰州空军机关医院
二级
8959419
27
城关区人民医院
二级
8475204
28
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
二级
8622828
29
兰州市中医院
二级
2941247
30
兰州电机厂医院
二级
2888440
31
兰石厂医院
二级
2332094
32
省建职工医院
二级
2888440
33
普瑞眼科医院
二级
8186677
34
西北民族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二级
2938284
35
兰州肛泰肛肠医院
二级
2669999
36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三级
8625200-6672
37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三级
8942340
38
甘肃省人民医院
三级
8281967
39
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
三级
4925467
40
解放军第一医院
三级
8974127
41
武警总队医院
三级
2868045
42
兰州军区总医院
三级
8975963
43
甘肃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三级
8635050
44
甘肃省肿瘤医院
三级
2614521-6402
45
甘肃省中医院
三级
2335211-2139
46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
三级
2340995
47
兰州军区总医院安宁分院
三级
7712020
48
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
2335304
49
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三级
8365455
50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三级
286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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