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进场安全生产须知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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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进场安全生产须知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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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进场安全生产须知交底
工人进场安全生产须知交底
工程名称:
黔江区黔州大桥工程
施工单位
重庆远东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2009年3月日至2009年10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2m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桩司机和指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O.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12.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3.任何人不准向下、向上乱丢材、物、垃圾、工具等。
不准随意开动一切机械。
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准开玩笑,做私活。
14.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5.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圆钉要及时拔除。
17.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
防止碎砖堕落伤人。
18.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19.不准在井架内穿行;不准在井架提升后不采取安全措施到下面去清理砂浆、混凝土等杂物;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处,且切断电源。
20.脚手架上霜、雪、泥等要及时清扫。
21.脚手板两端间要扎牢,防止空头板(竹脚手片应四点扎牢)。
22.脚手架超载危险:
砌筑脚手架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即在脚手架上堆放标准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三侧高。
20孔多孔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四侧高,非承重三孔砖不得超过单行平放五皮高。
只允许二排脚手架上同时堆放。
脚手架连接物拆除危险;
坐在防护栏杆上休息危险;
搭、拆脚手架,井字架不系安全带危险。
23.单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
24.挂梯上部要挂牢,下部要绑扎。
25.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
26.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症、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对井架,起重工等从事高空作业工种人员的要每年体检一次。
1)在平台、屋沿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2)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
3)在平台等处拆木模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坠落。
4)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5)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注:
参考文献[5]
电工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黔江区黔州大桥工程
施工单位
重庆远东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被车辗物压。
3.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按城乡建设部标准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
4.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5.人力弯管时,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6.砖墙剔槽、打眼时,榔头不得有松动,凿子应无卷边、裂纹。
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楼板下面、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7.管道烧焊接时,要持特种操作证工作,开具动火证,有监护人员和配备灭火器材。
8.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9.所有扶梯都应有防护脚、防滑绳,使用角度为60°~70°为宜,严禁使用缺档、断档扶梯。
10.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堡)取暖、烧水、烹饪。
擅自使用者,一经查获,按供电局规定处每千瓦150元罚款处理。
11.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
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
12.办公室、更衣室等照明安装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不准用花线、塑料胶质线乱拉。
13.现场所用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注:
参考文献[5]
配电箱、开关箱使用与维护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黔江区黔州大桥工程
施工单位
重庆远东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2.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1)送电操作顺序为: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为: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7.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专业用电人员“五做到”要求,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10.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11.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
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注:
参考文献[4]
电焊工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黔江区黔州大桥工程
施工单位
重庆远东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电焊、气割,严禁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
3.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头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4.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
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5.电气焊的弧火花点必须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
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m。
6.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须用扎头固定。
7.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8.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
9.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10.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
11.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注:
参考文献[5]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JGJ130—2001第8章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规定进行。
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9.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有关规定执行。
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注:
参考文献[7]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拆除脚手架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拆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4)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JGJ130—2001第6.4.2条第4款、第6.6.3条第1、2款的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3.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JGJ130—2001第8.1.2~8.1.5条的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注:
参考文献[7]
振动桩、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黔江区黔州大桥工程
施工单位
重庆远东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名称
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
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桩锤在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2.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得向下随意抛物。
3.作业场地至电源变压器或供电主干线的距离应在2O0m以内。
4.电源容量与导线截面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启动时,电压降应按JGJ33—2001第3.4.7条规定执行。
5.液压箱、电气箱应置于安全平坦的地方。
电气箱和电动机必须安装保护接地设施。
6.长期停放重新使用前,应测定电动机的绝缘值,且不得小于0.5MΩ,并应对电缆芯线进行导通试验。
电缆外包橡胶层应完好无损。
7.应检查并确认电气箱内各部件完好,接触无松动,接触器触点无烧毛现象。
8.作业前,应检查振动桩锤减震器与连接螺栓的紧固性,不得在螺栓松动或缺件的状态下启动。
9.应检查并确认振动箱内润滑油位在规定范围内。
用手盘转胶带轮时,振动箱内不得有任何异响。
10.应检查各传动胶带的松紧度,过松或过紧时应进行调整。
胶带防护罩不应有破损。
11.夹持器与振动器连接处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
液压缸根部的接头防护罩应齐全。
12.应检查夹持片的齿形。
当齿形磨损超过4mm时,应更换或用堆焊修复。
使用前,应在夹持片中间放一块10~15mm厚的钢板进行试夹。
试夹中液压缸应无渗漏,系统压力应正常,不得在夹持片之间无钢板时试夹。
13.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其吊钩上必须有防松脱的保护装置。
振动桩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应加装保险钢丝绳。
14.启动振动桩锤应监视启动电流和电压,一次启动时间不应超过10s。
当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启动。
启动后,应待电流降到正常值时,方可转到运转位置。
15.振动桩锤启动运转后,应待振幅达到规定值时,方可作业。
当振幅正常后仍不能拔桩时,应改用功率较大的振动桩锤。
16.拔钢板桩时,应按沉入顺序的相反方向起拔,夹持器在夹持板桩时,应靠近相邻一根,对工字桩应夹紧腹板的中央。
如钢板桩和工字桩的头部有钻孔时,应将钻孔焊平或将钻孔以上割掉,亦可在钻孔处焊加强板,应严防拔断钢板桩。
17.夹桩时,不得在夹持器和桩的头部之间留有空隙,并应待压力表显示压力达到额定值后,方可指挥起重机起拔。
18.拔桩时,当桩身埋入部分被拔起1.0~1.5m时,应停止振动,拴好吊桩用钢丝绳,再起振拔桩。
当桩尖在地下只有1~2m时,应停止振动,由起重机直接拔桩。
待桩完全拔出后,在吊桩钢丝绳未吊紧前,不得松开夹持器。
19.沉桩前,应以桩的前端定位,调整导轨与桩的垂直度,不应使倾斜度超过2°。
20.沉桩时,吊桩的钢丝绳应紧跟桩下沉速度而放松。
在桩入土3m之前,可利用桩机回转或导杆前后移动,校正桩的垂直度;在桩入土超过3m时,不得再进行校正。
21.沉桩过程中,当电流表指数急剧上升时,应降低沉桩速度,使电动机不超载;但当桩沉入太慢时,可在振动桩锤上加一定量的配重。
22.作业中,当遇液压软管破损、液压操纵箱失灵或停电(包括熔丝烧断)时,应立即停机,将换向开关放在“中间”位置,并应采取安全措施,不得让桩从夹持器中脱落。
23.作业中,应保持振动桩锤减振装置各摩擦部位具有良好的润滑。
24.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
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25.作业中,当停机时间较长时,应将桩锤落下垫好,检修时不得悬吊桩锤。
26.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
当风力超过七级或有风暴警报时,应将打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应增加缆风绳,或将桩立柱放倒地面上,立柱长度在27m及以上时,应提前放倒。
27.作业后,应将打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垫实,并切断动力电源。
28.作业后,应将振动桩锤沿导杆放至低处,并采用木块垫实,带桩管的振动桩锤可将桩管插入地下一半。
29.作业后,除应切断操纵箱上的总开关外,尚应切断配电盘上的开关,并应采用防雨布将操纵箱遮盖好。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注:
参考文献[3]
泥浆护壁机械成孔灌注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黔江区黔州大桥工程
施工单位
重庆远东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戴好安全帽,施工操作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在施工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由专人操作并加强机械维修保养,经安全部门检验认可,领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3.电气设备的电源,应按有关规定架设安装;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接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并装有可靠的触电保护装置。
4.注意现场文明施工,对不用的泥浆地沟应及时填平;对正在使用的泥浆地沟(管)加强管理,不得任泥浆溢流,捞取的沉渣应及时清走。
各个排污通道必须有标志,夜间有照明设备,以防踩入泥浆,跌伤行人。
5.机底枕木要填实,保证施工时机械不倾斜、不倾倒。
6.护筒周围不宜站人,防止不慎跌入孔中。
7.吊车作业时,在吊臂转动范围内,不得有人走动或进行其他作业。
8.湿钻孔机械钻进岩石时,或钻进地下障碍物时,要注意机械的震动和颠覆,必要时停机查明原因方可继续施工。
9.拆卸导管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注意防止扳手、螺丝等往下掉落。
拆卸导管时,其上空不得进行其他作业。
10.导管提升后继续浇注混凝土前,必须检查其是否垫稳或挂牢。
11.钻孔时,孔口加盖板,以防工具掉入孔内。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注:
参考文献[10]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交底
工程名称:
黔江区黔州大桥工程
施工单位
重庆远东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注:
参考文献[5]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工程名称:
黔江区黔州大桥工程
施工单位
重庆远东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设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注:
参考文献[5]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交底
工程名称:
黔江区黔州大桥工程
施工单位
重庆远东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不准有人停留或行走。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
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
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
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注:
参考文献[5]
施工现场防火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黔江区黔州大桥工程
施工单位
重庆远东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为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以利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本市所有施工现场均适用本规定。
3.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九项主要职责;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4.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5.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6.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应共同作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
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7.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搞好防火工作。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注:
参考文献[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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