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通济街道东溪村木西林地块等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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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通济街道东溪村木西林地块等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瓯市通济街道东溪村木西林地块等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及《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实行网上交易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4〕108号)等有关规定,经建瓯市人民政府瓯政土〔2018〕50号文件批准,建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建瓯市通济街道东溪村木西林地块等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建瓯市国土资源局,本次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两幅宗地出让人按场地现状土地场地平整条件交付土地,包括地表现状、地质结构现状、场地标高、市政配套情况现状等以公告期间的现状为准。
两幅宗地地上、地下如有管线、供电设施、供排水设施、涵洞、道路、人防设施、树木、坟墓及规划方案确定后需挖填土石方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涉及地质灾害的由受让人自行委托评估和治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受让人在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相邻关系。
三、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等详见附件
四、宗地土地出让金支付、交地时间、开工和竣工时间、竞买保证金的交纳
1、建瓯市通济街道东溪村木西林地块,在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竞得人一次性缴清。
该地块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自动转为合同定金,并可抵转出让价款。
2、建瓯市城东工业园C15-4#地块,土地出让金分二期缴纳,第一期在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金总额的50%;第二期在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缴纳出让金总额的50%(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不须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该地块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自动转作受让地块定金,并可抵转出让价款。
上述两幅宗地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交地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出让人在竞得人在缴清竞得地块所有土地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交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出让不设置保留价。
六、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七、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2月12日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下载获取,或到建瓯市樟树下20号建瓯市国土资源局征转用地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具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网上竞买承诺书;
(5)竞买资格确认书(样本);
(6)成交确认书(样本);
(7)宗地规划设计指标文件及宗地界址图;
(8)其他相关文件。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9日8:
00时至2019年2月12日16:
00时,登录到“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在网上注册,自行在系统下载格式文书,按要求填写后(经申请人签字盖章)扫描上传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申请文件,提交申请竞买,经挂牌人审核确认符合竞买资格的,通知其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扫描上传缴纳凭证;申请人同时须将申请文件纸质原件及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原件等材料(经申请人签字盖章)报送建瓯市国土资源局征转用地股,提交给挂牌人进行审核确认。
申请文件包括:
1、竞买申请书;
2、申请人(含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及其他组织还应提供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联合竞买人和境外申请人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应经公证部门的公证);
4、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5、相关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6、网上竞买承诺书;
7、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8、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须验原件并加盖手印或单位公章,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三)资格审查
挂牌人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网上竞买申请进行审查。
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2月1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发放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通知参加网上挂牌活动。
(五)答疑
申请人对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地点
(一)报名报价地点: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
(网上交易模块)”(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月9日8:
00时至2019年2月12日16:
00时。
(三)挂牌交易期限:
2019年1月29日0:
00时至2019年2月15日16:
00时。
(四)接受挂牌报价时间:
挂牌交易期间网上交易系统每日24小时开通(系统停机维护和排除故障停机除外,交易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记录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九、挂牌出让程序
(一)本次挂牌交易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它形式(如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
竞买申请人必须登录“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申请人需事先到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并安装竞买软件)。
(二)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加价,报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签订《成交确认书》
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根据交易规则、交易须知或系统提示,在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竞买申请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料等(材料已报送的,无须再提供),到挂牌人处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手续。
《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
出让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四)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受让人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五)受让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
(六)出让结果公布
我局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中国土地市场网等媒介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十、报价规则
(一)竞买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时选择竞买的宗地,应与网上注册申请时选择竞买的宗地一致,方可进行竞买报价。
竞买人使用一台客户端电脑在一个时间点只能参与一个宗地的竞买交易。
(二)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竞买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加价幅度以5万元或5万元以上)。
只有满足竞价加价幅度等竞买相关条件的报价,系统方予以接受,并即时显示报价结果。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阶段的竞价加价幅度可能与网上拍卖阶段的竞价加价幅度不同,竞买人应随时留意挂牌人公布的交易条件和交易须知。
如有不明事项,可按当地挂牌人确定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四)任何通过竞买号提交的竞买报价,都将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应由竞买人承担全部责任。
网上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报价有效,竞买人不可变更或撤销。
(五)挂牌出让宗地交易期限届满,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根据下列条件确定竞得人或者转入网上拍卖阶段:
1、在挂牌交易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其报价等于或高于起始价,且符合其他条件的,该竞买人即为竞得人;
2、在挂牌交易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但在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最后1小时内,没有竞买人报价或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的,其报价等于或高于起始价,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则最后一个报价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3、在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最后1小时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在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届满时,系统会提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将在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届满时随即转入15分钟的网上拍卖准备阶段。
在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届满前,竞买人仍可继续参与挂牌报价。
4、15分钟的网上拍卖准备阶段结束后,系统即转入网上拍卖,竞买人电脑屏幕上显示5分钟的拍卖倒计时。
倒计时开始后,竞买人即可进行正式竞买报价。
报价必须在5分钟内提交,否则系统不予接受其报价。
(六)网上拍卖根据下列条件确定竞得人:
1、在第一次出现5分钟倒计时内无人报价的,5分钟倒计时结束后,系统自动确定挂牌交易阶段报价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2、5分钟倒计时内的任一时刻如果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该时点起重新开始5分钟倒计时,竞买人可参加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延续下去;如果没有新的报价,5分钟倒计时结束时,系统自动关闭网上拍卖报价通道,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报价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同时在相关信息栏中即时显示交易结果。
(七)在挂牌交易期限内,无人报价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起始价或不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宗地不成交,拟出让宗地的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终止。
挂牌人可重新组织出让活动。
十一、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及《网上交易规则》、《网上交易服务协议》、《网上交易须知》(网上自行下载),如有疑问应在网上注册提交竞买申请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
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
竞买申请人注册信息提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申请人网上注册申请时必须按照提示录入真实、准确、详尽的信息资料,注册后的信息资料如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向挂牌人提交相关文件,并及时予以更新,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标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本次挂牌地块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任何通过竞买号提交的竞买报价,都将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应由竞买人承担全部责任。
网上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报价有效,竞买人不可变更或撤销。
(六)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可抵作地价款。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在网上交易开始前和网上交易期间,出让宗地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人应当终止交易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有权机关向挂牌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书面通知冻结、查封出让宗地的;
2、有证据表明拟出让宗地存在权属争议的;
3、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串通、违规交易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出让宗地原先确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无法实施的。
5、系统管理单位或挂牌人核实的其他情形。
6、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八)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挂牌人有权中止、取消其竞买或竞得资格,其所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依法要求赔偿损失:
1、提供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与原件不符等;
2、不按网上注册登记的内容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3、违反公平交易原则,实施恶意串通、压价竞买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规则行为的;
4、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5、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或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6、法律、法规、规章、交易须知等规定的其他构成违约的行为。
因竞得人违约终止成交的,竞得人应当支付本次挂牌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挂牌出让人再行出让的价格低于原出让成交价的,原违约竞得人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九)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成交价款即该幅地块的总地价,含征地补偿费、征地拆迁费、省上报批费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土地出让业务费用、三通一平费用、政府收益、耕地占用税等,不包括契税,契税及其他办证费用由受让人按规定向各相关部门另行缴纳。
(十)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必须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挂牌成交价款。
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任何一期土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十一)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严格履行挂牌文件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有关约定,若出现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成交价款,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动工和竣工,投资强度(或投资总额)未达到约定标准等违约行为的,出让方将按挂牌文件及《出让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严格处理。
(十二)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及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闽国土资综〔2014〕108号文发布的《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服务协议》、《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须知》等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须知
建瓯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9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须知
一、只有从福建省自然资源厅internet网站登陆“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系统”,在网上注册申请的单位和个人,方可参与网上挂牌交易。
网上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有意竞买者须详细阅读网上挂牌公告、挂牌交易须知、挂牌交易规则、宗地信息,以及有关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的法规、规章等文件资料,在网上进行登记注册,并在表格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的条件及其他事项一经挂牌公告,不能变更。
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则本次挂牌交易活动中止,由挂牌人另行组织挂牌,有意竞买者重新注册申请竞买。
四、有意竞买者在网上注册申请成功后,下载并填写《竞买申请书》,并按照挂牌人的通知要求,亲自到意向购买宗地的挂牌人处进行确认,支付履约保证金,获取竞买号和交易密码。
同时递交《竞买申请书》(须以中文书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如委托代理,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
五、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竞买申请人须全面审阅挂牌交易文件内容,对挂牌交易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挂牌人咨询。
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对挂牌交易文件无异议。
竞买人可现场踏勘挂牌交易的地块,对地块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竞买前提出。
竞买申请人递交《竞买申请书》后,视为对土地使用权、地块现状及挂牌交易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六、土地使用权竞得人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可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再退还。
其他未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于挂牌交易活动结束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竞买人可于公告规定的挂牌竞价期间,通过互联网在挂牌起始价基础上报价,竞买报价必须按照规定的竞价阶梯进行竞价。
竞价阶梯是指相邻两次报价,后一报价比前一报价的最小递增幅度。
挂牌竞价期间挂牌人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谨慎在网上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报价有效,不得撤回。
八、公开挂牌交易期限届满当日,挂牌人根据下列条件确定竞得人:
(一)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且符合挂牌其他条件的,挂牌出让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二)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挂牌出让不成交;
(三)在挂牌人规定的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前1小时内(即在挂牌交易截止期限的最后1小时内),仍有竞买人提出新的最高报价的,挂牌人以该最高报价为新的起始价,并对挂牌交易的宗地进行网上拍卖,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九、在挂牌交易竞价期限内,无应价竞买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挂牌人可调整交易底价或交易条件,重新开始挂牌交易。
十、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或接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2个月内与挂牌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包含征地补偿费、征地拆迁费、省上报批费用、土地出让业务费用、三通一平费用、政府收益、耕地占用税等,不包括契税。
挂牌交易文件规定的币种为人民币,竞买人或竞得人若以外汇支付,须征得挂牌人同意许可。
十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竞得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依法要求违约赔偿:
(一)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二)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挂牌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三)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重要事实。
十三、本须知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的一般规则。
竞买人参加土地使用权竞买,除遵守本须知外,还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挂牌人制定的其他具体的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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