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具体要求.docx
- 文档编号:24936980
- 上传时间:2023-06-03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8.53KB
河南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具体要求.docx
《河南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具体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南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具体要求.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河南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具体要求
河南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具体要求
河南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具体要求
河南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具体要求
二0一一年三月
一、考核目的意义
医师定期考核是医师准入后监管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医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医师在取得执业资格后不断更新知识、技能,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保持应有的职业道德,更加出色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考核原则
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
三、考核时间
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我省2009-2010年度考核工作,今年3月开始,6月30日前完成业务水平测试,至7月底前将考核结果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四、参加考核人员
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离(退)休返聘在临床执业的医师。
考核类别:
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
五、考核管理组织、考核机构
河南省卫生厅成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下设医师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医师协会。
各省辖市、县卫生局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辖区所属医疗机构医师的考核工作。
考核办公室职责
在河南省医师考核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承担医师定期考核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全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建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制度,对申请设置考核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资格进行审查;按照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的要求,推广应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全省医师考核信息管理;组建河南省医师考核专家委员会,对考核结果进行检查和质量评价。
六、考核机构
(一)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要求:
1、设有1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
2、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上的预防、保健机构;
3、具有健全组织机构的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
2008年我省已批准公示了326个考核机构。
(三)考核机构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结果评定;并向委托其承担考核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按要求报告医师考核情况及考核结果。
(四)考核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五)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委托的考核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并负责对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
(六)对不符合考核机构条件的医疗机构,其医师考核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考核机构承担。
七、考核程序
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医师定期考核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一)符合简易程序条件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注:
良好行为记录:
本考核周期内:
一、获得省辖市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或设立的各种表彰或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跨世纪学科带头人。
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积极参与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疾病控制等紧急情况的医疗救治工作。
(在考核周期内,参加艾滋病防治工作时间一年以上;参加抗震救灾、手足口病防治医疗队,以医疗队名单为准)。
三、获得本专业市级三等以上科学技术成果奖(限前7名)或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发明专利。
符合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需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执业注册所在机构签署意见,报送考核机构审核,考核机构应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制定适宜对简易程序医师的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二)一般程序医师考核
符合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由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其本人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进行评定,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上签署评定意见,报送考核机构进行复核后,按要求参加业务水平测评。
八、考核内容
工作成绩评定、
职业道德评定、
业务水平测评。
(一)工作成绩评定
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工作成绩评定:
结合本单位年(度)考核为主,考核周期内年终(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或不称职的,即为工作成绩评定不合格。
(二)职业道德评定
按照《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卫医〔2008〕28号)执行。
考核周期内有一次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即为职业道德评定不合格。
(三)业务水平测评
指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等。
1、卫生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病历书写规范》以及医疗核心制度等为重点。
2、专业知识
参考《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第3版)》进行。
3、技能操作
考核机构可参照卫生部“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内容,结合医师所从事的专业进行技能操作考核。
“单人法徒手心肺复苏”为医师必掌握技能操作。
4、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能力:
参照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人事厅《关于河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2002〕20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医师在考核年度内,应完成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和规范化培训的情况。
考核内容由考核机构确定。
对一般程序的医师,建议采取综合笔试方式进行考核。
其中:
法律法规(25%)基础知识(25%)专业知识(25%)基本技能(25%)
对简易程序的医师,建议按照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要求,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
(一)、个人述职;
(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三)、对其本人书写的医疗文书的检查;
(四)、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九、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三项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
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机构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一)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二)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三)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四)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五)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六)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七)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八)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九)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十)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十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十二)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十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十四)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十、监督管理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不按规定对本机构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或者弄虚作假,以及不配合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经责令仍不改正的,对该机构及其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在考核工作中,考核机构出现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两个考核周期以上的考核机构资格。
一、不履行考核职责或者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
二、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
三、在考核过程中显失公平的;
四、考核人员索要或者收受被考核医师及其所在机构财物的;
五、拒绝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或者抽查核实的;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核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按《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师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的,应当取消其考核结果,并判定为该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
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医师考核管理体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河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11〕45号)要求,落实责任制,切实将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各省辖市卫生局要加强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报送的各种材料要保证其公正性和严肃性。
省卫生厅将组织专家组队各地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抽查,对抽查结果予以公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河南省 医师 定期 考核 工作 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