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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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文件
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文件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关于采购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体育场路4号办公区、道前街170号大院、五卅路148号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该单位体育场路4号办公区、道前街170号大院、五卅路148号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SZSD2008-G-01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体育场路4号办公区、道前街170号大院、五卅路148号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保安、保洁等综合服务管理能力的法人,具有管理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在苏州市(包含5县市)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并具有适应本项目需要的人员、工具和设备;
8、必须具有办公楼物业管理的经验和成功案例。
9、在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物业管理公司(原件)
(3)报名时间:
2008年7月24日-7月30日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
2008年7月24日-2008年7月30日下午3:
00整(节假日例外)
出售地点:
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三楼
出售方式:
现场或邮寄
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如需邮寄,另加邮资50元(本标书不提供电子文档)。
标书款汇款地址:
苏州市竹辉路358号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汇款银行及帐号:
账户名: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
中信银行苏州支行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
2008年8月18日下午1:
00-1:
30
接收截止时间:
2008年8月18日下午1:
30整
接收地点:
苏州市三香路389号二楼开标大厅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
接收人:
辛伟李军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08年8月18日下午1:
30整
开标地点:
苏州市三香路389号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辛伟李军
联系地址:
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三楼
邮政编码:
215007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答疑会时间:
2008年7月31日上午9:
30
答疑会地点:
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三楼会议室
安装竣工时间:
2008年9月15前
现场踏勘:
请与采购方联系人联系
采购单位联系人:
黄先生联系电话: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4日
苏州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标号:
SZSD2008-G-011
采购单位:
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内容:
体育场路4号办公区、道前
街170号大院、五卅路148
号办公区物业管理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七月
投标须知附表
项号
内容规定
1
招标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30天(日历日)
3
金额(人民币):
6000元。
投标时须已到以下银行帐户:
账户名: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浦发银行三香路支行
注:
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所投招标文件标号及“投标保证金”字样。
4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采购方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5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08年7月30日下午4:
3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2008年7月31日下午4:
30以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以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并在苏州政府采购指定网站上发布该修改或补充文件。
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
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
邮编:
215007电话/联系人:
辛伟李军
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副本均为投标文件的全套,内容须一致)。
7
投标截止时间:
2008年8月18日下午13:
30整
8
投标文件递交至:
地点: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
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三香路389号)
9
答疑会召开时间:
2008年7月31日上午9:
30地点: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10
开标
时间:
2008年8月18日下午13:
30整
地点: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
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三香路389号)
11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5%
12
中标服务费: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
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
中标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45%
中标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25%
13
评标方法:
详见第六章
总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5
第四章招标要求29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1
第六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33
第七章合同附件34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该单位体育场路4号办公区、道前街170号大院、五卅路148号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SZSD2008-G-011
2、招标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
3、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体育场路4号办公区、道前街170号大院、五卅路148号办公区物业管理具体见第四部分“招标要求”。
4、服务期限:
一年(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
5、投标截止时间:
2008年8月18日13:
30时
投标地点:
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6、开标时间:
2008年8月18日13:
30时整
地点:
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7、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3楼
电话:
(0512)
传真:
(0512)
邮政编码:
215007
联系人:
辛伟李军
8、采购单位:
名称:
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51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说明
1.1本次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
2.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保安、保洁等综合服务管理能力的法人,具有管理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7在苏州市(包含5县市)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并具有适应本项目需要的人员、工具和设备;
2.8.必须具有办公楼物业管理的经验和成功案例。
2.9.(在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资质材料):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物业管理公司(原件)
3.投标委托
投标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参加,受托人须持有《法人授权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联合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的方式。
三、招标文件的说明
6.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6.2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6.3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2投标人的询问通知应不得迟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招标人收到。
迟于上述规定时间提交的询问通知,招标人有权拒绝回答。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8.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8.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9.投标答疑会
9.1投标人应于前附表所述时间和方式递交书面提疑,迟于该时间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回答其提疑。
9.2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向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直接反映情况。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相关投标人。
9.3勘察现场:
9.3.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3.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9.4投标答疑包括招标人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答疑的副本将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由于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四、投标文件说明
10.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0.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
11.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须按此顺序单独制作投标文件)
11.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1.1投标函;
11.1.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1.1.3开标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用于唱标);
11.1.4投标报价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2投标书二(技术部分):
11.2.1安全保卫、保洁、水电工等管理制度
(1)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完善,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包括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措施等。
(2)保洁管理制度完善,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包括保洁档案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措施等。
(3)值班水电工管理制度。
11.2.2保安、保洁、水电工项目工作人员安排计划
(1)保安项目工作人员安排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保安服务。
(2)保洁项目工作人员安排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保洁服务。
(3)值班水电工项目工作人员安排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电工服务。
11.2.3保安、保洁、水电工综合服务方案
(1)保安服务方案完整,措施有效扎实,管理责任清晰。
包括24小时保安计划、110联动抢险处理预案等。
(2)保洁、水电工服务方案完整,措施有效扎实,管理责任清晰,有详细的工作计划方案等。
注: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价格
11.3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
11.3.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3.2投标单位情况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3.3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1.3.4投标人物业管理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11.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1.3.6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11.3.7投标人以往承担的类似项目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须附承担过类似保安、保洁管理的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等证明复印件;
11.3.9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其它有关资格证明及人员上岗证等证明文件:
.1银行资信证明;
.22006年度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会计报表;
.3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
.4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注:
1、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及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中均不得出现价格。
2、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1.3.1
11.4投标文件由11.1、11.2、11.3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
1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2.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和顺序编写,投标书一(报价部分)单独装订、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
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12.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技术部分)、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
正本包括投标人填写的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和资料,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
12.3投标文件的正本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清楚地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将授权书附在其中。
12.4完整的投标文件不应有其他版本,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
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签。
12.5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3.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3.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中的工作量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专业统一服装、胸卡、通讯器材、办公设备、巡检器材、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3.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服务计算综合总价。
《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综合总价,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13.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13.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内容的每一单项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13.5投标文件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13.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以下条款规定使招标人收到并换取收据。
14.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浦发银行三香路支行
注:
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所投招标文件标号及“投标保证金”字样。
14.3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法:
14.3.1银行本票、汇票,可直接至开标现场交于招标人并换取收据;
14.3.2银行转帐或直接以现金解缴至14.2中所示账号并换取收据(银行转帐或现金解缴均以保证金到达上述账户为准)。
14.3.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14.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凭招标代理机构的收据予以退还(无息)。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凭招标代理机构的收据予以退还(无息)。
14.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4.5.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4.5.2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4.5.3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
14.5.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1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5.1自开标日起45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投标书一(报价部分)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投标书二(技术部分)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封面上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或“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未分正、副本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6.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下列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
副本可以复印。
16.2.1投标函;
16.2.2授权委托书;
16.2.3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16.2.4投标报价表;
16.2.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16.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7.1.1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含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进行密封。
密封带的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在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单位公章。
17.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17.3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
17.4投标文件中的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未分正、副本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规定的投标地点。
18.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8.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18.4在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招标人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投标人送达修改的书面通知或撤销的书面通知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人。
投标人的原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退还。
19.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9.3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9.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和评标
20.开标
20.1招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
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0.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凭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能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0.3开标时由公证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
20.4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人将作唱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0.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2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21.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组织;
21.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1.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1.2.2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1.2.3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单位;
21.2.4向招标委托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1.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1.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1.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1.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21.3.5配合招标委托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2.评标内容的保密
22.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2.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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