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法要点解读.pptx
- 文档编号:249313
- 上传时间:2022-10-07
- 格式:PPTX
- 页数:57
- 大小:3.62MB
数据安全法要点解读.pptx
《数据安全法要点解读.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数据安全法要点解读.pptx(5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新时期的数据安全建设思路转变与落地实践,数据安全法要点解读,深信服智安全,一、立法背景二、监管趋势三、法律责任四、合规建设,信息化发展演变历程,来源用途单一,流程驱动提升处理效率,数据驱动挖掘数据价值,价值驱动释放数据红利,数据资源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数据汇聚统一建模集中服务复杂交互环境,泛在业务生态,融合智能化,数据业务化,业务数据化,信息技术浪潮,数据科学崛起,数据成为新型生产要素,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2020年3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写入政策文件。
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释放数据红利,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市场决定有序流动,稳中求进循序渐进,健全制度创新监管,问题导向分类施策,要素领域,劳动力,资本,技术,土地,数据,优化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加快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制定出台新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
研究建立促进企业登记、交通运输、气象等公共数据开放和数据资源有效流动的制度规范。
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支持构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推动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车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
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提高数据质量和规范性,丰富数据产品。
研究根据数据性质完善产权性质。
制定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
推动完善适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
总体要求,表决通过,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数据安全法与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一起成为数据安全领域基础性法律体系“三驾马车”,保证数据安全实践有法可依,同时将数据安全提升至国家层面的新高度。
维护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没有数据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
数据安全法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数据安全领域的风险隐患,加强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确立了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数据安全审查,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基本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措施,提升国家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有效应对数据这一非传统领域的国家安全风险与挑战,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数字经济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很多便利,同时各类数据的拥有主体更加多样,处理活动更加复杂,一些企业、机构忽视数据安全保护、利用数据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也十分突出,社会反映强烈。
数据安全法明确了相关主体依法依规开展数据活动,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监测和及时处置数据安全事件等义务和责任,通过严格规范数据处理活动,切实加强数据安全保护,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数字化发展中获得更多幸福感、安全感。
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以数据为新生产要素的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据的竞争已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领域。
数据安全法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在规范数据活动的同时,对支持促进数据安全与发展的措施、推进政务数据开放利用等作出相应规定,通过促进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数字经济,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2016-11-072017-06-01,2021-06-102021-09-01,2021-08数据安全领域基础性法律体系“三驾马车”,立法历程,2018年9月7日立法规划,2020年6月28日草案一审,2021年4月26日草案二审,2021年6月10日表决通过,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立法规划,数据安全法位于第一类项目,属于“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数据安全法(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数据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第二次审议,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数据安全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数据安全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第三次审议。
2021年6月7日草案三审,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安全,发展,数据安全领域基础性法律,价值定位数据安全法是数据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基础性法律的功能更多注重的不是解决问题,而是为问题的解决提供指导思路,问题的解决需要依靠相配套的法律法规。
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加强具体制度与法律框架衔接,回应实践问题及社会关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安全是发展的保障,发展是安全的目的”。
作为立法总目标和指导思想,贯穿本法的始终,体现国家统筹安全和发展的基本理念。
从数据安全保护、数据分类分级、重要数据出境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与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巩固了数据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明确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加大数据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建立重要数据管理、行业自律管理、数据交易管理等制度,回应实践问题及社会关切。
阶段要点,一次审议稿,二次审议稿,在总体上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和紧迫,持续进行相应的补充和调整。
最终稿,确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以及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数据安全管理各项基本制度明确开展数据活动的组织、个人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规定支持促进数据安全与发展的措施建立保障政务数据安全和推动政务数据开放的制度措施,对草案中的数据活动、数据安全等用语的含义予以完善完善数据分类分级和重要数据保护制度,由国家层面确定重要数据目录,再由地方、部门据此制定重要数据具体目录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衔接充实数据出境安全管理规定,扩大重要数据出境的安全评估范围,增加未经批准擅自提供数据的处罚规定鼓励行业自律,制定数据安全行为规范增加反歧视机制,维护国家利益增加与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执法衔接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处罚加大数据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建立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数据安全工作的统筹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的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提供智能化公共服务,应当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的需求,不得对老年人、残疾人的日常生活造成障碍国家支持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科研机构和有关专业机构等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防范、处置等方面开展协作国家机关委托他人建设、维护电子政务系统情形,强化受托方的数据安全义务加大违法向境外提供数据行为的处罚力度,内容编排,1总则(1-12)2数据安全与发展(13-20)3数据安全制度(21-26)4数据安全保护义务(27-36)5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37-43)6法律责任(44-52)7附则(53-55),目录,二次审议稿,最终稿,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数据安全与发展第三章数据安全制度第四章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第五章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数据安全与发展第三章数据安全制度第四章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第五章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二次审议稿,最终稿,第一条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条本法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数据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第四条维护数据安全,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条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条本法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非电子形式对信息的记录。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数据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第四条维护数据安全,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章总则,二次审议稿,最终稿,第五条,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数据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数据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建立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
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国家网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
第七条国家保护个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鼓励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
第五条国家保护个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鼓励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
第六条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数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数据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
第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产生、汇总、加工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主体责任。
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国家网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
第一章总则,二次审议稿,最终稿,第八条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国家支持开展数据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全社会的数据安全保护意识和水平,推动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科研机构、企业、个人等共同参与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数据安全和促进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十条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依法制定数据安全行为规范和团体标准,加强行业自律,指导会员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提高数据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国家积极开展数据安全治理、数据开发利用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数据安全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
第十二条任何个人、组织都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八条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数据 安全法 要点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