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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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
(草案)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学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原则是力求体现测评体系的科学性、测评内容的导向性、测评对象的可比性、测评方法的可操作性和测评结果的客观性。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及方法是依据党的教育方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包括德智体三个方面,其中德育成绩占25%,智育成绩占70%,体育成绩占5%。
第五条测评程序。
学院综合测评采用网络和书面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程序如下:
1、学院于每学年综合测评开始之前,将课程成绩、团员民主评议结果、早晚自修出勤率等数据导入经贸学院学工办公信息化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2、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交测评内容的各项资料,同时将书面证明材料由班级收齐后上交学院。
3、学院通过证明材料逐项确认网上材料。
4、系统确认完毕后,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打印书面汇总表,由学生签字确认。
5、学院以学生确认成绩为依据,制作综合测评排名汇总表,同时在网上和公告栏中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6、学生若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复议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第六条学院综合测评组织管理机构由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年级综合测评小组以及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共同组成。
机构人员组成如下:
1、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辅导员为小组成员,学院团委组织部的学生干部为工作人员。
2、年级综合测评小组由年级辅导员任组长,年级工作部部长,学科团总支副书记为小组长,各年级工作部成员,各班班长、团支书为小组成员。
3、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班长、团支书为副组长,其他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为测评小组成员。
第七条各机构的职责。
1、学院综合测评小组负责全面工作的安排及部署、系统操作的培训、系统内数据的收集与导入、学生资料的确认、测评结果的汇总与公示以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解释。
2、年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负责本年级团日活动的评比、班级等级的评比、各班级资料的收集及测评过程中的其他相关组织工作。
3、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级各项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作、督促本班同学按要求完成综合测评相关工作。
第八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由年级辅导员签字后一式二份,张榜公布一份,学院存档一份。
第九条测评结果的作用。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各类奖学金及评选各类先进个人的依据。
第十条三年综合测评成绩为每年综合测评成绩累加。
第十一条关于中途转入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处理方式。
对于学校各个方式转入我院就读的学生,在转入前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生本人书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确认后计入三年综合测评累加。
如未提交书面材料,除智育分数以外,其余记为零分。
第十二条综合评分每学年进行一次,是年度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绩点、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都按照专业或大类进行(文理分开)。
第十三条学校奖学金文件中的智育成绩指的是学习平均绩点(含体育课成绩),以原创教务系统的计算方法为准。
第十四条各组织及个人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准确无误,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处分,学生党员的同时给予党内批评。
第十五条本办法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经贸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6月1日
附:
综合测评指标考核细则
(一)德育(基本分+加减分)
德育分=班级分+寝室分+个人分+社会工作任职分+个人奖惩分
1、班级分(根据个人表现和班级等级确定)
班级等级
A
B
C
得分
13
12
11
附:
班级等级评定方法
班级总分=团日活动(20%)+班级平均绩点(45%)+奖惩情况(15%)+竞赛情况(20%)
项目
评定标准
分值
评定部门
团日活动
活动有计划、有特色、效果好,每学年组织3次以上,参与率95%;支部工作记录本认真填写,条理清楚,按时上交活动记录详细真实。
20
年级辅导员根据各年级工作部和学科团总支的反馈意见认定。
活动有计划、政治学习态度认真,纪律较好,每学年组织2次以上,参与率90%;支部工作记录填写认真,活动记录较详细,基本真实。
19
基本完成计划,政治学习无特色,纪律一般,参与率<90%;不认真填写支部工作记录簿,不按时交活动记录且记录不详细。
18
班级学习分
全班同学的平均学习成绩分减去10
视实际分数为准
团委组织部
奖惩情况
由全班同学的奖惩分数的总分作为排名依据
各年级中总分第一名为满分15分,第二名为14.7分,每降一个名次减0.3分,以此类推
团委组织部
竞赛情况
由全班同学的竞赛分数的总分作为排名依据
各年级中总分第一名为满分20分,第二名为19.7分,每降一个名次减0.3分,以此类推
团委组织部
注:
(1)对于在院级“加油,团支部”(或形象班级,下同。
形象班级和加油团支部视为同一比赛,不累加)比赛中获得“最佳支部”称号的班级在按上述方法得到的班级总分基础上另加2分;其他称号的一律在班级总分上另加1分。
如果有支部获得校级“加油,团支部”决赛三等奖的,班级总分加2分;若获得校级“加油,团支部”决赛二等奖的,班级总分加3分;若获得校级“加油,团支部”决赛一等奖的,班级总分加4分。
(校级“加油,团支部”优胜奖不加分,院级和校级“加油,团支部”加分不累加只取最高分)
(2)按照各个班级的总分高低划定班级等级。
其中在同一年级中A等比例不得超过25%(不多于5个),C等比例不得少于25%(不少于4个)。
(3)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专业内相对统一的原则进行评定。
2、寝室分
寝室等级
A
B
C
D
E
分数范围
80分及以上
70分及以上
60分及以上
50分及以上
50以下
得分
2
1.5
1
0.5
-0.5
附:
寝室等级评定方法
寝室总分=基本卫生检查(50%)+寝室文化建设活动(50%)
项目
评定标准
分值
评定部门
基本卫生检查
依照校级公寓卫生检查标准,参照公寓每周卫生检查结果,分为优秀(90分)、良好(75分)、合格(60分)、不合格(0分),结果计算平均值。
平均值结果*0.5
校物业管理中心
公寓文化建设活动
星级文明寝室创建行动(包含“经英奥斯卡”寝室之最评选活动等以寝室文化为主题的活动)
五星级寝室
90分*0.5
学院学生公寓自治委员会、年级辅导员
四星级寝室
75分*0.5
三星级寝室
60分*0.5
无星级寝室
45分*0.5
注:
(1)按照各个寝室的总分范围划定寝室等级。
寝室各成员的寝室分同等加减分。
(2)寝室分以寝室集体分数加减分为主,寝室集体奖惩与个人奖惩加减分见“个人奖惩分”。
(3)学生公寓情况通报中,若有违章电器使用,扣0.5分/次;有公寓养宠物情况,扣0.5分/次,学院公寓自治委员会卫生检查结果两次不合格寝室扣0.5分/次,均以院级通报批评减分。
3、个人分
个人分以每年的团员民主评议的结果作为标准。
等级
A
B
C
D
分值
10
9
8
0
4、社会工作任职
任职分=职务分+工作业绩分
类别
职务分
工作业绩分
A
B
C
D
第一类
5
2
1.5
1
0.5
第二类
4
2
1.5
1
0.5
第三类
3
2
1.5
1
0.5
第四类
2
2
1.5
1
0.5
第五类
1
2
1.5
1
0.5
第六类
0.5
2
1.5
1
0.5
第七类
0
2
1.5
1
0.5
类别
具体岗位
第一类
校学生会主席;校青年马克思主义学校总干事长
第二类
校区学生会主席;校学生会副主席、主席助理;校级其他学生组织第一负责人;院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院分党校秘书长
第三类
校区学生会副主席、主席助理;校区校级学生组织第一负责人;校级学生组织其他主要负责人;院学生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助理;常委委员;党总支党务助理;校十佳社团第一负责人;
第四类
校、校区、院级学生会各部部长;校级学生组织各部部长;校区、校级学生组织其他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部长;学院社管中心主任;A类社团负责人;学科团总支书记;年级工作部部长;党支部书记;学院分党校各部部长;校十佳社团其他主要负责人;校十优社团第一负责人。
第五类
助理班主任;学科团总支副书记;校及校区学生会各部副部长、部长助理;校、校区学生组织及院级学生组织各部副部长、部长助理;校十佳社团部长、A类社团其他负责人、B类社团负责人;校十优社团其他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委员;基层班级班长支书
第六类
校十佳社团各部门副部长、A类社团部长、B类社团副负责人
第七类
B类社团部长、A类社团副部长;班级班委、各部部员、党建联系人
注:
(1)职务分不累加,取最高值;如有两个以上任职(包括两个),取两个最高工作业绩分进行1/2累加。
即:
若最高两个工作业绩分A、B,工作业绩分=A+(B/2)。
(2)各类学生干部考核细则见干部考核制度。
(3)在其它学院的社团(校十佳社团除外)担任任何职务均无任职分、工作业绩分。
5、个人奖惩分
奖励
处分
特等功
5
留校查看
-5
一等功
4
记过
-4
二等功
3
严重警告
-3
三等功
2
警告
-2
校、院级通报表扬
0.5
校、院级通报批评
-0.5
校十佳团干、团员、志愿者、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2
省级社会实践先进团队成员、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优秀党员、校优秀团干
1.5
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志愿者,校级社会实践先进团队成员、校级社会实践工作优秀创新案例团队队长、校级“十佳寝室”成员、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院优秀团干、院优秀党员
1
院优秀团员、院优秀志愿者、院级社会实践先进团队成员、校级优秀学生寝室成员、文明寝室建设工作校级先进个人、校级院勤工之星、校级社会实践基地团队成员、校级社会实践工作优秀创新案例团队成员
0.5
院级社会实践工作优秀创新案例团队队长、院级优秀寝室成员
0.2
院级社会实践工作优秀创新案例团队成员
0.1
注:
(1)各项奖励与处分由组织部存档,或由学校文件下达(证明无效)至组织部存档,各项奖励与处分的加减分以组织部档案为准,无档案者不予减分。
(校、院级通报表扬一学年累计最高分为2分)
(2)通报表扬细则见经贸管理学院院级通报表扬制度。
(3)同类别称号取最高值,不同类别称号分值可以累加。
(二)智育(学习成绩分+学习奖励分+科技竞赛分+英语计算机等级分)
1、学习成绩得分(不包括体育课成绩):
学习成绩分=(平均绩点+6.0)*6
2、学习奖励得分
学习成绩排名加分:
班级排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加分
3
2.7
2.4
2.2
2
1.8
1.6
1.4
1.2
1
3、竞赛得分
(1)学术科研竞赛
学科类
科研类
其他类
国家级
特等
7
8
5
一等
6
7
4
二等
5
6
3.5
三等
4
5
3
省级
特等
5
6
4
一等
4
5
3
二等
3
4
2.5
三等
2
3
2
校级
特等
3
4
2.5
一等
2
3
2
二等
1.5
2.5
1.5
三等
1
2
1
个人奖
0.5
1.5
0.5
院级
一等
1.5
2
1
二等
1
1.5
0.7
三等
0.5
1
0.5
个人奖
0.3
0.5
0.3
竞赛目录:
类别
赛事名称
学科类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浙江省大学生数学竞赛、浙江省大学生物理竞赛、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大学生电子商务大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浙江省CCTV杯英文演讲比赛、统计调查方案设计大赛
科研类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运河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运河杯创业计划大赛,获奖级别按证书实际落款定级加分。
另外若成功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浙江省大学生新苗人才计划(省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和省大学生科技推广项目),则以相应级别的二等奖给予加分。
其他类
十佳歌手大赛、新生才艺大赛、新生中英文演讲赛、纵横杯辩论赛、邓小平理论知识竞赛、省级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美网络辩论赛、“海韵杯”原创文学大赛、职业生涯设计大赛、厚德杯案例分析大赛、三环杯经济论文大赛、梦想企业家营销策划大赛、在杭高校金融邀请赛、院创新创业大赛、职场礼仪风采大赛、职场精英达人秀。
(2)公开发表论文:
论文
SCI、SSCI收录论文
8
国内A类学术期刊论文
6
EI、A&HCI收录论文
7
国内B类学术期刊论文
3
ISTP、ISSHP收录论文
国际一般学术期刊论文
4
国内其他学术期刊论文、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
2
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
3
4、英语计算机等级分
英语
四级
六级
优秀(497分以上)
通过(426分以上)
优秀(497分以上)
1
2
4
计算机
省级
国家级
通过
通过
2
2
注:
(1)所有竞赛获奖情况由学生本人在每次讲学金评定之前在经贸学院学工系统中网上提交,同时向学院提交奖状复印件,经学院确认后有效。
(2)省级以上(包括省级)的获奖情况,是指经过学校统一报名参加的项目,符合此情况,才能按竞赛加分;除此之外,无论是省级还是国家级类别的娱乐、征文等比赛,学院均支持、鼓励的态度,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表扬,而不再按竞赛奖的级别予以加分。
(3)未在本办法里罗列的竞赛,需学生在每年的奖学金材料提交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视竞赛的具体情况给予一定加分。
(4)公开发表论文的等级以学校人事处规定为准,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
(5)同一项目参加同类竞赛奖按最高分计,不重复加分。
同一项目参加不同项目竞赛,可重复加分。
(6)在杭高校的比赛视为校级比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视为省级比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和浙江省数学竞赛视为同一类。
(7)竞赛奖由各部在活动结束或一个月内,将名单确认后提交团委组织实践部考核存单,超过期限不再追补,档案由各部部长核实无误签名,无档案者不予加分。
(8)以团队方式参与竞赛的项目加权系数如下表。
加权系数乘总分即为相应名次合作者的分值。
同一论文重复收录按高分计,增刊降一级计分。
对于参加电子商务比赛、财会信息化竞赛人员、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竞赛系数取1。
排位1
排位2
排位3
排位4
排位5
排位≥6
总
人
数
1
1
2
1
0.9
3
1
0.9
0.8
4
1
0.9
0.75
0.7
5
1
0.9
0.70
0.65
0.5
6人及以上
1
0.9
0.65
0.6
0.45
0.3
(9)竞赛奖名次和等级转换:
所取名次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比赛取前三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比赛取前六
第1名
第2、3名
第4、5、6名
比赛取前八
第1名
第2、3、4名
第5至8名
比赛取前十
第1名
第2、3、4名
第5至10名
(10)英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加分算在大三结束的那一学年奖学金评比中,英语四级、六级、计算机省级和国家级可以累加。
计算机等级考试包括二级、三级、四级中的任何一种,加分时只取一个等级考试结果作为加分,不累加。
(11)暑期社会实践校级优秀调研项目奖以其他类院级一等奖给予加分,院级优秀调研项目以其他类院级三等奖给予加分。
(三)体育
体育分=体育课分+运动竞赛分+早锻炼晚自修出勤分
1、体育课得分(两学期平均成绩)
(1)、体育成绩两学期平均值>=60,按以下公式计算:
体育课得分=体育成绩两学期平均值*0.03+3(系数0.03是根据体育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换算所得)
(2)、体育成绩两学期平均值<60,则体育课得分为3分
2、运动竞赛得分
级别
省级以上
校级
院级
名次
前二
四强
八强
第一
第二
四强
八强
第一
第二
四强
加分
2
1
0.5
1
0.6
0.4
0.2
0.5
0.3
0.2
注:
(1)同一类体育项目取最高值,总分最高不超过2分。
(2)代表学校参加比赛(校队成员)加参与分0.4,代表院队参加比赛(院队成员)加参与分0.2。
(比赛获奖后不加参与分)
3.早锻炼晚自修出勤分
早晚自修出勤率
分值
早晚自修出勤率
分值
90%--100%
+2
40%(含)--50%
-1
80%--90%
+1.5
30%(含)--40%
-1.5
70%--80%
+1
20%(含)--30%
-2
60%--70%
+0.5
10%(含)--20%
-2.5
60%
0
0%--10%
-3
50%--60%
-0.5
注:
出勤率的计算方法以《经贸管理学院关于开展本科学生早锻炼和晚自修活动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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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工业大学 经贸 管理学院 本科生 综合 测评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