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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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矿业有限公司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目录
一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
二隐患整改制度11
三隐患整改验收制度13
四隐患分级管理制度14
五重大隐患报告制度16
六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登记制度18
七隐患排查整改公示制度19
八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专项使用制度20
九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制度23
十隐患举报奖励制度25
县大石堡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煤矿隐患排查整改与监控管理,建立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大石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成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组长:
艾飞龙
副组长:
刘铁军刘青春
成员:
张亮魏梅初王攀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各采掘区队、机运队队长
二、建立动态的小班隐患排查
1、安全员瓦检员区队长下井向调度室汇报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带班矿长每班必须现场排查处理两条安全隐患,及时填好带班记录。
3、矿级领导必须抓三违每月不少于3人次,安全员每月不少于2人次,瓦检员不少于1人次。
4、采煤队掘进队机电运输通风队必须对自己所管辖范围进行动态的每班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并有记录。
5、安全部门根据汇报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对不能按期完成的单位每条处罚200—500元,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产整改。
6、针对本矿安全状况具体特点分采掘机运通、矿规矿纪,制定详细的抓三违现象的具体规定。
三、隐患排查日常每班需检查的内容
(一)、采煤工作面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采煤工作面三直一平两畅通情况。
2、检查采场基本柱排、柱距及支护是否合格,是否存在单梁单柱、倒悬臂梁及失效支柱。
3、检查采煤机割煤后是否及时挂梁、空顶作业情况。
4、检查煤壁端面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5、检查采煤机运转情况,是否存在干割煤或割顶底板岩石等情况。
6、检查工作面板皮护顶情况,空顶时是否及时接顶等情况
7、检查密集戗柱是否按要求打设,回柱是否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
是否有串矸及采空区悬顶超过规定等情况。
8、检查刮板运输机安装是否平直稳,是否打设压柱。
9、检查采煤工作面上偶角瓦斯情况,运回两巷关门柱是否打好。
10、检查工作面两端缺口四组八梁加强支护情况。
11、检查运回两巷维修及文明生产情况
(二)、掘进工作面日常检查内容
1、检查工作面临时前探梁支护,是否空顶作业。
2、检查工作面一炮三检制度的执行情况。
是否存在违章放炮。
3、检查工作面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以及风筒距工作面距离。
4、对照作业规程检查工作面架棚巷道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5、检查工作面探水孔允许掘进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工作面是否采取综合防尘措施。
7、检查煤电钻、综合保护等机电设备是否存在失爆。
8、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及文明生产情况。
9、检查巷道管线电缆、风筒吊挂是否规范。
(三)、一通三防检查内容
1、检查全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合理、可靠。
2、检查所有的通风设施是否完好,风门连锁、密闭破损、漏风情况。
3、检查所有通风系统巷道的失修情况,是否有煤矸石、杂物堵塞巷道通风。
4、检查局部通风情况,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
5、检查风筒的管理,是否存在风筒漏风情况。
6、检查瓦斯监控系统是否正常,所有传感器是否齐全。
7、是否采用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是否符合。
8、检查所有的防灭火设施是否齐全。
9、检查各工作面防尘喷雾设施是否到位。
(四)、机电运输日常检查内容
1、检查有无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电气设备。
2、检查井下电器设备有无失爆现象。
3、井下供电是否做到“三无、四有”。
4、是否存在带电检修作业的或处理设备事故不停开关电源的情况。
5、是否按规定做瓦斯断电试验及瓦斯探头定期效验情况。
6、检查是否按规定做钢丝绳检查、设备检修、并做好记录。
7、检查是否按规定设置双风机、双电源,风机是否能自动切换。
8、检查是否有人为随意甩开检漏的,井下电流不整定造成烧电机等事故。
9、检查斜坡提升不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的执行情况。
10、检查提升运输是否有超载,超高,超宽,超挂矿车、材料设备封车不牢等情况。
11、检查斜坡提升有无一坡三挡或设施失效。
12、检查小绞车无压柱,不带电下放情况。
13、检查有无推车放飞车的和过弯道、风门、岔口不报信号的情况。
14、检查是否有蹲坐皮带,刮板机或用其运物料的情况。
15、检查是否有随意带电移动电气设备的情况。
一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日检制度
1、为扎实做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制度。
2、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带头认真执行煤矿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除特殊情况外,应坚守煤矿,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做总体的安排部署。
3、每天由矿领导跟班,班长、安全员、瓦检员负责日常隐患排查,矿领导检查落实,每日下井一次,对井下采、掘、机、运、通各系统环节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4、当日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落实整改情况应在下一班的安全生产调度会上给予说明和安排。
5、每班检查的隐患要有记录,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认真填写,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6、副矿长每日下井一次,对国家法律法规、上级行业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应注意的相关事宜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学习和传达。
7、井下采、掘、机、运、通各系统环节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查出问题按照“五定”原则交给当班进行处理,处理不完的移交下一班继续处理。
7、隐患落实整改应根据检查和落实情况,有记录、有台帐,留下痕迹管理。
8、矿领导按照相关要求带班下井作业,次数不少于相关规定,并有夜井记录。
认真填写班前会议记录、带班日记、交接班登记和隐患整改调度表。
。
9、对检查工作不认真,检查后未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或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处罚标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实行经济处罚。
10、安全专职检查人员必须积极参加当班的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班前会议,填写隐患整改调度表、登记台帐,并将隐患检查情况在井口工示拦给以公布。
11、安全专职检查人员对井下安全生产环节检查应不留死角,不漏点、不漏面,严格隐患整改,发扬“三铁”精神,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12、技术人员每天下井对各项工程建设的技术参数、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安排落实,建设质量及规格不符合《规程》或相关规定的,责令重新处理,并根据相关处罚标准落实进行处罚到位。
周检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2、按照煤矿规定,由矿长组织,积极开展每周日的自检自查工作,检查参与人员有矿长、副矿长、班长、技术员等相关人员参加,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检查。
3、参与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大石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处罚标准》,检查不漏环节,不留死角。
采、掘、机、运、通各系统严查严治。
4、查出隐患必须有隐患检查记录登记台帐,按照《五定》原则交给带班领导,带班领导督促大班长,实行隐患整改压力逐级传递,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
5、检查结果及上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应在周一的安全办公、自检自查会议上进行公布,整改及时、效果符合相关标准的班组应给以一定奖励,对隐患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的班组,必须对照标准,从重处罚。
6、隐患整改结束,相关检查人员必须组织对整改效果进行验收,填写书面隐患整改报告,及时上报分局。
7、加强周检档案管理工作,所有原始检查记录台帐,整改验收台帐,必须收集整理,交煤矿档案室进行保管,以便以后查找方便。
8、排查出事故隐患要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月检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2、矿每月必须对井上下各系统、相关软件建设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和排查。
3、矿月检参与人员:
矿长、副矿长、技术员、班长、安瓦员等相关工作人员。
检查范围及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各工种软件,职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是否将安全放在生产的首位。
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内容是否具体,符合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安全管理保障体系是否满足管理需要并发挥作用,职工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是否形成全员参加的安全管理网络。
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品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是否落实隐患治理防范措施。
4、确工作职责,按照隐患治理压力层层传递原则,各负其责,根据隐患类别,落实专项资金逐条整改,限期整改隐患实行专人负责,随时跟踪督促,保证整改效果及进度。
5、于处理隐患,应先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6、矿每月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7、月底,煤矿应召开隐患整改分析会议,及时总结隐患整改的过程中难点问题,整改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对当月隐患整改先进工作人员进行表扬,整改成绩差者给予处罚或批评。
二隐患整改制度
1、本制度中所指隐患分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指在短期内能够处理,需要费用相对较少,对安全生产威胁相对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在短期内无法整改结束,需要大量资金,对安全生产威胁较大隐患。
2、隐患整改之前,隐患检查或落实整改人员,应根据隐患类别及隐患级别明确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3、一般顶板隐患整改,如回风巷或运输巷出现断梁折柱,进行维修时,必须按照维修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进行操作,所有维修工作地点严禁一人操作。
4、特殊地点顶板隐患进行整改时,必须有专人进行盯哨,严格按照措施要求,加强超前支护,确保操作人员工作安全。
5、整改运输隐患时,提升斜井应在停止运输时进行,大巷因无法停止工作必须有专人安排运输次序,避免工作人员造成意外事故。
6、通风隐患整改,必须在正常通风状态下进行,确需停止供风整改的,必须撤出停风地点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处理后进行。
7、瓦斯超限隐患处理时,应撤出其他工作人员,有专人进行指导进行,排出积集瓦斯应避免“一风吹”,严格执行瓦斯排放制度。
8、其它隐患整改应遵守各自相关规定,根据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合理安排资金和人员。
尽量做到小隐患不过班,大隐患不过夜的处理原则。
9、带班领导在井下工作时间内,应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出现的违章现象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10、所有隐患整改实行跟踪问责,谁签字整改谁人负责,整改不及时,措施未落实到位,主要追究整改负责人。
三隐患整改验收制度
1、隐患整改验收人员组成:
矿长、副矿长,技术员,班长,以及特别安排的当班其他值班人员。
2、顶板隐患整改验收支架支护应做到支架顶梁平直,水平无高差,水平高差超过允许范围时,责令重新改正,并处以相应罚款。
3、采空区处理应牢固,密闭严实,不漏矸,对密闭不严实、不牢固情况必须重新进行处理。
4、冒顶处处理验收时,应根据冒顶情况,看支护上端是否充填严实,支架严禁前俯后仰,背板、木契构件不齐全。
5、通风设施构筑物建设质量验收应做到符合相关标准,未达标必须重建,并给予相应处罚。
6、一般隐患整改结束,由当班值班人员进行验收,重大隐患整改结束,有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整改验收合格及时进行消号,并填写隐患整改报告上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
7、对检查验收情况不真实,弄虚作假的班组或个人,必须进行重处重罚,责令重新按照要求进行落实整改。
8、隐患检查验收工作人员在进行检查验收时,必须公平、公正,做到对照标准,从严验收,严禁作风漂浮,马虎了事,检查验收有登记台账或验收报告。
9、所有检查记录和验收报告,应按照隐患类别,进行登记超册规档管理。
四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1、根据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3种:
重大隐患:
危害严重或治理难度大,需要停产整顿的.
较大隐患:
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矿限期解决的.
一般隐患:
对矿井安全有一定影响,班组能够且必须解决的.
2、煤矿安全检查督察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
3、一般隐患在检查过程中直接交代班长或当班值班人员安排处理,后班带班领导进行跟踪复查整改效果。
4、较大隐患必须由带班领导签字认可后,直接安排布置进行处理,并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3、重大隐患应由矿长亲自进行安排布置,落实人员、物资和资金,整改结束后由矿长组织进行验收。
4、排查出事故隐患应根据隐患性质,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重大隐患还要落实项目、资金和施工队伍。
5、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矿长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
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7、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综管理。
8、煤矿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9、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重大隐患报告制度
1、煤矿安全督察领导小组应随时下井进行自检自查,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动态。
2、对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隐患,煤矿应成立重大隐患管理小组,由法人代表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1)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分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2)制定应急计划,并将应急计划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及人民政府备案;
(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组织救援设备、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4)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掌握事故隐患后,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应重在落实,要做到时间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
隐患难以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措施。
3、查出重大安全隐患后,应按下列程序及时、准确报告:
(1)查出重大隐患后,隐患现场当班带班矿领导应立即组织撤出井下受威胁地点的工作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或矿长报告。
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矿长和其他副矿长报告。
(2)矿长接到汇报后,亲自或责令有关人员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
报告内容应包括:
隐患存在的地点、隐患类别、原因以及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应附现场示意图。
4、各安全督察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履职,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严格按照“严管勤查重惩”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大煤矿安全督察检查力度。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查出汇报后,煤矿应根据制定的处理措施,责任明确,分工明确并责任到人进行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抵触,保证隐患按措施落实整改到位。
6、隐患整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指挥人员必须及时准确采取果断措施,避免指挥失误造成事故。
7、隐患整改结束后,煤矿应及时将隐患整改结果形成书面形式上报。
对隐患整改过程中做出重大贡献者实行奖励,隐患整改过程中履职不到位者实行惩罚。
六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登记制度
1、对于煤矿存在的各种隐患,不管是上级行业部门检查隐患,还是煤矿自查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五定”原则,进行及时整改。
2、煤矿一日三班隐患整改必须有记录,记录台帐应清晰隐患的内容,类别、级别以及整改负责人、资金、时限和措施。
3、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建立隐患整改记录登记台帐,登记台帐应记录隐患整改结束时间、使用资金、验收时间以及整改效果等内容。
4、隐患整改调度登记表应由煤矿安全督察人员填写,相关责任人进行签字认可,方可组织进行整改,不允许无措施盲目组织整改。
5、煤矿隐患整改登记台帐以及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检查隐患,由安全生产副矿长即安全督察小组副组长负责填写,相关检查验收人员提供检查结果情况。
6、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使用台帐及相关表格,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人员负责统一制作,交给使用人员进行填写。
7、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各种台帐,应按照年度、月度集中定制成册,集中挡案管理。
8、登记台帐在每个月末,应有隐患整改详细统计记录,台帐内容应包括隐患整改的条数、一般隐患条数、较大隐患以及重大隐患条数,使用整改资金情况总额等相关内容。
七隐患排查整改公示制度
1、煤矿隐患排查整改公示地点应选择在职工集中、开班前会议醒目地点,便于职工知道隐患存在的地点,类别及级别。
2、填写隐患公布地点应使用黑板,要求按照隐患类别、级别、存在地点、处理措施等内容逐条逐款进行填写,字迹清楚、工整。
3、隐患公示拦目应明确隐患检查人员、隐患整改责任人、隐患公布人员、隐患检查时间、整改时限。
4、隐患公示拦填写必须如实,一日三班,不允许有隐患整改记录而无隐患公布。
5、隐患整改公示拦必须保持清洁,其他人员不得无故进行抹察和涂改。
6、隐患公布时间应在下一个班班前会议之前填写完毕,便于职工了解当班存在问题,接受职工监督。
八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专项使用制度
1、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其它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动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
2、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按照《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办法》的规定,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款用于安全生产设施投入。
(1)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我矿属小型煤矿,低瓦斯矿井,吨煤费用提取按10元/吨进行提取,按照要求,安全费用的提取报税务机关、财政部门和上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煤矿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安全费用的提取,有关企业分类标准,严格按国家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标准执行。
(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
安全生产费用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年度节余资金专下年使用。
安全费用的具体使用范围
A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B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和抽放系统支出;
C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
D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E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F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G完善和改造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H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I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煤矿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在交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有关安全费用的会计核算问题,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
煤矿必须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按照规定用途全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方面支出。
3、维简费的提取和使用
(1)维简费的提取
维简费从煤炭生产成本中提取,专项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维简费不包含安全费,但包含井巷费用。
根据上级行业部门要求,煤矿维简费按吨煤15元进行提取。
(2)维简费的使用与管理
坚持先提后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节余资金可移交下年度继续使用。
维简费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接替的开拓延伸,技术改造等,以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和安全生产,提高效率。
A矿井开拓延伸工程;
B矿井技术改造;
C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
D矿区生产补充勘探;
E综合利用和“三费”治理支出;
F矿井新技术推广。
有关煤矿维简费会计核算问题,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
4、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储存、使用和管理
(1)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存储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矿井核定生产能力,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进行交纳,煤矿必须按时足额存储,不得因变更法定代表人、停产整顿等情况推迟、不存或少存安全风险抵押金,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摊派风险抵押金。
(1)风险抵押金的使用
煤矿企业为处理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而直接发生的抢险、救灾费用列支;
煤矿企业为处理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列支。
九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制度
1、煤矿每月末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议,参加会议人员由矿长、副矿长、技术员、班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2、隐患统计分析应进行分门别类,逐项进行分类,顶板隐患有多少条,主要出现和发生的地点在那些范围,其它隐患的件数以及常发生的地点。
3、全体人员根据隐患治理的效果,总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隐患治理中应采取那些方法进行改进,保证隐患治理快速、经济、符合标准。
4、组织形式以方案领导小组为核心,其它人员参与进行监督。
5、统计分析记录人员以小组副组长为主,记录应全面,首先设计符合实际的表格,应分门别类、条款清楚。
6、季度统计分析会议应参照各月相关统计进行分析、评比,通过量化考核,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实行奖励,工作进度缓慢、整改不力的班组给予处罚。
7、季度分析在月度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不断修改相关管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趋向制度化、规范化。
8、年终进行年度统计分析,总结工作成果,分析利弊得失,以便为下一年的工作计划提供科学有力的数计保障。
9、年度统计分析除上诉相关人员参与外,应有部分职工代表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挥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权。
10、年终分析总结结束后,全年的所有记录和台帐,全部集中交归档案室进行集中管理。
十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1、煤矿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有隐患不进行整改,重生产轻安全的行为,煤矿职工及其它人员有向矿领导或上级行业管理进行举报的权利。
2、举报人员对进行举报的情况应真实,可靠,不允许慌报、无故列造事实或扩大事实真相。
3、举报人员的举报方式可采取投信或电话举报,举报时应说明隐患存在地点,隐患的类别,以及隐患的危害程度做一定的评估。
4、受举报矿领导或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举报情况,及时进行查明,确认事实情况与举报情况一致,应对隐患整改不及时班组或煤矿采取重处重罚,绝不姑息手软。
5、对举报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的,煤矿或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应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为举报人的身份进行保密。
6、隐患举报联系电话: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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