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厂规章制度共24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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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厂规章制度共24页
陶瓷厂规章制度
篇一:
陶瓷厂管理制度大全
1总则:
1.1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提升河源基地管理水平,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
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员工劳动纪律,创造和谐、平安、团结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河源基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普通员工、试用工;对特殊职
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本规定是对河源基地全体员工进行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监督的基本依据。
1.4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如有基地制定的其他制度、规定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2行政扣分规定
2.1每位员工每年的行政分为20分,如在本年度内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将按规定给予扣除
行政分,当个人行政分被扣至0分者,则视为严重不符合公司用工要求,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2.2发生生产及质量事故者,按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责任人酌情给予扣行政分4-20分;2.3凡受公司书面表彰的,每次加2分,受到公司奖金等奖励的,每50元加1分;
2.4所有个人行政分在每年12月31日清零,1月1日期重新计算,具体由人力资源部建立档案
进行加、扣分记录。
3员工行为规范:
3.1违反以下规定者,每人每次扣奖金50元,扣行政分4分:
3.1.1上班时间衣冠不整或穿拖鞋、凉鞋进入车间者;3.1.2不穿工衣进入生产区域工作者;
3.1.3车间工作人员留长发者(头发长度超过双肩),进入车间前未将头发扎好并盘在头上
者;
3.1.4不按要求佩戴、浪费劳保用品者或将劳保用品带出厂外者;
3.1.5不同岗位的员工不准互相顶班,如违规顶班造成质量事故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加重
处分;技术工种及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3.1.6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串岗,睡岗;看报纸杂志、闲谈、打闹、玩游戏、上网等与本职
工作无关的事或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3.1.7翻越围墙,栏杆或损坏公司绿化设施等;
3.1.8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床位、扰乱宿舍正常秩序、影响他人休息或生活等;3.1.9未经批准,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宿舍留宿者;
3.1.10在食堂、宿舍、球场等公共场所乱丢垃圾、破坏卫生环境的行为;3.1.11不按规定倾倒垃圾、余料及废料等行为者;3.1.12机动车在厂区内超速行驶、乱停乱放等;
3.1.13在食堂不按秩序排队或刷卡时故意作弊、浪费粮食的行为等;
3.1.14室内或车间内离开时不关空调、电脑、照明、风扇、自来水等浪费资源的行为;3.1.15班长级以下人员在开会、培训、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者;3.1.16违反7S管理要求或规定者
3.2违反以下规定者,每人每次扣奖金100元,扣行政分5分:
3.2.1故意浪费机物料或因保管不当造成失窃等;且一旦发生丢失或失窃,造成的损失由部
门管理人员及当事人承担;造成重大损失者,将追究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3.2.2对于生产现场出现设备、产品质量等问题、隐患知情不报或刻意隐瞒等的行为;3.2.3管理人员作风粗暴、违章指挥、或因个人违规行为造成员工伤害或安全隐患的;3.2.4不服从、欺骗或顶撞安全生产等相关管理人员,或面对相关管理人员时无理取闹、故
意刁难、讥讽等行为;
3.2.5后勤部门人员在为员工办理相关工作事项时,必须保持良好的态度,严禁冷言冷语或
恶言相向;
3.2.6私自撕毁、涂改公司、车间或部门颁发张贴的通知、规章、规程等文件者;3.2.7在公司范围内乱写乱画等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者。
3.2.8未经许可乱接乱拉电线、插座,使用大功率电器者;3.2.9在厂区非生产区域内擅自动火、焚烧杂物等行为者;3.2.10未经安全部门许可,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设施者;3.2.11在公司集体宿舍住宿时,留宿异性宿舍者;3.2.12酒后上岗,但未造成实际损失和损害者;
3.2.13享受公司通信费补贴的人员多次无法保持通讯畅通者;
3.2.14因个人原因或因违反公司相关操作规程等,造成公司财产及生产等安全隐患者;3.3违反以下规定者,按情节轻重程度,每人每次扣奖金100元以上,扣行政分6分以上;
3.3.13.3.2
损坏公司财物,或因渎职造成公司经济财产损失者;
因个人责任心或违规行为造成公司财产等各方面的损失者;除按规定处分外必须
承担赔偿责任;3.3.33.3.43.3.53.3.63.3.73.3.83.3.9
在上班时间打牌、离岗睡觉或回宿舍睡觉等行为者;
酒后上岗,造成公司生产、财产损失或其他事故隐患及事故者;在生产区域内违规吸烟、动火等行为者;
违反公司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工伤、设备、生产等事故者;不服从上司合理安排,顶撞上司,借故、拖延、敷衍、推委工作任务者;在言行举止上对公司同事造成伤害者(如:
故意推撞、出言恐吓等);当班人员擅离工作岗位,造成质量、设备、安全等事故隐患或事故者;
3.4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公司将立即予以开除出厂,并取消其一切待遇:
3.
4.1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的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或司法机关判处
刑罚者;
3.4.2一年内,个人行政分被扣至零分者;3.4.3参与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者;3.4.4盗窃公司及个人的财产财物者;3.4.5在厂区、宿舍赌博者;
3.4.6聚众罢工、怠工、破坏正常的工作或生产秩序者;
3.4.7涉嫌恶意破坏公司正常生产或人为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在一万元以上者;3.4.8吸毒、使用麻醉药物、买卖、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等非法行为者;3.4.9袒护违纪行为或做假证者;
3.4.10擅自开启或使用非本人工作范围内的设备、仪器或设施等,会产生巨大危险者;3.4.11提供虚假信息者(含提供虚假证件和资料及在入职时不告知其有传染病或曾有精神病
或重大疾病的);
3.4.12伪造公司任何文件、报表和人事资料者,以图私利者;
3.4.13泄露公司经营、生产等数据和其他商业机密者。
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送司法机关处
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3.4.14在外兼职工作,且对公司工作产生影响,经警告后拒不改正者。
4其他规定:
4.1凡有违反公司其他的制度和规定的行为,但在本制度中没有相关处分规定的,相关管理部
门在经厂长审批后有权给予适当的处分或扣行政分。
4.2各部门人员的违规行为,部门内相关管理人员均负有管理责任,公司将按违规行为情节的
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级别管理人员相应的处分。
4.3厂规及其它制度中的罚款由保安部及各部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厂部统计在当月工资中核
扣。
4.4对于违纪违规情节较为严重的事件,公司将邀请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立案跟踪调查,从严
处理。
4.5本厂纪厂规将随着公司不断发展与需要,不定期地予以补充和完善。
4.6本规定从20xx年8月1日起试行。
篇二:
陶瓷公司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提升河源基地管理水平,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
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员工劳动纪律,创造和谐、平安、团结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河源基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普通员工、试用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本规定是对河源基地全体员工进行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监督的基本依据。
1.4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如有基地制定的其他制度、规定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2行政扣分规定
2.1每位员工每年的行政分为20分,如在本年度内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将按规定给予扣除
行政分,当个人行政分被扣至0分者,则视为严重不符合公司用工要求,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2.2发生生产及质量事故者,按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责任人酌情给予扣行政分4-20分;2.3凡受公司书面表彰的,每次加2分,受到公司奖金等奖励的,每50元加1分;
2.4所有个人行政分在每年12月31日清零,1月1日期重新计算,具体由人力资源部建立档案
进行加、扣分记录。
3员工行为规范:
3.1违反以下规定者,每人每次扣奖金50元,扣行政分4分:
3.1.1上班时间衣冠不整或穿拖鞋、凉鞋进入车间者;3.1.2不穿工衣进入生产区域工作者;
3.1.3车间工作人员留长发者(头发长度超过双肩),进入车间前未将头发扎好并盘在头上
者;
3.1.4不按要求佩戴、浪费劳保用品者或将劳保用品带出厂外者;
3.1.5不同岗位的员工不准互相顶班,如违规顶班造成质量事故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加重
处分;技术工种及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3.1.6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串岗,睡岗;看报纸杂志、闲谈、打闹、玩游戏、上网等与本职
工作无关的事或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3.1.7翻越围墙,栏杆或损坏公司绿化设施等;
3.1.8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床位、扰乱宿舍正常秩序、影响他人休息或生活等;3.1.9未经批准,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宿舍留宿者;
3.1.10在食堂、宿舍、球场等公共场所乱丢垃圾、破坏卫生环境的行为;3.1.11不按规定倾倒垃圾、余料及废料等行为者;3.1.12机动车在厂区内超速行驶、乱停乱放等;
3.1.13在食堂不按秩序排队或刷卡时故意作弊、浪费粮食的行为等;
3.1.14室内或车间内离开时不关空调、电脑、照明、风扇、自来水等浪费资源的行为;
3.1.15班长级以下人员在开会、培训、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者;3.1.16违反7s管理要求或规定者
3.2违反以下规定者,每人每次扣奖金100元,扣行政分5分:
3.2.1故意浪费机物料或因保管不当造成失窃等;且一旦发生丢失或失窃,造成的损失由部
门管理人员及当事人承担;造成重大损失者,将追究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3.2.2对于生产现场出现设备、产品质量等问题、隐患知情不报或刻意隐瞒等的行为;3.2.3管理人员作风粗暴、违章指挥、或因个人违规行为造成员工伤害或安全隐患的;3.2.4不服从、欺骗或顶撞安全生产等相关管理人员,或面对相关管理人员时无理取闹、故
意刁难、讥讽等行为;
3.2.5后勤部门人员在为员工办理相关工作事项时,必须保持良好的态度,严禁冷言冷语或
恶言相向;
3.2.6私自撕毁、涂改公司、车间或部门颁发张贴的通知、规章、规程等文件者;3.2.7在公司范围内乱写乱画等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者。
3.2.8未经许可乱接乱拉电线、插座,使用大功率电器者;3.2.9在厂区非生产区域内擅自动火、焚烧杂物等行为者;3.2.10未经安全部门许可,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设施者;3.2.11在公司集体宿舍住宿时,留宿异性宿舍者;3.2.12酒后上岗,但未造成实际损失和损害者;
3.2.13享受公司通信费补贴的人员多次无法保持通讯畅通者;
3.2.14因个人原因或因违反公司相关操作规程等,造成公司财产及生产等安全隐患者;
3.3违反以下规定者,按情节轻重程度,每人每次扣奖金100元以上,扣行政分6分以上;
3.3.13.3.2
损坏公司财物,或因渎职造成公司经济财产损失者;
因个人责任心或违规行为造成公司财产等各方面的损失者;除按规定处分外必须承担赔偿责任;3.3.33.3.43.3.53.3.63.3.73.3.83.3.9
在上班时间打牌、离岗睡觉或回宿舍睡觉等行为者;
酒后上岗,造成公司生产、财产损失或其他事故隐患及事故者;在生产区域内违规吸烟、动火等行为者;
违反公司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工伤、设备、生产等事故者;不服从上司合理安排,顶撞上司,借故、拖延、敷衍、推委工作任务者;在言行举止上对公司同事造成伤害者(如:
故意推撞、出言恐吓等);当班人员擅离工作岗位,造成质量、设备、安全等事故隐患或事故者;
3.4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公司将立即予以开除出厂,并取消其一切待遇:
3.4.1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的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或司法机关判处
刑罚者;
3.4.6聚众罢工、怠工、破坏正常的工作或生产秩序者;
3.4.7涉嫌恶意破坏公司正常生产或人为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在一万元以上者;3.4.8吸毒、使用麻醉药物、买卖、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等非法行为者;3.4.9袒护违纪行为或做假证者;
3.4.10擅自开启或使用非本人工作范围内的设备、仪器或设施等,会产生巨大危险者;
3.4.11提供虚假信息者(含提供虚假证件和资料及在入职时不告知其有传染病或曾有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的);
3.4.12伪造公司任何文件、报表和人事资料者,以图私利者;
3.4.13泄露公司经营、生产等数据和其他商业机密者。
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送司法机关处
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3.4.14在外兼职工作,且对公司工作产生影响,经警告后拒不改正者。
4其他规定:
4.1凡有违反公司其他的制度和规定的行为,但在本制度中没有相关处分规定的,相关管理部
门在经厂长审批后有权给予适当的处分或扣行政分。
4.2各部门人员的违规行为,部门内相关管理人员均负有管理责任,公司将按违规行为情节的
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级别管理人员相应的处分。
4.3厂规及其它制度中的罚款由保安部及各部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厂部统计在当月工资中核
扣。
4.4对于违纪违规情节较为严重的事件,公司将邀请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立案跟踪调查,从严
处理。
4.5本厂纪厂规将随着公司不断发展与需要,不定期地予以补充和完善。
4.6本规定从20xx年8月1日起试行。
篇二:
陶瓷公司规章制度
*******陶瓷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签批人:
实施日期:
前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责任,切实落实市、区安监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力度,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订制、审核编制成册。
要求公司各级人员严格本制度执行。
总经理:
目录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5
第一章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5
第二章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6
第三章日常安全教
育............................................................8
第四章其他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9
第五章组织管
理..................................................................10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
度..................................................................11
第一章安全检查方法分类....................................................11
第二章安全检查的内
容........................................................12
第三章安全检查的步
骤........................................................18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
度..................................................................20
施工与检修管理制
度......................................................................21防火防暴管理制
度..........................................................................23电气安全管理制
度..........................................................................25防尘防毒管理制
度..........................................................................30劳保护品管理制
度..........................................................................31外来施工队伍及人员管理制
度......................................................35
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
度..................................................................36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
度..................................................................38
特种设备管理制
度..........................................................................39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
度..................................................................41
厂内机动车管理制
度......................................................................42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一条公司经理、副经理、安全科长,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第二条公司下设安全管理人员,除参加政府的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外,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
其中新上岗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先进行培训,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三条车间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可参加安全环保局举办的安全干部岗位培训班,或者参加由地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岗位培训班,考核合格。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
业安全卫生标准,工伤保险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安全文化;
3.火灾、爆炸基本知识,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第四条其他管理负责人(主任、副主任)、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篇三:
陶瓷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抛光成品xx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现场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员工的质量意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减少质量投诉,创建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素质培训与劳动纪律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服从管理,否则按照《员工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处理。
2.按时参加公司或车间组织的各种会议或培训活动,迟到、缺席按《员工管理制度》处理,没有签到的,扣款10/次。
3.每次车间开会或培训,将进行现场提问,对不能回答问题的则留下再学习;培训时要求做好记录,考试不及格的将本次考试的内容抄写五遍,再补考,仍不及格的按不能胜任本职岗位处理。
4.分级工、执砖工、场地抽查工及质检员在工作时间聚众闲聊(若抛光线短暂停机分级工、执砖工要主动到场地了解一下本班砖的质量抽查情况)、自由散漫及打闹者,扣款10元。
5.不服从车间工作安排者,第一次扣款20元,第二次扣款40元,依次累加。
6.有事请假必须提前一天(病假必须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不准代人请假或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7.凡有违纪行为的(除参加公司举办的培训外),一个月内触犯劳动纪律累计达三次以上,扣款100元,情节严重的并解除劳动合同。
8.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讲职业道德,出现问题推卸、躲避责任者,扣款20元—5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扣款100元—200元/次,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产品质量控制
1.砖坯组长必须严格按照《试抛组长岗位要求》在抛光线开机半小时正常情况下才能试抛,每80分钟试抛一次,将试抛情况详细记录在《抛光砖坯试抛表》上。
(1)每个代号每次试抛1件,转编号时每个代号必须试抛两件或两件以上,不按时或不按要求数量试抛,扣款10元∕次。
(2)每件试抛砖面上必须准确地标注:
代号、时间、变形,对无标注或标注不详,扣款10元∕次。
(3)对每次试抛砖,必须要拼在一起查看砖面花色效果及表面质量情况,是否有缺花、朦花、阴阳色等现象,并及时反馈质量信息,没有及时发现质量问题或未及时反馈质量信息而造成批量性降级的,扣款50元—100元。
(4)每一个班的试抛砖必须留板检测,判断变形有无后期变化,本班试抛砖每隔2.5小时复检一次变形的后期变化,并把复检情况反馈给窑炉责任人,不按时检测或复检而造成批量性后期变形降级的,扣款50元—100元。
2.砖坯分级工要严格按照《抛光砖坯外观质量要求》进行分级,每20分钟必须全面检查一次砖坯质量情况,如弄虚作假、不按时检查,扣款20元∕次,降一级的砖坯砖面上要注明缺陷(如变形、厚薄等),空窑后出来的砖面一定要注明“空窑砖”,无标注的,扣款5元∕栋;若出现批量性的质量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扣责任分级工50元—100元。
3.砖坯执砖工认真检查使用砖架,焊接不好的砖架严禁使用,若因检查不到位砖架断裂造成烂砖,扣责任执砖工50元/栋,代号不能混捡,每栋砖面要准确地标识:
型号、等级、代号、序号、班次、出窑时间,漏标、错标的,扣款5元∕栋。
4.砖坯送砖工必须提前半小时做好准备工作,核对砖坯数量无误才能开始送砖,下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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