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知识培训(商检)现场讲义201108.ppt
- 文档编号:2492384
- 上传时间:2022-10-30
- 格式:PPT
- 页数:60
- 大小:134.50KB
检验检疫知识培训(商检)现场讲义201108.ppt
《检验检疫知识培训(商检)现场讲义201108.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检验检疫知识培训(商检)现场讲义201108.ppt(6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检验检疫知识培训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王璐2010年9月2010-9-161检验检疫发展史:
1901年上海成立了棉花检验所,专门检验我国出口的棉花,以后天津、宁波相继成立棉花检验机构1929年成立了上海、汉口、广州、青岛、天津五个商品检验局1949年10月成立中央贸易部1952年外贸部内设商品检验总局1983年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2010-9-1621998年,商检、动植检、卫检“三检合一”2001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并同时成立了副部级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0-9-163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简介出入境检验检疫,是指作为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从保护国家整体利益和社会效益为衡量标准,以法律、行政法规、对外贸易合同规定和国际惯例为准则,对出入境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及其事项等进行检验检疫、管理及认证,并提供官方检验检疫证明、居间检验检疫公证和鉴定证明的全部活动。
2010-9-164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简介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按其业务内容,包括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产生于19世纪后期,迄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2010-9-165第一章中国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
(一)国家以法律形式从根本上确定了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订了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以及食品卫生法等法律,分别规定了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目的和任务,责任范围,授权执法机关和管从根本上确定了出入境检验辖权限,检验检疫的执行程序,执法监督和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检疫工作的法律地位。
2010-9-166第一章中国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
(二)检验检疫机构作为四个法律的行政执法机构,确立了它在法律上的执法主体地位1998年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体制改革,实行商检、动植检和卫检机构体制合一后,合并成立的国家检验检疫机构,继承了原来商检、动植检和卫检机构的执法授权,成为四个法律共同的授权执法部门。
2010-9-167四法三条例:
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0-9-168第一章中国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三)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法规,已形成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奠定了依法施检的执法基础在上述四个检验检疫法律及其实施条例或实施细则公布后,各种配套法规、规范性程序文件、检验检测技术标准、检疫对象的消毒、灭菌、除虫等无害化处理规范等,经过具体化和修改补充已基本完整齐备。
检验检疫机构经过调整精减,健全内部管理的各项责任制度,也已基本适应了执法需要,对于保证检验检疫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进行,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010-9-169第一章中国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四)中国检验检疫法律,具有完备的监管程序,保证了法律的有效实施第一,所有四个检验检疫法规都有一个具有强制性的闭环性的监管措施,其中最主要的是货物的进出口和出入境都要通过海关最后一道监管措施,未经检验检疫并取得有效证书和放行单据就无法通关过境,人员的出入境则有边防机构的监管把关来保证检疫程序的有效实施。
2010-9-1610第一章中国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第二,在海关、边防把住最后一道关口的前提下,检验检疫部门的强制性报检签证程序,强制性安全卫生检测技术标准,强制性的抽样检查程序也随之发挥监督机制,使有关法律法规能够有效实施。
2010-9-1611第一章中国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第三,合同规定凭检验检疫部门检验证书交货结算和对外索赔的,没有证书无法装船结汇和对外索赔,起到了有关法律法规的监督与制约作用。
2010-9-1612第二章第二章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用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用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是国家主权的体现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是国家管理职能的体现(三)出入境检验检疫是国家维护根本经济权益与安全的重要的技术贸易壁垒措施,是保证中国对外贸易顺利进行和持续发展的需要2010-9-1613第二章第二章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用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用1.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认证是为了满足进口国的各种规定要求。
2.对进出口商品的官方检验检疫和监管认证是突破国外贸易技术壁垒和建立国家技术保护屏障的重要手段。
3.加强对重要出口商品质量的强制性检验是为了促进提高中国产品质量及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以利扩大出口。
2010-9-1614第二章第二章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用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用4.加强对进口商品的检验是为了保障国内生产安全与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国家对外贸易的合法权益。
5.在国际贸易中,对外贸易、运输、保险双方往往要求由官方或权威的非当事人,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重量、包装、装运技术条件2010-9-1615第三章第三章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内容作内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主管出人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检验检疫的主要职责及工作内容: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
(二)进口商品认证管理(三)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2010-9-1616第二章第二章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用用(四)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四)出口商品质量许可(五)食品卫生监督检验(五)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六)动植物检疫(六)动植物检疫(七)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检验(七)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检验(八)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八)外商投资财产鉴定2010-9-1617第二章第二章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用用(九九)货物装载和残损鉴定货物装载和残损鉴定(十十)卫生检疫与处理卫生检疫与处理(十一十一)一般原产地证与普惠制产地证签一般原产地证与普惠制产地证签证管理证管理(十二十二)质量体系认证认可和实验室认可质量体系认证认可和实验室认可(十三十三)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证机构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证机构审核认可和监督审核认可和监督(十四十四)与外国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与外国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2010-9-1618商品检验进出口商品检验和鉴定工作程序进出口商品检验和鉴定工作程序一般来讲,大致要经过接受报检,抽样制样,检验拟稿,签证放行等环节。
具体就是由具有申请检验资格的单位,按照申请检验鉴定的工作项目,填写报验单,提供应附的有关单证,在限定的时间内到当地的商检机构申请检验,商检机构受理报验申请后,经专业检验人员经过一系列的抽样、制样以及检验鉴定工作,拟制检验鉴定结果证稿,最后签发相应的检验或鉴定证明书。
2010-9-1619商品检验的作用商品检验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作为报关验放的有效证件。
2买卖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
3计算运输、仓储等费用的依据。
4办理索赔的依据。
5计算关税的依据。
6作为证明情况、明确责任的证件。
7作为仲裁、诉讼举证的有效文件。
2010-9-1620动植物检疫植物检疫范围:
粮谷类:
大麦、小麦、玉米等豆类:
大豆油籽油料类:
油菜籽原木、板材、人造板类水果类:
柑橘、菠萝、葡萄等种子、苗木及其它植物繁殖材料类2010-9-1621栽培介质木质包装竹木草制品类:
木家俱、草柳编制品、木地板等饲料类:
饲草、麦麸、豆粕等薯类:
马铃薯、甘薯、木薯及其制品烟草类2010-9-1622依照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条例的规定实施检疫:
(一)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二)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三)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四)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五)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应当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其他货物、物品。
2010-9-1623进境植物检疫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进境前或者进境时向进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
属于调离海关监管区检疫的,运达指定地点时,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通知有关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
属于转关货物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进境时向边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申报,到达指运地时,应当向指运地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
2010-9-1624进境植物检疫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时应当填写报检单,并提交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的检疫证书、产地证书和贸易合同、信用证、发票等单证,依法应当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检疫审批手续的,还应当提交检疫审批单。
无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或者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2010-9-1625出境植物检疫货主或者其代理人依法办理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出境报检手续时,应当提供贸易合同或者协议。
对输入国要求中国对向其输出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品,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可以实行注册登记,并报国家动植加物检疫局备案。
输出动物,出境前需经隔离检疫的,在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指定的隔离场所检疫。
输出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在仓库或者货场实施检疫;根据需要,也可以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实施检疫。
2010-9-1626检疫审批检疫审批范围:
(一)国家质检总局植物检疫审批果蔬类烟草类粮谷类豆类薯类饲料类:
其他类:
植物栽培介质。
对以上产品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010-9-1627检疫审批检疫审批范围:
(二)国家质检总局植物检疫特许审批引进禁止进境的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土壤、植物病虫害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植物、植物产品和其它检疫物,需报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
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010-9-1628检疫审批检疫审批目的、意义:
宏观上对引进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控制和管理;限制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减少盲目引进、重复引进现象发生,保护农林业健康发展。
2010-9-1629进境动物检疫动物产品-未经加工或虽经加工,仍有可能传播有害生物,危害农牧渔业生产的发展和人体健康的,来自家养或野生动物、禽鸟类、动物水产品、软体及无脊椎动物、甲壳类等动物的毛、羽、绒、皮、角、骨、蹄、甲、肉脏类及制品、哺乳动物的奶及制品、蛋及蛋制品、油脂和动物粉类、其他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2010-9-1630动物产品分类
(1)毛、羽、绒、皮
(2)角、骨、蹄、甲(3)肉脏类及制品(4)哺乳动物的奶及制品(5)动物水产品、软体及无脊椎动物(6)甲壳类(7)动物油脂和动物粉类(8)蛋及蛋制品2010-9-1631动物产品分类(9)其他动物产品主要是指蚕茧、蚕丝、蚯蚓、蝉蜕、燕窝、鲸蜡、蜂蜡、蜂蜜、皇浆、牛黄、珍珠(粉)、熊胆(粉)、麝香、龙涎香、灵猫香、蛇毒、海马、蛤蚧、动物胎盘、牛鞭、鹿鞭、狗宝、水牛胸腺、胆红素等。
2010-9-1632进境动物产品检验一般程序
(一)进口商(收货人)按规定在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备案
(二)(需要时)领取电子密钥、登录检疫许可系统申清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1、与CIQ备案的进口动物产品定点加工厂(皮毛类)或专用备案储存场库(饲料类)签署加工或储存协议2、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3、网上提交检疫许可申请4、直属局初审5、总局审核6、合格的网上签发检疫许可2010-9-1633进境动物产品检验一般程序(三)进口商(收货人)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订明检疫要求(四)进口报检1、代理或货主在九成企业端录入单证信息总局报检信息平台过滤返回天津局报检信息平台进入三集中系统2、单证审核确保提供的单证符合三性(合证)(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2010-9-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检验 检疫 知识 培训 商检 现场 讲义 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