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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价值观古今转换综述
儒家价值观古今转换——德与法
内容
壹、传统儒学的道德取向
贰、现代工商业社会的法治取向
叁、传统的法治思想
肆、建立适应工商业社会的现代儒学
伍、建立现代法治国家
壹、传统儒学的道德取向
一.内圣外王的道德价值体系
传统儒学可以说是道德之学,道德是儒家价值观的核心。
从修身到治国平天下都是以道德为核心思想。
修身讲道德修养,以道德作为人格评价标准。
治国讲德治与人治,崇尚仁政与爱民。
平天下讲以德服人的王道思想,得人心者得天下。
由此构成了一个道德取向的内圣外王之学。
孔子首开道德风气之先,这与孔子是鲁国人有关。
周武王得天下后,分封族人与功臣。
周公封于鲁,太公望封于齐。
周公留在周王朝襄助武王治理天下,由他的儿子伯禽前往治理封地。
齐国的开国者太公望首先着眼于鱼盐通商之利,而鲁国的开国者伯禽则以改变当地礼俗为首务。
由此可以看出齐、鲁两国风尚不同,齐国重实务,鲁国重教化。
周公当时就预料到齐国强,鲁国弱。
周朝确立了宗法封建制度,并建立一套相应的礼制以维护政治及社会秩序。
由于封建制度的内在弱点,周王室日趋衰弱,诸侯国日渐强大,宗法礼制遭到破坏,社会结构面临调整。
到了孔子所处的春秋晚期,已是礼坏乐崩的局面。
在诸侯国中,鲁国保留了最多的西周礼制。
洙泗之间,民风淳厚。
身为知识分子的孔子,深感社会失序,世风日下,基于对社会的高度人文关怀,以士阶层的自觉为着眼点,以鲁国人的质朴风格,提出君子之学,作为士阶层立身处世的准则。
君子之学是针对当时世风败坏而提出的,有别于小人,形成了孔学的道德取向。
孔学中讲仁义、诚信、义利之辨、和而不同、周而不比、泰而不骄,矜而不争、群而不党等都是严格区分君子与小人的。
孔子不但个人修养讲道德,而且主张为政以德,美化三代圣王,作为统治者楷模。
政治道德是周公首先提出的,周公协助父兄取得天下,深知商纣失天下并不是天意,而是不得民心。
周公吸取教训,提出「克明德」、「德垂后裔」、「德裕乃身」,德政思想萌芽。
孔子继承周公志业,又眼见季平子逐走鲁昭公,因为季平子亲民,而鲁昭公不亲民,得不到国人的支持。
在贵族的斗争中,平民地位的重要性逐渐显现,孔子于是提出德政与仁政的主张。
孔子在个人修养及立身处世方面讲得较多,治国方面讲得较少,而孟子及荀子则在治国、平天下方面有较多的发挥。
孟子是个极端的道德至上论者,贵义贱利,尊王道贱霸道。
因为道德至上主义,在人性论上必然主张性善论,与道德作内在逻辑联系;也因为道德至上主义,而有动机论与唯心论倾向。
荀子走中道路线,既讲德也讲法,既讲仁义也讲刑罚,王霸并用,义利双行,以礼为思想纲领。
有见于孟子性善论不符合人性真相,提出性恶论以为制衡。
荀子的中庸思想较接近孔子本意,孔子虽然讲道德,但实事求是,一本务实人生的精神,讲见利思义而不排斥利,尊王道而不排斥霸道,对人性不愿多谈,存而不论,只强调后天学习。
儒家经典皆为君子之学,孔门后学所著礼记大学篇以「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开宗明义,为了实现明明德,提出了格、致、诚、正、修、齐、治、平的大学之道,成了一套完整的内圣外王之学,而以「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为小结,以「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为总结。
周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礼为君子而备不为小人而备,春秋以义为宗旨,道德取向明显。
儒学是春秋战国时代的产物,自然带有当时封建社会的特点,有浓重宗法道德思想。
西汉以孝治国,董仲舒改造先秦儒学,提出三纲作为政治与社会伦理,春秋决狱,高举伦理道德旗帜,主张德主刑辅。
汉武帝独尊儒术与隋唐科举以儒取士,儒学成为国学。
儒学的道德取向影响了中国人的价值观与民族性格。
但儒学与政治挂钩也影响了儒学的走向以及儒者的处世定位。
先秦儒学出于知识分子对社会责任感的自觉,是自我期许而非干求禄位,保持独立人格,超然于统治者之上,合则留,不合则去,坚持原则。
但汉武帝将儒学列入国家宪法,儒学难免为统治者服务,由荀子的“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变成董仲舒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
隋唐科举制度使儒学成为知识分子的干禄工具,儒学由民学变成官学,儒家载体由士人移至官僚。
随着帝王专制的深化,儒学的政治伦理已不复先秦儒学原貌。
两宋理学家把三纲五常提高到天理的宇宙本体论高度,把先秦儒学上下对等的伦理关系变成以下事上的不平等关系,从孔子的「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变成“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道德原来是建立社会规范的手段,以维护社会秩序为目的。
但当道德被过度强调,由手段变成目的,与现实生活脱节,就出现了道德蒙昧主义(道德蒙昧主义有二义,一为重德轻智,二为极端的道德至上主义,本文主要指后者)。
程颐的「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以道德蒙昧主义的形式把儒学的道德取向推向顶峰。
理学与心学的唯心论倾向是道德至上主义的必然逻辑。
明清之际的启蒙学者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颜元等人将儒学从道德蒙昧主义的云端拉回人间,反思理学与心学,清儒戴震以「后儒以理杀人」作总结。
与专制统治王朝唇齿相依的儒家随着清朝的覆亡而沉寂,在一百多年的现代化过程中,西方思潮取代儒家的主流思想地位。
今天,由帝王专制变成全民政治,由农业社会转变为工商业社会,星移斗换,时易势转,儒学的道德取向还能适应当今时代吗?
二.传统儒学与实际政治的游离关系
儒学自汉武帝以后成为主流思想,但统治者是否以儒治国?
儒家只有概括性的政治指导思想,如民本主义、仁政与德政思想、君臣关系政治伦理等,并没有具体的治国办法,单凭儒家并不能治国。
法律是国家成立的必要条件,风俗习惯与道德只是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
没有法律,就没有国家。
夏商周三代是部族共主制与宗法封建制,还没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只有不成文法,以刑法为主。
夏有禹刑,商有汤刑,周先有九刑后有吕刑。
西周确立宗法封建制,以礼为社会规范,礼相当于习惯法。
中国第一部成文法是春秋时代郑国的子产铸刑书,成文法最大的特点不在于成文,而在于可以公布于众。
吕刑也成文,但仍属贵族专擅,不公布于平民。
第一部成文法典是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作法经六章。
商鞅入秦,作商君之法,改法为律,至秦始皇成秦律。
西汉萧何作九章律,结构上仿法经六章,内容则是以秦律为本。
魏有新律,晋有泰始律,隋有开皇律,唐律疏议则是中国法制的经典之作,成了后世法典的范本,更影响至日本、朝鲜、越南。
宋有宋刑统,明有大明律,清有大清律。
历史上各个朝代都有其治国法典,法律随着社会演进而趋完善与复杂。
但法律并不是儒家的产物,而是国家管理的必然产物。
儒学只是作为概括性的政治指导思想,但国家的实际运作则是靠法律。
儒学是道德与伦理之学,不是法学或法律之学。
伦理道德是社会管理规范,法律是国家管理规范。
社会管理与国家管理是两个不同的领域,但又有很大的交集,很难一刀切截然分开。
亦即,道德与法律是两个不同的领域,但又有交集,有分有合。
儒学与实际政治之间是分分合合,既分又合的游离关系。
孔子在鲁国出仕时间极短,只有四年,一生中大部分时间在野不在朝,因此孔子是站在知识分子的立场而不是执政者的立场进行思考。
也就是说,孔子思考的着眼点主要是社会管理而不是国家管理。
孔子处在东周列国时代,孔子心目中的社会是天下而不是诸侯国,孟子与荀子也一样。
孟子对诸侯国君高谈王天下之道而不谈强国之道,因此不见用。
荀子处在战国末期天下分久必合之际,已感觉到统一帝国即将来临,较有国家观念,因此讲礼也讲法。
但在大体上,孔、孟、荀都是站在社会管理的立场而不是国家治理的立场看事情,思考方向自然是伦理道德而非法律,荀子:
「圣也者,尽伦者也;王也者,尽制者也」,圣人在野,讲伦理道德,王者在位,讲法度。
孟子对于战国时期兴起的法治思想视而不见,高举道德旗帜。
荀子在引进法治思想的同时,仍然坚持道德立场。
孔、孟、荀的道德取向使得先秦儒家游离于现实政治之外,而厉行法治的秦国却统一了天下。
西汉立国,继承了秦朝的法律制度,为大汉帝国的治理奠定了基础。
雄才大略的汉武帝不满于先祖的格局,欲有大作为,国家治理有九章律,但仍缺社会管理思想。
讲究亲疏尊卑、贵贱等级的儒家伦理道德最适合当时社会需要,于是独尊儒术,统一思想。
汉武帝尊儒是为了思想统治,治国仍靠法律,汉武帝时的酷吏是历史有名的。
汉朝继承了秦朝的法家思想,又立儒学为国学,成了儒法并治的国家,汉宣帝一语中的: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霸道指法家,王道指儒家。
在治国上,儒家长于思想而拙于实务,法家长于实务而拙于思想,儒家主柔性的德治,法家主刚性的法治,刚柔相济,国家管理与社会管理相辅相成。
后世改朝换代,但儒学与法律系统都是世代传承,道统、学统、政统、法统四者一脉相承,成就了人类历史上唯一连续不断的中华文化。
儒法并治的历史也是道德与法律,儒家与法家,儒学与实际政治分分合合的历史。
汉武帝尊儒,但以法治国,酷吏横行,是内法外儒。
董仲舒春秋决狱,是内儒外法。
东汉儒法合流,儒者将法律案例与经书一起传授,名为「章句」,如郑玄为经学大家,亦为律学大家。
儒学成为国学后,难免会影响立法精神,汉以孝治天下,将纲常伦理法制化,引礼入律,这个过程到了唐律疏议而大备。
唐律疏议将逆反、不孝、不睦、不义列入“十恶”;“八议”体现尊贵敬贤,刑不上大夫的礼的精神;长辈与晚辈、夫与妻、主与从同罪不同罚体现纲常精神;同居相隐原则是孔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法制化。
随着帝王专制统治的强化,道德与法律都为统治者服务,两宋理学把三纲五常提高到天理的高度,类似于西方法学所谓的自然法。
西方的自然法学将法学的“法”与宇宙自然法则相接,理学则把纲常伦理与代表宇宙本体的“天”相接,异曲而同工。
伦理道德与法律融为一体,三纲五常凌驾于法律之上,内德外法,礼律合一,社会管理与国家管理合一,把皇权统治提升至一个历史新高度。
明王守仁以武功为统治者扫除“山中之贼”,而以心学为统治者扫除“心中之贼”,彻底为统治者服务。
心性之学是儒家伦理道德之学的异化,从人际关系转向人与自我关系,从社会管理转向自我管理,既非道德,亦非法律,类似宗教禅学,重治身而轻治国,儒学与治国渐行渐远。
贰、现代工商业社会的法治取向
一.工商业社会与法治的孪生关系
法律是国家成立的必要条件,法律和国家是孪生关系;现代法制是商业社会运作的必要条件,法治与商业社会是孪生关系。
商业起源于财产交换,而财产引发产权观念,进而产生权利观念,现代法律的思想基础是个人权利观念。
古希腊雅典社会的主导力量不是氏族贵族,而是商业贵族阶层,故而工商业发达,财产私有制明确。
但希腊人并无明确的权利观念,概括性的权利观念(包括义务)始于罗马法。
法律上明确的权利观念是在十六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普遍的利益观念明确化后才确立的。
资产阶级的崛起引发个人权利意识。
资本主义经济日益发达,工商业日益复杂,须要相应的法律维护商业交易秩序,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法治体制随着工商业的发展而完善,两者相辅相成,造就了今日繁荣的社会。
中国的产权观念自西周后期开始,主要为贵族而设。
西周中叶后,井田土地公有制遭到破坏,土地可以交易买卖,财产交易有契约制度,当时称“质剂”,唐律称“市券”、“文牒”,宋朝称“契约”。
但中国法律的传统,产权的法律主体是“户”而不是个人,家长是户的代理人。
个人隐没在农业社会大家族之中,个体意识不显。
长期的帝王专制统治,人民只知义务不知权利。
儒家与法家以不同的理由皆採取重农抑商的意识形态,商人的社会地位受歧视,权益缺乏法律保障,常成为官吏剥削的对象,商业发展受到抑制。
商业意识以及个人权利观念的缺位,使得中国法治的发展受到限制。
社会管理机制包括三种主要形式:
风俗习惯、道德宗教、法律。
风俗习惯是人类早期文明自然形成的,其中一部分延续至今。
道德是从风俗习惯中提炼出来的社会法则与规范,而由社会成员所认同。
宗教是透过鬼神概念,以神道立教的方式建立社会规范,是道德的一种特殊表达方式。
世界上大多数的文化都是透过宗教的间接方式讲道德,只有中国人这个独特的民族跳过宗教直接讲道德。
法律是社会管理机制的最高级形式,只有法律能作为国家管理机制,而风俗习惯与道德宗教则不能。
社会组织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形态到高级形态演进,社会管理机制必然也随着由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演进。
风俗习惯、道德宗教、法律三者代表三种不同历史阶段的管理机制,三者可以并存,但有主从之分。
渔猎游收社会可以风俗习惯为主要管理机制,农业社会可以道德宗教为主要管理机制,但工商业社会必然非以法律为主要管理机制不可。
当国家建立后,如秦汉以及欧洲的罗马帝国,国家的治理及运作必然依靠法律。
在农业社会,政治规范、道德规范与经济规范并重,国家管理以道德宗教与法律并用。
但在工商业社会,经济生活是社会的重心,经济规范是国家管理的重点。
经济运作的核心是利益,在利益面前,道德与宗教是苍白无力的,只有法律能规范利益。
在现代工商业社会,法律是社会规范、道德规范与经济规范在最高形式上的统一。
法律其实就是一种利益管理制度,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工商业社会必然是法治社会,法治水平代表一个国家的现代化水平。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即已意识到现代工商业是在法制平台上运行的,要发展经济,法治体制必不可缺,于是与外国专家合作,建立司法体系,大量培养司法从业人员,法制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形成孪生关系。
二.传统儒学的困境及因应之道
现代工商业社会必是法治社会,而不是德治社会,重德不重法的传统儒学是否能适应现代社会?
这其实是一个三百六十年的老问题。
明朝末年资本主义萌芽,手工业及商业发达,江南出现拥有上千台织机的手工业作坊主,社会结构面临转型,学术思想也面临调整。
明清之际的启蒙学者对此作出反应,批判帝王专制统治,批判理学的道德蒙昧主义,黄宗羲提出“工商皆本”,王夫之提出“大贾富民,国之司命”,傅山与唐甄提出富民论,商业意识抬头。
在政治意识、道德意识、经济意识各方面都进行调整,儒学焕发出适应时代的新气象。
可惜满清入关,从事学术改革运动的知识分子被迫转而从事抗清政治运动,新儒学未能出世。
满清以夷入夏,採取以夏制夏的政策,继承前朝的理学,而不知理学已跟不上社会前进的脚步。
于是理学道德蒙昧主义依然,重农抑商意识形态照旧,帝王专制统治更甚。
有清一朝二百六十年,中国社会前进的脚步停顿了二百六十年,学术思想凝固了二百六十年,而同时的西欧国家因为资本主义经济的推动力,率先迈入工商业社会,政治、社会、学术各方面迈开大步前进。
工商业社会是比农业社会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有如食肉动物比食草动物处于动物进化过程更高的阶段。
当西欧国家率先进化成食肉动物后,便横行于世界大草原,追逐吞食食草动物,中国这只错失演进机会的食草动物被数只食肉动物分食,沦为次殖民地。
中国人为了生存,没有选择余地,只能将自己转化为食肉动物,由农业社会转化为工商业社会。
从清末至今一百多年的现代化过程中,中国人把注意力放在工业化与经济建设上,无暇顾及学术思想建设,虽有少数知识分子努力尝试过,但至今仍没有适应工商业时代的新学术思想。
推翻君主专制统治以后的民国初年,曾出现短暂的学术思想高潮,但因国势日蹙,未能开花结果。
今日由于学术及教育体制的保守落后,儒学界只能做技术性的学术工作,缺乏思想能力,缺乏对时代进行反思的能力,缺乏将儒学现代化的能力。
所谓现代思想,只有西学,没有中学。
比起三百六十年前清明之际的形势,如今帝王专制统治被打倒了,社会结构改变了,商业意识抬头了,但儒学界传颂的依旧是过时、迂腐的理学与心学;而站在较高的历史高度,批判并修正理学与心学,提倡经世致用之学的启蒙学者反而被冷落。
现今儒学界舍梨洲、亭林、船山、习斋等启蒙学者而学程、朱、陆、王,犹如天体力学舍哥白尼、牛顿而习托勒密、第谷,颠倒历史,开文化倒车。
当年满清以夷入夏,为了以夏制夏,继承前朝的理学,而将启蒙思潮与新儒学的诞生扼杀于铁蹄之下,到如今历经六甲子岁月,中国的知识分子仍然浑浑噩噩,生活在满清思想控制的余毒下而不自知,沦为傅山所说的“奴儒”。
政治已几经改朝换代,儒学卻仍然停留在旧时代,儒学比时代落后了三百六十年,这就是儒学的困境。
儒学被现代中国人所抛弃,不亦宜乎?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形态决定意识形态。
王夫之:
「道在器中」,「形而上之道丽于器之中」,形而下决定形而上。
儒家思想能在过去二千多年间成为中国的主流思想,必然是因为它能适应社会的需要。
儒家思想的强大生命力在于它能随着时代的改变而自我改造,以适应时代的需要。
历史上,儒学已自我改造多次,所以能存在二千多年:
先秦儒学、汉儒学、魏晋玄学、隋唐儒学、宋明理学、功利学派、实学派、清朝汉学,每个阶段的儒学各有特色,有异有同。
明清之际启蒙学者所做的就是儒学史上最近一次的自我改造,却因政治突变而夭折。
清朝乾嘉以后出现的汉学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我改造,而是在文字狱压力下的避世之举与修正理学的复古之学,对儒学的演进无益,不是与时俱进,而是原地踏步。
儒学要走出困境,答案就在历史中:
与时俱进,自我改造。
明朝晚期,资本主义萌芽,社会结构面临调整,政治动盪,人心思变,黄宗羲以“天崩地解”形容他所处的时代。
黄宗羲大概没想到天崩地解会持续三百六十年之久。
经过六甲子岁月,中国已由农业社会转化为工商业社会,由帝王专制统治转化为全民政治。
面对天崩地解后的新社会形态,社会人心已变,民族性格已异,专注于社会管理与国家管理的儒家可以有两种思路:
一是迷恋于历史情结,谴责人心不古,要求恢复传统道德;二是勇敢面对新形势,顺应全民政治及工商业社会的运行规律,提倡法治。
前一种选择是自然情绪的发泄,不顾及儒家思想向前发展的大体;后一种选择是秉承儒家与时俱进、日新又新的传统,实事求是,将儒家思想往前推进。
清朝末年的改革者试图进入工商业社会而保持农业社会的纲常名教与伦理道德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
王夫之:
「道因时而万殊」,「法因时改」。
今天的知识分子所须要作的,就是继续并完成明清之际那场未完成的儒学改造运动。
但今日形势又已异于明清之际,由帝王专制统治变成全民政治,由农业社会变成工商业社会。
启蒙学者对理学的批判主要是理与欲、义与利、空言与经世之辨,今日政治与社会形态皆已发生巨变,儒学改造的首要议题应是德与法之辨,将儒学的道德取向调整为法取向,将道德儒学改造为法儒学,以适应时代需要。
周易以变化为吉,不变为凶,泰卦以阴阳交感变化而为吉,否卦因阴阳不交感变化而为凶,儒学与时代未有交感变化已历三百六十年,有如一潭死水。
明清之际的启蒙学者启动儒学与时代的交感,卻因政治突变而中断,清末民初的忧国学者也试图作传统与现代的交感,卻因国势日蹙而无所成,儒学与时代脱节,无所创新,只好停留在宋明理学与心学,因循苟且,自欺欺人。
如今中华民族的气运正值否极泰来之际,与中华民族气息相关的儒学岂能固步自封,自绝于时代,自绝于国家民族?
顺势者昌,逆势者亡,山不会走向人,只能是人走向山,时代不会迁就儒家,儒家必须适应时代。
山不转路转,道就是路,儒家能成为两千年通行之道,就在于儒道能遇山而转,随势而行。
封建统治与农业社会已一去不复返,在今天全民政治与工商业社会的时代,儒学能不与时俱进,随势而变?
儒家与儒学的气势如今仍处于否卦的态势,只有变革与现代化才能脱否入泰,时来运转。
台湾的佛教界因为作了伟大的改革与现代化,行人间法,引入工商业经营方法,与工商业社会融为一体(与西方宗教一样),成为台湾社会最具影响力的团体与精神领袖,而被奉为学术正宗的儒家对社会的影响力卻微不足道,与社会脱节。
传统儒学(尤指理学与心学)已经腐朽,与时代脱节的学术思想不可能产生影响力。
当年极力批评佛教消极出世的儒家如今卻遁入深山,关在象牙塔里,青灯木鱼,吟唱着理学与心学千年古调,自外于时代,自外于社会。
佛家入世了,儒家卻出世了,成了学术思想史上的一大讽刺。
在现代化的路上,儒家已远远落后于佛家,台湾佛教界的伟大改革与复兴正是今日儒家改革与复兴的榜样,儒家能不奋起直追?
叁、传统的法治思想
一.传统的法家思想
西周确立宗法封建制,属于诸侯共主体制,以礼治国。
到了春秋时代,周王室衰微,诸侯国虽然逐渐强大,但仍尊周王室为共主,不算是独立国家,是走向独立国家的过渡时期,礼坏乐崩,社会失序,思想混乱,百家齐鸣。
到了战国时期,周王室名存实亡,诸侯国眼中已无周王室,成了实质上的独立国家,互相侵伐,想吞并他国,统一天下。
基于国家与法律的孪生关系,法治思想兴起,法家乘势崛起,法家人物成了战国政治舞台上的要角,李悝、吴起、申不害、商鞅先后在政坛上叱咤风云,而韩非则集法家思想之大成。
法治思想发靱于春秋时期,管仲以法度治国。
史记管晏列传对管仲的记述很简略,今传管子一书并非管仲所作,应是齐法家的作品。
管子一书既讲法也讲德,既讲礼义也讲刑罚,既讲用法也讲任贤,自成一家。
其重点在于治国具体政策,充满齐国人的务实作风。
当时的法律掌握在贵族手中,平民不得与闻。
郑国的邓析不是执政者而私著“竹刑”,招致杀身之祸。
郑国执政大夫子产铸刑书,首开成文法公布于众的局面。
子产所为遭到晋国大夫叔向的批评。
二十几年后,晋国大臣赵鞅、荀寅铸刑鼎,将法律公布于众,也引起讲究礼制的孔子的批评:
「晋其亡乎?
失其度矣」。
春秋时期是贵族逐渐没落,平民地位逐渐上升的过渡时期,也是由礼治思想逐渐过渡到法治思想的时期,子产、邓析与赵鞅等人走在法治思想的前沿。
孔子是西周礼治思想的继承者,有感于礼坏乐崩,希望维持既有的贵族政体,稳定社会秩序,还不能接受公佈法,所以说: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孔子死后,子夏为魏文侯师,与魏相李悝同事魏文侯,儒法并行。
主张「大德不踰闲,小德出入可也」,被孔子劝誡「勿为小人儒」的子夏不是一个拘谨于礼制的儒者,略有法家务实顺势之风,可能已感受到当时的法治思潮,韩非子书中引用子夏的话:
「善持势者,蚤绝奸之萌」,“势”是法家思想。
李悝著法经六章,是中国成文法典的开山鼻祖,以尽地力、明赏罚、严行法使魏国富国强兵,揭开战国法治时代的序幕。
申不害强韩,以“术”著称。
吴起强楚,抑制贵族势力,加强中央集权。
商鞅带着李悝的法经入秦,在秦孝公支持下,实行中央集权,奖励耕战,厉行法治,十几年由弱秦变强秦,树立了法家治国的典范,并且人亡而政不息,开创了制度治国的新局面。
韩非时运不济,没有机会执政,著韩非子一书,集法家思想大成。
秦国在商鞅体制下成为最强的国家,最终消灭六国,统一天下。
秦始皇在统一中原后,不知与民休养生息,仍然南征北讨,继续扩充疆域,过度耗用民力,民不堪其苦,失去民心。
农民军起义,厌战的秦军主力滞留南北边疆,不愿勤王(北疆的三十万秦军故意拖延时日,消极抗命;南边的五十万秦军公然抗命,后自立为南粤国),以致京师空虚,秦帝国十五年而亡。
秦朝的短命使后世以为法治不足恃,这是一个天大的历史误解。
秦朝的短命不是因为法治,而是不知在多年战乱后让百姓休养生息,恢复生产。
虽然李斯所推行的法令过于严苛,但这并不是秦亡的根本原因。
秦朝低级官吏出身的刘邦与萧何深知其中道理,西汉立国后,吸取秦亡教训,无为而治,与民休息,对匈奴採取和亲政策,忍辱负重,蓄养国力。
但又汉承秦制,以法治国,萧何的九章律是由秦律修订而成的。
萧何随刘邦入咸阳,收集了秦帝国的典籍制度,使得新政权能顺利的统治这个大帝国。
如果没有萧何的见识,草莽出身的西汉开国君臣根本没有能力治理一个大帝国。
刘邦明白此点,因此将萧何列为开国第一功臣。
法家治国到了秦始皇达到顶峰,却又因秦始皇治国失误而遭后世误解,真是成也秦始皇,败也秦始皇。
汉武帝虽尊儒为国学,但实际政治仍是以法为治,后儒常言以儒治国,其实不然,实是儒法并治,但儒家独享治国之名,法家隐而不显,难怪明儒赵用贤为法家鸣不平:
「三代而后,申韩之说常胜。
世之言治者,操其术而恒讳其跡」。
儒家与法家都是战国时期的显学,但儒家不见用,法家却得意于政坛,孟子与荀子游走于各国而不见用,机遇更不如孔子。
法家人物李悝、吴起、申不害、商鞅却意气风发,建功立业。
原因如下;
(一)战国时期的诸国已是实质上独立的国家,国家需要的是法治,
孔子在春秋宗法共主时期所讲的礼治与德治已不适用。
(二)在治国思想上,儒家务虚,法家务实。
战国诸国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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