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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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篇一:
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镇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根据中共贵州省纪委(黔纪发〔2012〕号)文件精神,我镇及时对全镇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镇情简介
巴铃镇位于兴仁县城东北部,距县城18公里,距州府驻地兴义86公里,距省城贵阳260公里,东与贞丰县毗邻,南与安龙县接壤,西与本县民建乡、李关乡和东湖办事处相连,北靠大山乡。
全镇国土面积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万亩,辖15个行政村,3个社区,248个村民小组,54000多人口,主要居住着汉、布依、苗、彝、回、仡佬等9个民族。
1998年巴铃被列为贵州省“双百”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是兴仁县的第一人口大镇,也是黔西南州的商贸重镇之一。
二、自查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城乡低保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各环节工作。
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核”的程序,把低保资金发放到最困难群众的手里。
2009年度发放城低保695855元,农低保1990920元。
2010年度发放城低保624660元,农低保元。
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2009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4646人,收缴参合金892520元,参合率95%,审核报销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元,巴铃医院元;
2009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3690人,收缴参合金873800元,参合率%,审核报销2427698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1405807元,巴铃医院1021891元。
(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09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927000元,其中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520人,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8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学生54人,每人500元。
2010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1360500元,其中7月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7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500元;12月提标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2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2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250元。
(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009年度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万元,解决农村危房户户,2010年改造危房户,涉及补助资金万元。
(五)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09年退耕还林共发放补助资金元,2010年发放补助资金元。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09年、2010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
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
目前镇政府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
针对这一薄弱环节镇政府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制定出台管理措施,一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部门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报镇纪委备案。
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部门
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15日内,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村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
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杜绝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同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
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由各部门公开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包括现金发放和实物分配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
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
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
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
每季度镇纪委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抽查。
(四)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
镇纪委、财政所等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篇二: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2013年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恩施州财政局财监发[2007]377号文件精神,宣恩县财政局迅速组织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组织自查自纠工作专班,于2007年9月15日至20日,对文件要求的6项新农村建设涉农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6项涉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年限为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县财政局组建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唐斌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黄长德、覃遵成、尹进华、刘伟为副组长,农财股、企业股、预算股、农综办、财监办、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专班,由财监办牵头衔接。
截止9月23日,各涉农资金管理股室已将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财监办,财监办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上级要求的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名称为:
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农资综合直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
二、自查情况
(一)资金计划情况
2005、2006两个年度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计划总数为2594万元(2005年816万元、2006年1777万元);其中:
国家安排1219万元(2005年447万元、2006年772万元)、省级安排820万元(2005年337万元、2006年483万元)、县市配套554万元(2005年32万元、2006年522万元)。
2005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8万元有165万元为国家安排、66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25万元有150万元为国家安排、60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5万元。
2005年度,我县无综合直补资金和“以钱养事”两项财政专项资金。
2006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为国家安排,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2万元有161万元为国家安排、64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80万元有120万元为国家安排、48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2万元,以钱养事资金650万元有157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493万元。
(二)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2005、2006两个年度州拨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总额2039万元(2005年784万元、2006年1255万元),县财政局拨各乡镇1698万元(2005年343万元、2006年1355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各乡镇拨项目单位1484万元(2005年343万元、2006年1141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实际到位资金万元(2005年774万元、2006年万元,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
2005年恩施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31万元已拨付使用到项目中去,余10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10万元已全部拨付使用到项目。
2006年恩施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25万元,由于资金拨付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当年只拨付到项目使用万元,余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68万元,也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资金,当年实际拨付项目
使用120万元,余48万元待拨;以钱养事资金157万元(属2005年指标,结转到2006年使用),加上我县配套493万元,共计65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际使用到位(具体数据见附表)。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05年、2006年除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项资金有剩余资金待拨外,其余4项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
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项目实施规模与申报规模能够相符,不存在因配套资金不落实影响工程建设问题。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本次对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惠农资金发放不够及时,有的上级资金当年已经下拨,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因素,到农民朋友手中已经是第二年了,时间跨度较大,不排除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因素存在(资金的迟拨上级、本级、下级均存在)。
(二)由于惠农资金的发安放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经所和基层信用社也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有的是财经所已经将资金拨付到信用社了,但信用社有很多理由没有及时将惠农资金进行上折发放(如网络升级、名称有误等),还存在信用社将部分农民的“老贷款”、“自愿”购买的种木钟苗未付款抵交应得国家发放的惠农资金。
由于我县山大人稀、交通不便,很多农民为取应得的惠农资金,所花的费用甚至高于所得资金,建议以后发放的方式怎样多一些,主要是考虑到农民朋友的利益。
(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资金的管理使用,要严格招投标制,程序到位,节约资金、严把质量关,充分发挥国家项目资金对我县“三农”建设的效益。
(四)“以钱养事”资金要严格按照合同、工作量和工作成效来严格考核发放,对那些工作不细致负责,农民不满意、还有“衙门作风”服务组织的工作人员,严格奖惩挂钩。
(五)建立长效机制,湖北省委、省政府于2005年开展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措施。
我县自2006年以来,已将上述6项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发放和管理政策的具体情况在互联网上全部予以公开,并采取了各种手段进行宣传发动,在各乡镇设立了免费查询点,热情为前来查询的农民朋友服务,让农民朋友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
另外,财政局分配管理涉农资金的股室,不仅要从财政财务政策上管理使用好涉农资金,更要随时实地进行监管,不断进行跟踪问效,掌握解决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而不是一拨了之。
篇三:
教育系统关于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教育系统关于涉农资金专项整治
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为推动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确保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并及时掌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根据(宁政办发?
2015?
42号)及财政部(财办农?
2015?
44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全局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检查的年度范围为2013-2014年度;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
涉农专项资金名称为: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资性补助资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资金、国学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等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农村教师绩效工资补助经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经费、“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截止2015年5月7日,对涉农资金管
理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将自查自纠资料整理归档。
二、自查情况
(一)、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财政、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认真做好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的各环节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013年度投入涉农专项资金万元,2014年度投入涉农专项资金万元。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13年、2014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
我局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
目前我局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一补”资金使用的监管。
针对这一薄弱环节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制定出台管理措施,一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
要求各涉农单位、部门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报我局备案。
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单位、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校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及师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
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杜绝专
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会议讨论、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同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
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由各部门公开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
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
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
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
每月局监管部门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抽查。
(四)、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
局机关各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
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
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结合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一)、加强财政制度建设
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达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的目的,使教育财务工作有章可循。
(二)、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形式。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对涉农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减少运作成本,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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