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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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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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职业健康管理责任制
1.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责任制。
2.公司成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领导小组
2.1.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生产和财务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各位副总监、人力资源、总经理工作部、生产技术、安监、企管、财审、工会、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2.公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安监部人员组成,人力资源部曹惠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3.管理职责
3.1.领导小组:
3.1.1.负责全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规划、指导与协调工作。
3.2.领导小组办公室:
3.2.1.主要负责对公司各单位、部门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参与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和考核。
3.2.2.具体负责组织召开职业健康管理会议,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与奖励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定期上报有关资料。
3.2.3.负责制定和完善职业健康管理责任制度、管理办公会议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管理考核奖罚制度。
3.2.4.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档案,指导各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和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员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负责职业病统计资料汇总及上报工作。
3.2.5.依据职业健康监护资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结果,及时提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意见或改进建议,提交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
3.3.安全监察部:
3.3.1.主要负责监督检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3.3.2.负责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及对职业健康危害事故和有关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
负责职业危害事故统计资料和汇总上报工作,依法向政府安监、卫生管理部门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职业危害事故等。
3.3.3.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及检测资料的档案建立,按照规定,定期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负责制定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职业危害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3.3.4.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
参与职业危害监测设备、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3.3.5.参与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奖罚和相关制度的实施。
3.4.人力资源部
3.4.1.负责组织煤矿作业场所接尘、接害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
3.4.2.做好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前的准备工作;依据健康监护资料和员工申请,履行职业病的诊断与认定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对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岗位调换。
及时向地方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职业病待遇的认定。
3.4.3.对员工上岗前、更换岗位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制定职业健康培训计划,并建立相关培训档案。
3.4.4.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3.4.5.负责制定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制度。
3.5.生产技术部
3.5.1.防治井下粉尘浓度的测试、建立观测点、定期监测。
3.5.2.对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的产尘点进行控制,并制定降尘措施。
3.5.3.把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纳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
3.6.经营策划部
3.6.1.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及涉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6.2.严格执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投资计划,保证新增或更新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设施设备的添置,需要投入的具体项目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
3.6.3.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投资计划、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标准化检查标准的制定、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3.7.供应公司:
3.7.1.主要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投入保障,保证新增或更新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设施设备的添置。
3.7.2.消除职业危事故隐患,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等计划的实施。
根据年度提出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计划,需要投入的具体项目按照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
3.8.财务审计部
3.8.1.负责建立稳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投入资金渠道,对公司提出的职业安全健康投入项目积极落实资金,确保职业安全健康资金投入及时到位,做到职业安全健康投入专款专用。
3.8.2.负责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的资金管理制度。
3.9.工会
3.9.1.负责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设置醒目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和职业危害告知牌;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考核奖罚;依法组织员工代表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及时纠正侵犯员工享有职业安全健康保障的行为;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对员工反映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问题积极与行政领导沟通与协调,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利和企业的发展。
3.9.2.负责制定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3.10.医院
3.10.1.职业病人住院管理、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医疗救护工作。
3.10.2.做好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工作。
3.10.3.负责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医疗救援制度及预案、职业病病人住院管理制度。
3.11.救护队
3.11.1.负责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12.要正确处理生产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关系,充分认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职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
要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标准化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严格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努力降低、减少各种职业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确保安全生产和广大员工的身心健康。
3.13.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的职责要求,切实履行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制度,相互协作,主动配合,落实专职人员,确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编制:
孟沛
审核:
曹惠京
批准:
袁志明
日期:
日期:
日期:
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制度
1.目标:
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健康。
2.目标分解:
2.1.针对职业危害的各种影响因素,将其分解到不同职能部门进行监测和管理,各部门制定并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规划措施和管理制度,将考核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做到指标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2.各单位分别将职业危害因素的各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报办公会讨论进行奖罚。
3.目标管理强调以目标为中心,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目标分解过程,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控制和自我激励的作用,实现企业职业卫生的良性循环和整体目标。
编制:
孟沛
审核:
曹惠京
批准:
袁志明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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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职业目标管理示意图
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健康工作办公会议,及时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职业卫生健康的管理方针、政策。
2.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由各矿安监站长主持,副总以上领导参加,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3.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要抓住重点,讲究实效。
4.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要研究分析当前本矿在职业卫生健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人员。
5.要认真做好职业卫生与健康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并下发会议纪要。
6.要认真落实职业卫生与健康工作办公会议的各项决议,对没有落实的单位,追究该单位党政负责人的责任。
7.每季度初召开由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对各单位每月汇总的考核结果进行讨论,根据各基层单位在职业卫生工作中的表现给予奖罚。
8.每年初公司要召开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年度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对上一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总结,对在职业卫生工作表现较好的单位根据其贡献给予奖励;对于表现较差的单位,给予批评和处罚。
9.年度会议要在总结上一年度职业卫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年度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并将目标进行层层分解。
在分解过程中,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并对目标分解的不足之处进行修改,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年度职业卫生工作分解计划。
编制:
孟沛
审核:
曹惠京
批准:
袁志明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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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职业卫生投入保障制度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职业危害防治系统,列入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
主要包括在以下项目内:
1.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1.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
1.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
1.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1.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1.6.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2.为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必须加大在“一通三防”方面的投入,主要在通风设备、瓦斯监测、矿井防治水、矿井防灭火及综合防尘方面的支出。
3.计划下达后,资产类由供应公司集中负责采购,责任单位集团公司供应公司;费用类、工程方面主要由企管部门负责,责任单位企管部门。
4.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年度下达的计划、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
编制:
孟沛
审核:
曹惠京
批准:
袁志明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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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1.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是安全教育培训系统工程,同时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纳入企业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培训教育长效机制。
2.坚持办班授课与开展讲座相结合,把预防措施、保健知识、操作技能、创新工艺、现场管理、岗位责任、制度纪律、安全文化作为讲座内容,集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融为一体,每年不得少于2次。
3.培训内容:
包括职业卫生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件》、《煤矿安全规程》、《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岗位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知识、急救互救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等各项内容。
4.职业卫生培训对象:
企业新工人、转岗工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特殊作业人员,从事井下现场施工接触粉尘、有害气体及与危害人身健康的场所的工作人员。
5.教育培训形式:
利用办班、讲座、班前班后会、自学与集中辅导进行讲授,同时利用信息网络、黑板报、广播电视广泛宣传职业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竞赛活动,在员工中开展职业卫生调查问卷,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方法进行教育培训,使职业卫生、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成为员工遵章守纪、自保互保的自觉行动。
编制:
孟沛
审核:
曹惠京
批准:
袁志明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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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考核奖罚制度
1.监督检查
1.1.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是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必须纳入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
1.2.每月矿安全大检查由矿领导组织,副总、有关科室和安全监察部门参加。
每旬专业系统专项安全大检查,由分管领导组织专业科室和安全监察部门参加。
1.3.每次安全大检查、动态检查和巡回检查之前,都要按照“三大规程”、规章制度、有关标准的规定,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检查要盯住现场,抓住重点,检查内容要包括:
1.3.1.检查执行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1.3.2.检查规程、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批、现场兑现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1.3.3.检查安技措资金使用和工程进度情况。
1.3.4.检查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
1.3.5.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1.3.6.检查生产设备和设施、安全监测仪器仪表、个人劳动防护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
1.3.7.检查工作现场安全环境、尘毒危害的治理情况。
重点检查井下“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和措施落实情况。
1.3.8.检查中发现现场有威胁员工生命健康的作业环境、设施,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1.3.9.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2.奖惩制度
2.1.各级干部下井、反“三违”、查隐患制度,按公司、矿相关规定执行。
2.2.下井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督促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定措施、定责任人,并做好跟踪复查工作。
2.3.对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并进行批评教育的,消除现场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2.4.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作业现场,要挂“黄牌”警告或“红牌”停头、停面进行停产整改整顿。
2.5.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直接危及现场人员人身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并及时向安监站及调度室汇报。
整改隐患时,安监人员要进行现场监督、监护,盯住不放,直到危险排除,达到安全为止。
2.6.对采掘工作面实行盯头包面跟班检查,及时检查隐患,盯住现场整改。
2.7.安全检查后,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跟踪复查。
并按有关部门“处罚细则”予以处罚。
2.8.安全检查结果以安全信息书面的形式予以通报。
全年实现职业卫生健康目标,对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编制:
孟沛
审核:
曹惠京
批准:
袁志明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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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煤炭工业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煤炭工业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2.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放,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转卖。
3.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配戴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监察部门、工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4.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4.1.所有享受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统一纳入微机管理,建立劳防用品管理台帐和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实行规范化管理。
4.2.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再次领用新劳动防护用品,详细请见人力资源部门发放情况表。
4.3.使用者在2周时间内一旦发现有质量问题,可以给予更换。
4.4.个别劳动强度大的岗位,生产单位开证明,由矿分管领导签字,在审批发放的时间上可以缩短。
4.5.对使用单位员工反映劳动防护用品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领导和物资部门反馈解决。
4.6.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由单位办事员统一开票领用发放。
5.对供应科内部的管理
5.1.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和安鉴证,业务员根据矿生产情况及时向物资部门申报防护用品计划。
5.2.业务员及时托运由公司物资供应公司统一采购的防护用品,满足生产需要。
5.3.保管员根据对防护用品实物数量、外观进行验收。
5.4.保管员对防护用品保管,按仓库物资储存管理办法执行。
5.5.审批人员根据防护用品领用的时间限制,来确定审发
5.6.供应、企管部门领导要经常深入生产单位了解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向领导和物资部反馈使用信息。
编制:
孟沛
审核:
曹惠京
批准:
袁志明
日期:
日期:
日期:
员工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1.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成立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工作领导小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2.健康监护的对象:
2.1.所有在岗的粉尘作业员工(包括采煤、掘进、辅助单位的部分井下员工及地面接尘人员。
);
2.2.拟从事粉尘作业的新员工(新分配的员工必须参加上岗前检。
);
2.3.拟离岗的粉尘作业员工;
2.4.尘肺病患者及观察对象;
2.5.粉尘作业退休员工(定期或不定期随访);
2.6.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
3.健康监护的项目
3.1.粉尘作业员工:
内科常规检查、心电图、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高千伏胸部X射线摄片、肺功能。
3.2.尘肺病人及观察对象:
内科常规检查、心电图、肝功能、B超、血常规、尿常规、高千伏胸部X射线胸片、肺功能、血气分析*、心脏彩超*、CT胸片*(带*号的项目为选检项目)。
3.3.有毒有害作业员工的检查项目由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
3.4.上述健康监护费用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4.监护地点
4.1.接尘员工、尘肺病人及观察对象的监护,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委托有资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护。
5.健康监护时间根据矿山医院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6.要求
6.1.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职业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将职业卫生健康监护人员造册登记并按时上报人力资源部门。
6.2.各单位认真组织按时参加职业卫生健康监护,确保健康监护率达到95%以上.对于职业卫生健康监护中工作不认真或监护率未达标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6.3.为了保证体检质量,每天体检的总人数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具体人数各单位自定),上午和下午各占一半。
各单位按照每天核定的人数组织体检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体检人数。
6.4.根据疾控中心的反馈的健康监护结果,医院通知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及时通知到员工接受近一步的治疗和监护。
编制:
孟沛
审核:
曹惠京
批准:
袁志明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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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职业卫生告知制度
1.目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例》、《煤矿安全规程》、《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全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培训告知:
员工教育培训部门要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3.合同告知:
人力资源部门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
4.重要场所告知:
产生职业卫生危害的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员工相关职业卫生危害的有关内容。
5.宣传告知:
矿宣传部门应当加大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员工思想认识,增长员工职业卫生知识。
6.体检告知:
医院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检查,如实告知员工检查结果,促使员工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7.监督检查:
工会应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行政部门进行整改,依法维护员工职业卫生方面的合法权。
编制:
孟沛
审核:
曹惠京
批准:
袁志明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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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职业病管理制度
1.依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及时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资料查阅、康复治疗和定期检查。
2.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岗位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且妥善安置。
3.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4.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要依法进行职业病管理,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障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权益。
6.在与劳动者签定合同时,告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做到不隐瞒不欺骗,并在合同中明确告知。
编制:
孟沛
审核:
曹惠京
批准:
袁志明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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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1.为了使职业卫生资料信息的收集、归类、存贮、分析、反馈等一系列过程实施规范化、档案化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职业卫生档案的基本内容
2.1.基本资料档案:
包括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各级来往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2.工作场所测定、评价资料。
2.3.健康检查资料:
建立从事接尘人员及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性健康监护个人档案,(记录包括:
上岗前职业性健康检查、从业期间定期健康检查和离岗前职业性健康检查状况,以及鉴定是否有职业禁忌症,或在有毒有害场所工作的过程中及离岗前是否造成职业危害和职业病情况)形成完整的员工健康档案。
2.4.职业病防治资料:
主要包括职业病防治统计、职业病调查表、以及检测报表、监护报表等。
3.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3.1.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应设专人负责。
3.2.资料的收集:
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的各项内容进行收集,收集应按一定的规范程序和要求进行。
3.3.资料的甄定:
对所有需要收集的资料进行甄定,确定资料的可靠真实程度。
3.4.资料的分类归档:
资料的收集和存档应分门别类,应预先根据资料的性质、来源,设计一种较为合理的分类方法,然后进行组卷归档。
4.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考核
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质量考核制度,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编制:
孟沛
审核:
曹惠京
批准:
袁志明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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