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安全运维及终端运维服务项目标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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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安全运维及终端运维服务项目标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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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杭分局信息系统
安全运维及终端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HZYHZFCG-2013-030)
采购人: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杭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3月
目录
投标人注意 -2-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6-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1-
第四部分合同(样本) -31-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7-
投标人注意
一、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或是歧视性、排他性等不公正条款或存在违法违规内容时,为招标文件的修改留出充足时间,请在2013年3月22日16:
00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询问或递交质疑书。
二、投标人在制作投标前务必仔细阅读“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的前附表、评标程序、被拒绝投标、无效投标、废标等条款及有关表格样张。
三、如遇开标截止时间推迟、采购需求变动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介!
并请投标人在阅读更正公告(通知)后,将公告打印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四、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验收或考核。
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1至3年内禁止参加余杭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对拒不改正的将无限期禁止其参加余杭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批准,现就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杭分局信息系统安全运维及终端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确认书编号为[2013]46号。
欢迎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信息系统安全运维及终端运维服务项目(HZYHZFCG-2013-030)。
二、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六、投标报名时间:
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3月20日
时间:
上午:
9:
00-11:
30,下午:
13:
30-16:
30
七、投标报名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政府采购窗口。
八、投标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
报名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前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九、报名通过的将现场领取《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杭分局信息化设备管理办法》,招标文件可通过以下网站免费下载: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余杭区政府采购网(
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十、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13年4月2日上午9时40分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2013年4月2日上午9时40分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
十二、业务咨询:
1、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杭分局
联系人:
王晓华;联系电话:
0571-86169171
2、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审核人:
王飞宇;联系电话:
0571-86164927;传真:
0571-86243041
开评标方面联系人:
杜程燕;联系电话:
0571-89163995
中标通知书发放、保证金退付、合同鉴证等咨询电话:
0571-89360718
十三、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余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联系电话:
0571-89183081。
3、质疑受理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政府采购窗口;联系电话:
0571-89360719。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信息系统安全运维及终端运维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
HZYHZFCG-2013-030
3
采购人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杭分局
4
采购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5
采购内容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6
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供应商
7
投标保证金
⑴、须从投标单位账号汇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800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杭州银行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
79718100501600-0001
⑵、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
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等)缴纳入账。
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⑶、谢绝现金缴纳,并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⑷、投标时以银行进账单(银行缴款凭证)形式作为评判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依据,各投标人应将银行进账单(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⑸、为能自动办理退保证金手续,请尽可能提前或开标当天在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杭州银行窗口办理投标递交函。
⑹、杭州银行咨询电话:
0571-89273001。
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后60天内有效
9
投标文件数量
报价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商务/技术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
10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2
现场踏勘
时间:
2013年3月21日9:
30;
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藕花洲大街167号余杭工商分局三楼会议室;
本项目由采购人统一组织现场实地查看余杭工商分局正在使用的企业档案影像系统的运行情况,联系人:
王晓华,联系电话:
0571-86169171。
13
现场演示要求
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现场演示评分内容等进行相应演示,演示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请各投标人自行备好演示电脑及系统等相关的工具或物品。
演示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14
本项目预算公开,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38万元整。
本项目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即投标报价>预算价),其投标视为无效。
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之通用条款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杭分局信息系统安全运维及终端运维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
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3、“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五部分)。
5、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
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
7.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前来报名的投标人。
7.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8.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8.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
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8.3、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8.4、投标文件中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
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
9、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中相关条款。
10、投标有效期
10.1、投标书递交后60天内有效。
10.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保证金用于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引起的风险。
11.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支票、银行转帐或银行汇票等方式缴纳,拒绝现金缴纳。
具体缴纳金额、账户等信息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的前附表相关条款。
11.3、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1.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1.4.1、为能自动办理退保证金手续,请尽可能提前或开标当天在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杭州银行窗口凭银行入账单换取投标递交函。
11.4.2、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并交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份备案后,才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1.4.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中标公示七个工作日结束后无质疑则自动退还。
11.5、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11.5.1、开标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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