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我国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docx
- 文档编号:24891658
- 上传时间:2023-06-02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0.06KB
略论我国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docx
《略论我国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略论我国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略论我国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
略论我国“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
【摘要】:
实施“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以来,取得了一些成效,例如改变了教育投入渠道,减轻了农民的教育负担;建立了县级教师工资统一发放的保障机制;强化了“控辍保学”工作,巩固了“普九”成果。
但是,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如欠发达地区县级财政难以支撑义务教育发展,影响到县域经济的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投资体制不完善,办学条件得不到改善等问题。
如何进一步深化“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是当前农村教育改革最迫切的问题,进行了浅析,提出了建立合理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体制和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机制等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教育投入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千秋大业,人才为本。
培养人才,基础在教育。
而我国80%的人口在农村,农村的教育决定了中国的未来,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它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有了长足发展。
20世纪末,我国完成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历史性任务,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绩。
但是,各种现实表明,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仍然滞后,仍是我国整个教育领域为薄弱的环节。
农村教育的突破点在管理体制上,因而,研究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来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
对“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施以来取得了很多成效,其中主要的有以下几点:
(一)、改变了教育投入渠道,减轻了农民的教育负担
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提出了“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随着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改变了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主要由乡、村两级举办,尤其是主要靠农民群众出钱出力举办的局面,使义务教育逐步走向了以政府办学为主的道路。
政府成为义务教育投入的主体,原有的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农民教育集资等筹措教育经费的各种渠道取消了,广大农民的负担减轻了。
(二)、建立了县级教师工资统一发放的保障机制
从2003年开始,广东省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管理权全部上收到县级财政,实行统一发放,极大地调动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教育经费在各级政府的预算中都进行统一安排,教育经费由县级统筹,统一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政策等,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教育经费紧张状况,农村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得到保障,农村教师工资发放中存在的标准不一、时间不同得到了解决,拖欠教师工资的情况也得到有效遏制,一些地方的教师工资标准还有所提高,为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强化了“控辍保学”工作,巩固了“普九”成果
“以县为主”农村义务育管理体制实施以来,国家一直都很重视“控辍保学”工作,积极巩“普九”成果。
例如2005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06年农村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分年度、分地区逐步实施。
在农分地区开始逐步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截至目前,全国近1.3亿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免除了学杂费并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122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还得到生活补助;我国小学净入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100.1%,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4%。
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新体制运行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欠发达地区县级财政难以支撑义务教育发展,影响到县域经济的发展“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后,西部地区的大部分县区和中部地区的一些贫困县县级财政极其困难,无法支撑应该分担的教育投入义务,难以足额筹集教育事业费,乡镇教师工资仍然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地方津贴无法兑现,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资金缺乏,有些农村学校还无法支付电费、水费。
农村义务教育难以健康发展,长期下去,势必会严重影响到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以县为主”以来,乡镇对于教学承担义务的积极性明显下降
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之后,乡镇领导普遍感到对义务教育没有责任了,他们把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完全推给上级政府,不再像原来那样重视教育了。
许多县原来规定“学校危房改造、维修、建设等由乡镇负责”,现在,乡镇、村直接把改造危房的责任推给学校,乡镇不再过问改善办学条件的事,致使学校条件每况愈下。
(三)“以县为主”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学校建设的资金问题。
虽然我县通过多方努力,已经结束了校园危房改建和校舍加固两项伟大工程,但是在校园硬化美化,和标准化操场建设等方面仍然有巨大的资金缺口,仍然需要中央和省财政的大力支持。
(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低,而且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流失严重,流失主要原因有:
农村学校工作条件差,工作负担重,待遇低,职业认同感差。
许多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都流向城市,而且师范院校的毕业生不愿意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这样就造成了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偏低,且数量不足,大多是大专、中专毕业生,还有一些未受过师范教育,他们职后学历达标能力难达标;职称高级少,初、中级多;部分教师教学不专心,责任心不强。
通过调查得知,低工资严重影响着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的教学热情,是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流失严重的一个重要因素利辛县是我省国家级贫困县之一,中、小学教师的月工资收入在1800元至2000元之间的占了多数,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以上所占的比例比较少,工作了差不多二十年的老教师月工资才接近2000元。
扣除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每月实发工资只有1600元左右。
远远低于农民工平均工资待遇。
由于农村学校生源严重不足,连续几年没有中、高级指标。
严重挫伤了教师的积极性。
学校的骨干教师大量流失,有的往城里跑,有的进私立学校。
目前学校体音美教师短缺,体音美课程只好找一些教师兼教,有些学校甚至没有开设这些课程的,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
(五)、以县为主”的法律保障仍然任重道远
“以县为主”的相关配套措施没有及时到位需要进一步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这主要表现在:
(1)、《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所规定的通过政府拨款、征收教育费附加、进行教育集资等筹措教育经费的渠道,与“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所提出的新的教育经费筹措要求相冲突;
(2)、“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区域性评价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农村乡镇基础教育,由于多年来一直没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评价制度和保障制度,导致实践中的教育评价带有较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和表面化;
(3)、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和经费分担的比例,缺乏法律上的依据等。
三、“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
(一)、依据我国地区发展的不均衡,慎重考虑“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适用范围全国村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政策主要是针对欠发教师工资问题而言的,如果有的地方并无拖欠教师工资现象,一刀切“以县为主”将会弱化乡镇对教育投入的责任,影响乡镇对教育投资的积极性。
应该慎重考虑“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适用范围,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根据区域的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东部发达地区、中部地区、西部落后地区和“特别贫困地区”四种类型地区,再将大的区域类别分解到“县”,根据各县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建立适合各县特点的管理体制。
利辛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应属特别贫困地区。
单靠县级财政是无法解决所有教育经费问题的,需要中医昂和省财政的大力支持。
(二)、建立完善各级政府合理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体制和教育
1、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机制为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保证不同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接受同质的义务教育,有必要对现有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政府层次。
2、“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不意味所有责任都由县级政府承担,不能把义务教育主管责任和投资责任都由县级政府承担,各级政府都应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的投资责任。
可以根据我国各地区财政贫富程度来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建议建立中央、省级、县级政府按教育经费类别共同承担投资责任的相对集中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3、对经济发达地区实行“以县为主”的投入体制,对经济发达省区的贫困师资缺乏的地区任教,又要坚决把个别素质差的教师清除出教师队伍,保障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
4、加强教育政策法规的宣传,要进一步宣传贯彻《教育法律》意识,调动全民办教育的积极性。
5、通过宣传和学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管理教育工作的政策水平,增强重教兴教的主动性,增强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把教育事业真正纳入法制轨道。
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并及时采用公开、公正、透明的方式将监督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接受广大教师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三)、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办学义务与责任,提高办学质量
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事业是一项巨大的社会工程,必须充分发挥各级、各方的积极性和办学的潜力,才有可能充分利用各地的人、财、物各方面的资源来办好教育。
发挥各方的积极性,是指不仅要发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性,而且要发挥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的积极性。
所以必须改善各级政府或部门的关系,进一步明确他们的办学义务与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办学优势。
例如县级政府的优势在财力的调配、提高教育质量、加强管理方面。
而乡镇的优势在就近和熟悉情况,能更好地做好家长工作,组织学龄儿童及时入学、控制辍学率和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等方面。
所以乡镇要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的实施,按照法定程序改善办学条件,及时进行危房改造,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做好学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所需用地等工作;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有权根据群众意愿办好包括教育在内的各种公益事业。
还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教育事业的管理,获得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支持。
要取长补短,相互配合,职责分明,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提高办学质量。
(四)、提高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完善农村教师社会保障制度
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制定全国统一的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尽快减小和消除不同地域之间教师工资待遇的差别。
要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享受当地政府公务员同等津贴、补贴政策,实现“三个同酬”:
城乡教师同酬、中小学教师同酬、教师与公务员同酬。
由于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条件比较艰苦,所以建议建立边远农村中小学教师艰苦岗位津贴制度,提高农村中小学艰苦工作岗位对于优质教师的吸引力。
并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可以将这个责任主体由县政府提升到省级政府。
还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教师社会保障制度。
政府要大力提高农村教师社会福利待遇,率先在农村地区实行教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计划生育保险等等。
解除农村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后顾之忧,鼓励教师终身从事农村教育事业。
可喜的是,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通过了发放农村教师生活补贴的决定,希望政府尽快将这一重要举措加以落实。
相信这必将对农村教师的稳定起到很大作用。
(五)、为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尽快完善和健全以“县为主”的相关配套措施。
尽快把“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从政府文件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修改《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为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施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建立以县域为主,面向农村基础教育,具有区域性服务功能的以“县为主”教育评价制度,在评价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手段和评价方法等方面体现农村教育为农村的要求,逐步形成农村义务教育内在的自我质量保证系统;加强宣传和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既要采取措施鼓励、引导教师到偏远、贫困、、师资缺乏的地区任教,又要坚决把个别素质差的教师清除出教师队伍,保障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
加强教育政策法规的宣传,要进一步宣传贯彻《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对兴办教育事业的认识,调动全民办教育的积极性。
通过宣传和学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管理教育工作的政策水平,增强重教兴教的主动性,增强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把教育事业真正纳入法制轨道。
参考书目:
1、田伏虎,阎世笙,孙刚成:
“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教育探索》,2006.10,P34-36
2、田超:
县级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现状和思考,《工会博览·理论研究》,2009(11)
3、陈颂东:
论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调研世界》,2009(5)
4、赵若男:
“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发展走向分析,《当代教育论坛》,2006(24)
5、胡定南:
“以县为主”关键在经费上能“主得起来”农村教育管理体制的调查与思考,《江西教育科研》,2004(8)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略论 我国 为主 教育 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