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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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论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由来
惠济区作为郑州市辖区之一,居于郑汴洛黄金旅游线路的中心,旅游资源丰富,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惠源生态园、马拉湾海浪浴场等旅游景点密集分布在惠济区黄河南岸的沿黄旅游带。
然而丰富的旅游资源并没有发达的交通系统与之相适应。
目前,由郑州市区前往沿黄旅游带只能通过江山路、天河路、中州大道三条道路进行交通转换,每逢节假日该区域都会出现严重的拥堵问题,严重影响了沿黄旅游带的游览品质。
为此,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20873.49万元建设郑州市文化路工程(黄河大堤-大河路)。
郑州市文化路工程(黄河大堤-大河路)位于郑州市中心城区北部,规划为南北向城市主干路。
路段全长2966.55m,道路红线宽为60m,设计速度50km/h(辅道设计速度30km/h),标准段为双向八车道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本)》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中T城市交通设施138城市道路“新建、扩建快速路、主干路;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新建、扩建次干路”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为城市主干路新建工程,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受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交通部《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的要求,我单位进行了现场勘查和收集资料,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在报告编制过程中采取了网上公示、召开座谈会和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的征求了公众意见。
1.2编制依据
1.2.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起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实施);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2月起实施);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第21号);
(12)《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第35号]);
(13)《郑州市环保局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通知》(郑环办[2012]61号);
(14)《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90)第17号令);
(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2月起实施);
(16)《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7年5月1日起实施)。
(17)《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通部交环发[2004]314号;
(1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19)《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河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2006.12.1);
(20)《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1.2.2评价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8)《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
1.2.3项目文件
(1)郑州市文化路工程(黄河大堤-大河路)环评委托书;
(2)《关于郑州市文化路工程(黄河大堤-大河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郑州市文化路工程(黄河大堤-大河路)可行性研究报告》(郑州市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4)《关于申请郑州市文化路工程(黄河大堤-大河路)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惠济区环保局);
(5)《关于郑州市文化路工程(黄河大堤-大河路)工程项目选址有关规划意见的函》(郑州市城乡规划局)。
1.3评价目的及评价原则
1.3.1评价目的
在对拟建工程周围环境现状、环境功能要求进行调查、对工程各方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项目环境影响要素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预测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针对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研究分析是否能在采取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使得这些影响得到控制,为建设单位和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通过对拟建项目评价范围的自然、生态、社会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及分析评价,对项目开发建设带来的各种影响作定性或定量的预测分析,以期达到如下目标:
(1)通过调查和评价,查清拟建项目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
(2)完善本项目的决策,确保拟建项目在环境方面的合理性和适当性,确保任何环境后果在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得到确认,使其在项目的选线、设计、施工和营运过程中予以考虑和重视;
(3)预测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提出防治污染、减少生态破坏的措施和对策,为项目的环保工程设计提供科学依据,既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又保持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目标;为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并为项目所在区域经济发展、环境规划、功能区划、生态规划和进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3.2评价原则
体现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政策、法规,为工程建设及环境管理服务,注重环评的实用性;坚持环境影响评价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环境管理服务,使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全面、客观、公正的反映建设项目对环境的正、负面影响;体现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1.4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郑州市文化路工程(黄河大堤-大河路),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1.5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1.5.1环境影响要素识别
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要求,采用矩阵法将环境影响因素对环境影响情况进行识别,结果详见表1-1。
表1-1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因子识别
施工行为
环境资源
前期
施工期
运营期
占地
拆迁安置
路基
路面
临时场地
取土
桥涵
材料运输
机械作业
运输行驶
绿化
复垦
社会发展
就业劳务
■
●
○
○
●
○
○
○
□
□
□
区域发展
□
□
●
○
□
□
交通出行
●
●
●
●
□
□
经济发展
农业
■
●
●
●
●
□
水利
●
●
土地利用
■
●
■
●
●
□
通行交往
●
●
●
●
□
□
物质资源
土质
●
●
■
□
□
地表水文
●
□
地表水质
●
●
●
■
□
水土保持
●
●
●
□
生态资源
陆地植被
■
●
●
●
●
●
□
□
陆栖动物
■
●
●
●
■
□
□
生活质量
声学环境
●
●
●
●
■
□
空气质量
●
●
●
●
●
●
■
□
□
居住
●
●
●
●
●
■
□
美学
●
●
●
●
□
●
□
□
注:
□/○:
长期/短期影响;涂黑/白:
不利/有利影响;空白:
无相互作用。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挖、填方路段,尤其是桥、涵施工造成原有地形、地貌和地表植被的破坏、生物栖息环境的改变,会暂时性改变水流形态;施工期主要废气污染源为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机械噪声将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施工车辆还会打破原来公路的交通秩序,使交通不便,交通事故可能增加。
营运期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
被破坏植被恢复不好,影响生态环境和道路景观;交通设施布置不合理,可能给沿线群众出行安全带来不便和隐患;随着交通量的增加,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加大;汽车尾气中的多种污染物以及路面扬尘会污染环境空气质量;危险品运输事故处理不当可能对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影响等。
1.5.2评价因子筛选
本次评价选择声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为主要环境要素,对环境有长期不利影响的做详细评价,对环境只有短期影响的做简单评述,评价因子的初步选取结果详见表1-2。
表1-2评价因子筛选一览表
环境要素
施工期
营运期
水环境
施工废水:
SS、石油类
COD、SS、石油类、NH3-N
声环境
施工噪声:
LAeq
交通噪声:
LAeq
环境空气
沥青烟气、TSP、PM10
汽车尾气:
CO、NOx(主要为NO2)
固体废物
拆迁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填挖方等
沿线丢弃垃圾
社会环境
交通路网、交通条件、国民经济发展
交通路网、交通条件、国民经济发展
通行交往、就业
通行交往、就业
居民生活
居民生活
生态环境
水土流失、植被、生物多样性
土地利用、植被恢复、生物量
1.6评价等级、范围及预测时段
1.6.1评价工作等级
(1)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54019m2(其中永久占地239519m2,临时占地14500m2),路线长度为2966.55m,且本项目将以桥梁形式穿越郑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汴河古道郑州索须河段,属于特殊生态敏感区。
因此,将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区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为一级,详见表1-3。
表1-3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
面积≥20km2
或长度≥100km
面积2km2~20km2
或长度50km~100km
面积≤2km2
或长度≤50km
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为城市主干路路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对于以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城市道路为主的新建、扩建项目,应考虑线源对道路两侧的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评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本次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按二级评价。
(3)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具体指标如下表1-4:
表1-4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序号
项目
指标
评价等级
1
声功能区
2类
二级
2
噪声级增加量
3dB(A)以下
3
影响人数
较多
(4)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该项目的废水来源主要有施工期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工程废水和营运期路面径流,施工期废水经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得到综合利用不外排,工程废水经沉淀后合理处置,营运期雨水的污染物浓度较低,水质简单,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确定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HJ610-2016中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于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6)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划分评价等级的依据是评价项目的物质危险性和功能单元重大危险源判定结果以及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
本项目存在的风险主要是运输石油、化学物品等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的车辆发生翻车或爆炸等突发性事故时造成的环境污染。
因此,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1.6.2评价范围
根据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和实际经验,结合项目沿线的环境特征,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确定如表1-5。
表1-5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表
评价项目
评价范围
社会环境
道路沿线经过的直接影响区域
生态环境
文化路道路边界向外延伸1000m
环境空气
路中心线两侧200m以内范围及施工区
声环境
路中心线两侧200m以内范围的所有学校、社区等敏感点
地表水环境
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水域,跨河桥位上游500m至下游1000m以内水域
1.6.3评价预测时段
施工期:
2017年5月~2018年5月,施工期为12个月;
运营期:
近期2018年、中期2028年、远期2038年。
1.7评价标准
根据《郑州市文化路工程(黄河大堤-大河路)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惠济区环保局),本评价执行的标准如下:
1.7.1环境质量标准
(1)声环境
本项目机动车道边界外35m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区标准,其余区域执行2类标准。
同时,根据《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噪声有关问题通知》的要求,评价范围内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敬老院)等特殊敏感建筑室外昼间按60dB(A)、夜间按50dB(A)执行。
项目沿线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具体见表1-6:
表1-6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dB(A)
类别
适用区域
昼间
夜间
2类
4a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60
50
4a类
机动车道边界外35m范围内
70
55
(2)环境空气
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见表1-7。
表1-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污染因子
取值时间
二级浓度限值(μg/m3)
PM2.5
年平均
35
24小时平均
75
PM10
年平均
70
24小时平均
150
SO2
年平均
60
24小时平均
150
1小时平均
500
NO2
年平均
40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120
CO
24小时平均
4000
1小时平均
10000
(3)地表水
距本项目跨越索须河和东风干渠,水质类别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类标准,具体见表1-8。
表1-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单位:
mg/L
污染物
pH
COD
NH3-N
BOD5
石油类
标准
6-9
≤30
≤1.5
≤6
≤0.5
1.7.2污染物排放标准
1.7.2.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施工化粪池收集和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1.7.2.2废气排放标准
(1)施工期
项目途经农村地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二级标准限值。
表1-9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名称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排气筒高度,m
二级
颗粒物
120(其他)
15
3.5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
20
5.9
30
23
40
39
(2)营运期
机动车尾气排放执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Ⅴ阶段)》(GB18352.5-2013)。
非甲烷总烃采用国家标准推荐值2.0mg/m3。
1.7.2.3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标准,见表1-10。
表1-10建筑施工场界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污染因子
单位
标准值
备注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等效声级LAeq
dB(A)
70
昼
55
夜
1.7.2.3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固体废弃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1.8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为依据,结合拟建项目的工程特点和沿线环境特征,以科学性、实用性为指导,预测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评价方法详见表1-11。
表1-11评价方法一览表
专题
现状评价
预测评价方法
声环境影响评价
现状监测,等效声级法
模式计算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现状监测、标准指数法
资料收集、类别法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现状监测、单因子污染指数法
类比分析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资料收集
图形叠置法、景观生态学方法、类比分析方法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资料收集、调查分析
1.9环境保护目标
文化路工程(黄河大堤—大河路)位于郑州市中心城区北部,规划为南北向城市主干路,本工程环境敏感目标详见表1-12,周围环境状况详见附图二。
表1-12环境敏感点一览表
要素
保护目标名称
距离/方位
位置
环境功能类别
声环境
东赵村
东赵村基督教堂
未搬迁
道路穿越,位于红线范围内
K0+720-K0+76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东赵村民房
目前村庄已经整体搬迁
/
/
常庄村
目前村庄已经整体搬迁
/
K1+608.155~K2+080
惠济新区管委会
/
本项目与大河路交叉口南70m
/
河南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
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位于黄河大堤以北,以黄河大堤为界,本项目终点与实验区被黄河大堤分隔,约70m
/
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
/
位于黄河大堤以北,以黄河大堤为界,本项目终点与湿地公园被黄河大堤分隔,约70m
/
大气环境
东赵村
东赵村基督教堂
未搬迁
道路穿越,位于红线范围内
0+720-0+763红线范围
/
东赵村民房
目前村庄已经整体搬迁
/
/
常庄村
目前村庄已经整体搬迁
/
K1+608.155~K2+08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惠济新区管委会
/
本项目与大河路交叉口南70m
/
河南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
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位于黄河大堤以北,以黄河南大堤为界,本项目终点与实验区被黄河大堤分隔,约70m
/
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
/
位于黄河大堤以北,以黄河南大堤为界,本项目终点与湿地公园被黄河大堤分隔,约70m
/
水环境
索须河
/
上跨,穿越长度约216m
K1+365.55~K1+581.8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
东风
干渠
/
以桥梁形式穿越干渠,长度约47m。
K2+793.19~K2+840.0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
其他
黄河南大堤
/
相交
/
郑州大运河遗址
以桥梁形式穿越遗址区域,穿越长度约216m。
/
黄河大堤防护林
穿越黄河大堤防护林
/
1.10评价内容、重点
1.10.1评价内容
根据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特征及项目建设中可能产生一些环境问题等特点。
环境影响报告书共设置12个章节内容,具体如下:
(1)总论;
(2)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3)区域环境概况;(4)环境质量现状评价;(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7)风险评价;
(8)污染防治措施分析;(9)公众参与;(10)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1)环境管理与跟踪监测计划;(12)结论与建议。
1.10.2评价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性质和周围环境特点,确定评价工作重点如下:
(1)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
(3)公众参与。
1.11评价技术路线
图1-1评价技术路线图
第二章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郑州市文化路工程(黄河大堤-大河路)
建设单位:
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梁远森
建设地点:
文化路(黄河大堤-大河路)
建设性质:
新建
总投资:
总金额为20873.49万元。
建设周期:
2017年5月~2018年5月,工期12个月。
建设规模:
郑州市文化路工程(黄河大堤—大河路)南起大河路,北至黄河大堤,全长2966.55m。
道路红线宽度60m,设计速度50km/h(辅道设计速度30km/h),标准段为双向八车道规模,两侧各控制50m的绿化带,与索须河、东风干渠相交处各设桥梁1座。
包含道路、桥梁、雨水、污水、照明、交通、绿化等专项工程。
2.1.1线路方案比选
桩号2+340处有一220kv高压铁塔,铁塔基座外露尺寸为19m×16m,占压西半幅机动车道7m,距离中央分隔带东侧边线距离约3m。
由于高压铁塔迁移费用高,手续繁杂,协调周期较长,本次设计依据“郑州地区车道边缘距离铁塔基座不小于1m”的习惯性做法,按照避让高压铁塔的原则对2+083.48-2+603.21段西侧机动车道的线形进行了比选。
(1)推荐方案
依据“郑州地区车道边缘距离铁塔基座不小于1m”的规定,为了避让高压铁塔,设计对2+073.28-2+606.21段东西两侧机动车道的线形进行了优化设计。
优化后西半幅机动车道最远出超出规划道路红线约0.5m。
(2)比选方案
比较线型根据2014年3月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院《文化路道路管线综合规划-道路规划》进行,铁塔基座占压西半幅机动车道7m,距离中央分隔带东侧边线距离约3m,需要将铁塔迁出,将会产生较高的迁移费用。
另外由于迁移手续繁琐,文化路建设工期得不到保证。
综合分析,本次路线方案比选采用推荐方案。
2.1.2工程地理位置起点及终点
郑州市文化路工程(黄河大堤-大河路)位于郑州市中心城区北部,规划为南北向城市主干路。
本项目南起大河路,北至黄河大堤,全长2966.55m,包含跨索须河和东风干渠桥梁各一座,是现有文化路工程的延伸段,本项目建设后与既有的文化路工程一起构建城市南北方向的出行通道。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一,周围环境概况见附图二。
2.1.3路线走向、主要控制点
本项目连接的道路为文化路,沿线自南向北依次与大河路、范庄南路、银山路、金山路、绿源路、翡翠路、阳春路、育才路、S314(沿黄快速通道)和黄河大堤相交,其中大河路、黄河大堤为现状道路,其余均为规划道路。
2.1.4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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