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板管理业务规范1518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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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管理业务规范1518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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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管理业务规范1518后
顶板管理业务规范
第一章各职能部室的顶板管理业务规范
1.1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及其以上的各项政策、法规和规定,杜绝采用国家安监总局和集团公司明令禁止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1.2生产技术部在巷道设计时要尽量避开应力集中区和构造影响区。
巷道开掘地点要选在顶板稳定、支护完好的地方,且要避开地质构造区、压力集中区、顶板冒落区。
新掘巷道与原有巷道的方位要尽量保持较大的夹角。
要根据巷道围岩情况进行合理的支护设计,围岩性质变化时要及时提高支护强度,必要时需改变支护方式。
1.3生产技术部从有利于巷道围岩的稳定性出发,合理选择巷道的施工方法。
炮掘巷道要合理确定钻眼眼位、钻眼角度、钻眼深度、炮眼装药量和放炮等各工序的有关参数,减少对顶板管理的影响。
1.4井下区域出现顶板管理困难时,由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相关部室人员进行现场办公,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对施工过程的各项标准进行把关,对存在问题要及时协调;对于顶板管理危险区域,组织成立专门服务组,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对施工现场进行跟班指导。
1.5地质测量部要加强对采掘工作面的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对掘进工作面存在的并可能对顶板管理构成威胁的断层、无碳柱、冲刷带、挤压带、软煤区、顶板破碎区等地质构造作出详实的、准确的地质预测预报,为制定合理的规程及防范措施提供依据,防止因地质条件变化而引发顶板事故。
1.6安全监察部要加强井下所有地点顶板隐患的排查和隐患的追踪整改,并对各头面施工现场的顶板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各类顶板事故的分析、总结、建档。
1.7调度指挥部要加强矿井顶板管理调度指挥工作,参与井下顶板隐患的巡查,并加强综采工作面顶板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各类顶板事故、重大隐患下发事故分析单。
1.8机电管理部要参与井下顶板隐患的巡查,加强对矿压观测、顶板监测所用仪器仪表、设备等技术把关以及锚杆钻机、支架维修和发放的监督管理;并负责井下各机电硐室的顶板管理。
1.9通风区要参与井下顶板隐患的巡查,并负责巡查管理矿井主要进、回风斜井,主要回风巷、无运输任务的进、回风斜巷和巷道、瓦斯泵站、瓦斯排放点、各通风设施处5米范围内的巷道、瓦斯抽放泵站、打钻区域的顶板。
第二章采煤工作面的顶板管理业务规范
2.1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和地质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支护及回采方式,必须采用壁式采煤法。
综采工作面采用液压支架,普采工作面使用单体柱和π型梁组合进行支护。
所采取支护强度的选择,应根据矿压观测及地质资料等进行科学计算,并满足验算要求。
2.2回采工作面必须编制作业规程。
规程中要对梁端距、最大(小)控顶距、老塘顶板管理、泵站压力的选取、支架初撑力、进入煤帮作业、两端头及两巷超前支护、顶板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应急材料的备用等进行明确规定。
在回采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
2.3回采工作面初采前,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对初采期间的顶板管理及回采期间的两端头老塘处顶板管理要有明确的说明和要求。
初(回)采期间,现场“三员”重点落实专项措施的执行情况,重点对支架初撑力、两巷超前支护支柱压力及两端头处退锚放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管,发生措施落实不到位、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的扩大和发生。
2.4当初采工作面推进度超过预期初次来压范围,且顶板冒落高度达不足采高的1.5~2倍时,需制定专项顶板安全技术措施。
加强工作面顶板和两巷顶板支护管理,严格执行两端头处退锚放顶措施等相关要求,顶板垮落充分后初采放顶结束进入正常的回采阶段。
2.5回采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柱进行回采。
2.6采煤工作面无端头支架支护的工作面必须有专项设计和方案,以确保支护强度满足回采顶板管理要求。
2.7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陷落柱、过沿空留巷或沿空掘巷、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应重点对顶板管理进行说明。
2.8工作面切眼安装、初采、末采和出架等情况,必须制定顶板管理专项措施。
2.9十五号煤层坚硬顶板回采,要制定专项的放顶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2.10采煤工作面的规程、措施顶板管理业务规范
2.10.1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作业规程(措施)中要明确顶板管理,对顶板支护方式、顶板支护验算、顶板监测手段及方法等进行说明,并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10.2作业规程(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顶板应急材料的规格、数量、存放地点及管理要求。
2.11采煤工作面的顶板支护材料规格及要求
2.11.1板梁规格直径不得小于160mm。
圆木长度在4米以下的,圆木直径不得小于180mm。
圆木长度在4米以上的,圆木直径不得小于200mm。
圆木长度在8米的,圆木直径不得小于220mm。
2.11.2液压单体柱的压力及支设要求:
直径为100mm的初撑力不得小于90KN;直径为80mm的初撑力不得小于60KN;液压单体柱的支撑高度应低于最大支护高度的0.1米,高于最低支护高度的0.2米。
2.11.3在同一采煤工作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使用不同类型的支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使用、。
存放和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所有支护材料必须进行检修。
2.12采煤工作面正常回采期间的顶板管理业务规范
2.12.1工作面初采及周期来压期间顶板管理业务规范
2.12.1.1根据初期时间安排,措施提前到位;
2.12.1.2初采前,两巷超前支护按措施要求支护到位,工作面支架全部安装完毕,支架微表、圆图仪等矿压监测设备安装到位。
2.12.1.3初采及周期来压期间,两巷严格执行退锚放顶作业。
两巷超前支护形式和支柱初撑力符合要求,支架要升紧达初撑力。
支架接顶不实时,应上板梁勾顶接实顶板,初采期间随着调整采高的进行,应及时对支架进行拔缩节工作。
拔缩节后支架活柱行程不得低于0.2米。
2.12.1.4煤壁片帮时应及时超前拉架,如拉架后梁端距超过规定要求时,应上垂直板梁进行维护板梁,每架2根,如所上板梁悬臂超过规定要求时(9#煤采面940mm、15#煤采面980mm)。
应在煤帮梁头进行掏窝支柱,将顶板刹紧背实。
2.12.2工作面内顶板管理业务规范
2.12.2.1工作面支架梁端距符合规程要求,当梁端距超规定时,必须及时超前拉架作业进行支护顶板。
超前支架后梁端距仍超规定时,应采取上垂直板梁的方法进行维护顶板,每架一根,板梁的一头在支架上搭接长度不小于0.5米,另一头应紧贴煤壁。
如板梁悬臂长度超过规定要求时(9#采面940mm、15#采面980mm)时,除采取上垂直板梁外还在煤壁侧梁头下支设单体点柱进行维护顶板。
2.12.2.2工作面支架支架偏差不得超过±50mm、中心距偏差不得超过±100mm、支架最大仰俯角不大于7度,支架架间距不得超过0.2米,支架接顶严密初撑力符合规程要求,无漏窜液现象发生,不接顶支架应上板梁进行接顶。
2.12.2.3支架拉架时,应做到少将快移的要求,降架量控制在50-150mm之间,降架后应快速操作阀组将支架拉过升紧,有护壁及时打出。
2.12.2.4工作面顶板冒落高度在0.3米以上应及时上平行连锁板梁或布设木垛进行维护顶板,每个循环进行维护一次。
上平行连锁板梁时,应保证一根板梁同时搭架三个支架,支架最低搭架量不小于0.5米,前后两茬连锁板梁交错一架布设。
勾顶时,采取布设“#”或“△”型木垛进行维护顶板,顶板维护后应保证支护有效,满足后续回采拉架要求。
2.12.2.5进入煤帮作业时,首先闭锁两个有效闭锁键,由专人(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看护顶板、看护支架操作阀组,专人持专用找掉工具对进入煤帮作业区域内的顶帮进行找掉,在确定安全后放顶进入煤帮作业,所有进入煤帮作业人员应密切关注顶帮变化情况,并确保自己后路畅通无阻,三员必须在场。
机组附近3米内有人进入煤帮作业时,除执行上述规定外,还需将机组电源停掉。
2.12.2.6清顶梁矸时应确保顶板完好有效无漏顶、片帮迹象。
清顶梁矸过程中,施工人员应在有支护的安全地点,时刻密切关注顶帮变化情况,由专人操作支架阀组相互配合作业,严禁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入空顶区域,并密切注意顶梁矸石滑落情况。
2.12.2.7工作面有所人员通过片帮顶板破碎区域时,应快速停机通过。
清煤人员应面向机尾,时刻注意作业地点顶帮情况尤其片帮、冒顶段。
2.12.3工作面顺槽内顶帮管理业务规范
2.12.3.1工作面两巷应超前不小于20米加强支护、超前不小于50米进行加强维护。
超前支护形式同规程要求相符。
超前支柱压力满足规定要求,20米内拉线偏差不得超过±30mm,支柱钻底量不大于100mm,支柱三用阀方向同巷道中心线平行,所有支柱应有可靠的防倒措施。
如遇大断面、钻场时,应在原有支设的基础上增支一排单体点柱进行支护。
如遇水仓,进入超前支护强将排水系统倒顺,在水仓底部布设木垛,水仓上部进行支设木点柱或单体点柱进行维护顶板,所支点柱应支设在木垛的交叉点处。
2.12.3.2工作面支、回柱时应两人配合作业,一人操作支柱、另一人站在安全地点看护顶板,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作业。
2.12.3.3工作面巷道架棚段如出现棚梁折断、支柱失效时,应立即进行更换或升柱作业。
当顶板压力增大时,应及时进行补套棚作业。
2.12.3.4巷道套棚作业要求,棚梁长度根据巷道断面进行选取,棚梁形式可采取套板梁棚或圆木棚进行维护顶板,棚距根据顶板情况控制在0.6-1.5米之间。
板梁棚套好后应满足平面朝上的要求。
巷道所套棚梁架设后,进入超前支护前应保证一梁三柱,进入超前支护后应保证一梁四柱。
梁头支柱距梁头0.2米支设,应确保迎山有利支护有效,并根据现场情况将顶帮背紧背实,压力较大时,可在柱头上梁下垫设柱帽的形式以减少棚梁的损坏。
棚梁下的单体柱应支设实底上,底板松软时,应及时进行穿鞋,所有单体点柱应有防倒措施。
2.12.3.5巷道其它地点出现巷道支护失效、顶板离层掉矸、巷道压力增大时,应及时进行支护背帮或架棚进行维护顶板。
2.12.4两端头处退锚放顶的顶板管理业务规范
2.12.4.1两巷端头架或支架前的锚杆、锚索在支架拉架前半小时内回取。
其余顶板锚索在进入切顶线前半小时内回取。
巷道回采帮的锚杆可超前2.4米回取,巷皮带巷非回采帮侧锚杆在进入端头架护帮板前半小时内回取、轨道巷非回采锚杆在进入切顶线前半小时内回取。
2.12.4.2如巷道压力较大时,可不进行退锚放顶工作。
2.12.4.3退锚后如老塘悬顶面积达10平方米时,应立即采取超前打眼、超前爆破措施。
在进入端头架或支架前进行打眼、孔口在距支架前梁>0.6米且拉架前进行爆破,直到顶板全部垮落为止。
2.13过地质构造的顶板管理业务规范
2.13.1过断层、陷落柱的顶板管理业务规范
2.13.1.1可遇见性断层构造,在施工前措施到位。
不可遇见性的措施,地测部现场勘察后,当天出具地质预报,队组写出施工技术措施
2.13.1.2巷道构造段支护要求:
巷道构造区进入超前支护前,构造区及前后5米范围内采取架棚的形式进行维护顶板(9#煤工作面架3.8米长的板梁或圆木,15#煤采面架4.2米长的板梁或圆木),棚距1.2米至1.5米,空帮空顶处采用板梁或背板背紧,梁下应保证一梁四柱,液柱应支设在实处。
架棚后如空顶较高时,应采取布设“#”字型连锁木垛的方法进行维护顶板。
皮带巷架棚支柱后应保证设备的正常推进要求,轨道巷架棚支柱后应保证距道不小于0.3米且满足运输的要求。
2.13.1.3过构造期间,可根据构造区的情况将工作面调成伪斜,减少过构造期间工作面的揭露面积。
如构造区窜至机头、机尾吃刀区域时,应让开构造区进行吃刀减少吃刀环节对构造区顶板的影响。
2.13.1.4过构造期间,支架立柱活柱行程不得小于200mm,支架初撑力和泵站压力不得小于规程措施的要求。
如过构造期间底板坡度较大,应及时进行调架作业,调架过程中顶板较为破碎时应上平行联络板梁进行维护顶板。
2.13.1.5构造区及前后煤帮片帮时,应及时进行拉架。
顶板破碎(顶板塌落高度在0.3米以下)时应进行擦顶拉架或超前拉架。
如拉架后梁端距超过规定要求时,应上垂直板梁进行维护板梁,每架2根,如所上板梁悬臂超过规定要求时(9#煤采面940mm、15#煤采面980mm)。
应在煤帮梁头进行掏窝支柱,将顶板刹紧背实。
2.13.1.6构造区顶板塌落高度大于0.3米时,进行上平行板梁或勾顶进行维护顶板。
平行板梁上好后应保证同时搭接三个支架,保证在相邻支架上搭接长度不小于0.5米,第二趟所上板梁同第一趟所上板梁交错一个架布置。
平行联络板梁可随断层构造区发展趋势提前上板梁进行维护顶板。
上平行连锁板梁后如接顶不实时,采用“#”或“△”型木垛进行布设进行维护顶板,木垛采用长1.5米、2米的板梁进行勾顶作业。
过构造期间,如顶板垮落上述支护方式维护较为困难时,应及时进行炮采作业。
2.13.1.7炮采时,应由顶帮完好地点向构造区内进行逐架炮采作业。
炮采过程中可根据炮采区域的顶帮情况决定炮采进度。
顶板破碎严重、煤壁片帮较大时,每次炮采满足过一次机组的要求。
顶板较为稳定煤壁片帮较小时,每次炮采应满足过二次机组的要求。
2.13.1.8炮采过一次机组的要求:
先将支架超前拉架,采用“打浅眼、放小炮、少装药、封好孔“的方法进行炮采爆破作业,减少炮采过程中顶板的空顶面积、降低爆破对构造区顶板的影响。
炮采后,全面对炮采区域的顶帮进行检查和找掉,采取支设单体柱板梁棚进行临时支护,所架临时支护板梁棚应保证支护有效。
临时支护到位后,方可按顺序进行完成清理影响上梁支护的浮煤、上垂直板梁、煤帮支柱工作。
上垂直板梁或圆木时(支护材料长度不小于1.5米长),支架前梁少量降下、满足上梁的要求即可,上梁后应确保棚梁在支架顶梁上搭接长度不小0.5米,梁的应一头应紧顶煤帮,待调整支架上的棚梁调整到位后、人员撤出后方可将支架升起,使所棚梁起到一定的支护作用,最后在梁头下煤帮侧进行窝支柱。
棚梁架好后,采用背板后板梁对空顶区域进行背紧支护,空顶较大时应及时在棚梁上施工木垛勾实顶板。
炮采期间支架超前拉架后,最小控顶距为0.2米,最大控顶距为0.8米,循环进度为0.6米。
2.13.1.9炮采过二次机组的要求:
先将支架超前拉架,采用“打眼、放炮“的方法进行炮采爆破作业,尽量减少爆破对构造区顶板的影响。
炮采后,全面对炮采区域的顶帮进行检查和找掉,所架临时支护板梁棚应保证支护有效。
临时支护到位后,方可按顺序进行完成清理影响上梁支护的浮煤、上垂直板梁、煤帮支柱工作。
上垂直板梁或圆木时(支护材料长度不小于2长),支架前梁少量降下、满足上梁的要求即可,上梁后应确保棚梁在支架顶梁上搭接长度不小0.5米,梁的应一头应紧顶煤帮,待调整支架上的棚梁调整到位后、人员撤出后方可将支架升起,使所棚梁起到一定的支护作用,最后在梁头下煤帮侧进行窝支柱。
棚梁架好后,采用背板后板梁对空顶区域进行背紧支护,空顶较大时应及时在棚梁上施工木垛勾实顶板。
机组烧煤通过后拉架时,梁下应保证一梁两柱方可进行拉架。
炮采期间超前拉架后,最小控顶距为0.2米,最大控顶距为1.4米,循环进度为1.2米。
2.13.1.10炮采煤帮支柱的要求,炮采后煤帮梁头所支的单体柱三用阀方向同工作面平行,支设在实底上呈3-5度的迎山角度,支设好后迎山有利、支护有效,柱头并有可靠的防倒装置。
2.13.2过小窑空巷的顶板管理业务规范
2.13.2.1回采前由地测部对小窑空巷的情况进行勘察,并以书面形式向生产部、队组提交空巷基础资料,队组根据提供数据情况进行编制措施。
2.13.2.2根据小窑空巷的形状、长度、宽度提前将工作面调成伪斜,减少回采过程中小窑空巷的暴露面积;
2.13.2.3小窑空巷在进入工作面超前支护前提前进行支护。
空巷内支护要求为:
根据空巷断面及走向情况,采取架设单体柱板梁棚进行支护,棚梁长度根据巷道断面进行选取,所架棚梁应同巷道平行架设,棚梁长度在1.5米以下时,应保证一梁两柱,棚梁长度在2米至3米时应保证一梁三柱,棚梁长度在3米以上时,应保证一梁四柱。
棚距1米至1.5米。
梁下靠工作面帮侧点柱应距帮不小于0.7米支设,柱距控制在0.7-1米之间。
如小窑空巷巷道断面较大时,应架设多排棚梁进行支护呈交错布置,棚距控制在1米至1.5米之间,前后两排棚梁交错不得小于1米。
在小窑空巷巷口采取架设圆木棚的方法进行支护,支护要求上。
上述所架棚梁如接顶不实时,应进行上背板或板梁进行接顶。
如小窑空巷内出现方仓或冒顶区域时,应及时进行架圆木棚布设“#”或“△”型木垛进行维护顶板,木垛采用长1.5米、2米的板梁进行勾顶作业。
2.13.2.4工作面在过小窑空巷时,揭露区域及前后3个架应超前拉架进行维护顶板,如小窑空巷所支的单体点柱影响时,应及时进行替取或回掉。
2.13.2.5小窑空巷内所支单体点柱三用阀方向同巷道中心。
2.13.3过顺槽压力大、沿空掘巷巷道(主要指9#煤采面)顶板管理业务规范
2.13.3.1根据矿压监测数据分析情况,队组提前制定措施:
2.13.3.2回采前,超前50米进行加强支护,超前100米进行加强维护。
具体支护长度可根据现场情况而定。
2.13.3.3沿空掘巷巷道顶帮支护形式为:
采取架进度棚和走向棚的方法进行顶板加强支护,进度棚采取长3.8米的圆木或板梁进行,棚距1.2米支设在巷道两排钢带中间,根据现场情况在进度棚梁下布设布设均匀布设两至三排走向棚梁进行支护,棚梁长度为2.4米长或3.6米长的板梁,相邻两排走向棚梁呈交错1.2米布置,在走向棚梁与进度棚梁交叉点支设点柱进行支护,进度棚梁梁头应各支一根单体点柱。
皮带巷支护后,应满足设备的正常推移和人行通道的要求。
2.13.3.4巷道压力较大时支护要求,巷道压力较大时,采取增至单体点柱的形式进行维护顶板。
9#煤采面巷道内,每架钢筋托梁下可增支到四根单体点柱。
15#采面每排可支设四根点柱采用钢丝绳进行连锁。
如上述支护无法满足巷道支护要求时,可采取架棚的方法,棚梁长度根据巷道断面进行选取,棚梁形式根据巷道压力情况进行选取(板梁棚或圆木棚),棚梁支好后应确保梁下保证一梁四柱或一梁三柱的要求。
2.14沿空留巷的顶板管理业务规范
2.14.1回采前,采取悬浮柱π型梁进行支护。
超前工作面30米,滞后工作面200-300米进行辅助顶板支护。
2.14.2超前30米范围内顶板管理支护形式及要求:
巷道内距帮1.5米个布设一排,相邻两排π型梁支护呈交错1.5米支设,前后两根钢梁头尾相接。
每根π型梁下应保证一梁三柱,柱距1米,具体支设位置为:
距梁头0.5米及梁中处各支设一根单体点柱,
2.14.3滞后200-300米范围内顶板管理支护形式及要求;沿巷道走向呈3排布设π型梁悬浮柱进行辅助支护;具体布设位置为:
距留巷煤柱帮0.35米和巷道的正中处分别支护一排π型梁悬浮柱,柱距1米,π型梁下应保证一梁三柱;距充填墙体侧0.2米处支设一排π型梁悬浮柱,柱距0.5米,π型梁下应保证一梁五柱。
留巷所支π型梁相邻两排应交错1.2米支设。
留巷内所支单体悬浮柱应穿规格为300mm×300mm×16mm的钢性柱鞋,以提高留巷的辅助支护强度减少钻底量的发生。
2.14.4如顶板较为破碎时,可在π型梁上方铺设金属网进行护顶。
2.14.5DW28-350/110X工作阻力为300KN,初撑力为132.3-176.4KN;DW31-350/110X工作阻力为350KN,初撑力为132.3-176.4KN;
2.15综采工作面矿压监测管理业务规范
2.15.1生产技术部矿压组监测管理业务规范
2.15.1.1在生产技术部主任工程师的直接指导下开展矿压监测工作。
2.15.1.2每个采煤工作面在编制作业规程前,必须向施工队组提供工作面矿压预测说明书及相关资料。
2.15.1.3负责综采工作面日常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的管理,及时向施工队组发放各种监测仪器,并对井下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的仪器(表)负责更换、保养工作。
每日负责收集整理综采工作面监测数据,并将收集的数据进行计算机分析处理后,信息及时反馈队组,以便队组及时整改,确保工作面顶板得到有效支护。
2.15.1.4每旬要对综采工作面顶板装备(矿压仪器、仪表、顶板在线监测系统)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查出的问题采取“三定表”方式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按照矿安全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15.2综采工作面矿压监测管理业务规范
2.15.2.1综采工作面使用微表进行支架初撑力监测,使用电脑圆图仪进行支架工作阻力监测。
工作面所有液压支架,必须安装监测压力表(前后柱交叉安装,各安装一块压力表),液压支架如有平衡千斤必须安装监测平衡千斤的压力表。
2.15.2.2电脑圆图仪测点布置在工作面机头、中部1、中部2、中部3、机尾,共十条测线(五个测站),每个测站安装一台两通道电脑圆图仪。
2.15.2.3工作面两顺槽矿压监测,使用单体柱检测仪,每个工作面必须配备两把,其中皮带巷一把,轨道巷一把。
2.15.2.4工作面初采前必须将支架测压微表、电脑圆图仪、顶板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到位,并确保运转正常。
2.15.2.5每班必须收集顶板监测数据,由生产小班监测人员负责在工作面均匀选取10个测点,并将顶板监测数据认真填写到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原始表中。
工作面两顺槽为锚杆支护巷道的,每小班必须在距工作面煤壁100米范围内,对顶板离层指示仪进行观测,并将观测数据认真填写到顶板离层仪小班监测数据表中。
2.15.2.6检修班监测人员,在皮带巷、轨道巷超前支护段内均匀选取10根单体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认真填写到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原始表中。
2.15.2.7使用的各种原始数据监测记录表,必须认真记录,不得涂改、漏填、填错,记录完成后,由当班跟班干部(值班干部)、监测人员签字后,于次日送交生产技术部矿压组。
2.15.2.8二水平综采工作面每个液压支架必须安装二块支架测压表(微表),前后立柱分别交叉安装各一块,即右前左后,操作支架时观测前后立柱的初撑力,同时对工作面液压支架均匀分布安装5台电脑圆图仪,监测工作面割煤循环支架工作阻力。
2.15.2.9三水平综采工作面每个液压支架必须安装三块支架测压表,前后立柱分别交叉各安装一块,即右前左后,另一块安装在支架顶梁千斤上,分别监测支架操作时前后立柱的初撑力以及顶梁压力,同时对工作面液压支架均匀分布安装5台电脑圆图仪,监测工作面割煤循环支架工作阻力。
2.15.3专项矿压监测管理业务规范
2.15.3.1结合工作面设计要求编写专项矿压观测方案,根据方案合理布置矿压观测测站、测点以及截面设置、仪器仪表的安装。
2.15.3.2专项矿压观测过程中必须带全所有的观测器具,包括记录笔、表格、钢卷尺等。
认真观测收集原始数据,不得弄虚作假,数据不得涂改、缺张少页,确保观测数据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2.15.3.3观测过程中必须检查各测站、测点安装仪器仪表的运转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仪器仪表正常运转。
2.15.3.4收集的观测数据必须及时进行分析,现场观测时发现特殊问题必须及时汇报相关领导和相关分管人员。
2.15.3.5专项矿压观测结束后,一个月内提出完整的矿压观测报告。
第三章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业务规范
3.1加强巷道施工过地质构造的顶板管理。
当巷道施工遇断层、采空区、地质构造带、煤层松软区以及采动影响区域时,要根据生产技术部的方案,及时制定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修改完善支护工艺,采取套棚、补打锚杆、锚索补强以及喷浆等手段加强顶板管理。
3.2对陷落柱、构造影响破碎带、松软煤层等区域,不准采用锚杆支护。
要采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顶板 管理 业务 规范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