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制度及岗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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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制度及岗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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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制度及岗位职责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规范用语
基本文明用语:
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请多包涵、请提意见、请稍等、没关系、不用客气。
办公禁忌用语:
这事我管不了、这事和我没关系、没时间、我没办法、急那样、不知道、你不要命了、站过来!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管理制度
1、依法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严格管理、依法监督。
2、依法中必须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合法、依据准确处罚公正。
3、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不得徇私枉法、以权谋私。
4、严格执法消防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5、严格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6、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上级部门的各项检查、考核。
7、消防监督人员在执法中,应做到“六准”,即消防法规用的准、火灾隐患认得准、整改措施提得准、违章性质查的准、案件查处办得准、法律文书制得准。
报案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报案后,您应当如实回答我们的询问并协助调查,不得虚报、谎报案情,不得提供虚假证言,不得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否则将承当相关法律责任。
有犯罪现场的案件、请保护好现场,等待民警处理。
如有破案线索和证据的,请及时、妥善提供给公安机关,以便公安机关查办案件。
【侵财类案件报案】侵财类案件(如抢动、抢夺、盗窃、诈骗、故意损毁财务等),报案时请尽量提供涉案物品的发票、产品介绍、使用说明等相关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物品照片。
财产未灭失的请妥善保管,需要鉴定、估价的物品,尽量保持原状,并按要求提供。
【伤害类案件报案】伤害类案件(如杀人、伤害、打架斗殴等),报案时请如实陈述案情,已就医的应当提供相关病例资料。
需要验伤的,由公安机关开具《验伤通知书》,当事人应当及时验伤,由医生在《验伤通知书》上面注明诊断结论并由医生签名、医院盖章、及时将《验伤通知书》交回公安机关。
【受单位委托报案】受单位委托前来报案的,报案人需携带单位的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及报案人与委托单位的关系证明、报案人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
公安机关接收报案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予以立案侦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不予立案侦查。
对于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接受您的报案后会依法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如有进展民警将会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同时您可以在报案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后,拨打派处所值班电话7980229查询案件受理立案及相关办理情况。
公安派出所主要职责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把你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9、接收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贵州省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范
第1条公安窗口单位,主要指全省各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公安派出所、交警队、刑警队、巡警队、车管所、出入境管理办证室、消防队、边防检查站执勤场所、信访办、办证中心以及治安岗亭、卡点等直接面对社会,接待和服务群众的单位。
第2条加强内务规范管理。
窗口单位必须做到办公环境整洁有序,上岗民警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接待群众热情诚恳,语言文明,执法公正,服务规范。
第3条实行警务公开制度,在办公区域醒目位置公开窗口单位的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法定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民警照片以及联系电话等相关内容。
做好业务咨询、申报登记、预约服务等工作。
第4条实行首问告知制度。
对于群众办事办证材料齐全的,一次性办结;材料手续不齐全的,详细告知所需材料或办事指南,待群众补齐后,第二次予以办结,绝不让群众跑第三趟。
第5条实行首接责任制度。
接待群众报警、求助、咨询的首位民警,应当做好全程指导和服务,对属于职责内的事应当立即办理;对不属于自己管辖或职责以外的事,应当先行受理,做好接待记录,及时协调、移交、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及时向群众反馈意见。
第6条规范窗口标识标牌。
昼夜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应当设置指示灯或警示红灯、公开电话号码;其他窗口单位应当醒目地点、位置指示标牌。
第7条提供亲民惠民设施。
实行低柜台开放式办公,设置供群众使用的桌椅、纸张、笔墨,饮水设施以及其他相应的服务设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第8条建立服务评价体系。
设立意见箱、投诉信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等,主动听取服务对象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受理有关投诉并进行查处。
第9条坚持廉洁自律。
严格遵守警务工作纪律,做到公正廉洁,严格按照法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乱收费。
第10条建立考评问责机制。
强化对窗口单位的管理,对于效率低下,服务较差,群众意见大的窗口单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法制员工作职责
1、对所在单位办理的案件进行法律审核:
1、对刑事立案、撤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执法活动实施合法性、适当性审核;
2、对适用和执行行政拘留、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吊销许可证、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合法性、适当性审核;
3、对办理案件过程实施监督、指导,及时发现错误和不当的执法行为,并提出纠正意见。
2、协助所在单位抓好执法责任制落实,建立、管理民警和单位执法档案。
3、参与办理所在单位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4、协助所在单位组织对民警的法律学习培训、法制宣传;参与疑难案件研究,为办案民警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5、对所在单位执法基础台账和法律文书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开展对所在单位执法质量考评工作。
6、对所在单位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的录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定期对所在单位执法办案情况进行评析,提出改进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8、对所在单位涉案财物管理、询问室、讯问室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对相关法律实施和执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办理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和法制部门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值班人员职责
1、根据所领导安排,调度民警出警,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2、接受群众报警、报案、控告、举报及群众扭送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和投案自首人员。
3、接受群众来访、查询、求助。
4、接受并及时处理上级公安机关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命令、通知、通报、信函。
5、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保管电台,电话,警械等公用设施。
6、查询进入派出所工作区域的人员,负责内部巡查,保卫派出所安全。
7、其他需要处理的事项。
暂扣财务、赃款赃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暂扣财务、赃款赃物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并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1、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按规定要对当事人作出暂扣财务或赃款赃物处理的,报所领导同意后经办人须填写《暂扣财务清单》一式两份,并由二名以上经办人与被暂扣人当面点清,经办人、被扣人,见证人签名后双方各执一份,作为暂扣财物的合法凭证和随案移交或退还被扣人的凭据。
2、民警依法暂扣的财务、赃款赃物,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移交内勤保存。
入库前由内勤组负责办理登记手续,写明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简要案情,案件经办人签名,出库时案件经办人须报请所领导同意后,签名出库。
对于小件财务(金银首饰、手表、现金等)须一案一袋封好,一案一物就好,并按规定认真填写《暂扣财物登记表》,做到准确登记,且按要求分门别类存放贴上标签,防止财务丢失。
3、如按规定需要对暂扣财物作出罚没处理时,必须报分局领导审批,并办理移交手续,任何人不准私自处理。
4、任何人不能截留、挪用、借用、调换或侵占被暂扣的财物或赃款、赃物,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5、未经所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罚没或扣押公私财物。
6、以上规定,全所民警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视情节作出处理或依法追究责任。
值班人员行为规范
一、严格按规定着装,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精神饱满。
二、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擅离职守。
三、接待群众态度热情、礼貌、耐心,接听电话语言文明。
四、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所长职责
1、组织全所人员深入调查研究,熟知管辖区的治安情况,建立和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有计划地加强工作。
2、依照国家法律和上级机关的规定,组织全所人员正确行使派出所的职责。
严格请示报告制度。
3、组织全所人员学习法律、政策和业务。
要有计划安排和检查督促,使每个民警逐步熟悉有关法规、政策和业务,提高工作能力。
4、密切警民关系、接受群众监督。
5、主持所务会议,布置、检查、总结工作,不断改进派出所工作。
6、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做好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
派出所情报研判室工作内容
1、依托研判提升日常管控工作。
每日对辖区发案、重点人员行为轨迹及规律特点进行研判分析,形成相应预警指令,实现情报信息指导警务工作的目的,指导派出所社区民警,针对性的开展重点人员分类管控、行业场所管理、流动人口清理、基础信息采集等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
2、依托监测提升街面、小区巡防力度。
每日对辖区110接处警信息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发案规律、小区、工地、校园等重点区域防范及街面巡逻的疏漏环节,社区民警及开展入户走访整改防范盲区,街面巡逻警力调整部署封、堵巡防漏洞,分局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指令相关警种开展巡防工作,多警种协同作战,实现情报研判精确导巡,最大限度地降低案件发生。
3、依托情报提升打击犯罪能力。
对待特定犯罪、苗头性案件及重点人员动态管控系统数据进行研判、通过“大情报”系统等信息研判工具,挖掘拓展破案线索,重点经营,实现精确打击。
4、依托摸排化解保障社会持续稳定。
根据辖区实际,围绕重大事件、活动、舆情、社情,涉稳人员群体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稳定事端苗头,结合事件处理、不稳定因素化解、案件处置、敏感时期维稳等工作,落实专人对涉稳重点人员、群体活动动态和事件原因、特点和发展趋势等信息收集、整理、跟踪,并录入重大事件预警系统,及时上报预警信息,开展研判分析,做到“边排查、边处置、边报告”,努力吧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5、依托动态监管提升服务群众质效。
通过平台梳理、电话回访等方式,强化对日常信息采集、打处绩效、执法规范、社区基础工作的全面汇总、分析研判和检查监督,科学评估每名民警工作质态情况,及时提醒督促责任民警,提出工作建议,解决辖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实现“警务跟着民意走”,不断提升队伍执行力、管理精度和工作质效。
6、依托信息建库提供案件线索支撑。
全面采集嫌疑人员和可疑人员的视频图像信息、行动轨迹、随身物品等相关信息,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并建档留库备查,为日后比对串并、案件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行政内勤民警工作职责
1、负责收集积累全所的工作情况,对辖区政、社情资料进行汇集和综合研究,当好所领导的助手;
2、管理好档案资料。
对各种文件材料整理健全收发登记、立卷、借阅、转递制度,做到妥善保管,方便使用。
对外勤民警提供情况、资料、要分门别类的及时记载入卷;
3、接待外调人员和来访群众。
对来函、来信要认真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4、保管好派出所的印章和财物。
按规定使用派出所的印章。
保管好警械、装备、确保安全。
对捡拾、处罚、没收的财物、账款和罪证都要详细登记,并按规定上交或归还失主。
做好本所的后勤工作。
财务室管理规定
1、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和规定。
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正确核算、监督本所的一切资金收支活动。
2、按财务制度规定,制定完善报销手续,加强对支出凭证的审核, 报销的发票、收据必须是财政局、税务局监制的。
发票、收据上必须有单位名称、购物日期、物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不清楚或涂改过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3、报销的发票及发放的各类款项,必须严格履行财务报销手续,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复核人、分管财务领导的签字,坚持“一支笔” 审批制度。
4、公司的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工作,根据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的原始凭证登记好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严禁白条抵库,每月末与银行对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同时对未达帐款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支票与印签分别由专人保管,存放在安全地点。
6、购入发票、收据有专人保管,开具发票、收据按规定做到连号顺序填写,不重复开具发票、收据,如对方遗失发票、收据,只能出具证明。
7、财会人员调动必须做好交接工作,应有监交人在场监督交接工作。
做好交接记录。
8、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对当月的会计凭证进行全面整理,记账凭证按编号顺序排列齐全,装订成册,并填写封面及背脊,说明年度、月份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并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盖章。
对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会计报表类和其他会计资料类等,按时分类立卷归档。
9、财务室重地,非财务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入室,不得在财务室大声喧闹,或与财务人员闲谈。
10、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册、会计报表、软盘等各种财务档案资料,并定期交档案室立卷归档。
11、财务室防盗措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12、保险箱必须专人保管,钥匙必须随人带离,不得将保险箱备用钥匙放在财务室内,保险箱密码必须随专管人调整,以防他人盗窃。
13、工作时间财务人员有事需离开办公室,必须随手关门,妥善保管好相关现金、发票、印章等,避免遗失。
14、库存现金不得超出备用金限额存放。
派出所保密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和《人民警察保密守则》,专管领导负责检查保密工作,内勤负责文件保密工作。
2、本派出所保存的密件,由内勤负责保存。
涉及国家秘密的记录本、笔记本应列为密件保密。
3、严禁密电明复,秘明混明。
4、绝密文件,密码电报不得复印、抄录。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摘抄的,须经领导批准,绝密文件、密码电报只能摘抄在保密本上,且不能全文抄录。
5、不得擅自复印未经领导批准带有密级文件、资料、严禁将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在营业性的复印场所复印。
6、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必须通过机要部门传递,不得通过无保密措施的电话、普通邮政、传真机、计算机网络传递。
7、不准在无具备保密条件的地方存放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
不准携带密级文件、资料探亲访友。
8、不准在私人交往和信件中泄露国家秘密的,和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机密。
9、不准擅自查询、打印派出所的数据资料。
10、严禁执行失、泄密报告制度。
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应立即报告所领导,并迅速查明情况和采取补救措施。
11、要定期对公安机关的计算机、计算机网络、存储介质的安全进行检查。
文印室管理规定
第1条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派出所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2条文印室属机要重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3条对微机、复印机、速印机,除文印室操作人员外,不准他人操作使用。
如出现私自操作或文印室人员违规操作造成机件损坏,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负责全价赔偿。
第4条严格打(复)印审批制度。
凡属于需要打印、复印的材料,均由内勤室负责同志或主管领导审批,未按规定审批,文印室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文印室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擅自接打、复印未经审批的材料,对强行、私自打印的,将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或通报批评。
第5条经常保持现代办公室设备的清洁,坚持每天使用完毕擦拭后盖上机罩。
第6条文印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知识,熟悉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定期对机器进行维护和保养,及时排除一般性机械故障,遇有重大难题及时报告。
第7条注意文印室的环境卫生管理。
要坚持每天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地面、门窗等清洁、无尘土,操作台物品摆放整齐;要经常对废纸、废物进行清理,减少堆积,杜绝散、乱、脏现象。
第8条文印室管理人员因事离室要随手锁门,避免闲杂人员进入;下班前要关闸断电,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特业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1、依照公安部有关规定,依法管理,文理,保护合法,取缔非法。
2、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既要联系群众,保障特种行业的合法经营,又要把治安管紧、管严、管活。
3、对特种行业的经营活动、人员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建立健全行业内部治安防范组织,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5、经常向行业负责人、治保人员和内部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坚持经济效益服从社会效益。
6、消防设施、房屋建筑符合国家标准。
定期在管辖行业进行检查整顿,发现隐患及时整顿。
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1、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火灾形势,认真组织民警开展各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掌握辖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情况,适时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管公安机关提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建议和意见,并协调有关单位贯彻实施。
2、每年组织召开一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辖区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每月组织民警召开一次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当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3、对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包括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
对辖区村民居委会、居民委员会和列管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检查。
4、每月最少组织民警开展一次消防业务知识学习;根据辖区火灾规律、特点,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工作,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火灾预防和自救、逃生常识。
组织群众性宣传活动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5、辖区发生火灾事故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并组织辖区志愿消防队和群众扑救火灾,及时疏散遇险人员。
火灾扑灭后,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专兼职消防民警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消防业务知识,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当好所领导的参谋助手,帮助、指导责任区民警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2、了解和掌握当地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向所领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对派出所管辖权限内的消防监督执法行为进行法律审核。
4、建立消防执法台账,整理并妥善保管各类消防执法业务档案,按时完成将消防执法情况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5、每月深入辖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不少于2个工作日;每月深入辖区内对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检查不少于2个(次)。
6、协调组织消防监督检查,建议召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当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7、收集、整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数据和材料,并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
责任区民警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消防业务知识,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当好所领导的参谋助手,深入开展责任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2、对责任区内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抽查;按照上级部署,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管辖范围内检查发现的群众举报、上级公安机关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督促、指导、帮助辖区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4、结合日常工作的开展,深入辖区单位、居民住宅、村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基础知识,推动消防宣传“七进”工作。
5、每月深入辖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不少于3个工作日;每周深入责任区内单位和场所检查不少于2个(次)。
6、拟写、填发消防监督法律文书,制作监督检查档案;建立责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火档案,掌握责任区消防安全状况。
7、责任区发生火灾事故后,应当及时赶往现场,组织人员对火灾进行扑救,并妥善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档案保密制度
一、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须经领导批准,并由专人严格保管。
二、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三、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四、档案资料必须存放在有保密保障的房间和档案柜内,经常检查保管情况,对平时工作使用的文件,应在用户随时入柜加锁,文件管理人员在工作调动时,要将文件造册,核对,办理签字手续,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
五、每年办理完毕的秘密文件,应按要求收集齐全,立卷归档,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应整理入卷,无价值的应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到指定的地点监督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
一、本所档案应按机构、年代、问题进行分类整理,组卷、装入特制档案盒内。
二、档案一般采用竖放方式,从左至右排列,案卷放入档案柜内,标出档案存放索引,以利查阅。
三、调阅有关档案、须调阅和审批手续办理,杜绝档案的丢失、损毁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每季进行一次档案保管状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半年进行一次库存档案清理、核对,做到账物吻合。
五、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及时修补、复制或者做其它技术处理,努力延长档案的寿命,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档案借阅制度
一、本单位人员借阅业务档案,经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借阅。
二、外单位需要查阅本单位档案时,须将介绍信,经分局局长批准,办理手续后方可查阅,但不得借出。
三、档案一般只能查阅,不得借出,本局内部如工作需要借出,须经领导批准,办理手续,但不得超过十天,用完后及时归还。
经检查无误,方可签收。
四、查、借阅档案人员应自觉爱护档案,不得遗失、转借他人,不准在档案上勾划、涂改、拆散、裁剪等,有意损坏或盗取档案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档案统计制度
一、为了保证档案工作质量,提高档案工作水平了解和掌握档案形成
档案收集制度
一、业务类材料由责任区民警收集。
二、户籍类材料由户籍民警收集。
三、文书材料由行政内勤收集。
四、视听类材料由行政内勤收集
五、以上材料的收集质量由档案员负责督促、审核、把关,整理后送交警鉴定小组统一鉴定。
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管理本所各种载体的档案(档案文书档案、业务档案、户籍档案、声像档案);
二、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所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齐全;
三、负责接收和收集档案资料,按《公安派出所档案办法》的规定,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编排、编目、做到分类准确,排列科学;
四、做好档案库房的安全管理,做好防高温、防光、防潮、防火、防虫、防鼠工作;
五、贯彻执行《档案法》,遵守公安人员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公安档案的完整与齐全,增强法制观念,依法治档;
六、爱护档案资料和设备,不得损坏,更不得化公为私,据为己有,若有工作调动,必须办理好档案或有关设备的移交手续方面离岗;
七、搞好档案的开发利用,坚持”四化”建设和公安工作服务,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文书、业务、户籍档案资料要达到上级的规定要求及时归档,做到规范化。
二、每个档案卷宗要写上目录号、案件号、保管期限和标明xxxx卷,一目了然。
三、刑侦、治安、户籍的业务、户籍档案资料,由所专职档案员每半个月,到刑侦、治安、户籍室收回整理立卷收档。
各责任区的业务档案资料,
由责任区内勤每周一将上一周的资料收集齐全交到档案室。
四、档案员要将已归档的各类案卷内目录输入电脑。
五、做好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翻阅档案资料,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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