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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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模板
XX理工大学法学院
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等推免工作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做好XX理工大学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经学院研究,特制定《XX理工大学法学院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将具体实施细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0天。
一、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李寿平、张瑜
副组长:
郭德忠、马晓龙、于鹏
组员:
聂宁宁(团委书记)、曾佳佳(教学干事)、郭佳琛(辅导员)
2、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职责
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制定具体工作实施细则,及时处理特殊情况。
教学干事对应负责学生课程成绩认定及排名,辅导员对应负责学生其他表现成绩认定及排名。
3、办公地点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办公室(中心教学楼1444)。
(二)工作原则
1、推免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严格控制条件,实事求是,择优推荐,保证质量。
3、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本科教学院长郭德忠为推免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学院每一位推免生的最后资格确认。
二、基本推荐条件
满足下列要求的学生方具有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否则不予推荐:
1.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2.被推荐的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反学校纪律受到处分记录;做人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行为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已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应得学分,且按规定计入推免成绩排名的课程和学生交流学习的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4.到推荐时为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三、推荐方式
今年我院2016级本科生可以按照以下3种方式之一申请获得推免资格。
(一)按专业学习成绩和表现综合排序推荐
该方式选拔推荐研究生是今年本项工作的主体。
符合成绩排名要求的学生首先按照这种方式进行推荐。
教务部根据法学专业将于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数按推荐比例确定的推免名额为10人。
在选拔推荐学生时,以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主要推荐条件,学生学习成绩排名由学院计算并公示,以学院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成绩排名为准。
同时,适当考虑学生的其他表现,进行综合排序。
学习成绩以外的加分为总排名分数的15%,学习成绩占85%,学院根据综合排名顺序进行推荐。
被推荐的学生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30%以内(分母为专业在籍学生数)。
学生参加交流学习(如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和台湾高校的交流学习)期间所获得的学分不参与本校保研成绩排名的计算。
如果学生交流学习课程有不及格记录,则不具有保研资格。
综合排名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名=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名次×0.85+综合素质排名名次×0.15
上式中“综合素质排名”的具体实施细则详见《法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考核办法(试行)》,并按此严格执行。
该办法应在法学院网站提前进行公示。
(二)按专业学习成绩和特长综合排序推荐
1、一般规定
该选拔方式适用于学科竞赛获奖生、学术专长生和文体特长生,且在学院选拔中未按方式
(一)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
(1)学科竞赛获奖生。
指获得经学校认可的各类大学生学科知识竞赛国际级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且获奖比例原则上在参赛学生总数的前20%以内的学生。
(2)学术专长生。
指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重大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出版专著、获得专利授权等的学生。
(3)文体特长生。
指具有文艺特长或体育特长,并在重大活动或重大赛事中为学校争得显著荣誉的学生。
被推荐的学生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35%以内。
可适当考虑学生的其他表现,进行综合排名。
综合排名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名=学习成绩专业相对排名×0.6+特长评价×0.3+其他表现评价×0.1
满足学科竞赛获奖生、学术专长生条件的参见推荐的学生,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学科竞赛获奖生所参与的学科竞赛,须由学生所在学院或组织参赛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
(2)学生获奖证书/论文复印件(学院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盖章)等;
(3)学术专长生须经3名及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附件2),其中学生申报成果为论文的,须同时提交XX理工大学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收录引用检索证明报告》。
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在学院公示。
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鉴定并公示后,学院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拟推荐学科竞赛获奖生、学术专长生等候选人名单,最终由教务部进行审议并将推免名额分配到学院。
相关实施细则由各学院、校团委、体育部制定,并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公示,严格执行。
2、评价细则
(1)学科竞赛获奖生等特殊专长生
A.适用范围:
学科竞赛获奖生和学术专长生
B.综合排名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名=学习成绩专业相对排名×0.6+特长评价排名×0.3+其他表现评价排名×0.1
根据最终综合排名分数从低到高排列,根据推荐名额,依此推荐。
a.综合排名计算公式中的“学习成绩专业相对排名”
学习成绩专业相对排名=学生在专业的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在籍人数;以教务处公布的链接查询为依据。
B.综合排名计算公式中的“特长评价排名”
依据特长类型的不同而进行不同评价。
特长评价全部竞赛与论文情况分数叠加,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具体计算细则如下:
参加经学校认可的各类大学生学科知识竞赛国际级或国家级一等奖,且获奖比例在参赛学生总数的前20%以内的学生,每人80分;
参加经学校认可的各类大学生学科知识竞赛国际级或国家级二等奖,且获奖比例在参赛学生总数的前20%以内的学生,每人50分;
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奖项只将最高级奖项列入计算。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每人每篇10分;
在非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每人每篇4分,累计不超过2篇8分。
特长评价累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在申请同类型特长推免的学生中排序,按照排名顺序,特长评价排名在最终排名中占比30%。
c.综合排名计算公式中的“其他表现评价排名”
其他表现评价指学生在参与院校活动及其他院校工作中的表现等,具体细则参见《法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考核办法(试行)》。
其他表现排名根据推免研究生素质成绩排名,在申请同类型特长推免的学生中排序,其他表现排名在最终排名中占比10%。
评价过程中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决定和解释。
(2)文艺、体育等特殊专长生
对于在重要活动和重大赛事中为学校争得显著荣誉的学生,如文艺特长生和体育特长生,具体细则由学校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
(三)从事专项工作保留入学资格学生
该方式适用于研究生支教团、保资生。
1、研究生支教团。
这部分名额是教育部单列下拨。
需符合教育部、XX市有关文件的要求,由校团委制定推荐办法。
2、保资生。
这部分推免名额计划单列。
对部分工作实践能力强,且当下有明确工作需求的同学,可申请志愿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先工作后入学。
由学生工作部制定推荐办法。
上述被推荐的学生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35%以内。
可适当考虑学生的其他表现,进行综合排名。
综合排名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名=学习成绩专业相对排名×0.6+专项工作能力评价×0.3+其他表现评价×0.1
相关实施细则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制定,并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公示,严格执行。
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对申请保资、支教推荐的学生组织必要的笔试和面试,对学生专长和从事专项工作的能力进行考核评价,并将确定的候选人员名单报教务部。
从事专项工作保留入学资格学生按照个人申请、学院及相关部门审核的方式推荐保研,相关名额以教务部最终公布为准。
四、推荐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
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
推荐工作统一于9月25日前结束,之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10月25日前结束。
推荐阶段各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申请推荐学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有关接收录取工作的问题,本办法中不再具体列出,请另行咨询办理。
推荐阶段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9月12日前,法学院将拟推荐学科竞赛获奖生、学术专长生、文体特长生推免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部。
9月22前,将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候选人名单报送教务部。
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法学院网站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实施细则、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含姓名、专业、综合成绩及综合排名情况),并对专项推免名额推荐情况予以说明,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1、为确保推荐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推荐名额作废,每一位获得推免名额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署《XX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协议书》(见附件3),并严格按照协议书的内容执行。
2、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咨询及申诉渠道详见附件4,有任何疑问学生均可通过上述渠道提出,学院将及时处理并妥善解决。
3、推荐名额不设置留校限额。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用于向本校和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4、推免工作中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议决定。
XX理工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八日
附件1
学科竞赛情况说明表
学院(盖章):
竞赛信息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
协办/合作单位
竞赛级别
□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
竞赛官网
面向专业类/学科
参赛对象
(可多选)
□本科生□研究生
参赛形式
(可多选)
□团队赛
□个人赛
是否有省级选拔赛
□是
□否
是否有校级选拔赛
□是
□否
竞赛指导
形式
□课堂讲授
□实践指导
竞赛举办
频次
□每年
□每两年
我校参与或负责组织该项竞赛的主要联系人
学院/部门
竞赛指导
使用场地
联系人
手机
邮箱
竞赛历程(最近两届)
届数
决赛承办单位
报名情况
决赛情况
参赛学校数
报名队数/人数
入围队数/人数
参赛学校数
决赛队数/人数
获奖队数/人数
第届
第届
合计:
/
/
学校参赛情况(最近两届)
届数
校级初赛
(没有可不填)
省部级复赛
(没有可不填)
全国总决赛
获得最高奖励
报名队数/人数
获奖队数/人数
参赛队数/人数
获奖队数/人数
决赛队数/人数
获奖队数/人数
第届
第届
合计:
奖项设置及获奖比例
例:
特等奖1项(获奖比例0.2%)、一等奖50项(获奖比例10%)、二等奖100项(获奖比例20%)、三等奖200项(获奖比例40%)
与同领域的竞赛相比,请说明该竞赛的特点和影响力
学院意见
竞赛指导学院教学院长(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2020年XX理工大学学术专长推免生推荐表
学生姓名
论文标题
期刊名称
(是否核心期刊)
第几作者
推荐评语应着重说明以下几点:
1.经考察,该学生是论文工作或创新点的主要完成人。
2.论文反映出学生确实具有明显的科技或学术特长。
教授签名:
1.
2.
3.
日期:
年月日
附件3
XX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协议书
XX理工大学教务部(甲方)与获得2020年XX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学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申请并获得XX理工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并已与报考院校确定录取状态之后,不再参与包括就业分配及办理出国手续在内的改变研究生入学的行动。
二、乙方同意,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款,在毕业派遣后要求改派,或未在指定的时间内到保送的单位进行研究生入学报到,甲方将在XX理工大学校园网上公布乙方违约事实,在乙方档案中记录此违约事实并给予诚信方面的相关评价。
乙方知晓: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款,不仅会使学校损失当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而且将会给乙方所在学院带来来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削减的事实。
三、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款,甲方保留对乙方就业单位或国外就读学校告知其违约的权利。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有效期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到乙方在所保送单位办完研究生入学手续为止。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XX理工大学教务部乙方签字:
代表:
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4
学校咨询及申诉渠道
校推荐工作咨询部门:
教务部
电子邮箱:
()
电话:
通讯地址:
XX市XX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XX理工大学法学院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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