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矿关于加强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的安排意见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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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矿关于加强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的安排意见11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新三矿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我矿综合防尘管理,防止煤尘事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井下粉尘防治工作依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现阶段综合防尘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
组 长:
矿长
副组长:
总工程师、回采矿长、开掘矿长、机电矿长、后勤矿长
组 员:
各专业主管副总、安全管理部部长、副部长、生产技术部主任、副主任、各基层单位区科长、技术主管
综合防尘日常事务由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处理,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主任为安全副总,副主任为通风区区长、生产技术部主管通风副主任。
组长定期主持研究解决综合防尘工作,各分管副矿长和分管副总对其分管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负责。
通风区、安全管理部负责对综合防尘工作监督检查,采煤区、开掘区、综掘区、机运区、通风区、运销科、服务部等单位正职、技术主管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负责。
二、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加强综合防尘管理
1.综合防尘日常管理由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处理,组长、副组长每月5日前组织各基层单位防尘区长、防尘员召开例会,同时对其进行培训。
2.通风区为矿井综合防尘主管单位,下设防尘班,配备专职防尘人员,并配备主管防尘工作的区长、队长和技术员,认真开展矿井综合防尘的各项工作;采区、开掘区、综掘区每个单位必须配备2名专职防尘人员,且每个生产头面每班必须配备一名兼职防尘员,机运区、运销科、服务部必须配备1名专职防尘人员,各单位防尘员名单报综合防尘办公室备案。
防尘人员在本单位区、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综合防尘工作。
3.采区、开掘区、综掘区、机运区、运销科、服务部各单位必须明确一名区(科)长主管本单位的综合防尘工作,防尘员负责本单位综合防尘具体工作的落实,并负责对所辖区段内的防尘设施进行维护,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每月必须参加综合防尘例会及培训。
三、责任区划分:
按照谁使用谁安装、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对全矿综合防尘设施责任区划分如下:
1.井下主要运输大巷、副巷、副暗坡的综合防尘设施由通风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
2.-3.5皮带道、-390主皮带机道、主暗坡、平巷人行车车场、东翼主皮带机道及翻罐笼处的综合防尘设施由机运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
3.大巷片口以里,包括采掘工作面、上下顺槽、转载点及各类硐室的综合防尘设施由使用单位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
4.工业广场综合防尘工作由生产服务部负责。
5.煤厂、选煤楼及周边综合防尘工作由运销科负责。
6.各单位要建立综合防尘设备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在册数量、型号、使用地点、责任人等,做到帐卡物三对口。
四、综合防尘管理标准:
(一)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井下敷设防尘洒水管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矿井主要运输巷、平巷、上山与下山,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沿空留巷、掘进巷道、溜煤眼放煤口、溜煤(碴)眼翻罐笼处、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装支管和阀门。
所有防尘洒水管路系统中的各类设施(管路、阀门、水质净化器、水压表等)必须统一编码,其中阀门、水质净化器、水压表实行挂牌管理。
(牌板规格为150×200mm,内容为设施名称、型号、编码、责任单位和负责人,牌板标题为黑体字,内容为仿宋体,牌板底色全部统一为蓝底,字体颜色统一为白色)
2.主供水管路直径不得小于100mm,其它地点供水管路直径不得小于50mm。
防尘供水管路系统中必须保持管径一致,沿途中不得出现变径现象。
3.综合防尘系统中的三通和阀门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阀门,保证阀门严密不漏水。
主皮带道、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和掘进工作面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地点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
4.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巷道、主皮带机道必须在每个三通阀门处巷帮设置壁槽,配备专用胶管框和25m洒水胶管固定在壁槽内,并将专用胶管框刷漆(颜色为各单位专用材料色)。
5.矿井总水源孔、每个生产地区的供水支管、采掘工作面的进水支管、采掘工作面的最前端水管出水处、大巷自动净化水幕喷雾处必须安装水质净化装置。
6.应在距采掘工作面用水地点100m内的防尘管路上安装水压表,以检测供水压力。
7.防尘管路吊挂标准:
①管路吊挂平直成一线。
②风水管路上下间距120mm(以管路外径为准)。
③管路使用法兰连接,法兰用直径16mm的螺栓紧固连接,螺栓透帽露头1~3扣,螺栓串向一致,螺母位于下风侧螺母所使胶垫的手持部分方向一致。
④管路多排吊挂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吊钩;吊钩以下排4寸管为基准,每根中心点一个吊钩。
⑤管路必须进行除锈刷漆防腐处理,为便于管理,对管路涂漆的颜色及编码做如下规定:
⑴.法兰盘涂刷为黑色,连接螺栓两头涂刷为红色,管路吊钩涂刷为黑色。
⑵.防尘管路涂刷绿色油漆,压风管路涂刷橙色油漆。
(二)各产尘点必须安装防尘设施,并达到以下要求:
1.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煤仓卸煤点必须安装自动喷雾装置,且水雾必须能罩住煤流和矿车。
2.大巷必须安装自动净化水雾。
3.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大巷都必须安装净化水雾,水雾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良好,使用正常。
4.井上、下所有皮带运煤转载点必须安装全封闭自动防尘喷雾装置,机械式自动喷雾装置的安装必须符合《转载点机械式自动喷雾装置安装技术标准》要求。
5.生产头面或其它产尘点无防尘管路及喷雾装置,或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的不准生产,无水严禁作业。
(三)主要大巷防尘措施
1.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该项工作由通风区综合队负责。
2.-3.5大巷、北正巷、东正巷每月冲尘一次;副暗坡、北副巷、东副巷每2月冲尘一次,发现积尘超标必须及时冲尘,该工作由通风区综合队负责落实。
3.-3.5及-390皮带机道的冲尘工作应每天进行,主暗坡每月至少冲刷一次积尘,该项工作由机运区负责。
4.有关单位正职要认真落实冲刷巷道制度,落实到人,并留有记录。
(四)回采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
1、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防尘管路供水压力不低于4MPa;
2、采煤机的外喷雾系统采用气水喷雾装置,必须实现喷雾范围能够封闭采煤机滚筒;采煤机内喷雾的水压不得低于2MPa,外喷压力水压不得低于4Mpa,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高压喷雾装置,喷雾采用压气喷雾;
3、放炮必须采用湿式钻眼、水炮泥、放炮前后冲洗煤壁、顶板,放炮前后对放炮地点前后30m范围内巷道洒水和出煤洒水等综合防尘措施;
4、回采工作面要时常进行冲尘,距采掘工作面20m范围巷道每班冲洗一次,距采掘工作面20m之外每天冲洗一次,机电峒室前后巷道要每天冲尘,确保巷道没有煤尘堆积(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达到5m)。
5、回采工作面进风巷道距工作面30m安设一道净化水幕(“Y”型通风两条进风巷道均需要安设),在回风巷距工作面不超过30m及50m处各安设一道自动净化水幕和挡尘帘,在回采工作面回风眼距回风巷不超过5m处安设一道净化水幕和挡尘帘,且净化水幕与挡尘帘间距不得超过500mm,净化水幕喷头角度为迎风向上45°。
6、上述净化水幕及挡尘帘安装应符合《综合防尘技术标准》规定,水幕应能封闭巷道全断面,挡尘帘必须为框架式并封闭全断面,并确保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挡尘帘制作要求:
整体框架使用4分管制作,必须根据巷道断面制作框架,且固定牢固无间隙;过风筒处必须制作可拆装的铁圈;框架根据巷道规格制作成可拆装的散件,便于运输;如需过人、通车,该处挡尘帘应制作框架门,必须做到开启灵活、无间隙,如采用拉链式,纱窗必须四周包边(用红布);一端固定无间隙,过人、通车后必须关闭(封闭);巷道过皮带、溜子处,皮带、溜子不运转时,皮带、溜子上方空间必须封闭,可制作能够升起(卷起)、放下的纱窗;纱窗与框架必须连接牢固紧密,可用细线或炮线禁锢,多余的绳头、炮线必须剪掉。
6.轻型支架放顶煤液压支架必须安装放煤、移架自动喷雾,且放顶煤喷雾喷嘴不得少于3个,必须可以封闭放煤地点的全部空间。
实现本架放煤上、下联动喷雾;
7.采煤机必须使用好内、外喷雾,除对喷雾系统进行日常维修外,必须随时更换损坏的喷嘴和疏通堵塞的喷嘴。
不开喷雾、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不得开机;
8.U型通风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由采区负责安设水炮弹,并负责日常维护,通风区当班瓦斯员负责管理;
9.回采工作面溜子、皮带机头必须安装封闭式自动喷雾装置,且固定牢靠、位置正确,能够充分灭尘。
10.回采工作面所有皮带、溜子输送机的转载落差,均不得超出0.5m,如果超过0.5m,则应安装合适的溜槽或导向板传输。
(五)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
1、掘进工作面防尘管路供水压力不得低于4MPa;
2、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距工作面不超过30m、50m处各安设一道风流自动净化水幕和挡尘帘,且净化水幕与挡尘帘间距不得大于500mm,净化水幕喷头角度为迎风向上45°;
3、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回风眼内不超过5m处安设至少一道风流净化水幕和挡尘帘,并保证能正常使用;
4、距工作面20m范围内的巷道,每班应冲洗一次,20m以外的巷道每天冲洗一次,确保不出现煤尘积存;
5、耙岩机上料口必须有封闭上料口全断面的喷雾设施;
6、掘进工作面所有皮带、溜子输送机的转载落差,均不得超出0.5m,如果超过0.5m,则应安装合适的溜槽或导向板传输。
7、炮掘工作面防尘标准:
①、钻眼必须采取湿式作业,使排出的煤粉呈流体状(糊状);
②、炮眼填塞自封式水炮泥,水炮泥充足水的容量为200~250ml。
工作面顺槽内必须安设水炮泥注水器和水炮泥使用箱;
③、放炮前后要冲洗一次煤壁、顶板,并浇湿底板和落煤,冲洗长度为放炮地点前后不小于30m;
④、必须在距工作面5m内安设一处放炮自动风水喷雾装置,覆盖全断面。
并连续喷雾5min以上;
8、锚喷巷道防尘:
①、打锚杆眼必须湿式钻孔,使排出的岩(煤)粉呈流体状(糊状);
②、必须将混凝土和砂、石混合料在地面先按配比进行预湿、拌料。
拌好的料应当手捏成团,打开即散,嘴吹无灰,采用的骨料粒径不得超过15mm;
③、使用喷浆机时,应在装料矿车与喷射机之间安设接料盘。
上料时,使灰流进喷射扒料斗内;
④、喷射机上料口及排气口必须配备捕尘、除尘装置;
⑤、喷射混凝土应采用产尘量低的喷射机及回弹率低的喷头;
⑥、必须实行潮料搅拌,并增设一道净化水幕,减少水泥粉尘浓度。
9、机械化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
①、掘进机的截齿必须保持完整、锋利,损坏或磨损后应立即更换;
②、掘进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
内喷雾水压不小于3MPa,外喷水压不小于1.5MPa,内喷不能正常使用时,外喷压力不得低于8.0MPa(或采用压气喷雾)。
(六)矿井粉尘测定
1、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全尘井下每月至少测定两次,地面每月至少一次。
2、粉尘分散度每季测定一次,粉尘中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变更生产作业地点也应测定一次。
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一次。
3、测尘员负责全尘及呼吸性粉尘的测定,并按要求制作报表报送有关领导及部门,并负责采集粉尘试样,按要求送集团公司通风实验室测定浓度及二氧化硅含量,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通风区主管技术员、区长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
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5、采掘工作面的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要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16日前完成测定工作,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4日由通风区通知采煤区、开掘区、综掘区,采煤区负责安排一名机组司机和移架工,开掘区负责安排一名掘砌工,综掘区负责安排一名综掘机司机,在15日、16日中班和夜班按要求到通风区领取、佩戴工班个体检测仪,并在到达工作地点开启,收工时关闭,升井后交通风区,如佩戴者损坏或丢失仪器将照价赔偿。
6、作业场所空气粉尘浓度标准
粉尘种类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煤尘
≤5
5.0
岩尘
5-10
2.5
10-30
1.0
30-50
0.5
≥50
0.2
水泥尘
﹤10
1.5
(七)个体防护
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及产尘地点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未携带防尘口罩人员严禁入井,防尘口罩必须随身携带,接尘时必须佩带使用否则按三违论处。
五、隔爆棚安装维护的相关规定
矿井安设隔爆水棚。
水棚按隔绝煤尘爆炸的保护范围,可分为主要隔爆棚与辅助隔爆棚,但由40L及小于40L的水袋所组成的水袋棚不得作为主要隔爆棚。
1.主要隔爆棚应在下列地点布置:
(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与回风大巷。
(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
(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2.辅助隔爆棚应在下列地点设置:
(1)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
(2)采区内的煤巷、半煤巷掘进巷道。
(3)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和隔绝与煤仓、装载点相通的巷道。
3.布置方式
(1)新三矿隔爆水棚的布置方式为集中式,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
主要水棚≮400L/m2,辅助水棚≮200L/m2。
(2)隔爆水棚应设置在直线巷道内,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必须保持50m~75m,与风门的距离应大于25m;第一排集中隔爆水棚排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60m~200m;设多组辅助隔爆水棚时,每组距离≯200m。
(3)集中式隔爆水棚排间距离为1.2m~3.0m,集中式主要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30m,集中式辅助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20m。
(4)水袋棚可采用吊挂式安装;水袋之间的间隙与水袋同支架或巷道壁之间的间隙之和≯1.5m,特殊情况下≯1.8m,两个水袋之间的间隙≯1.2m;水槽袋边与巷道、支架、顶板、构物架之间的距离≮0.1m,水袋底部至顶梁(顶板)的距离≯1.6m,如果顶梁(顶板)大于1.6m时,则必须在该水袋的上方增设1个水袋;水棚距离道轨面的高度≮1.8m,水棚应保持同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的巷道断面应与其前后各20m长的巷道保持一致;当水袋采用易脱钩的布置方式时,挂钩位置要对正,每对挂钩的方向要相向布置(钩尖与钩尖相对),挂钩为直径4mm~8mm的圆钢,弯钩长度为25mm;水袋排(列)中的水袋,占据巷道宽度之和与巷道最大宽度的比例为:
巷道净断面积<10㎡,至少35%;巷道净断面积10~12㎡,至少50%;>12㎡,至少65%。
4.水棚的管理:
(1)要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
(2)每周检查一次并留有记录。
5.责任划分:
(1)主要隔爆棚由通风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
(2)各地区辅助隔爆棚由通风区负责安装,并负有隔爆棚检查及督促各单位对隔爆棚进行维护的职责;
(3)巷道掘进过程中通风区安装辅助隔爆棚后移交给掘进单位,并履行移交手续后掘进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回采工作面形成验收时,掘进单位将隔爆棚移交采区,并履行移交手续移交后日常维护(包括隔爆棚注水、更换水袋等)由生产单位负责。
(4)回采期间需拆除回收隔爆棚时,由采区移交给通风区并履行移交手续后,通风区负责回收。
隔爆棚移交单样表:
移交时间
地点
隔爆袋数量
隔爆架数量
移交负责人
接受负责人
六、短壁注水的相关规定
(一)关于煤层短壁注水的相关规定:
1.短壁注水的钻孔长度为工作面日进度+0.2米;
2.短壁注水的钻孔每5m施工一处;
3.短壁注水压力必须大于4MPa;
4.注水应达到煤壁挂汉效果;
5.煤层厚度大于1.7m的应采用双排眼注水措施,煤层厚底小于1.7m的应采用单排眼注水,注水参数也必须满足上述要求;
(二)技术要求
1、双排孔
双排注水孔为三花眼形式布置,钻孔方向垂直煤壁,倾角10°,开孔位置上排孔距煤层顶板1m,下排孔距顶板1.6m,孔径42mm,钻孔深度应根据工作面日推进度而定,钻孔深度≥工作面日进度+0.2米,孔间距为5m,工作面最两端的注水孔分别距上下顺槽5m。
注水时间20~30分钟/孔。
2、单排孔
单排注水孔方向垂直煤壁,倾角5°,开孔位置为煤壁中间,孔径42mm,钻孔深度应根据工作面日推进度而定,钻孔深度≥工作面日进度+0.2米,孔间距为5m,工作面最两端的注水孔分别距上下顺槽5m。
注水时间20~30分钟/孔。
(三)责任划分:
1、工作面注水孔的施工由采区负责,并提供注水胶管;
2、注水工作由通风区派专职注水工负责,必须做到逢采必注。
3、通风区要建立煤层短壁注水管理台帐,注水工将打孔数量,注水压力、水量等数据详细记录在册。
七、奖罚
1.各职能部门及管理人员要加大对综合防尘的监管、检查力度,采掘头面出现3条违反综合防尘规定的,该头面“一通三防”不达标。
通风区负责牵头,安全管理部、调度室参加,每月对矿井综合防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凡出现一项违法综合防尘规定的依据《新三矿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八、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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